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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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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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已经蓄势待的弓弩手们松开弓弦,一排羽箭射上高空,再返身落下,他们的下方,是密密麻麻挤在一起,不明状况,也在东张西望关注着情况的老百灵生,羽箭落下,顿时惨叫连连,鲜血飞溅。

    “官兵杀人啦!”人群之中,响起了声嘶力竭的吼叫之声。

    人群慌乱起来,说到底,他们只是一些好不容易因为义愤而鼓起勇气的农民而已,面对着精良的杀人机器的时候,害怕,只是人类的第一反应而已。

    鼓声隆隆,最前排的长枪手们挺进长枪,向前踏出,呐喊声中,手里的长枪整齐的刺出,鲜血标出,洁白的雪地之上,顷刻之间画上了鲜红的图案。

    前方的百姓想要转身后逃,后面的却不明情况,还在向前推挤,现场乱成一团,千余名官兵排成了整齐的作战队形,如同一台推土机一般,蛮横无礼的向前推进。

    郑来宝站在先前郝进财表演讲的桌子上,兴奋地看着自己的部下如同割韭菜一般,将这些暴民一排排地刺翻在地,对了,就是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泥腿子们老实一点,老子不狠,你们当真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鲜血让他有了一种********的**感,就在哪最**的一霎那,一丝凉意突然从内心深出迸而出,郑来宝一惊,这是杀意,一股杀意锁定了自己。他愕然抬头,在人群这宫搜索着这个隐藏的对手,看起来武功绝对不低。

    他没有看到人,只看到了一只箭,向他飞来。

    箭如惊鸿,倏忽而至,郑来宝根本还没有看清楚持弓向他射击的人,那箭已是到了眼前,他大喝一声,举刀,宽大的刀面挡在了羽箭的来路之上

    叮的一声脆响,郑来宝整个人都僵在了那里,羽箭的箭头轻而易举的在他的刀面之上开了一个孔,余势未止,仍在向前飞出,箭头正好从他的咽喉之中插入,一滴血都没有能流出来,八级高手郑来宝,就莫名其妙地中了招。

    “穿云箭!”他只来得及吐出了这三个字,身子便倒翻下来,卟嗵一声,栽倒在了桌子上,将站在桌子边,正在那里伤风悲秋的郝进财给砸翻在地。

    “郑将军!”郝进财大叫起来,然后,他便看到了郑来福脖子上的那支箭,箭上还挂着一柄刀,那也,是郑来宝的。

    郝进财大叫一声,一跃而起,转身便向县衙内逃去,能一箭要了郑来宝的命的人,要杀他还不容易?

    的确很容易,混乱的战场之上,一支羽箭准确地找上了郝进财,无声无息地从他的后背射入,前胸射出,夺的一声,插在县衙大门左右的石狮子的头上,将那石狮子的大头射得粉碎。

    “官兵杀人了,大家不想死,就跟他们拼啦!”人群之中有人大喊。

    “拼了,他们人少,我们人多,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他们。”有人在应和着。

    随着这些吼声,从人群之中,跳出了数十条大汉,与普通百姓不同,这些人却都是有备而来,手中闪着寒光的大刀,迎面便向扑过来的军队杀了过去。与此同时,一支支的羽箭从人群之中准确地飞了出来,将长矛兵们一个接着一个的射倒在地上,整齐的队伍瞬间便被撕开了一个缺口。

    “郑将军死了!”后面的官兵,又人惊呼起来。

    “郝大人死了!”那是县兵们在大叫。

    “杀,杀光这些暴民。”余下的官员们在惊恐地大呼,本能地下达着命令。

    莫洛微笑着将长弓背在了背上,顺利地烧起了这一把火,现在,该了正式出场了。从地上随意捡起了一把刀,他冲天而起,矫若游龙,倏忽之间便出现在混乱的百姓与士兵之间,高举大刀,厉声怒吼:“我等奉朝廷为父母,朝廷却视我们为猪狗,如此朝廷,不要也罢,今日,反了他。”

    “反了他!”身后,数十名大汉身上血迹斑斑,一齐举刀高喊。

    “反了他!”更后面,更多的已经被鲜血和死亡冲昏了头脑的百姓一齐举起手里的武器,大声嗥叫了起来。

    “杀!”莫洛大刀前指,率先扑向了冲过来的军队。

    一位堂堂的九级巅峰高手,面对着一群小兵,后果可想而知,一排排的士兵被他击打得四处乱飞,一个个的军队,被他冲得乱七八糟,而当这些士兵失去了军队,失去了集体的依托之后,随即便落入一群群愤怒的百姓包围之中,下场,自然不言而喻。

    夜已深,尚志县里的朝廷军队早已经荡然无存,无论是郡里派过来的正规军,还是县兵,衙役,不是在这场暴乱之中丧命,便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瑟瑟抖,但城内的骚乱却仍在继续,杀红了眼的百姓在冲击了所有的衙门,杀死了几乎他们能看到的官员之后,把他们的矛头对准了城里的那些大户,但凡是高宅大院,无一例外,都受到了冲击,城里这些富绅之家的家丁,护院,面对着如此场景,早已经被吓破了胆,逃之夭夭的还算是好的,更有一些人打开了大门,与那些红了眼睛的百姓一起,趁机对主家开始大肆抢劫。

    城里,外全乱了套。

    县衙之中,莫洛兴奋地看着他的部下,挥舞着拳头:“太容易了,太简单了,就这样便成功了,哈哈哈,以前洛一水老是说民意可用,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民意。”

    “大哥,外面闹得有些不像话了,很多无辜的人也被卷入其中,那些家伙杀红了眼睛,看见富户就杀,这不是一个事儿啊。咱们得制止。”吴昕起身道。

    “这算什么?”莫洛冷笑一声,“无辜?这些高门大户有那一个是无辜的,他们的财富从何而来?还不是盘剥普通百姓而来,现在,只不过是再还给我们罢了。抢得好,不抢,咱们怎么有下一步的军费?县库怎么样?”

    听了莫洛的话,吴昕一楞,迟疑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莫洛在问他话,“大哥放心,粮库里就只烧了一个粮垛,看起来烟大火大,只不过是我加了料而已。绝大部分都保存了下来。现在我们自己的兄弟就守在哪里,不会出什么意外的。”

    “好,把粮食给弟兄们,弟兄们带不下的就让那些参与了暴动的百姓背上,咱们天一亮,便行军,向郡城前进。”莫洛道。

    “这么快?”

    “当然要快。不要忘了,朝廷在长阳郡可布置有多达一万人的正规军,不,现在只剩下九千了,平素他们分驻在各地,我们可不能给机会让他们聚集在一起,上万的正规军聚集在一起可不是现在的我们能对付的。我们要以最快的度向郡城挺进,沿途将所有我们能碰到的人裹协进来,让我们的队伍就像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壮大。”莫洛长声大笑道。“尚志县城里所有的青壮,都必须跟我们走,不走,就死。”

    “大哥,不整顿么?现在他们可是一盘散沙!”吴昕有些担心。

    “怕什么,一边进军,一边整顿,吴兄弟,你以前在军中呆过,熟悉军中条例,这事儿,就交给你来办,我们需要一支能攻坚拔寨的强军,当然,我们更需要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越多越好。”莫洛大笑道。

    临近年关的时候,长阳郡暴乱震动越国,以莫洛为,从尚起县开始,这些打着顺天军旗号的起义军,以摧枯拉朽之势,连占近二十个县治,长阳郡三分之二的领土落入顺天军之手,各路起义军浩浩荡荡一路冲向长阳郡城,人数多达数十万。驻守长阳郡城的朝廷将领郑则仕,手忙脚乱也只撤回了三千人马,加上五千郡兵,不到一万人退守到了郡城之内。

    大年三十这天晚上,平素可是万家喜庆的节日,但在今年,却成了梦魇的开始,数十万起义军包围了长阳郡城,在郡城之外,搭建起了一个个窝棚,密密麻麻,如同一个个蜂巢,将郡城围得水泄不通。(。)8

第二百三十二章:今天是个好日子() 
大年三十,对于这片大6之上所有的人来讲,都是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时刻,传统的力量总是那么让人无法抗拒,不管是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还是挣扎在泥浆之中的平民百姓,在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总会努力将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吃得更好一些,如果能举家团聚,那可是大欢喜。(?网

    小孩子喜欢过年,因为过年的时候他们有新衣穿,还可以吃上平素等闲难以吃到的东西,大人们也盼望着过年,因为也只有这几天,他们可以轻轻松松地坐下来,端着酒杯,让自己彻底的放松下来,不再去想这一年的坎坷,因为亲人的笑脸,足以让他们在这几天忘掉所有的烦恼。

    相比起很多地方,还显得很荒芜的太平城,无疑是很快活的。度过了最初的艰难岁月,现在他们的的确确可以算得上一个小财主了,来自沙阳郡的钱粮,让他们可以安心地度过这个冬天和明年春上,因此对于他们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春节,不管是秦风,还是下面的敢死营的兄弟,都十分的重视。

    张灯结彩自然是做不到的,这也显得太浪费了,但吃,却是不容马虎的。野狗带着百余个兄弟,甚至钻到了深山之中,也不知掏了多少野兽的窝,硬生生的替太平城扛回了一头头或大或小的野味,那怕这些家伙们现成也是瘦骨嶙峋的。用野狗的话来说,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啊!大过年的,怎么也得让大家见到荤腥不是?

    野狗此举自然在太平城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特别是那些刚刚到达这里不久的那些百姓,能吃饱饭,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满足的一件事情,没有想到,现在居然还能吃上肉了。

    太平城的百姓现在急剧扩张,连秦风也没有想到,他给安家费的做法,居然让他在赚取了好名声的同时,也让那些还在沙阳郡城外辛苦讨生活的大量百姓向着这里涌来,不到一个月时间,太平城已经聚集了过二万人。当然,这里头也有不少的老弱妇孺。

    对于接受这些老弱妇孺,太平城内其实是有不同的声音的,对于现在的太平城来说,几乎所有的活计,都是苦力活儿,女人,孩子,老人干不了这个,但对于山上的粮食来说,却是一个相当大的压力,虽然现在库存很多,但毕竟太平城现在还没有稳定的来源,基本上属于吃一颗少一颗,也正是基于此点,现在山上还是实行着严格的供给制,每人每天是定量的,即便是敢死营的老兄弟也照样如此。

    但秦风却拍板决定,一定要接受。这不仅仅是仁义道德的问题,也是让这些青壮归心的问题,想让人安心干活,以后更能在此扎下根来,便必须要让人归心,要让他们觉得太平城是一个可以依赖的地方。不会有用的时候笑脸相迎,没用的时候,便一脚将人踢走。

    老人妇女们可以分配到伙房去,现在山上几万人,实行着统一供给,每天做饭烧水,都需要不少的人手,这些活计,他们完全可以做,也能让原本做这些活计的人加入到屯荒大军之中去,即便是到了明天开春,挖野菜,摘野果,他们总能做吧。

    至于孩子,倒的确没有适合他们做的事情,但也不能让他们闲着了,王月瑶现在不是正没事吗?好得很,把这些孩子收集起来,让她去教这些娃娃们读书识字,能让山上响起郎郎的读书声,对于秦风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调剂,再者,他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这些娃娃们,脑袋里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些固定的思维模式,正是洗脑的最佳时刻,每日除了读书之外,还要进行另一个重要的科目――军训。

    军训的教程是秦风亲自编写的,与他在敢死营训练那些刚入营时的菜鸟们差不太多,只不过是将量大幅度的减了下来,秦风甚至从敢死营中抽调了几个老兵专门去干这事。为了让这些小家伙不会因为怕辛苦而逃课不来,秦风让王厚从丰县调来了大量的布匹,然后让山上的裁缝们做成了一套套小小的军服,与敢死营老兵们一个样式,给了这些小家伙们。

    小家伙们的确很好哄,穿上这种军服,自然得瑟得很,每日军训那是绝不能缺课的,不然,就要扒军服,还要打屁股的。

    孩子的家长们是没有意见的,娃娃有人管,还衣服,有饭吃,而且吃得比他们的爹娘好,爹妈吃得是黑馍,这些啥事不干的小娃娃们,每天吃得可是白馍,一个多月下来,先前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豆芽菜,倒是一个个长得结实起来。排队走起阵形来,倒也有模有样。

    山上的孩子越来越多,王厚终究是心疼女儿,半劝半威胁的从丰县弄了几个教书先生到了太平城,分担他女儿的工作。

    听着孩子们天天琅琅的读书声,看着孩子们穿着整齐的衣服喊着口号操练,看着他们满山遍野的玩闹,他们的爹娘,干起活来,倒是更有劲头了,秦将军说了,等开春,他们这些拖家带口的人,将在城里率先拥有自己的房子。这让他们干劲更足了,先前砍的树,开的山,采的石,建起来的房子,将来其中便有自己的一份呢,怎敢不建得更结实一点,说不定将来就是分给自己的那一套啊!

    希望,永远是最大的原动力。有了希望,便有了劲头,便有了克服一切的勇气,在秦风看来,山上的这些青壮,现在过得还是很辛苦的,随着人越来越多,房子永远是不够的,很多人还住在窝棚里。吃,也只是勉强能吃饱而已,虽然太平城给工钱,但那点钱,说出去让秦风都会感到有些脸红,纯粹就是意思意思而已,但看到那些人拿到工钱喜笑颜开的模样,秦风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他平不太明白这些人的心思,平素饭是太平城管的,这些工钱,对于这些本来的流民来说,哪怕是一分一毫,那也是纯利啊,积少成多,总是会多起来的。

    总之,在秦风看来,太平城的一切,正在慢慢的变好。他所希望的太平城的向心力,也正在一点一点的形成。

    今天是大年夜,几乎所有人都聚集在了一起,青壮们基本上以他们逃亡之前的县,村为单位聚集在一起,每一堆硕大的篝火便代表着一个小小的团体。

    大大的铁锅之内,水烧得滚开,一盘盘包好的饺子被倾倒进去,顷刻之间,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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