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诸侯一锅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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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诸侯一锅烹-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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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杞山上已经没有大王了,的大王都被领主大人给砍了脑袋,最后一位大王的脑袋砍得不容易,司寇大人率着两百人进山,在茂密的丛林里足足转了小半个月才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了那位大王,那是一个阴暗而潮湿的山洞,老鼠是大王的邻居,毒蛇是大王的侍卫,当司寇大人发现大王时,他已经奄奄一息,被自己的侍卫咬了一口,而司寇大人却在那山洞里挖到了宝藏,其中还有一卷竹简。

    是的,战争能带来死亡也能带来财富,对于一个大国而言,每一场战争都将决定千万人的生与死,甚至会是国家繁荣与衰败的分水岭,所以,面对战争,但凡大国都是如履薄冰,但是对于只有三十里贫瘠领地的姬烈而言,战争总是能使人绝处逢生,已经被逼到了绝境了,还有什么值得畏惧呢?当然,前提是他不断的取得胜利。

    杞山一共有十八位大王,因此,姬烈也就砍了十八颗头颅,并且获得了大王们多年来所积累的财富。至于那卷竹简,它的来历很是让人迷惑,因为落款居然是蒯无垢,而上面的非常简单,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占领姬烈的领地,把这个蛮横的领主赶出去,或是赶到大海里。等到那一天来临,大王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位尊贵的贵族,陈国的贵族。

    司寇官捧着那卷竹简,赌咒发誓的告诉领主大人,蒯无垢是叛徒,他背叛了领主大人对他的信任。然而,领主大人却指着那落款上的印章笑而不语。印章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只有达官贵人们才能拥有,竹简上的印章被雨水浸得有些模糊了,但是依旧能辨出上面的字样,陈国上良造。上良造是仅次于大夫的官职。

    而此时,陈国与召国已经在边境处发生了两次磨擦,每次都有人死亡,那是一片争议之地,当年宋伯约成功的利用那片土地使陈国与召国险些一战,现在,命运的轮盘转动起来了。

    一切都很顺利。

    对于那个小恶人来说非常顺利,他的奴隶越来越多,领民也越来越多,他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就连与我单独相处的机会都没有。唉,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使命,那一天好像有些漫长。

    现在是什么时候?

    六月了。

    白城里的墨槿花应该开了,那是一种黑白相间的花,花蕊是白色的,花瓣是黑色的,和桐华左手腕上戴的那束花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束花不会凋谢而已,它是用锦布织就的,永远也不会凋谢,可是白城里的墨槿花却会凋谢,如果我不能尽快的杀掉他,那我就赶不上今年的花期了,唉。

    桐华有气无力的趴在窗上,难得的太阳懒洋洋的照着她手碗上的花。这栋小小的院子收拾得很是干净,院子里植着一株桃树,桃花已经谢了,地上还有落红的痕迹,这株桃树是那个小恶人从山上移植过来的,可是当花开的时候,他却没有来过。

    我是他的侍姬,桃树也是他种的,难道,我和桃花都不够美丽吗?

    桐华把下巴搁在手臂上,幽幽的想。

    一只海鸟从头顶飞过。

    小黑鸟站在桃树上,拿着一把自制的弓箭,‘嗖’的一声,把那只海鸟射了下来。

    “桐华姐姐,桐华姐姐。”

    小黑鸟提着海鸟奔到桐华的窗下,仰着小脸蛋,笑得很灿烂:“桐华姐姐,快看,它是我射下来的,是我射下来的!”小女孩很兴奋,一再强调是她射下来的。

    “我看见了,小黑鸟很厉害。”桐华摸了摸小黑鸟的头发,有气无力的称赞着。

    小黑鸟嘟嘴道:“小石头才厉害,昨天他射了三只呢,大火鸟更厉害,它一天都要吃,吃吃……”眨着眼睛想,大火鸟要吃多少只?可是却数不过来,大眼睛不停的眨,终于让她想到了一个完美的答案:“要吃好多只呢,数都数不过来。”

    小女孩天真烂漫,可爱无端。

    桐华乐了,捏着她的小脸蛋,笑道:“小黑鸟今天能射一只,明天便能射三只,以后就能射更多。”心中却想,恩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天地初开即有黑白善恶,今日除小恶,明日便能除大恶,终有一日,天下不再有恶。但是什么时候我才能把这小恶人除掉呢?

    “桐华姐姐,我不跟你玩了,我要去集市了,领主大人说了,一只海鸟可以换半盅粮食呢。”

    小黑鸟现在不叫姬烈大王了,她拧着箭杆,把那只海扛在肩上,大步向院外走去。

    “等等,我和你一起去。”

    桐华从窗子里飞了出来,像只蝴蝶一样轻盈,小黑鸟回过头来,正好看见那一幕,小女孩瞪大了眼睛,乌溜溜的眼珠转来转去,老半晌,叫了一声:“哇哦,桐华姐姐会飞!”

    桐华吓了一跳,赶紧一把捂住她的嘴,又左右的看了看,幸好没人,拍着胸口,心有余悸的道:“姐姐又没长翅膀,怎么会飞?小黑鸟看错了,肯定是刚才射鸟的时候看花了眼睛。”

    “才没有。”

    小黑鸟想要分辨,桐华不由分说的拉着她朝外面走去。院子外面站着两名士兵,见桐华出来,便问她是要乘车还是骑马。桐华想了一想,命士兵牵了马来,先把小黑鸟放在马背上,然后轻巧的翻身上马。

    “桐华姐姐,你真的不会飞吗?”小黑鸟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她很会审时度势,借着桐华抱住她的时候,贴着桐华的耳朵,小声的问。

    “不会。”桐华认真的答。

    回风镇没有领主府,姬烈也不住在这栋院子里,那个小恶人住在军营,而军营在城东,面朝着杞山,紧临着集市。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小恶人了,桐华决定去集市碰碰运气。

    两个多月过去,回风镇的气色一日好过一日,街道上有了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看见马背上的美丽女子,都恭敬的低着头,的领民都知道,这位天人般的女子是领主大人的女人,并且还是他们的救星,若不是她屈身降趾,与小黑鸟一起钻洞爬窝,他们不会那么快的生活在阳光之下。他们爱戴她,甚至超过了领主大人。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有人唱起了生涩的诗歌,那歌声非常虔诚,赞美着桐华的美丽与善良。甚至有人壮着胆子,递过来两尾活蹦乱跳的鱼。

    “哈哈。”

    小黑鸟一把将鱼提在手里,笑得很开心。

    桐华俏脸浅红,晕乎乎的。她是白城里的首席弟子,司职赏善罚恶,十二岁便杀死了墨狼之王,就如琴中剑一样锋利而危险,然而,现在听着那些使人脸红的歌声,她只觉得云里雾里,一颗心扑嗵扑嗵乱跳,动荡得很是厉害。她想告诉这些人,我也没那么美丽,更谈不上善良,我之所以帮助你们,是想获得小恶人的信性。

    不过,小恶人还是不信任我。

第一百四十八章 姬烈受死() 
从城西走到城东,一路都是赞美的歌声,桐华的头埋得越来越低,小黑鸟却越来越开心,她的收获颇是丰盛,肩上搭着自己射的海鸟,一支手提着两尾鱼,一支手拧着一只山鸡,马肚子也挂满了野果,就连那马头上都吊着着一窜野参。

    小黑鸟的眼睛眨不过来了,她已经数不清倒底能换多少东西了,心想,我要换些种子,还要给父亲换把斧头,种子埋进土里,等到明年就会长出很多很多的粮食,斧头是用来伐木的,木头可以用来造渔船,娘亲已经在织网了,等渔船下水,我就天天都有鱼吃了,再也不用挨饿了,挨饿的女孩长不高,也不漂亮,你看,桐华姐姐多漂亮,胸前鼓鼓的,那可真是让人期待啊。

    两名士兵一前一后的护送着桐华与小黑鸟来到集市。

    集市紧临着城墙,在那凹凸不平,三人高的城墙上有不少的士兵正在忙碌着,而城墙下也是如此,一群士兵正把一面巨大的墙弩往城墙上拉,年轻的司器官在不住的吆喝。

    “往左一点,往右一点,小心些,别碰坏它的轴承。”

    “哇哦,好大的弓箭啊,谁能拉动它呢?饕餮巨人么?”

    小黑鸟看着那墙弩眼睛都直了,她从来没有见过么大的弓箭,弓身比她的腿还要粗,绷得紧紧的弓弦就像她背上的辫子一样,而那箭夭根本就是一把长枪,她眨着眼睛想,娘亲说过,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巨人,那个巨人很高很大,一口就能把不听话的小女孩给吞进去,能使用这么大的弓的人,肯定就是那样的巨人了。

    谁知,桐华却说:“这不是弓,是弩,一个人拉不动它,它有机括与轴承,需要八个人共同御使。”

    桐华也很震惊,世人都说墨家子弟擅于守城,也极擅制造各式器具,几乎个个都是制器的高手,其实不然,墨家内部也是分门别类的,别说制作这样史无前例的巨弩,就是一把普通的弓箭她也是不会的,不过,白城里也不少技艺精湛的师弟师妹专司制器,而且桐华也曾看过《墨经记要》,在那包罗万象的墨家经典里记载着墙弩与机关兽的制作,但是她仍然被这把巨弩给震住了。

    墙弩的威力来自强大的洞穿力,这把墙弩比寻常的墙弩大了近乎一倍,那也就说明它的洞穿力在普通墙弩的一倍以上,他是怎么制作出来的?要知道,这可不是个头大一点而已,而是无数精确的计算。

    回风镇是个很小的城镇,山里的大王也都死光了,根本用不着这么强大的墙弩,小恶人为什么要制作它?难道,他真的想在这里做一辈子的小领主?不,他不是这样的人,他的眼睛里尽是凶狠与暴戾,他不会一直待在这个地方。

    桐华乱乱的想着。

    这时,大火鸟从远方飞来,在半空中盘旋,发出了嘹亮的啼叫声。人都抬起头来看它,小黑鸟突然拍起了手掌,叫道:“我知道啦,这把弓是用来射大火鸟的。”

    大火鸟仿佛听见了小黑鸟的声音,它从天上一头扎下来,巨大的翅膀扇起了强烈的飓风,周围的人群哗啦啦的向四周散去,座下的战马也受了惊,高高扬起蹄子,不住的嘶叫。

    然而,大火鸟的突然袭击并没有吓到桐华,她早就知道这蓄牲是来和自己过不去的,就在马蹄高高扬起的时候,她夹紧了马腹,随着战马人立而起,并且顺手从马肚子上扯了一枚野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大火鸟扔去,想把它砸个稀巴烂。

    “咕咕。”

    野果就是野果,它不是石头,更不是利器,就见大火鸟把头一歪,长嘴一伸,把那枚野果衔在嘴里,瞪大着眼睛看着桐华,然后咕噜一声吞了下去。

    大火鸟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桐华,眼里尽是古怪的嘲弄。

    桐华气得不行,胸膛不住的起伏。

    “好威风哦,比领主大人还要威风。”小黑鸟崇拜的看着大火鸟。

    “是吗?”

    身后响起了平静而冷漠的声音,桐华心头一跳,勒着马回头,一眼就看见姬烈骑着马正向她走来。

    年轻的领主从镇外巡示归来,依然穿着那身破烂的铠甲,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准备战斗,司寇官刑洛走在他的身旁,俩人背后是二十名全副武装的重甲单骑,左手的臂甲上绑着小圆盾,右手举着长长的铁枪。阳光落在枪尖上,泛着鱼鳞般的光芒。

    他在准备战争,更为猛烈的战争,桐华突然想。

    今天,姬烈的心情仿佛很好,他骑着马走向他的侍姬,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好似在欣赏着她的美丽。

    “大人辛苦了。”

    桐华把头低下来,恰当的露出一截雪嫩的后脖心,她学过的,恩师说过,女人的后脖心最是柔弱,很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以及征服欲。除非,除非你不是个男人。

    姬烈当然是个男人,他被那皓洁如雪的后脖心晃得眼睛都花了一花,桐华很美丽,也很危险,年轻的领主相信自己的直觉,更加相信自己的鸟,他并没有被桐华迷住,他朝大火鸟走去,摸了摸大火鸟的头,看着天上的太阳,淡淡的说道:“你的脸色有些苍白,平日应该四处走走,不要成天闷在院子里,那样会闷出病来。”

    “是,大人。”

    桐华咬着牙,低声回道。心里却恨得痒痒的,可恶的小恶人,那不是苍白好不好,那是柔弱,恩师说的,美丽的女子温婉如水,静如芍药。

    回风镇的集市很小,只是一条狭长的街道,沿街的两侧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货物,在这里,刀币与蚁鼻钱难以通行,实行的是以物易物,一队士兵挺着长戟来来回回的巡逻,维持着集市的秩序。尽管如此,仍然会听到争吵声。

    不远处,一群人围得水泄不通。

    “两条鱼可以换半盅粮食,一只山鸡可以换两条鱼,我现在用一只山鸡和两条鱼换你这匹布,为什么便换不得?大不了,我再加你一只海鸟!”

    “我这是楚布,不是寻常的布,别说你一只山鸡两条鱼,就是再加一倍也换不走!你快走吧,别妨碍我做生意!”

    “领主大人说过,鱼可以换粮食,粮食可以换布,山鸡和鱼当然也就可以换布。我不知道什么是楚布,我只知道,布是用来做衣裳的,而领主大人又说过,在两年内,丝麻布匹的价值低于活命的粮食。所以……”

    “那是你的领主,不是我的领主!!”

    争吵声越来越激烈,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那队维持秩序的士兵正准备前去执法,姬烈翻下了马背,挥手制住了他们,听见这样的对答,他心里也奇怪,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去,像个普通人一样从人群里挤了进去。

    桐华眼睛一亮,拉着小黑鸟也跟在他身后挤进去。

    这是一个小小的摊子,回风镇太过简陋,当然没有像模像样的商肆,的物品都摆在地上交易,那个摊子占了丈许方园,上面摆着几匹颜色各异的布。一匹瘦马趴在地上,年轻的商贩蹲坐瘦马的旁边,一张脸涨得通红,从他的穿着打扮上来看,不像是本地人士。

    另一人衣衫褴褛,浑身上下笼罩在一匹破烂而肮脏的麻布里,回风镇里的人大部份都是这样,此时,这人正拽着摊位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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