老领主打了个哆嗦,颤声道:“君上,老臣的孙女颇是,颇是娇,娇小……”他想说,我怕我的孙女承受不起呀。
小虞声音一沉:“怎么?莫非老领主觉得熊战不够英勇?”
“够,够,足够了。”
老领主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正是太够了呀,我才怕我的孙女承受不起呀。
小虞道:“既是如此,那这事便这么定了。”
“啊?”
老领主大张着嘴巴,足以塞下一枚大鸡蛋,小虞却已经转过了头,淡淡的向龙涎堡看去,暗地里,她的嘴角越翘越高,这些领主是得教训教训,况且,熊战有什么不好?不就个头大一点嘛。
小虞对自己的决定很满意。
老领主哭丧着一张脸,君命难违啊,可怜的孙女。不过,他转念又想,今时今日熊战的地位并不比姒英差。既然熊战的母亲能把熊战生下来,那么想必孙女嫁给他也没什么不好。老领主认命了。
于是乎,一场美女与野兽的婚姻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给定了下来,而俩个当事人都一无所知。
“呜,呜呜……”
城墙上响起了号角声。紧接着,龙涎堡的后门打开了,一名掌旗兵骑着马,举着大旗走了出来。
龙涎堡的前门非常广阔,因为它要接待来自中州各地的商人们,但是后门却很狭窄,只能供两辆战车并行。一窜一窜的龙涎堡战士从里面走出来,步伐整划一。一辆一辆的战车钻出来,上面的甲士俱是骄兵悍勇。正在投石的抛石机停了下来,正在缓缓推进的云梯也静止下来。
哈哈,终于不做缩头乌龟啦。
小虞眼睛雪亮,龙涎堡的确很富有,你看,太阳落在他们的铠甲上泛着金灿灿的光芒,不用猜,那些铠甲肯定是用铜金铸成的,而那些战马也极为高大,四肢修长有力,一看就价值不菲,犹其是那辆打头的战车,它比一般的战车要高出半丈,巨大的车轮上也镶着铜金,四匹战马是清一色的白马,马身套着华丽的马甲,战车上面有个颇是引人注目的家伙,他穿着烂金铠甲,头上戴着鹰状的尖盔,插着两缕长长的盔缨,身上披着灿金大氅,手里还提着一支金光闪闪的长枪。看上去颇是有模有样,但是他却不知道,我只要一箭就可以把他射下来,然后拔光他的铠甲,把他卖到奴隶市场。
隔着两百步的距离,大军对阵,小虞与扶风择翼对视。
在小虞的心里,扶风择翼已经是案板上的肉,只待她去收割。在万千人群中,扶风择翼也一眼就看到了小虞,尽管小虞穿着普通的铠甲,可是她的头顶上却飘扬着青龙大旗。从扶风择翼的角度看过去,小虞很是娇小,骑在马上也是小小的一团,丝毫也不起眼。然而,为什么,他却觉得一阵阵的毛骨悚然呢?
“你猜,殷无忌在想什么?”
管落风就在扶风择翼的身旁,同处一辆战车上,小虞没有注意到他,因为他的样子不引人注目,他依旧穿着一身长袍,手里还拽着一把酒壶,正一边喝酒,一边问扶风择翼,样子看上去很潇洒。用他的话来说,醉卧沙场,这是视死如归,是莫大的勇气,一般凡夫俗子是不能领悟的。当然,那凡夫俗子也包括扶风择翼。
扶风择翼一直在看小虞,尽管他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他却能感觉到小虞那赤裸裸的,贪婪的目光,他不由自主的吞了口口水,怒道:“鬼才知道他在想什么。”
管落风看了看亮闪闪的扶风择翼,叹道:“我猜,他肯定是在想,你新近打造的这套铠甲都足够造五辆战车了!”
“龙涎堡的战士是狼,不是羊!”扶风择翼更怒了。
“拔下了铠甲,就是羊不是狼。”管落风还嘴。
“臭小子,你不和我斗嘴你会死吗?”
“临死之前,斗斗嘴也挺好。”
管落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把酒壶挂在腰上,向前面那黑压压的大军看去,面色越来越凝重,声音也格外低沉:“没有不可攻破的堡垒,没有战无不胜的军队。今天,将是最后的一战。”说着,他提起战车上的弓箭,准备引弓搭弦。
双方大军,都在等着这一箭。
“慢着!”
就在此时,扶风择翼却一把拦住了管落风,在万众瞩目之中跳下了战车,翻上了一匹战马,接过掌旗兵手中的大旗,朝着对面的大军奔去。
“蹄它,蹄它……”
沉重的马蹄踩着潮湿的泥土,扶风择翼奔驰而去,劲风把旗子拉得咧咧作响。
“他想干嘛?”
小虞歪着头,看着扶风择翼奔来。
姒英高高的举起右手,排在战车两翼的弓箭手拉开了手中的弓。
“我上去一锤子锤死他。”
熊战早就看扶风择翼不顺眼了,他敢肯定,这个金光闪闪的家伙挨不了一锤子就会散架。
小虞摇了摇头。
“蹄它,蹄它。”
越来越近,近得可以看清楚鼻子与眉毛,高速奔驰中的扶风择翼就像飞起来一样,眼见即将冲入五十步内,他却突然勒马,战马扬起前蹄嘶啸。
“希律律!”
“唬!”
战马人立而起,扶风择翼也挺立而起,猛然一声大吼,把手中的旗子插在地上,尖枪一样的旗柄贯入泥土里,旗杆剧烈的颤动,显然出了他强大的力量。然后他又勒着马打转,手中的长枪却指着小虞:“殷无忌,可敢与我决斗?”
“决斗?”
“阵前决斗!”
第两百零四章 荒诞的决斗()
决斗是项古老的传统,传承自远古神王时期,自从武英王建立大周王朝以后,这项传统便渐渐的湮灭在时光长河之中,被家族复仇所取代。按照传统,贵族之间的决斗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也是彰显荣耀的重要途径之一。
扶风氏不争天下,只争利益。
扶风择翼在此时提出决斗,自然有他的理由,龙涎堡固然强大,然而,毕竟只是一己之力,不管是宋伯约还是小虞,他总得选择投靠一位,要不然,夹在中间的龙涎堡迟早有一天会被无情的辗碎。其实,早在小虞击败鱼罗夫之时,扶风择翼便已经有了选择,只不过,二十多年前的那场变化太令人心寒了,所以,他决定在改旗易帜之前,给这位殷氏子弟一点教训,免得有人不长记性。
大半个月来,龙涎堡每天都承受着战火的洗礼,然而,堡内的龙涎草交易却丝毫也不受损,这一点,已经充分的证明了龙涎堡的坚固和它存在的价值,至于剩下来的教训自然得龙涎堡的领主来亲自完成。
决斗,这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战争,胜负永远难料。而决斗就不一样了,对手是看得见的,就骑在马上,瘦弱而娇小。扶风择翼已经想好了,等他在万众瞩目之下把小虞击败,他不会要求小虞跪在他的马前,只会让小虞去他的地窖里转上一圈,当然不是去参观他那堆积如山的财富,而是去看一看宋蛮子的那根令人恶心的手指头,以此来告诉小虞龙涎堡曾经遭遇的不公,以及不可忽视的力量。
是的,他已经想好了。
扶风择翼不是一个傻子,他是一个商人。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这是每一个商人的行事准则。
“殷无忌,可敢于我决斗?”
扶风择翼骑在马上,扬着铁枪,太阳的光芒落在枪尖上。他沿着两军交阵的前沿策马飞奔,仿佛他已经赢得了胜利。插在地上的战旗被风扯得呼啦啦响。龙涎堡的战士看见领主大人的英姿,纷纷用剑拍着盾,用戟跺着地,各种声音铺天盖地的压了过来。
小虞怔了一怔。
鬼车军团位于大阵的最前方,他们没有拍盾,也没有吼叫,只是死死的盯着金光灿灿的扶风择翼,在他们的眼里,这个卖相不错的龙涎堡领主已经是个死人。
“你没有这个资格!”
就在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鬼车军团的方阵中响起。
姒英从战车上跳下来,提着剑与盾,走到大阵的前方,猛地把剑与盾插在地上,抓了一把泥沙擦了擦手,然后朝着小虞单膝跪下:“君上,臣,姒英请命一战!”
“君上,我一锤子就能砸死他!”
眼睛瞪得贼大的熊战终于回过神来,他古古怪怪的看了一眼扶风择翼,取下了缠在背后的战锤,提着马往前走了几步。
老实巴交的霍巡不善于表达,他直接以行动来说话,他提着两柄大板斧拦住了熊战,然后冷冷的看着已经勒住马的扶风择翼,独眼里闪烁着慑人心魂的寒光。
“君上,臣,田立请命……”
“田重请命……”
“君上,臣,扶余清秋请命……”
“君,君上,臣,风夷愿为君上一战。”
接二连三的声音响起,散落在各处方阵中的封臣们拔出了腰上的剑,走向他们的封君,就连老领主也不例外,当然他的声音很小,躲在人群里,眼神躲躲闪闪,深怕小虞看到他,又怕小虞没有注意到他的忠诚。按照古老的传统,决斗事关荣耀,不容拒绝,犹其是两军交阵的时候,但是,贵族就是贵族,他们会接受挑战,却不一定会亲自下场,因为家臣和武士会替他们代劳。
小虞身边有很多的鱼,一个个活蹦乱跳,他们勇敢而骄傲。
封臣们在小虞的身边围着了一个圈,纷纷把剑拄在地上,老领主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进了内圈,艰难的把剑拄在地上,抬起头来,动容的看着马背的小虞,无比忠诚地道:“君上,臣虽老朽,然而,一派赤诚之心足鉴日月,此子狂妄,恳请君上,容老臣出马。”
小虞看了看他,老领主的模样很是滑稽,拄着剑的手颤抖不已,就连说话都在颤抖,可是那双小眼睛却亮得出奇。这个老东西就像是一只贪生怕死的狐狸,明明不想出战,却非要表现出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唉,我要是真让你替我出战,恐怕你会两眼一闭,两腿一蹬,立即装死吧。
扶风择翼也怔住了,他千算万算,恰恰犯了个最低级的错误,打败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虞他还是有几分胜算的,但如果要和那个人型怪兽决斗,那恐怕今天就是在劫难逃啊。
不知何时,管落风悄悄来到他的身旁,低声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两全齐美的妙计?”
扶风择翼道:“万事万物,总会有所变化。”
“变化的结果就是你被一锤子砸烂,或是被一斧头削了脑袋?”管落风向熊战与霍巡看去,越看越觉得扶风择翼没有任何胜算,他紧皱着眉头,说道:“事已至此,要不然,你去把旗子拔起来,咱们光明正大的干一仗?”
“拔旗子?”
扶风择翼白了管落风一眼,恨不得一把将他掐死。这是战旗,插下去很容易,拔起来会遭到天下人唾骂,荣耀和耻辱向来是对等的。扶风择翼是个商人不假,但他也是个有尊严的商人,就算是死,他也不会把那旗子拔起来。
“你不拔旗,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不会死。”
“你倒底在想什么?”
“他有家臣,我也有家臣。”
“你是说?”
“你猜对了。”
……
今天生病了,脑海一片空白,暂时先更这么一点,这一章还有一千字,会补在章节的后面。明天补上。
第两百零五章 我是你的女人()
冬天越来越冷了。
寒风从天上窜下来,冷漠无情的刮过萧索的树林,发出阵阵沙啦沙啦的声音,空气干冷的让人颤抖,茅草屋上的茅草结了一层冰霜,在寒风的吹拂下,霜渣如雪一般飘洒。林子里的野兽越来越少,提着弓箭转悠半天也没有任何收获,沿着一株参天大树往上爬,一直爬到那两根树丫之间,在那里有一个硕大的鸟窝。
把手伸进去,摸到两个圆不溜湫的东西,接着手指上微微一疼,把手指缩回来,上面吊着一只小鸟,那小鸟连毛都还没有长齐,正把楚舞的手指头当食物,不停的往肚子里吞。
树叶上的露水掉了下来,落在楚舞的眼睛里,他眨了眨眼睛,把小鸟放回了窝里,又从鸟窝里陶出了两枚鸟蛋,把鸟蛋在树上轻轻一磕,浓稠的液体流出来,散发着一阵清香,这阵清香颇是诱人,他的肚子不听使唤的叫了起来。
吃光了鸟蛋,肚子还在叫。
楚舞又把那只叽叽乱叫的小鸟陶出来,想了半天,还是下不了嘴,又把它塞了回去。小鸟睁着麻豆大小的眼睛看他,显然不明白这位猎食者的所作所为。
“要是那两只秃头鹰能回来就好了。”
楚舞蹲坐在树丫上,怔怔的发呆。这鸟窝里住着秃头鹰一家,家长是一雄一雌两只大鹰,它们原本居住在山涧上的峭壁里,楚舞发现了那里,把鸟窝里的小鸟与鸟蛋统统烤来吃了,两只大鹰回来的时候与他发生了激战,那两个扁毛畜牲颇是厉害,差点啄瞎了楚舞的眼睛。不过,它们也没讨到好处,楚舞用弓箭逼退了它们,并且射伤了其中一只。自那而后,楚舞每天都守在峭壁,逼得两只秃头鹰不得不搬了家。现在,楚舞好不容易发现它们的新家,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叽,叽叽叽……”
小鸟扑着没有毛的翅膀,趴在鸟窝上朝着楚舞大叫。
“叫吧,叫吧,叫得再大声一点。”
树叶很是茂密,陈积了许多的露水,树杆上也长满了青苔,滑不溜湫的,稍不注意就会一头栽下去。离地十丈,掉下去必死无疑,可是楚舞却在树丫上站了起来,而且还站得稳稳当当的,他从树叶的缝隙处看出去,天空是惨白惨白的一片,远处的茅草屋像是一个没有生气的坟冢,甚至还可以看到陵辕,可以想象,那群士兵正缩在火堆旁烤肉,肉油一滴一滴的往下滴。
楚舞的肚子叫得更厉害了,肠子都仿佛纠缠在一起。他决定不去想烤肉,把目光放远,追寻着两只秃头鹰的痕迹,然而,苍天一览无遗,尽管小鸟把喉咙都快叫破了,也没有发现它的父母亲的踪迹。
“算你好运。”
又等了很久,仍然没有一点迹象,楚舞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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