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夏金桂张嘴就来,一点也不顾忌。
孙绍祖一张脸憋的通红,他怎么能不憋屈呢,明明是他的媳妇,却压根不让他碰,跑去给九爷睡就算了,可现睡不成,还天天拿他出气。绿帽子戴就戴了吧,到头来一点好处都没捞到。
若不是这婚事是九爷促成的,他早恨不得休了这个妇人。此时只能跟死尸一样往床上一躺,随便她说什么,就是不吭声。
夏金桂骂够了,回屋去配明天穿的衣裳首饰,“明天有皇商薛家的人,务必要穿的隆重些。”
“这件杏红织锦牡丹图案的衫子配这条撒花遍地金的裙子,再戴珍珠头冠,配上翡翠耳扣和镯子,夫人觉得如何。”丫鬟尽心尽力的出着主意。
“换猫眼石的那套头面。”夏金桂满意了,第二天穿戴齐整,便遇到了跟着薛蟠一块出门的薛大奶奶。
这是夏金桂第一回见薛蟠,只见一个高大英武的男人朝她走过来,相貌其实并不符合现下的审美,有些过于壮硕,充满了男性的荷尔蒙味道。但对某些人来说,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比如山大王山槐,比如夏金桂。
夏金桂觉得自己的心跳漏掉了一拍,然后就腾腾的跳个没完。原来皇商薛家的大公子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她以前怎么完全不知道呢?没来由的,她升起了悔意。
什么借钱给贾家修园子,什么投靠九爷,都是过眼云烟。如果她早点看到薛蟠,这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了。看到薛蟠身边的薛大奶奶,夏金桂微眯了双眼。
如果换个人,面临这种情况,可能就是暗叹几句,再垂泪说上一段恨不相逢未嫁时,还君明珠双泪垂,也就罢了。
但那是别人,不是夏金桂。对于夏金桂来说,想要的东西就必须要得到。九爷那是皇子,九福晋那是皇家儿媳妇,她一个都惹不起,只能认命。但薛蟠不是,薛大奶奶更不是,这两个人不足以让她认命。
“夏当家,久仰久仰。”薛蟠抱拳,商户人家,对于男女大防并没有那么严格。如果家里的男人不够能干,女人也是可以出面的。比如夏家,只有一个女儿,嫁的夫君又不够有出息,她继续抛头露面,也没人觉得不妥。
“不敢当薛当家的久仰,倒是我对你们夫妻久仰才是。想想以前我还经常去贾府坐客,与令妹有过几面之缘,让人印象深刻。竟到如今才见到薛当家的,想想真是令人唏嘘呢。”
听她提起妹妹,薛蟠咧开笑容,“她呀,人人都夸的。”
这倒是,少有人不喜欢薛宝钗的,夏金桂也承认,她瞧这个那个不顺眼,可瞧薛宝钗却顺眼的很,看样子,他们真有缘份。
“这位就是嫂嫂吧,真个和人形容的一样,英姿勃勃风采照人。”夏金桂拉住薛大奶奶的手,无意中摸到她掌心的老茧,心里晒笑,表面却无知无觉,一个劲的夸她。
薛大奶奶笑的爽朗,一点心机都没有的跟她成了朋友,将自己的底兜了个底朝天。夏金桂笑的更甜蜜了,这么好骗的傻子,竟然能嫁给薛蟠,真是傻人有傻福。
只可惜,遇到了她,这福气也要到头了。
第55章 婚期()
夏金桂和薛大奶奶次日成了好友的事,黛玉也是后来才知道,当日送走薛大奶奶,弘云掐着点过来接乌兰回府,“偶遇”黛玉自然要先送她回府才是正理。
“日头还毒的很呢,以后出门可以戴个帷帽。”弘云看她脸上浮着一层红晕,鼻尖还挂着几颗汗珠,不由有些心疼道。
“哪里有这么娇气,说是出门,也就是上下马车而已。薛家大奶奶还在外头跑马呢,也没见她如何。”黛玉轻笑。
提到这位薛大奶奶,弘云也忍不住笑了,“薛家这位大公子虽然是个荒唐人,但这事办的倒有担当,也难怪能撑起薛家的家业,蠢是蠢了点,大面上倒没含糊。”
“你觉得,他是有担当吗?”黛玉心中一动,有些意外。
“他是个男人,既然娶了她为妻,怎么能随便抛弃。只有妻凭夫贵的,没听说男人要靠娶妻升官发财的。”弘云掏出自己的帕子去擦她鼻尖上的汗珠。
黛玉接过他手里的帕子一瞧,嗔道:“怎么是素帕,你身边连个会刺绣的丫鬟也没有吗?”
弘云嘿嘿傻笑,“大男人用的东西,要那么花哨干什么,我也不爱那些。”
“这么说来,我倒是自作多情了,你知道我刺绣不精,别人的东西都交给绣娘了,偏给你绣了几条帕子。早知道你不用,我也不用费那个功夫了。”说着把素帕往他手里一塞,笑眯眯的看着他变了脸。
弘云结结巴巴的正不知道要如何挽回,黛玉已经轻轻抽出一条绣了一只风筝的帕子递给他,“以后除了我绣的,还用不用别人绣的帕子。”
“不用,除了你给我的,别人的都不用。”弘云轻吁一口气,幸好他这人不爱讲究这些,不然今天肯定得不着林妹妹亲手绣的东西。
“那人呢?”黛玉紧盯着他,歪头一笑。
弘云一时还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半天才脸色一正,“没有别的什么人,只有你而已。”
“可是按例……”
“我不要,阿玛会帮我的,再说皇玛法也没有那么多精力管到我身上来。”给儿子赐小老婆也就算了,到了孙子这辈,基本上他就不再操心了。
“你说了,我便信,可我平生最恨背信弃义的小人,你若无情我便休,我不能好过,也绝不会让你消遥痛快。你若不能接受,现在还来得及。”她才不要去做个贤良人,替人养小老婆,养孩子。
“来不及了。”弘云看着她,灼灼目光几乎要烫到她的心里,唇角定格一抹笑意,执住她的手,不理她的反抗捂到了自己的心口。
“这里,已经来不及了,除非能把我的心挖出来。”弘云的声音低低的,一股属于他的独特气息,牢牢罩住她,让她感觉飘在云端上,悬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黛玉还没来得及反应,微温的唇瓣落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的一个吻,无声无息,没有任何的防备。黛玉抬头,眼神复杂,“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我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如果让我现在回答,大概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就是她在那里,不管什么样子,什么脾气,你还是那么喜欢他。”随着这句话,他的唇覆了上来,温柔的,轻轻在她的唇上碾压。
撩妹技能一百级啊,黛玉泪流满面,自己这是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给撩了吗?双手攀上他的脖颈,轻轻呼出的气息让他的耳尖蹿红。
“在我还小的时候,曾经幻想自己将来的结婚对象,除了你,我的脑袋里没有出现过其他人的脸。”黛玉心想,自己这样,能算反撩吗?反正,她不能表现的太怂。
弘云覆盖在她背上的掌心越来越热,大有隔着衣裳都要灼出一个洞的炙热之感。黛玉去推他,双手触到他的胸膛,硬硬的,象推在一块铁板上。黛玉咦了一声,他看上去瘦瘦弱弱的,没想到竟然这么有料。
捉住她的手,“我想求阿玛把婚期定的早些,你愿意吗?”
“这事你让你阿玛跟我爹商量去。”黛玉勾起唇角,把手挣脱出来,“我到家了。”
何止是到家了,马车夫放着近路不走,足足绕了半个城,才把他们送到家。可这时间,对他们来说,还是太快太快了。
弘云率先跳下马车,小心扶着黛玉下来,心里想着,什么时候,他们才能一起回家。
转个头就回去磨他的阿玛,“阿玛,儿子都十九了,下头的弟弟也都大了,我这一耽搁,耽搁了自己不要紧,耽搁了弟弟们,就太罪过了。”
“小小年纪,不多读点书,就想娶媳妇,你甭替他们着急。我看,是你自己急了吧,要不要给你先搁两个屋里人。”十三爷最喜欢浑身软的象没有骨头一样窝在椅子里,把腿翘的高高的,再拿根狗尾巴草叼在嘴边啃来啃去,谁说了也不听,非说这动作能治他的相思病。
最后大家一致认定十三爷又犯了臆症,也就随他去了。
“别别别,阿玛可千万别害儿子,什么屋里人屋外人,万万使不得。”弘云对着他额娘还正正经经,对着阿玛,要是正经说话,能累死自个,这是他早就总结出来的经验。
“哟,跟人家小姑娘约法三章了,说什么来着,阿玛能不能听。”十三爷把狗尾巴草吐出来,一脸兴奋。
“告诉你那不乱套了吗?阿玛就不想早点喝上媳妇茶。”弘云急了,两家已经在商量请期的时间。他知道阿玛有意将婚期放在后年,说是大师算过,这样比较旺家宅。
“阿玛当然想,但是弘云呀,后年办事,你想办的多隆重,就有多隆重。不管身份还是品级,都不会委屈人。”十三爷掰着手指头叹气,只可惜,人人都不明白他的苦心。
“黛玉,她不会在意的。我们是落魄无人理的阿哥府时,她也没有嫌弃过。”
说到这里,十三爷终于松了口气,沉吟片刻,“所以说,还是阿玛的眼光好,一早给你定下了林妹妹,这样的品貌,上哪儿找去。”
“阿玛。”弘云无奈的看着他,这种时候,难道不应该作出沉思的样子,然后马上同意他的请求吗?
“行了行了,媳妇娶进门,老子丢过墙,我早该知道会是这样。”十三爷自编的乱七八糟的成语,每回都能把弘云的脸笑裂了,这回也一样。
“阿玛,你放心,丢过墙也是咱们阿哥府,到不了别人家。”弘云一听就知道老头子松动了,飞一样的跑了,急着去翻皇历,总要找个最好最合适的日子。
“擦,媳妇还没娶过门呢,臭小子。”十三爷在他背后笑骂着,将地上的狗尾巴草捡起来扔向他。
林如海看了对方提出的吉日,明年的春天,距离现在还有七八个月。时间紧归紧,但是再拖下去,对方说的也很巧妙,弘云身边连个屋里人都没有,里里外外可不就指望着早点娶媳妇回去帮着管一管。这话让林如海无从拒绝,里子面子都有了,也就允了。
这头刚定了婚期,那头温如颜嫁了。刚说了温如婉的事,温家的意思是低调一点,但温三奶奶偏不肯,说是她又没干亏心事,越是这样越要给女儿做脸。把自己的嫁妆分了一半出来,加到了女儿的嫁妆里。
“是该好好热闹热闹,这种时候低调,明明什么都没做,都显得心虚。”贾敏拿着温家的事指教女儿,“为什么有些人家,卡在中间不上不下,就是这当家人呐,脑子里差一根弦。这种人,就是机会来了也把握不住,该。”
田文镜是什么人,温家跟他结了亲家,不想着把婚事办的热闹些,一扫之前的晦气。还想因为之不着调的人影响正而八经嫡女的婚事,这就是典型的轻重不分。
“好在温姨厉害,没让他们压下来。”黛玉表示受教了,若不是温三奶奶强硬,女儿岂不是刚一嫁过去就要被婆家看轻。
他们今天是女方的客人,黛玉去了温如颜的屋里,全福夫人正在给她绞面,屋里坐着温家尚未嫁人的女孩子,吱吱喳喳说着话。至少看他们现在的表情,温如婉的事应该已经过去了。
等温如婉盘好头发,换上大衣裳,已经变了一个人般,褪去小儿女的稚气,开始有了女人味。黛玉等她穿戴好所有首饰,从袖子里倒腾出一个木匣,递到她手上,“我昨儿才得的,听说田夫人信佛,给你留着送人用。”
温如颜打开才知道,里头是一串蜜蜡手串,一共有一百零八颗,每一颗都缕空雕了一尊罗汉。材质就不说了,光这雕功就不得了。
“不行,我不能收,太贵重了。”温如颜连连摇头,林家给她添妆送的礼比自家大伯母都重,这时候又来这么一件好东西,她真受不起。
“听我说,这是大佛寺的天机和尚亲手雕刻的,东西再好,送到合适的人手上才最有价值。你若过意不去,改日给我添妆的时候,加重些就罢了。但这东西,只有你拿着,才能让它的价值最大化。东西永远是死的,人是活的。”
这东西是贾琴的弟弟出门一趟,送回来的第一批东西里头,最有来头的。因为是高僧亲手所雕,所以显得格外吉祥。但若是信佛之人,这份感受又不相同。所以黛玉才觉得,送给温如颜才能物尽其用。
“今日我也不于你说什么谢来谢去的话了,我只说,这份情我存在心里了,绝不敢忘。”将匣子慎重的交给她的贴身丫鬟抱好,随着外头一首首催妆诗送进来,温如颜的堂兄已经过来,要背她出门了。
黛玉随着贾敏在温家吃了女方的酒,林如海带着儿子去了田大人家,他们父子是男方的宾客。
贾敏带着女儿一出温家,便看到了牵着马的弘云阿哥。他很是自来熟的上前行礼,“小侄从这里路过,没想到在外头看到了林家马车,想着等一等,送伯母和林小姐回去。”
“那就多谢你了。”贾敏笑的十分慈爱,儿女婚事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若是在合适的场合之下,让他们培养培养感情,也是极好的。夫妻之间,有感情和没感情那可是天壤之别。
好的例子比如她和林如海,不好的例子也是现成的,温三老爷和温三奶奶。
弘云骑着马,就在马车旁边,通过薄纱的车帘可以看到里头影影绰绰的人影。他想要打一支金流苏,插戴在她的发髻上,移步之间,流苏轻垂在发丝上,一定是异常美妙的画面。
他还想了许多,要为她搭一个秋千架,在院子里种上她喜欢的玉兰花。冬天带她去泡温泉,夏天带她去避暑,一起骑马打猎,一起看云卷云舒,日升日暮,花谢花开。他所有对未来的憧憬,都有她,他所有对未来的计划,都有她。
不自然的,勾起唇角露出一丝笑意,正被撩开车帘的黛玉看到,轻呢的拿眼神刮了他一下,“想什么呢,我娘问你渴不渴。”
马车里备了水,拿琉璃杯盛着去火的菊花茶,递了出去。
“好甜。”现在就是拿□□给他喝,他恐怕也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