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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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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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狗一拐拄地,一拐指着树林深处,“在哪里边快活呢!井径关的小碧楼现在没了地盘,进城去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又受南阳城里同行排挤,便只能在靠着我们军营的地方搭了几个窝棚做生意,和尚有老相好,现在无事,他自然是在哪里风流快活。”

    舒畅和章小猫一齐摇头,“野狗帮我一并接了和尚吧,我就不去打扰他的好事了。走了走了!”弯腰提起了刀,扬长而去。

    “小猫的心冷了!”看着小猫的背影,舒畅叹气,看了一眼剪刀与野狗:“等喝完了小猫的喜酒,我也准备离开了。”

    “大夫,你也要走?秦老大不在,你又走了,我们怎么办?”野狗瞪大了眼睛看着舒畅,这两人不在,剩下的三人,可是谁都不服谁,那敢死营可就要成为一盘散沙了。

    “现在秦风还一点消息没有,我准备沿着落英山脉走一趟,然后去越国那边,秦风的伤势我已经是技穷了,听闻在北越昆仑山中,有一隐世神医,如果能找到他,或者能想出办法来救他。”舒畅道。

    “还有人的医术比你更高?”野狗不相信地摇摇头。

    “医道一途,那有第一第二之说,各人技业有专攻,不过此人也仅仅是传闻而已,但去碰碰运气,说不定瞎猫碰上死耗子呢!有一丝希望,总要尽百分百的努力。”舒畅展颜一笑,“至于我走之后,你们还是各管各的一摊儿,反正以往也不是这样的么?如果实在争执难下,就去找小猫,他是局外人,必然能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解决问题,你们的粮草,给养不济的时候,他也可以给你们想想办法。你们几个啊,这段时间可得约束部下不要出什么乱子,现在不是以前了,西部边军没有了,左帅没有了,你们的头顶之上,可再也没有遮阳的大树了,让人抓住了把柄,可就没人帮你们了。”

    剪刀默默的点头。野狗满不在乎地盯着天上的流云。

    “大夫,要是秦老大不回来了怎么办?”野狗突然问道。

    “这个?”舒畅一愕,他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会等到秦老大的消息,如果他不再回来了,我便要跑路了。这活计老子也不干了。”野狗狠狠地用拐杖戳着地,“小猫说得有道理,咱们不过就是别人手的棋子而已,本来我也只有这个命,但却也不甘就这样让人往死路上送,秦老大不回来,我就当逃兵,奶奶的。”

    “说得好,到时候我们兄弟结伴,风流快活去。”林中传出一个嘶哑的声音,和尚衣衫不整地从内里走了出来,两边脸上赫然一左一右,各印着一个大大的女人唇印。

    这家伙这几天昏天黑地,不分日夜,先前那本来丰满的脸郏可又瘪了下去,整个人看上去都有些萎靡不振的模样。

    “老子才不跟你这个花和尚一路。”野狗呸了一口:“老子宁愿去当强盗,去剪劫打劫,也不干那等下流的勾当。”

    “哎呀呀,你可真是不解风情,果然是名符基实的一条野狗。”和尚连连摇头。

    剪刀盯着两人,眼中阴晴不定。

    舒畅看了三人一眼,摇头苦笑转身离去,秦风不在,可真是没有人约束他们了。这两个家伙在军中磨励了这几年,如果当真又转身去干上黑道,那可是为祸非浅。

    落英山脉,井径关。

    敢死营临走之时,将这里一把火烧成了白地,现在这里又变成了一个大工地,秦国边军正在这里大兴土木,重新修建关城,这里,将是他们以后出兵抢劫南阳郡的前哨基地,也是他们以后抵挡楚军报复的重要关口,抢下了井径关,于西秦而言,战略意义非同小可,意味着他们又在与南楚的边境之争中重新占据了上风,以后对楚国南阳郡又将予取予求,左立行七八年的辛苦,毁于一旦。

    邓朴躺在一顶大帐之中,脸色青紫,无神,这一次,他可是吃了大亏,先伤于郭九龄,又伤于左立行,接着又被秦风暗算,再最后与齐人束辉一场火并,伤上加伤,秦人的后续人马找到他时,他已经只剩一口气了。

    “二哥,你真打算去行刺昭华公主么?”看着站在自己榻前的一个削瘦的身影,邓朴声音嘶哑地问道。

    “此一时也彼一时。”邓方看着邓朴,“我知道难以得手,但却要给束辉找找麻烦,寻寻他的诲气。也给你出一口气。”

    邓朴苦笑,“这是何苦来哉?”

    “不,我们绝不能向他们示弱,一报还一报而已,国力我们比齐人弱,连南楚也比不上,但在黑暗战线之上,我们可比谁也不差。齐人想混水摸鱼,这一次我便搂草打兔子,万一得手了呢?”邓方嘿嘿冷笑。

第七十五章:喜庆() 
小小的院子里喜气洋洋,到处都张贴着大红的喜字儿,六七个彪形大汉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儿上,虽然没穿军服,但一眼便能看出这是一些军人,个个满脸横肉,哪怕是笑着,哪也带着一脸凶相,不过现在他们手里拿着的不是刀枪,而是锁呐锣鼓等一应乐器,正卖力地吹奏着喜洋洋的乐曲。

    这些人都是和尚从敢死营之中捣鼓出来的,说起来,还是这个花和尚心细,敢死营中人才众多,找几个乐器高手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换了衣服,提了家伙儿,便进了城来。

    舒畅和敢死营的几个头头此刻坐在大厅内,正与穿得红彤彤的章小猫打趣着。小猫朋友不多,现在也就只剩下敢死营几个了,剩下的,这一次都葬身在落英山脉之中。唯一算得上外人的,便只有一个郭九龄了,这家伙是死乞白赖地跟着舒畅来的,小猫虽然不大高兴,但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巴巴地来给自己祝贺婚礼,总不能黑了脸赶人家出门。更何况,郭九龄送来的这一份贺礼,可极是贵重的。

    敢死营的家伙,一个个都穷汉。最富有的剪刀包了一个六十八两银子的红包,那是他差不多四个月的薪水,野狗当真是打了一张欠条塞在红纸包里,上面写着欠小猫新婚贺仪八十八两。看得剪刀直抽鼻子,他也拉得下脸来。和尚送了一对货真价实的珠钗,这让剪刀与野狗都怀疑,这个花和尚是不是在与井径关来的那些女人厮混之时,顺手牵羊偷了人家的首饰,旁敲侧击的打听,花和尚却是一脸的高深莫测再加上得意洋洋。

    舒畅的礼物最是特别,他从怀里掏出来的,竟然是几个小瓶子,野狗一见可就不乐意了,“我说大夫,小猫是大婚呢,你这送几瓶药是啥意思呢?当心呆会儿新娘子将我们赶出门去,那可就亏大了,我可是送了八十八两的贺仪,到时候连顿酒也捞不着喝?”

    这话,让和尚与剪刀不约而同的呸了他一脸口水。

    舒畅不理会野狗,拿起一个瓶子,举到小猫的面前:“这个呢,是用来保胎的,上一次我见了红姑娘,便知道她已有身孕了,所以后来我便配了这瓶药。”

    “你,你说得是真的?”小猫瞪大了眼睛,看着舒畅,一脸的不可思议。

    “当然是真的,你不相信我?”舒畅微笑着。

    小猫一迭声地答应道:“当然相信,当然相信。”拔腿就要往后头跑,被舒畅一把捉住,“你慌个啥子嘛,以后有的是时间。嗯,我虽然不是特别擅长这个方面,但比一般的大夫还是要强些的,你有备无患。”

    “多谢大夫。”章小猫兴奋得脸上发光,一颗颗小麻麻都似乎在闪耀着光芒。

    “你行啊小猫,奉子成婚,丈夫,老爹,一次性全解决了啊!”野狗喝了一声彩,转头看着花和尚,一脸的不屑,“你个花和尚,到处洒种子,也没见结个果果出来。”

    和尚恼了,一把抢了野狗的拐杖丢到一角,“叫你贫。呆会儿我灌不死你。”

    “要喝倒我,你拉倒吧!”野狗仰天长笑,“老子可是酒中神仙,千杯不倒。”

    舒畅一扯章小猫,拿起第二瓶,神神密密地道:“这一瓶嘛,那就是每个男人都想要的了,还记得我上一次捉到的雪蝠吗?就是用它入的药,男人吃一颗,那可真是金枪不倒,雄风无双啊!”

    周围都是男人,听了这话,都是齐声大笑起来,花和尚两眼放光,一只大手已是蠢蠢欲动,舒畅将瓶子一放下来,他已是闪电般地伸手出去,不料剪刀却是早已料到他有这一手,啪的一声,和尚一声痛呼,他的大手被剪刀结结实实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干什么?”和尚怒目而视:“没听说红姑娘怀孕了么?小猫拿着,就是暴殄天物,放久了要失效的。大夫,你这是没安好心啊,这不是让小猫成天痒痒的却又只能望梅止渴么?”

    “滚犊子你。”小猫笑吟吟的将两个瓶子都收进怀里,“是男人,都想要这个,大夫可是从来不弄这玩意儿的,我可得好好珍藏着。”

    和尚看着瓶子消失,嘶嘶的抽着冷气直摸着腮帮子,眼睛骨溜溜地转着,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舒畅,心里想的什么,所有人自然都是心知肚明。

    舒畅拿起了第三个瓶子,“这是我配的一瓶伤药,大家都是在刀尖上行走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便会受个伤什么的,参加完小猫的婚礼之后,我就要走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瓶药你拿着吧。”

    环视了众人一眼,“在小木屋中,我给你们每个人都留了一瓶,虽然说不能医白骨生死人,但我倒也敢自夸,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他便能给你吊着命。郭老头,相逢即是有缘,我给我也准备了一瓶。”

    伸手入怀,又掏出一瓶,扔给了坐在一边羡慕地看着众人热闹的郭九龄。

    “我也有?”郭九龄又惊又喜,在帽儿山的这些天,他是真正见识了眼前这位的神奇的医术,能得到他亲配得伤药,这不谛是又多了一条命。“多谢大夫,大恩不言谢,如有机会,郭某一定会竭力报答的。”

    舒畅摇了摇头:“我江湖人一个,闲云野鹤,逍遥自在,倒也不烦郭大人你报答,如果将来有机会,在座的这几个兄弟,你多多关照一下吧,你是大官儿,他们啊,只是一些个在泥潭里打滚的人,在他们有困难的时候,希望你能拉他们一把。”

    “好,大夫的话,我记着了。”郭九龄沉重其事的点点头。

    “大夫,真要走啊,你这一下一下的像在安排后事一般,弄得我心里凄凄惨惨的。”野狗在一边耷拉着脸庞道。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其实秦风本来让我到了井径关之后就离开的,我不大放心,这才又到了帽儿山,放心吧,山不转水转,说不定啥时候,我就又出现在你们面前了呢?”舒畅大笑道。

    和尚站了起来拍拍,“今儿个在小猫大喜的日子,大夫又不是不回来了,出去转一转,还是要回来的嘛,这几年,我可是把大夫当成了咱们敢死营的一员,咱们敢死营也是他的家,有家在这儿,还怕他不回来啊,来来来,各位,咱们去请新娘子啊!”

    “接新娘子哦!”野狗也是一声欢叫,蹦哒了几下,在墙角捡起了自己的拐杖,居然叮叮地拄着拐跑在最前头。

    门外的几条大汉,吹打着乐器,摇摇摆摆的也一个个走了进来。

第七十六章:婚礼() 
新娘子穿着自己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嫁衣,坐在梳妆台前,听着房门之外传来的喜庆的锣鼓之声,已是哭成了泪人一般,边儿上,坐着她当年在楼子里最好的几个朋友。与她们比起来,她并不是最漂亮的,但无疑却是最幸运的。

    她的幸运,就在于他碰上了那个叫章孝正的男人,他的朋友们都叫他小猫。

    仅仅是一次的相遇,这个男人便慷慨地拿出了银子为她赎了身,将她带到这个小院子里。从此她便过上了最为普通的倚门望郎归的日子。男人是军人,一个月中能回来的日子有限,但只要在一次的时候,她总是曲尽温柔地让这个男人过得更舒服一些。

    她本是楼子里从小培养出来,棋琴书画样样精通,基本没有沾过粗活,但跟了这个男人之后,她挽裙下厨房,洗手从羹汤,男人不在家的日子,她连梳妆打扮都懒得去做,只是********地琢磨着怎样将这个小院儿布置得更温馨,更像家一些。

    是的,像家。

    她从来没有指望过能风风光光,堂堂正正的嫁给那个男人,只因为自己是一个青楼女子,年青貌美之时,自然有人捧着,呵护着,供养着,而一旦年老色衰,终归免不了黯淡的下场,这也是她们这一行最为普遍的命运。命运已经眷顾了她一次,她并不指望还会有第二次。

    更何况,男人是个有身份的人,是一个将军。虽然男人告诉她,他还不是将军,但在她的眼中,能指挥几千人的大官儿,怎么不是将军呢,即便现在不是,将来也会是的。这样的人,正妻必然是名门闺秀,怎么也轮不到她,所以他也从不奢望,现在能过上这种日子,她已经非常满足了。

    手粗糙了一些,腰也丰腴了一些,现在的她看起来也更像一个居家主妇了一些。她一直安于现状地生活着,直到那一天,男人提着刀,与他的朋友出了门,临走时的那一句话,将她彻底击晕了。

    巨大的幸福和喜悦之后,却是更大的恐惧。男人从来不说那些情啊爱啊的话,对她的关心和喜爱,更多的体现在行动之上。但那一天,男人突然说出了活着回来就会娶她。这说明男人这一去异常凶险。

    她哭了,很想告诉她,自己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想求他不要走。但几年的生活,她深深的了解这个男人,绝不会因为这个而改变他的主意。如果自己说了,只会让她的心中更添一份牵挂,她虽然不懂打仗,但也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该帮的就是让男人无牵无挂的走上战场。

    不信佛的她,去买回了一尊观音像,日日在佛像之前祈祷着男人平安归来,坐在佛像前,她开始一针一线的绣着自己的嫁衣,以前她没有做,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根本不配嫁个这样一个男人。

    战争如期爆发了,十余万秦人将南阳城围了,城外难民如潮,城内流民如梭,她将自己关在屋内,哆哆嗦嗦地绣着自己的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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