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光点头:“孙儿记着。”
老夫人点了点头,转身看了看鸡汤,问道:“肚子饿吗?要不要吃些东西?”
郑光摇摇头:“暂时还不想吃,奶奶,您去休息吧,孙儿饿了会自己吃的。”
老夫人看了看正在熟睡的赵蝶儿,起身拿了一条毯子披在她身上:“那奶奶就先回去了,多休息,府试还有一个多月,不要太担心了,奶奶相信乖孙儿一定可以考取进士,光宗耀祖。”
郑光点点头:“孙儿知道。”
老夫人这才放心的离开了,目送老夫人离去,房门刚关上,郑光的手就抚上了赵蝶儿的头顶:“既然醒了,为什么不睁眼?偷听别人的谈话,很有意思吗?”xh:。254。201。186
六 赵蝶儿的愿望很简单()
赵蝶儿紧闭的眼睛一下子睁开,白皙的小脸蛋瞬间变得通红,整个身子一下子坐起来,头低着,急急忙忙的说道:“不是的不是不是的郑郎小妹小妹只是不小心真的是不小心”
见她语无伦次的模样,郑光更是怜爱不已,记忆中,这柔弱的姑娘有着不平凡的坚强,郑家屡次变故,她都坚强的扛着,父亲去世之后,她更是坚强的帮助母亲管理郑家的店铺,这份坚强,这份长期的陪伴,打动了郑光的心,今年年十五那天晚上,郑光向她承诺,考取进士,就娶她为妻。
郑光的手抚上了赵蝶儿的小脸蛋,温声说道:“蝶儿,我又没有怪你,刚才的话,你都听到了,也记住了,对吗?”
赵蝶儿抬起头,看着郑光,抿了抿嘴唇,点了点头:“嗯,都听到了,也记住了。”
郑光坐起身子,离赵蝶儿更近了一些,赵蝶儿的脸更红了,身子不由自主地想要往后退,却被郑光一把搂出腰身,按在了自己怀里,赵蝶儿猝不及防,一下子撞入了郑光的怀里,等到反应过来,整个人都不好了,只觉得自己的心脏越跳越快,越跳越快,简直快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了!
“不不郑郎这不不要”赵蝶儿顿时觉得自己还无法接受这样的姿势,自己还没有嫁给他,还不是夫妻,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父亲母亲的教导不能忘不能忘她着急的想要从郑光的怀里离开,又羞又急
感受到怀里可人儿强烈的意愿之后,郑光不仅没有松开,反而笑着用双手把赵蝶儿紧紧抱在了怀里,更加用力了:“奶奶已经答应给我们主婚了,我们已经是未婚夫妻了,这样还不够吗?反正,你绝对会是我的人,既然如此,还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赵蝶儿一阵气苦,只觉得心爱的表兄醒来以后变了一些,以前表兄都不会这样的也不会做那么过分的动作,也不会说这样的情话这样想想,这样,是不是也不错?真的觉得好温暖,好温柔呀!不对不对!赵蝶儿!你在想什么!父母的教导都忘了吗!这样下去,就真的嫁不出去了哎?不对啊,好像人家就是要嫁给这个坏人的那那算什么?
赵蝶儿顿时觉得自己的大脑不太够用了,也就不挣扎了,任由郑光抱着,思考一些很严肃的社会人文伦理问题,郑光抱着赵蝶儿软软香香的身体,觉得很舒服,很安心,很温暖,满满的,赵蝶儿终于发觉了自己现在最该做的是什么,可是已经被他抱了那么久了,身体都被玷污了,挣脱也挣脱不开了
爹爹,娘亲,对不起,蝶儿已经不干净了事到如今,只能让这个坏人负责了
一念至此,赵蝶儿缓缓伸出自己的手臂,努力尝试着把郑光抱住,被抱住的感觉其实挺好,郑光的胸膛很宽厚,很温暖:“郑郎,一定要娶我。”
郑光微笑道:“当然,待我考取进士,就回来娶你。”
“嗯,等你!”
更晚些时候,郑光就把赵蝶儿放回去休息了,也总不能让赵蝶儿真的在自己屋里过夜,那对赵蝶儿的名声真的不太好,大明朝的风气虽然没有开国时那样保守,但是也绝对没有到现代那样奔放,目送赵蝶儿一步三回头的离去,郑光心里的躁动慢慢的平息了。
明明对于自己而言,这个姑娘才是第一次见面,但是那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非常亲近的感觉,那种发自内心的,想要和她亲近的感觉,深厚的回忆,不停的促使自己做出有些过分的举动,郑光知道这是属于那少年的记忆,那少年的灵魂的印记,现在,已经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自己。
继承了他的生命和记忆,继承了他的命运,那么,就要继承他的一切,我来到大明,不是无缘无故的,就和我不是无缘无故的出现在大宋一样,我相信,我来到这里,是有原因的,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手,在指引着自己
既然暂时不需要自己来拯救,那何不先为一看客,看看这大明江山,看看这风流人物。
第二天一早,郑光醒来,觉得神清气爽,舒服了很多,不由得赞叹这副身体的强壮结实,和大宋时期的自己,不相上下,那个时候自己征战南中国九年有余,大小数百战,刀口舔血,数次在死亡边缘徘徊,直到成为最后一个战死的汉家儿郎,身体强健是必需的,而这副身体的强壮,是来自于恩师唐顺之的谆谆教诲。
郑光对大明朝嘉靖时期的历史了解的不是太多,所有的了解,一部分是来自于现代生活里的零散知识,对于一些特定人物的了解,比如严嵩,比如徐阶,比如嘉靖皇帝,比如张居正等等,另一部分,主要的,还是郑光自己的记忆。
真正的记忆。
唐顺之是名士,世称荆川先生,学富五车,德高望重,曾经是科举的人生赢家,还是翰林出身,后来因为对朝廷的失望,以及自己犯了去拜见皇子的错误,被小人进谗,惹恼了嘉靖皇帝,遂辞官归隐,寄情于山水,同时继续加深自己的学问,终成一代宗师,与此同时,不知何故,恩师还是自己父亲郑微的授业恩师,如果父亲还在,那么唐先生应该是自己的师公才是。
可惜父亲早逝,唐先生痛心疾首,遂爱屋及乌,主动提出要做自己的授业老师,数年来勤勤恳恳,对自己教导有加,不仅教导自己考试需要的基础学识,还会教导自己一些非常珍贵的处理实际政务的经验和为官之道,包括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还有数年来思考所得,这是最珍贵的东西。
唐先生还对兵法和武艺有所了解,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也会传授一些兵法,乃至于武艺,唐先生以为,兵法可以开阔视野,增强见识,而武艺可以强身健体,保护家人,这些虽然不意味着自己要走上武将的道路,但是强身健体保护家人,在这个倭寇横行的时代,并无不妥。
练习的过程殊为艰苦,郑老夫人心疼孙子,对唐先生意见很大,但是郑光坚持要学习,在他看来,如果之前自己的父亲也有一身武艺,那么至少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起身之后,郑光觉得身体很舒服,不过饥饿感如潮水一般涌现,之前放在桌上的鸡汤和米饭没有动,赵蝶儿走后,他就睡了,一早起来自然饥肠辘辘,但是冰冷的鸡汤味道显然不佳,郑光推开房门,有些意外地看到一个小侍婢正站在门口,双手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毛巾和铜盆,铜盆里的水还在冒热气,另外还有一碟偏青色的牙粉和一支木柄牙刷。
小侍婢见郑光刚好开门,闹了个大红脸,连忙行礼:“大郎!”
郑光知晓这小侍婢是来为自己送漱洗用具的,也就笑了笑,转身往回走:“放下吧,然后叫厨房准备些早饭,我饿了,这些鸡汤昨晚没喝,现在凉了,去让厨房热一热,再端来。”
小侍婢点头,把洗漱用具放在桌上,转身离去,安排早饭了,郑光拿起毛巾放入盆中,洗了一把脸,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接着拿起牙刷沾了沾牙粉,开始刷牙漱口,一会儿也结束了洗漱,整个过程都仿佛没有任何生疏一般,一方面是身体的记忆,另一方面是此时此刻的大明日用品和现代已无太大差别。
整理完毕,擦拭了一下脖子和手臂等处,愈发觉得清爽,而身体似乎还有些不舒服的地方,郑光眼睛一扫发现属于自己的屋内还有一柄长枪,便知道这是恩师唐先生所赠,唐先生三十六岁开始习武,已经过了最佳时机。
但是若是不以成为绝世高手为目标,作为一个男人来说,何时习武都不算晚,所以唐先生的枪术已然不俗,教授自己的时候自己十岁,虽然也不是最佳年纪,但比起唐先生来要好很多。
六年的枪法学习,使得自己的枪术也颇有些章法,另外还有一套拳术,据说是当年抗元时黄河以北的义军所流传下来的一套拳法,唐先生拜名师学习,后来又传授给了自己,每天早上,郑光晨读之前都要演练一套拳术和枪法,然后才是洗漱吃早饭,今日却已经洗漱过了,郑光便没有想要做太过激烈的活动。
拿起长枪走到外面,心念一动,身体已然动了起来,舞的颇有章法,然而尚未同步的身体和灵魂显然有脱节之处,一个不小心,长枪脱手而出,砸在了院墙之上,郑光晒笑一声,跑过去捡回了长枪,慢慢的,随着身体的动作慢慢的熟悉这套枪法和身体,竟然很快的就熟悉掌握了身体和枪法的协调。
大宋的九年,郑光也在战场上拼杀无数次,虽然不曾拜得名师学习武艺,但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功夫更加实用,那不是用来看的,是纯粹用来战场搏杀的搏击术,而这套枪术虽然不甚华丽,却招招扎实,在郑光的专业眼光看来,这套枪术绝对是脱胎于实战检验之下的枪法汇聚而成,非常实用,上了战场,也会非常适合杀敌。
唐先生不知从何处拜得名师学习这套枪术,也不知这枪术叫什么名字,但是郑光已然决定继续练习下去,把这套枪术融会贯通,之后,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正准备再来一遍的时候,小侍婢的声音响起了:“大郎,早饭已好,现在用吗?”xh:。254。201。186
七 范庆来访()
郑光一听,顿觉腹中饥饿难耐,也就不再继续舞枪,走入房内:“现在就用。”
小侍婢把托盘放下,里面的东西取出放在桌上,就告退了,郑光一眼看去,基本上都是面食,回想起郑家原籍陕西,是从北方迁移过来到苏州定居的,也就明白这是家族传统,南方人一般吃白米饭和汤食,不过苏州城有太多的外地商户和外地人,就好似如今的深圳一般,各地美食都能吃到。
郑光就见着自己眼前的盘子里有三个白白的大包子,一只剥好壳的水煮鸡蛋,还有四个桃花烧卖,以及一碗稀粥,一碟下饭小菜和一碗鸡汤,非常精致典型的早饭,也是郑光最喜欢的早餐,郑家既然是中等富户,也不会在家人用度上有所压制,加上郑光也习武,习武之人需要的营养就更多,深爱小孙孙的老夫人也就尽一切能力把好吃的营养的给小孙孙吃。
南方的烧卖和北方烧卖有所不同,南方烧卖里包裹的基本上是以肉糜为主,加上虾仁等配料,和北方以糯米为主肉料为辅的烧卖是不同的,郑光什么都喜欢吃,桃花烧卖很喜欢,也很喜欢吃糯米烧卖,而且之前习武,所需要的食物量也很大,显然郑府的人都知道,所以见着这么多早饭,郑光也不奇怪,只觉得腹中更加饥饿,洗了洗手,抓起一只大包子就咬了下去。
包子的面皮很是精致,应该是上好的小麦制作的,里面的馅料鲜美无比,一看之下,都是精瘦肉,之所以如此松软可口,大概是里面加了豆腐的缘故,里头见不着一点肥肉,郑光不喜欢吃肥肉,而之前的记忆里,也是一模一样,很讨厌肥肉,吃一点就会觉得反胃,所以家里从来不买肥肉。
郑家也从那时候只吃瘦肉,这包子是符合自己口味的,之前一天多都没有好好吃饭,郑光只觉得自己能吃下一头牛,巴掌大的包子三两口咬下肚,塞在嘴里使劲儿咀嚼,面粉吸干了嘴里所有的水分,咽不下去,于是郑光舀起一勺鸡汤灌下肚,食道里的包子才顺着汤汁进了胃袋。
这种感觉,十分美妙,终于觉得空荡荡的胃里有了填充,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接下来一口咬下半只烧卖,鲜美的味道在口中迸发,更是心满意足,端起稀粥碗一口气喝下半碗稀粥,又是一口把那剥好壳的煮鸡蛋塞入嘴里,三两下就咽下了肚,无比满足。
稀粥的温度很合郑光的口味,小菜也很精致,吃进嘴里不仅鲜美,而且润滑,更觉得满足,非常美妙。
一顿大吃大喝,郑光总算觉得有**分满足了,古人都认为吃到七分饱是最好的养生习惯,不过郑光习武之人,又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需求量自然更大,也就不在意这些,古人所谓穷文富武,大概也就是如此,所以照理来说武人应当比文人更加珍贵才是,可是无论是大宋还是大明,似乎文人都比较尊贵。
大宋唉,太祖皇帝,你到底是处于什么考虑,才会定下这样的国策?你的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如果严格来说,我是大宋最后一名将军,大宋军队最后的指挥官,你所创下的大宋,是我为你守护到最后,虽然我失败了,可是我已经做到了我能做到的一切,但我依然不明白,你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似乎就是从大宋开始的,的确,军队要死人,死很多很多的人,但这不是低贱的代表,相反,这是最高尚的代表,为保护国家而战而死,何低贱之有?以武亡国,民族之刚烈血气还在,自相残杀,终究能诞生一代雄主,还能中兴华夏,以文亡国,国家之血气不复存在,只能落得被异族亡国,十万人投海的悲壮下场
所以,陆先生,文先生,张将军,你们,真的心甘情愿吗?
抬头看着房内的屋顶,郑光有些出神,不由得想起了当初和陆秀夫的谈话,当时的种种,闭上眼,就仿佛是昨天才刚刚发生的事情一样,陆秀夫的决绝,士大夫们的决然,张世杰最后的战斗,文天祥最后对自己的鼓励,还有几乎就是昨天才发生的凌霄城之战
回到大宋,我到底做了什么呢?那就年的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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