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刀,闭眼!”野狗的大吼声让正在踏入圆阵的于忍不住又回头张望了一眼,野狗闭眼的命令却只对那些新兵有效,而老兵们,眼睛却瞪得极大。这是敢死营的土法子,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新兵会被命令闭上眼睛,只管听命令挥刀就是。
战争是残酷的,绝大多数人在第一次踏上战场的时候,根本就无法适应这种惨烈的战斗,特别是像敢死营这种部队,更是如此。而这种防御战,对士兵的协同一致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一个地方出现了软胁,很容易全队被人打穿的。
现在他们面临的顺天军有多少,野狗凭经验瞄了瞄,已经出了城正在向自己扑来的只怕便有上万人了,后面还在黑压压的涌出来。顺天军的人海战术,应用得真是得心应手啊。
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这些顺天军士兵面对着最多只有千把人的太平军,内心深处自然是觉得这是十个指头捏田螺,稳打稳的没有丝毫问题。人多力量大嘛,虽然大多数手里更多的锄头,钉靶,羊叉,钎担,甚至只是棍棒,但大家上去一个一下子,不也能将对方铲平么?平素在乡下打架不就是这样的么?或者他们这样声势浩大的冲锋,早就将对手吓得狼狈而逃了。
当然,这是他们的想法,而不是太平军的想法。
一千人,围成了一个小小的圆阵,一柄柄铁刀高高举起,有的大睁着双眼,有的却紧紧地闭着眼睛。闭上眼睛的新兵们,耳朵里虽然还能听到震耳欲聋的呐喊之声,但看不见如潮水般的人群,看不到寻方狰狞的面孔,也自慢慢的平静下来。脑子里想得却是训练之时,教官们用大头脚与棘条教会他们的条例。
“弩箭,射!”距离圆阵八十步,野狗大声下令道。
嗡的一声,数百支羽箭蜂涌而出,扑向黑压压冲过来的人群,用不着瞄准,因为此时,他们的周围,已经全部是顺天军的士兵,而他们,就如同大海之中的一块礁石。
惨叫之声响起,羽箭落处,一个个顺天军士兵翻身跌倒,但旋即便被更多的人淹没,凄惨的嚎叫之声在更大的呐喊声中,根本就如同蚊子在嗡嗡,除了近前的人,不会有人注意到。
三轮箭罢,顺天军士兵已经冲到了近前。
“砍!”圆阵之中,老兵们齐声怒吼,数百柄举起的铁刀猛然落下。汹涌的潮水撞上了礁石,溅起的却是鲜红的浪花。
几乎就在士兵们整齐的劈下手中的大刀的时候,野狗却是大吼一声,高举着大刀,从圆阵之中一跃而出,落在圆阵之前十数步处,手中铁刀横扫四方,瞬间便清理出一大片空地。而与野狗一齐冲出去的,还有邹明,手中铁枪吞吐,枪枪夺命。
圆阵之中的于,骑在马上,一箭一箭的射击着冲上来的对手,他也是第一次真正观摩太平军的阵战。他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但眼前的一切,却让他震惊不已。这可是一支成军才不过半年的军队啊,但表现出来的东西,却要比他服务了多年的越国正规军要更强。而此时,那些新兵们还闭着眼睛,根本就没睁开过。
“举!”
“砍!”
命令很简单,来来去去就是两个字,但这些士兵们造成的杀伤,却远远要过冲入敌群之中的两位高手。
呼的两声,冲出去的两位高手又飞了回来,坐在圆阵之中不停的喘着粗气,而那些士兵们,却还在有条不紊的在举,砍的命令声中机械的重复着相同的动作,在这个时期,他们只不过是前后换了一次位而已。第二排的站到了第一排,让已经劈砍了十余次的第一排士兵退回到了圆阵的当中。如果是对上有经验的正规军队,这种换位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很有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人杀出缺口来,奈何他们的对手却是一群根本没有什么战斗经验的农民而已。(。)8
第二百七十一章:硬撼()
虽然只有千余人的队伍,但却如同大海之中的礁石,任他风高浪急,却仍是巍然不动,一**的浪潮扑来,打在礁石之上,撞得粉身碎骨,四溅开去。 血肉围着这个圆阵开始慢慢的垒集起来,渐渐的在圆阵之外筑起了一道血肉之堤,鲜血汇集在一起,在踏乱的青草之间流动,在一个个踩出来的脚印窝子里聚成血潭。
城头之上的包不凡眼角跳动,让他震动的不仅仅是这一支前锋队伍的强悍,而让他有些胆寒的是,在远方,一支更大人数更多的太平军正在迅即向着这里靠近。
“命令辅军,拦截对方支援部队。”包不凡拔出了刀,向着城下走去,“这里,我们来。”
他要先用人海战术拦住远方的敌人援军,自己用手头的精锐力量先去歼灭眼前的这支队伍。他手头有三千人,这可是吴昕这半年来精心训练出来的部队,交给他,本意便是防守来自齐**队的入侵,确保顺天军打沙阳郡的计划不会受到阻碍。
号角之声呜咽响起,汹涌的海浪骤然之间左右分开,向着远方涌去,被人群淹没的太平军压力骤然一轻,身前再也没有了拼命扑上来的顺天军士兵。
倒不是说顺天军的这些青壮有多么悍勇,实在是因为他们人数太多,后面的人根本看不到最里面的状况,他们在军官的喝斥之下,拼命地向前涌动,推动着最前面的向太平军阵地涌来,而最前面的,哪怕是被眼前的屠宰场吓破了胆,也没有法子后退,连转个身都困难,身不由己的被推动着向前,然后一排一排地倒在挥舞的铁刀之下。此时左右一分,更多的人看到了他们刚刚正在围攻的太平军的阵地,顿时不少人的脚都软了。
身肉已经在太平军的阵地之前垒起了尺余高的肉堤,不少人被斩断了手脚一时又还不得死,此时正在哀嚎着翻滚。
看到这一切的顺天军的士气瞬间便下降了一个档次,本来是要他们去阻拦更远方的赶来的太平军援军,但不少人在奔跑之中却开始向两侧的原野之中散开,密集的队伍瞬间便松散了,又重现了漫山遍野都是顺天军士兵的一幕,不过,有的是在向远处的太平军冲去,有的却是开始又一波的逃跑了。
得以喘一口气的太平军士兵们以刀拄地,大口地喘着气,这样高强挥地挥舞着铁刀,对体力的消耗自然不言而喻,不远处,服装统一,队形整齐的顺天军士兵正在列队,有经验的老兵自然知道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自然要抓紧时间恢复一点体力。
“不许睁眼。”有经验的老兵们吼叫着身边的新兵,眼前的景象,即便是百战有余的老兵也有些反胃,更别提那些第一次踏上战场的新兵了。
顺天军的伤亡实在是太惨重了一些。在敢死营老兵参加过的大战之中,像眼前这样的景象基本是不会出现的。两支军队相遇,如果打成了这个模样,另一方早就撤退了。早前秦楚之间,大仗隔三岔五,小仗几乎天天有,谁也甭想着一棍子便将人打死,两边的将领都清楚这一点,这种有人命来堆砌胜利的打法,清醒的将领谁都不会采用,因为毕竟不是生死存亡之刻。而你楚国西部边军最后覆灭一役,却又是非战之罪了。让秦人逮着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自然是痛打落水狗,趁你病,要你命了。
那一仗过后,至少在十年内,秦人在西部边境对楚人的优势,楚人没有办法扳回来。
“变阵。”喘息的时间不到半刻,野狗的嗥叫之声再一次响起。他们面前的对手换成了顺天军的精锐了。再也不是毫无次序的冲击,因为对方此时也正以整齐的队列,挺着长矛,向他们一步步走来。
越过了眼前的血肉之堤,很多新兵是被老兵拖过去的,因为他们还闭着眼睛。太平军在训练之时严苛之极,而野狗正是训练他们的主要教官之一,对于野狗粗野的训练方法,新兵们是怕到了骨头里。各种花样百出的惩罚方式,足以让你铭记一辈子。
没有让你睁眼,就绝不睁眼。
太平军的阵容由圆阵瞬间变成了方阵。野狗,邹明等武道高手站在了队列的最前面。在他们的身后,最前面一排站着的全是老兵。
马上要进行的是最古老的步兵对决,需要的是无比的勇气和实力,没有任何的花哨可讲,双方对冲,狭路相逢,勇者胜。
于带着他的几十骑斥候掠向了军队的左翼,因为在对方那边,也是数十骑骑兵从他们的左翼正在奔来,骑兵对骑兵。
双方的军队其实都很寒酸,加起来骑兵也不会过一百骑。
冲锋之中的于看了几眼挺着长矛向前突进的顺天军士兵,心里突然一酸,那是他熟悉的越人冲锋阵容,他在洛一水麾下之时,与齐人战斗的过程之中,无数次的在两翼为越人的军队掩护,但现在,这支用着同样战术的军队,却已经成了自己的敌人。
吴昕,顺天军四大金刚之,原本就是越人的将军。可以想象,以后,会有更多的越人军官加入到顺天军之中。顺天军在这些军官的指挥之下,作风也会愈来愈象越人军队。
造化弄人。
吴昕举起了手中狭长的马刀,向着对面扑去。
“杀!”他怒吼着,挥出了他的第一刀。
野狗在加,邹明在加,但太平军的士卒们却并没有因为他们的长官冲到了最前方而乱了方寸,依然在队列之中军官有节奏的号子声中,一板一眼的向前挺前。此刻,他们的刀都没有举起来。
安静,相当的安静。这便是太平军此刻的表现。与之相对应的,是对面顺天军士兵震天的呐喊之声。
怒吼,有时候不代表力量,反而是掩饰心虚的一种表现,需要以这种方式来泄内心的恐惧。野狗以前与秦军作战之时,不怕这种喊得震天响的军队,最怕的就是那种和他们一样,在作战之时冷漠之极的军队。
他们也喊,但只在举起的刀落下的瞬间。喊得声间极其短促,大多是嘿,哈之声,那是在力。
只要遇上这种军队,野狗便知道,将是一场苦战。
野狗冲天而起,飞了起来,直扑向顺天军队伍的中间。最前排的敌人,自然是交给他的士卒们。同样,邹明也紧随着野狗冲了进去。
身下,无数支长枪向空举了起来。野狗身子蜷缩,尽量缩小自己的身体范围,手中的大刀舞得犹如风车一般,这一击,志不在伤人,而在于保护自己。撞击之声响起,一根根长矛被铁刀斩断,野狗如同一个皮球一般撞进了密集的顺天军士兵之中。落地,并不起身,野狗如同一个陀螺一般旋转着,手中的大刀舞动,将身周扫出了一片空地。
他修练的是秦风的混元神功,却无法自己练化那些狂暴的真气,过了秦风一遍手之后,这些真力慢慢地融入他的身体的每一寸血肉,他与秦风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秦风破碎的丹田之内,有一个巨大的星河在施转着,代替着原来丹田的作用,而他的相同的位置,那密如灯火的星辰,却是一片死海。
秦风的真气如风,如水,如光,无孔不入。他的真气却如烈火一般狂暴,说白了,他便是秦风在重生之前的版本。
炙热的真气透过他的铁刀喷勃而出,黝黑的铁刀,竟然隐隐向着暗红色转化,修练混元神功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时间,但在秦风的帮助之下,此时的野狗的真实实力,已经达到了秦风统领敢死营的时刻,看起来只有六级的实力,但却敢于与八级高手单挑。
邹明的实力比野狗更高一些,但这样的阵仗,却经历的更少,经验上要更缺乏,与野狗冲进去之后的如鱼得水相比,他却是陷入到了困境当中。虽然亦是一枪杀一人,但自己却也是迭遇险境,身上顷刻之间便多了无数伤口。
千军万马之中,武功再高有时也无用武之地,这便是即便以宗师之力,也绝不愿让自己陷入到千军万马包围之中的原因。
因为对方可以用人堆死你。
但邹明倒不担心,因为在他们的身后,太平军士兵正列队杀来,他与野狗要做的,就是尽量搅乱对方的阵容,使对方的军阵出现混乱而已。
这便是敢死营的作战模式。军官冲锋在前,士兵列队在后,与眼下的顺天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包不凡秉承着越人的作战惯例,居于军队的正中央指挥军队。
两边军队愈走愈近。
“举!”单调的命令声响起,第一排的太平军士兵举起了大刀,冷漠地看着对面挺着长枪向他们走来的顺天军士兵。
“砍!”声音骤然提高。在出砍的命令的同时,对面的顺天军士兵也狂呼着刺出了手中的长枪。
第一排的老兵们没有丝毫的神色变化,只是犹如训练过千百遍一般,在这一瞬间,略略侧了侧身子,手中的大刀便闪电般的落下。(。)8
第二百七十二章:勇气的碰撞()
这是勇气的相互碰撞。
顺天军的这些精锐士兵热血澎湃,犹如海潮,撞上的却是冷漠之极的顽礁,于是,热血在礁石之上被撞得粉身碎骨。
先不说双方在战场之上技巧的较量,实际上,在这样的对撞之中,技巧能起的作用极小,顶天也就是减少对身体的伤害,但装备上的优劣却无疑是致命的。
出身于大楚正规军的秦风,对于军队的装备要求是极高的,事实上,在西部边军之时,敢死营的装备也是数万边军之中是最好的。他们在冲锋之际,身披重甲,连脸都被罩了起来。能有那样优良的装备,得益于他们赫赫的战功以及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营校尉,上头不给,他就敢抢。当年在西部与秦人作战,如果秦人杀死了一个敢死营的士兵并抢到了他的尸体的话,那么无疑便是一笔横财。
而逃亡越国,以前的重甲都被埋在了落英山脉之中,但在真正出战之前,秦风却仍然要求他的后勤官员们给士兵弄到了尽可能多的甲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缴获自沙阳郡兵,而另外一部分,则是自己打制。
现在的甲胄,当然无法与过去相比,但却仍然对身体的重要部位作出了最大的保护,而顺天军,除了勇气与一根长矛之外,再无其它。
铁枪刺出,经验丰富的老兵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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