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上几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查找了半天。
一无所获。
树林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别的,什么也没有,连只老鼠也没找出来。
“呜”
哭声,又细细地传过来,在寂静的夜色里,透着无限凄婉。
第13章 初识大家闺秀()
哭声,一会有,一会又没有。
树林边,燃烧过的草丛,还是冒着点点火星,一阵阵的烟雾,弥漫飘散,潘和尚说:“我听说,有青蛙或是刺猬,被火烧了以后,痛苦嚎叫,就和人哭一样。”
“你拉倒吧,”虎子反驳道:“这声音就是人哭,你听,还说话呢”
“救”声音,就象被风吹散了一般,想听清楚,却又没了。
突然南宫仕大叫起来,“在这儿,快,在这儿。”
他用手拍拍旁边一堆新坟,“这声音在坟里。”
这一说,让其他两人更加觉得恐怖,声音在坟里,那不是鬼是什么?
“快,”南宫仕着急地说:“没错,快挖,坟里有人。”
潘和尚和虎子都反应过来了,对呀,坟里埋的,有可能是人,是还没死的活人。三个人手忙脚乱,赶紧用手刨土,谁都没带锹镐等工具,只能用手去挖。
土似乎是新堆的,非常松软,两手一扒,便扒下一堆,三个人没扒几下,便扒出一个木头棺材来。
棺材直接就放在地面上。上面堆起坟头。
这又是件怪事,一般人埋葬死人,都是挖好墓穴,把棺材放入,再堆起封土。哪有直接把棺材放在地上,就拿土掩埋的?
声音越来越清晰了,“呜”的哭声,就来自棺材里。
毫无疑问,棺材里有人。南宫仕曾经听说过,病死的人,有时候是处于“假死”状态,别人误以为是死了,然后还能缓过来。
虎子用步枪上的刺刀,撬起棺材的盖板。
这是一口薄皮棺材,涂着红漆,隐隐还闻得到漆的怪味儿,显然是刚刚做好的新棺材,刚刚被埋进土里,随着“嘎吱吱”一阵响动,棺材板,被撬了起来。
三个人的脑袋,一起凑过去。
棺材里,一团白色的影子。
一股淡淡的脂粉气,飘散出来。
三人心里不约而同,都是一阵心跳,互相对望了一眼,有些面面相觑,窄小的棺材里,躺着一个人,穿白色衣服的女人。
然而这人一动不动,更没发出任何声音。
没有了哭声,反而比听到哭声更可怕。刚才的哭声,真是是从棺材里发出来的吗?这一刻,三个胆大包天的男人,都有些犹豫。
南宫仕挽了挽袖子,“我来。”
他狠了狠心,伏下身去,用手抱住穿白衣服的女人身子,往外便拽。
“活着呢,”南宫仕惊喜地叫道:“她的身子是热的。”
这一下,登时解开了谜团,既然是活的,那就对了,一定是刚才她在棺材里哭,也许是闷时间长了,也许是被扒“坟”的声音给吓着了,又晕了过去。
南宫仕把这人抱出棺材,发现她两手两腿,都被绳子绑住,就跟自己刚才在何府里一样。这女人看上去非常年轻,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一头长发,披散开来,浓浓的脂粉气,让南宫仕有些不适应。
小姑娘被平放在草地上,虎子和潘和尚给她解开身上的绳索。
“掐人中。”潘和尚说道。
南宫仕在部队里学过急救,他拍打小姑娘的前额,掐人中,又手按胸脯作了几下人工呼吸。鼓捣了几下,小姑娘嘴里“嘤咛”一声,醒过来了。
她睁开眼睛,看见三个男人的脑袋,正俯身瞅着自己,不由“啊”地惊叫了一声,面露恐惧。
南宫仕尽量用柔和地声音说道:“小姑娘,别怕,你是谁?”
姑娘喘了两口气,害怕地把两手抱在胸前,没有回答。
“你晕过去了,我们刚把你救出来,小姑娘,你为什么会在棺材里?”潘和尚问道。
“我被他们抓走了。”小姑娘的说话声象蚊子叫,声音里透着恐惧,“你们是谁?”
突然南宫仕醒悟过来,他急急地问道:“你是不是何家的二小姐,何碧瑶?”
“是。”
“哦,”三个人这才恍然大悟。
南宫仕把何碧瑶扶着后背坐起来,“你先长出几口气,活动一下手脚,血液总不流通,不行的,你得活动活动。”
“是谢谢你。”
说了几句话,大家互相恐惧之心,才算退去。同时也弄明白了原委,原来何碧瑶在村里观看杂耍的时候,突然被人用毛巾捂住口鼻,登时晕去,等她苏醒过来以后,发觉自己腿臂被绑,躺在黑古隆咚不见天日的棺材里,心里那份恐惧,简直难以言表。
后来,她觉得自己被运走了,棺材外面似乎被埋了土,更是吓得晕死过去。
再后来,有枪声响起来,把她惊醒了,于是一边哭泣,一边扭动,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空气逐渐稀薄,呼吸沉重,头脑发晕,她便又晕过去。
“何小姐,”南宫仕笑道:“因为你被抓,我差点被你姐姐给打死。她以为我是抓你的恶人。”
“是吗?对不起,”何碧瑶小声带着歉意说道:“你们是谁?谢谢救命大恩。”
“呵呵,是谁,你就不用问了,你休息一会,我们送你回荷花寨去。”
“谢谢大哥,”何碧瑶声音里恐惧尽去,口齿清晰地说道:“不论你们是江湖好汉,还是农夫商贾,今天救了我的命,我必将铭记终生,请告诉我姓名好吗?”
“这个”
“受人点水恩,当得涌泉报,我虽然是个未成年的弱女子,也知道知恩图报之道,大哥,我无恶意,只是想知道恩人姓名。”
这个小姑娘,说话彬彬有礼,语句文绉绉的透出一股书卷气息。一副“大家闺秀”模样。
“我是八路军,我叫南宫仕。一会送你回家,不过,嘿嘿,你可别告诉你姐姐。”
“好的。”
南宫仕说完了,又有些后悔,自己的身份,其实没必要告诉她。只是不知道刚才怎么想的,听她求告几句,心里不自觉的就失了警戒之心,脱口而出了。
也许是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实在引不起自己的“警戒心”吧。南宫仕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行,我以后是班长了,要带领战士们独当一面,可不能马虎随意。
天上,横成一排的“三星”渐渐移到头顶,夜,越来越寂静。
何碧瑶活动了几下手脚,觉得行动自如了,便坐上潘和尚的马车,返回荷花寨。
南宫仕坐在何碧瑶的身旁,闻着她身上发出的脂粉香气,很不自在。他自小闻惯了牛粪马棚味道,参军后接触的多是战火硝烟,战士那种豪迈粗犷之气,深入骨髓,如今身边坐了一个弱如细柳,吹气如兰的姑娘,反而让他倍感紧张。
“大哥,”何碧瑶倒是很健谈,她扭过头来瞅着南宫仕,“你复姓南宫,老家是在南边么?石门之南,有个南宫县,西周名士南宫子曾居,后人都姓南宫。”
“啊?我不知道,反正从小就姓这个,谁知道怎么回事,嘿嘿。你是大家小姐,读得书多,自然知道得多。”
临近荷花寨,南宫仕再次嘱咐:“何碧瑶,你可别跟你姐,你爹说我们的身份姓名啊。”
何碧瑶下了车,却有些犹豫起来,“南宫大哥,我会保密,可是你们救了我的命,却不去家里坐坐,让我倒一杯茶这让我于心何忍?”
“咳,小事一桩,改日再见。”
“南宫大哥,但愿能改日再见。”何碧瑶显得有些依依不舍。
第14章 英雄大会()
黑龙潭,是群山环抱里的一个小湖,面积不大。黑龙峰上流下来的泉水,注入潭里,因为水色黝黑,深不见底,老辈子传说,潭里有神物黑龙,统治一方水族,呼风唤雨,保佑山中生灵。
今天是土匪童百万,召集“英雄大会”的日子。
南宫仕和潘和尚,穿了便装,来到黑龙潭边。
他们俩商议,这次土匪集会,说不定会牵扯地方抗日大局,因此决定秘密化装出席。
“这些英雄,都是什么人?”南宫仕问。
“有梁上君子,有江洋大盗,有打闷棍的,有套白狼的,有设局子诈骗的”
“啊?就没一个正经人啊?有成伙的土匪没有?”
“有啊,”潘和尚笑道:“象河东的股匪马蜂五,手下就有二三十号人,自封为‘旅长’”
“哈哈哈,”南宫仕给逗笑了。
走进黑龙潭边,前面一片芦苇丛生的沼泽,一带水洼,都是黑乎乎的淤泥,水草丛生,臭气熏天,稀稀疏疏地长着些三棱水草和低杆芦苇。
沼泽边上,站着个身材魁梧的络腮胡子。是牛半山。
“南宫,”牛半山快步走过来,“快跟我走。”
按照计划,南宫仕和潘和尚扮作牛半山的手下。
两个人跟着牛半山,走到沼泽边,南宫仕觉得奇怪,眼看这片沼泽无法通行,怎么过?却见牛半山打了声呼哨,从旁边的草丛里,走过来几个穿黑衣服的人。
这几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抱着木板,往沼泽里面铺去。南宫仕有些担心,木板放入淤泥里,难道不会下沉陷入泥水?只见木板铺上,稳稳当当,丝毫不陷,仔细看去,泥中原有木桩,隐在泥中不易发现,木板铺上,稳如平地,看来木桩是早就打牢,专门为铺设木板所用。
“牛爷,您请。”黑衣人看来是童百万的手下,对牛半山很是客气。
南宫仕跟在牛半山身后,踏着这些木板,穿过沼泽,他心里暗想:“这条路,设计得真巧妙,若是将木板一撤,连退路都封死了。”
过了沼泽,便看见黑龙潭了。
小湖约有几十亩大小,就象一面黑色的镜子,微波不起,几只白色水鸟,盘旋飞舞。
湖边上有一块白色沙滩,掩映在绿色的芦苇荒草里,那就是“英雄大会”的会场了。
此刻,天色尚早,只有几个黑衣人,在忙着摆放桌椅,设置会场。从旁边匆匆走过来一个穿着长衫的人,对牛半山拱手微笑,“牛爷,您早。”
“您是”
“我叫燕槿,是童司令的手下参事,今天特意来到黑龙潭,伺候各位尊客牛爷,请里边坐。”
随着燕槿走入沙滩,在边角木凳上落坐,南宫仕打量四周,这片会场,倒是别致,白色的沙滩,黑色的潭水,景色黑白分明,颇有特色。远处一带山谷,怪石嶙峋,峰谷错落,七高八低,山水相依,倒也别致。
此地远离大路,宽敞优美,山高水深,正合江湖豪杰粗犷豪爽的特性,作为“英雄大会”的会址,倒是十分相宜。
不过南宫仕观察一番,却摇了摇头,这块湖边沙滩,在战略上是个易攻难守之地,若有敌人突然袭击,怎么办?
童百万号称“司令”,却无战略眼光。
潭水后面,是高高的黑龙峰,这座山峰几乎直上直下,峰上有个黑乎乎的洞口,叫做黑龙洞。南宫仕发现,黑龙洞口不断有人出入,难道这个洞,是童百万的老巢么?
“牛爷,”燕槿微笑着说道:“童爷嘱咐兄弟,有些心腹事,跟您商议。”
“请讲。”
“是。这次英雄大会,冠名为‘英雄’,其实真正称得上英雄的,也没有几个,虽然世道纷乱,群雄蜂起,但多是目光短浅,蝇营狗苟之辈,牛爷雄才大略,是真正的乱世英豪”
“燕老弟,你少替我吹胯骨吧,”牛半山冲他拱了拱手,“老牛喜欢痛快,有什么事,你尽管开口就是了。”
南宫仕有滋有味地瞅着这个打扮得象个文人的燕槿。
常言说:阿谀奉承,必有所图。姓燕的开场就送给牛半山一个大大的高帽,下边就应该亮出图谋了。
果然,燕槿微微一笑,放低声音说道:“童爷的意思,大家既然同属黑道好汉,在此乱世,合则利,分则伤,不如结成同盟,同气连枝”
“都听老童指挥么?”牛半山嘿嘿一笑。
“不不,牛爷不必误会,大家平时,还是各干各的,在需要支援的时候,互相帮衬,结成同盟,其实是大家都有利。”燕槿瞅着牛半山,见他不置可否,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只白色的手枪,递到牛半山的手里。
手枪小巧玲珑,是一只白色勃朗宁,比利时货,非常漂亮。这种手枪又被称为“枪牌橹子”,因为外观好看,精致小巧,常被高级指挥官用作防身武器。
手枪拿在牛半山象熊掌般的大手里,显得有些不相称。
“这是什么意思?”
“牛爷,您支持童爷,童爷自然不会拿您当外人,这点小礼物,敬请笑纳。”
“好吧。”牛半山痛痛快快地答应了。
时下战乱,土匪草寇最缺枪械弹药,这支手枪,可算得是极为珍贵的礼物了。
突然,头顶上方,“叭”的一声脆响,抬头一看,却是一只爆竹,凌空炸响了。一片细碎的纸屑,随风飘落。一般过年的时候,才有儿童喜欢燃放烟花爆竹,而且这几年日寇侵华,人们衣食不周,性命堪忧,更没什么人燃放此物了。
此时会场突然响起爆竹声,颇为怪异。
几个黑衣人,乱纷纷地喝道:“谁?”“谁在捣乱?”起身寻找放爆竹之人。南宫仕这才注意到,沙滩上,已经聚集了好些人。
这些人,男女老少,高矮丑俊,什么样的都有,多数人身背武器,有快枪,有大刀,还有单鞭、铁戟,杂七杂八。这些人里,有认识的,互相打着招呼,也有人缩在一边,默默无语。
燕槿起身离去。牛半山把那支勃朗宁塞在南宫仕手里,“给你吧,这枪拿在我手里,就象个小玩具。”
“好,”南宫仕摸着手枪冰冷滑润的扁平枪身,心里一阵高兴,自己那把王八盒子,还有缴获的两支手枪,已经丢在何府了,眼下还没武器。这枪成色崭新,比王八盒子漂亮多了。
牛半山压低声音说道:“放爆竹的,多半是雷震天。”
“雷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