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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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 第7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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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明你想要做生意,那王月瑶就是那尊绕不过去的神。

    吃得似乎无穷无尽,而穿得,也让钟镇大开眼界。在雍都的时候,丝绸这类东西是昂贵的,基本上只有豪富一层才穿戴得起,但在越京城中,丝绸似乎只是一种普通的织物,价格只有雍都的几分之一。别说是豪绅了,就连最普通的老百姓,也能买得起。就在刚刚走过一家布庄子的时候,钟镇就看到一个农夫给自己的媳妇买了一匹丝绸。

    那绝对是一个农夫,粗糙的双手上结满了茧子,肩上挑着扁担,两个筐子里空空的,似乎原本里面装着的东西已经卖空了。他将扁担和筐子放在布店外头,牵着那个同样粗手大脚的女子进了店子里,出来的时候,那女子笑得眉眼弯弯,手里小心的捧着的是一匹色采艳丽的丝绸。

    这让钟镇的嘴巴张得足以塞进去一个鹅蛋。

    一路走过来,这样的场景,他见过了很多。而他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的神态,自然让王凌波好生一顿嘲笑。

    “真是乡巴佬呢!”王凌波下巴抬起,轻蔑地道:”知道吗?现在在大明,真正的上等人,早就不愿意再穿丝绸了,这东西穿在身上滑溜溜的,也就是一个好看,还真是不舒服。知道大明的上等人现在穿什么料子吗?棉布。”

    “棉布?”钟镇有些茫然。

    “你们当然不知道啊!”王凌波得意的笑起来:”这玩意儿,我们这里不出产啊,现在市面上销售的棉布,全都是海商们从海外带回来的,听说来自西域呢!那价格,昂贵得让人绝望,不是大富之家,还真穿不起。”

    王凌波身上当然穿得不是棉衣,当然,也不是丝绸,而是一件最为普通的麻衣,事实上,这也是这个世上绝大部分人衣服的原料。

    “师父师娘穿得就是棉布做的衣服,摸在手里,那才叫软和!”王凌波十分艳羡地道,”师父说了,我要是能把你完全治好,就会奖厉给我一匹棉布。”

    钟镇哑然,或者这家伙治疗自己,就是因为这一匹棉布。自己堂堂的秦国大将,身价也就一匹棉布吗?

    但王凌波却又在这一瞬间嘟起了嘴巴,”不过你被皇后娘娘一拳打得太狠了,想要治好你,也不知要花多长时间的功夫,我可是听说皇帝陛下已经命大司农在培育这种棉花种子,也许将你治好的时候,棉布这玩意儿已经在我大明遍地开花,又成了不值钱的货色了,唉,我那师傅,可也太会算计了一些。”

    钟镇只觉得自己无言以对,说半天,自己或者在将来,一文不值。

    他在秀水河大桥发起决死冲击的时候,没有想到会遇上大明的皇后娘娘,更没有想到,这位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皇后娘娘竟然是一个恐怖的宗师级大高手,那一拳,击散了他体内修习数十年的真气,将他的经脉和丹田重伤,全身骨骼更是来知断了多少根。自己没有死,还真是多亏了眼前这位少年神医。自己被他裹成了一个粽子一般的足足的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到现在距离那场战事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了,自己从外表上看起来跟一个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有苦自己知,体内雄浑的真气早已不见了踪影,而真正难以治好的却是丹田和经脉的伤势。就算休复,自己也就是一个普通人了。

    最初像一个粽子一般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时候,钟镇一心想着不如死了算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求死之心渐去,求生之念却愈发的强大了。现在,他早已经放下了当初的所有雄心,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病人,哪怕王凌波经常突发奇思妙想,弄一些药把自己治得死去活来,但他却也毫无怨言,任由这个少年将自己当成了实验品,他自己也想见证一个奇迹的发生呢。

    做为太医署最高长官的弟子,王凌波有着不少的特权,比方说他并不需要去太医署坐班,去军中担任军医,也只不过是一种历练。而现在,他在越京城开了一家小小的医馆,对于他来说,也是一种历练。

    而钟镇,现在就是这家小医馆的打杂的家伙,因为这家医馆,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呆了几个月后,钟镇倒是学会了不少炮制药材的手法,更是将各种药材都认得清清楚楚了。

    王凌波似乎真正的将他当成了一个病人,而不是将他当成秦国的一个重要将领,而明国似乎也放任了他这么做,像自己这样的重要人物,居然便任由王凌波将自己轻轻松松的带走了,现在更是任意行走在大明的京城中。

    当然,现在的自己,的确也算不了什么,连大秦国都要亡了,自己这样一个人又算得了什么呢?钟镇努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些。

    在越京城,他看到了太多的不一样,越京城就像是一面镜子,正将一个欣欣向荣的强盛帝国一一展现在钟镇的面前。

    大秦,输得不冤。

    现在,他对秦国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在他的内心深处,或者认为大秦百姓真要是成了大明的子民,或者也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他们有可能会吃得饱,穿得暖。

    这些日子里,他跟随着王凌波,在越京城居然也见到了不少操着秦地口音的人,听他们的口音,似乎是来自秦国各个不同的地方,但有一样是相同的,他们的身上,都洋溢着一种满足,一种幸福,这与钟镇以前接触过的那些普通的秦人完全不一样。

    或者,这便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钟镇一边走,一边想着心事,却没有注意到王凌波此时又被一家路边小摊点给吸引去了,他背着大包小包的却仍然往前走,一不小心,整个人竟然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街上的人实在太多了。

    “对不起,对不起!”他连忙抬起头,向着面前的人一迭声的道着歉。被他撞着的这个人很年轻,穿着打扮似乎是一个贵介公子,身边还伴着一个女子,那女子手里拿着好几串糖葫芦,正在往嘴里塞着。

    只看了这一眼,钟镇脑子里便轰的一声如同五雷击顶,眼前这个女子,当真是化成了灰他也认得,那就是在秀水河大桥边,一拳将他轰到如今境地的大明皇后闵若兮。而此时,闵若兮一手拿着糖葫芦,另一只手却挽着这个年轻贵公子的臂弯。

    能让大明皇后这样亲腻地挽着的人,除了大明皇帝,怎么可能还有第二人!

    钟镇一下子便傻了。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章:偶遇() 
秦风与闵若兮现在的模样,就与街上那些普普通通的逛街男女没有什么两样,年轻有钱的公子带着美丽的家眷在隆重的节日里出来游玩在越京城是一年很自然的事情。就在这条大街之上,这样的人其实很多。

    所以闵若兮很放松,隐去那高贵的身份,忘掉自己超卓的能力,将自己置身于普罗大众之中,另外一种别样的欢喜自然就滋生于心间。

    闵若兮出身高贵,这样的场面,自小她就只能是一个旁观者而不能成为参与者。她很享受现在这种感觉。没有那种毕恭毕敬带着畏惧的眼光和神情注视着她,在众人的眼中,她也就是长得更漂亮一些。

    她喜欢那些商家在赞美她美丽的同时,又喋喋不休的向她推荐着自己的货物,她能感受到这些人的确很惊诧异于她的美丽,但更看重的却是能不能卖出自己的货物,这让她很欢喜。

    她对于讨价还价一点也不了解,但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商家讲价,当然,最终失败的都是她,在商家舌灿莲花的鼓动之下,她每一次都是乐滋滋的掏出钞票,笑盈盈地买下商家推荐的商品,哪怕这些商品已经溢价出原本的价格不少。

    当然,她与秦风不可能扛着这些商品,起初秦风倒的确起过这种心思,但当闵若兮在第一家买了东西之后,秦风立即便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闵若兮买得太多了,而这还是第一家。

    秦风留下了一个地址,让这些商家将这些商品送到哪个地方去。那是鹰巢的一个秘密联络点。秦风相信,过了今晚,那个秘密联络点的屋子里,将堆满闵若兮购买的各种各样的有用的或无用的东西。

    大概是从来没有过这种生活体验,闵若兮如同出了金丝笼的金丝雀,兴奋的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般,虽然她的外貌看起来与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也没有什么区别。

    能在这条街上当上掌柜的人都是经验丰富,眼光毒辣之辈,他们能轻易的判断出一个客人的实力问题,当然,在这里,他们不会对任何一个客人表示出无礼,因为这里是越京城,或者一个穿着破烂的家伙,背后便站着一个高不可攀的人物。

    像闵若兮和秦风这样的人,店里的人只要一扫眼,便知道是结结实实的大客户,不说别的,单是两人这一身刚刚在大明上流社会上流行的全棉衣袍,便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这不是你有没有钱的问题,而是你拿着大把的钱,也根本就买不到。少量的通过海贸而来的棉布,现在根本就不对外卖,能够穿上这样的的衣服的,只能是尊贵得了不得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向来是商家的最爱,而且这两人看起来如此的年轻,必然是权贵之家的公子小姐,有钱,任性啊!

    事实上,闵若兮现在的确就像这样的人,她讨价还价,只是喜欢这一过程,对于能不能降下价来其实丝毫不在意,店家哪怕就只降下微不足道的一丝,她能看成是巨大的胜利而马上喜滋滋的买单。

    闵若兮也好,秦风也好,对于钱,当真是没有什么概念。对于商品的价格,也没有什么基本的认知,秦风或者对粮食是什么价格很清楚,对每一件兵器的成本价格很清楚,但这些日用百货,那些千奇百怪的吃食小点心,他就完全迷茫了。

    所以闵若兮出来的时候,身上带着的钱是真不少,但到现在,已经花得光光得了,剩下的最后一点,便只够她买了几串糖葫芦吃了。

    没有了钱,剩下的便只能是逛街了。

    就在这个时候,钟镇好死不死的神游天外,一不小心在人群之中撞上了秦风这两口子。如果他完全不认识这两口子倒也罢了,但这两个人中的一个,却给他留下了刻苦铭心的记忆,所以这一刻,他的反应直接而真实,张大了嘴巴,神情呆滞,随着劈里啪啦一阵响,身上的,背上的,手上的所有东西都掉在了地上,立即引起了一阵混乱。

    秦风和闵若兮也都是极聪敏之人,一看对方的神情,便立即明白对面这人认识自己夫妇,只是眼前这人穿着打扮,活脱脱就是一个小厮模样,难道是那家大臣家里的家丁卫士么?

    “你认识我们?”当机立断,秦风不等对方反应过来,便立即开口问道:”什么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做。”

    闵若兮也在盯着钟镇,她只是觉得这人有些面熟,却是实在想不出这人到底是谁了。当初在秀水河大桥,随手一拳将一个全副武装状如疯魔的秦将一拳打飞,她是真想不起这人是谁了。

    钟镇心中有些苦涩。

    很明显,面前那个一拳将他打落尘埃的女人根本就不记得他了。

    如果换作一个普通的大明人,在认出他们夫妇的第一时间,只怕立即就会跪倒尘埃,大呼万岁了,秦风在大明的威望,那是如同神一般的存在。

    但钟镇却做不到这一点。他曾经是秦国的大将,秦国的皇帝,他也并不陌生,对于这样的人,他不像普通百姓那样有着无以伦比的畏惧感。更何况,一个有尊严的秦国大将,也不可能向着对方五体投地的参拜。

    他是俘虏,但是他并没有投降大明。

    所以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对方,只能呆呆地站在哪里。

    这里的混乱终于引起了王凌波的注意,正在忙着往嘴里塞东西吃的他窜了过来,于是他也呆住了,正弯腰准备去捡地上东西的他,身子定了格,一手抓着地上的一个包裹,一手保持着往嘴里塞东西吃,腰弯着,头昂着,保持着一个奇怪的姿式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的秦风夫妇。

    作为舒畅最为得意的弟子,他自然是见过秦风夫妇的。而且因为舒畅与秦风夫妇那种随意的亲热关系,对于皇帝一家,他自然也是感觉像家人,朋友更多一些。

    他只是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皇帝夫妇。

    “舒疯子家的小徒弟?”秦风哈哈一笑,蹲下身来帮着王凌波开始捡东西,看到王凌波,他自以为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小厮怎么会认得自己夫妇了,因为两家的关系实在是太近了一些。

    “您,您怎么在这里?”聪慧的王凌波也马上就反应过来了。手忙脚乱的从地上捡东西,然后往仍然像木头一般的钟镇身上挂。

    “看着挺热闹,所以出来逛逛。”秦风随意地道。

    “我的爷呐,这里怎么是您能来的地方?”王凌波叫苦不迭,终于将东西都挂在了钟镇的身上,直起了腰,苦着脸道。”小哥儿知道吗?”

    他嘴里的小哥,便是烈火敢死营的统领马猴。

    “我们翻墙出来的,没人知道。”秦风笑咪咪地道。”你师傅还没有问来么?”

    “没呢,都走了快一个月了。”王凌波道:”我这里正有一个天大的难题,想问师傅请教一下,谁知师傅一去这么久都没有问来?”

    “什么天大的难题?”秦风感兴趣地道,”你可是舒疯子交口称赞说是能传他衣钵的得意弟子,能将你难住的可不是一般的问题吧?”

    得到皇帝的赞誉,王凌波很是得意,伸手拍拍身边的钟镇,:”就是这小子,我已经将他的外伤治好,内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不过他的真气被娘娘咳咳一拳全给轰散了,七经八脉丹田都受了极重的伤,我现在想修复他的经脉伤势,有一个难题没有想清楚。”

    “被我一拳?”闵若兮有些惊讶,声音略大了一些,却又赶紧捂住了嘴巴,然后压低了声音,问道:”这个,你就是那个在秀水河大桥上被我打了一拳的那个将军?”

    钟镇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点了点头,想要抱拳行一个礼,但手是提的东西实在太多,”在下钟镇。”

    秦风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钟镇的特殊身份而有什么特别的异样,”现在你就住在他哪里?”

    “是,在王医师哪里打打杂。”钟镇回答道。对方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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