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吧!”覃钰笑道,他看着这株桦树王。心底本能地怀有一种血肉相连的深厚情绪,便随意想像了一下。
脑海里忽然现出几行清晰的字迹,似乎是一门法诀。
啊是那门桦树之眼的法诀!
覃钰默诵数遍,确认无疑,不禁又惊又喜。
想不到真想不到
这株万年桦树王,似乎对自己很亲近。
“越青叶的神魂,为什么会完全崩溃呢?”小珍不解地说道,“他有桦树王为依托宝体,照说不该这么轻易就被湮灭了的”
“小珍姐,你说会不会是鸳鸯剪的威力?”老白忽然接了一句嘴,提示道。
他算是一个半旁观者,略有三分清明。
“噎?”小珍一愣,看了一眼识海里的两只金色小鸳鸯,然后当即开始自检,搜寻昔日的一些记录。
很快,她的结论就出来了。
“老白你果然聪明!我查到了,这对鎏金鸳鸯剪不仅能够破坏化境宝体,也有攻击敌人神魂的附加威能。本来这威能对化境宗师的威胁不大,只是个鸡肋能力。但越青叶精神力虽然也很强大,但他的神魂毕竟只是暗境巅峰层次,还没有发生质变,比真正的化境宗师差得太远,所以纵然有万年桦树王这种绝顶宝材,也一样护不住他,意外的被一剪碎魂,彻底完蛋了。”
“这个可怜的家伙!”老白叹息,“一个神魂未曾质变的暗境巅峰,居然就敢跑进人家的识海里去折腾,真不知道他是无知还是无畏!”
“无知才会这么无畏吧?”小珍不屑道。
“嗯,一定是!小珍姐真是睿智。”老白很捧场,半句不提如果没有鎏金鸳鸯剪的存在,这次要彻底消灭对方其实很难的危险局面。
胜利者是不用被指责的!
“好吧,现在我承认,它抽取那么多精神力是值得的!”覃钰轻轻抚摸着盆景白桦的树冠,心头充满老友相会般的愉悦兴奋,“很好,很好,你真漂亮!”
枝叶在轻轻摇曳,摩挲着覃钰的手心,桦树王的反应似乎很高兴。
覃钰更是开心。
“咱们大家都有名字,互相好称呼。你的名字,就叫做老王吧?”
树冠拼命摇振起来,坚决反对。
老白忍不住猛翻白眼,要不是小珍盯着,差点儿没伸个中指啥的。
老王八?
小珍嗤地一笑:“其实,老万也不错!”
枝叶又开始轻轻摇摆卖萌。
看来桦树王比较认可这个名字。
“那也行,就老万好了。”覃钰笑,“老万以后你就跟着我,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主人,等你晋入化境,它老万其实可以很好照顾主人你的神魂才是。”
“那啥不用了吧?我的神魂,还是你和老白守护就好,万邪不侵。”覃钰摇头,万一对手有鎏金鸳鸯剪这种能够攻击神魂的宝器,藏在老万体内也不保险啊!
小珍摇摇头,越青叶自恃有桦树王护身,冒失闯进覃钰的识海,那是文盲写大字,瞎搞好伐?
不过她也知道,刚才鸳鸯剪的那道冲击太可怕的,现在自己怎么也说不服主人的。
但是
“主人,现在老万受损严重,你还是把它放进识海里来蕴养吧,那样以后更容易和你心意相通。”
“好吧!老万,你进去吧!”覃钰一个命令,盆栽桦树王已经再次进入他的识海,慢慢沉下海底。
这次战斗,它先后遭遇雌雄斩邪剑和鎏金鸳鸯剪这样的上乘宝器甚至半法宝,元气也是大伤,亟需修养生息一段时间。
一切都弄明白了,覃钰双足踏上秘室门前的那两个暗钮机关上。
不数秒,大门果然开了。
覃钰微微一笑,看着秘室里的各间屋舍,越青叶的许多记忆忽然浮现上来。
宝物,真的还不少呢!
ps:
这次boss战后最重要的宝贝,已经到手了,但是
四百二十七、擅长耍小刀()
秘室中央,是一间长方形的巨大厅堂,各种座椅板凳,一应俱全。
这应该是客厅。
一个足够同时招待四五十人的客厅。
然后除了覃钰自己站的这个方向之外,客厅其他的三面,都有两扇大门,连接着另外的房间。
一共六间。
覃钰知道,左边的两间,是书房和卧室,右边的两间是练功室,一间较小,是静坐室;一间阔大,是动作室。
顶里面的那两间,则是藏宝间。
左舍是金银奇珍,右舍是神兵利器。
其他厨房、浴室、卫生间等平日的生活设施,也都很齐全。
“若不是藏身地下,光线晦暗,简直就是一座简约的小别墅嘛!”
覃钰漫步在长达三十余米长的客厅里,随着各种场景的临近,脑海里的记忆越来越是清晰。
“卧槽这越青叶,掠夺了这么多财富?简直是守财奴葛朗台第二啊!”
覃钰现在好歹也算是汉末的亿万级富翁,就算以他“财富只是些数字”的淡泊心态(咳!咳!),了解到越青叶的“收藏”,也差点儿翻过去。
乐的!
居然有这么多银元、银票和金砖?
不行,其他地儿都暂时不去了,先到奇珍精舍检阅检阅。
正在偷笑,覃钰忽然双耳一棱,看向前方。
“谁?”
一个箭步,覃钰已跨出二十米之外。
虽然限于精神力的枯竭,暂时无法施展独特的“暗境神行术”,但覃钰本身体质内力都很强,九州漂流步的轻功一点儿没放下。
他轻轻在楠木门楣正中的方位一拍。
厚重的房门两侧洞开。
一张惊慌失措的小脸出现在眼前。
那是一个半坐在地上的小孩子,十岁左右,皮肤甚白,做厮佣打扮,估计是被覃钰一声大喝给吓着了。
他身前堆着两个小布袋。都半敞着袋口,里面露出一些白花花的银元、黄灿灿的金砖。
“原来是你?好小子,竟敢偷窃财货!”
本来覃钰想说,你这小子为啥偷窃我的财物?转念一想。不对,自己是被越青叶的记忆给混淆了,现在这些珍宝,在自己正式收藏之前,最多只能算是无主之物。
“这些金银,原来都是我家的!我家的!”那小厮忽然跪立起来,护住面前的金银布袋,嘶声叫道。
“喔,是吗?”覃钰翻看着一些记忆,“你叫文周?烈火城烈冲天城主的小儿子。烈文周?”
小厮两眼一滞。
“你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覃钰忽然住口,下面的话不能再说了,会伤人。
此刻他已经知道,这孩子名叫文周,以前曾是一门之主的幼子。七年前烈火门因为越青叶的突然袭杀而全派覆没,文周因为年幼,而且眉目清秀,被越青叶掳回青叶城,成为伺候他的奴僮。
越青叶在覆灭烈火城一役的最后关头意外中了一种怪毒,这七年来闭关隐居,竭力修炼驱除。却一直未能如愿,脾气相当不好,文周经常被他各种蹂躏践踏,吃尽了苦头。
“好吧,你能拿多少,都拿去吧!”覃钰心里叹口气。“那老贼已经死了,你,自由了!”
银元金砖的映射下,文周脸色苍白,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小哥哥。
“你你怎么知道主人死了?你你都看到了?我我”
文周张口结舌。汗出如浆。
“嗯”覃钰本来想顺口说一句我当然看到了,不过敏锐地察觉对方神色不对,心中顿时起疑,“你是怎么知道的?快说!”
如果不是知道越青叶死翘,这小子肯定不敢背主私逃,他功力低微,而且这么幼弱,根本逃不出青叶城就会被抓回来鞭挞至死。
“我”可是当他见到覃钰那张逼迫和讥诮的英俊面容,忽然心中一怒,猛力挺起瘦弱的小胸膛,“是我杀了他!我杀死了他!我已经杀死了他!哈哈哈哈,怎么样?就是我!”他脸上的惧意大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豁出去的癫狂。
“你杀死了他?你杀死了越青叶?”覃钰揉揉太阳穴,怎么回事?
“就是我!我终于杀了他,一共四十七刀!为了我的家人,为他们!我连插了他四十七刀!”文周的眼睛里,射出刻骨的仇恨之光。
覃钰那么久历风浪的一个人,被他眼神这么一扎,也感觉到有些很不自在。
“你不用这么看我。”覃钰摊摊双手,“我说过,你自由了!拿上你宝袋,嗯,明天以后想去哪里去哪里吧!不过,在此之前,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他?”
“行,跟我来吧!”文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骄傲地说道。
卧室里。
一辆四轮车上。
白衣老人,惊怒的双眼。
白裳如血,红透整个上半身。
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柄红色刀柄的匕首!
覃钰的双眼,却看向他的下半身。
两截软软扁扁的裤腿,静静地挂在车轮之内。
“他的腿”
“他双足被机关针板扎破,中了我家的烈焰红唇,怎么都逼不出来,打死我也不告诉他解法!他以为我真不知道两年前,他只好割了!”文周瞪着越青叶的脸,平静地说道。
覃钰后脊背一凉,觉得这孩子的话有点儿阴森森的,一股说不出的痛恨。
“主人,这个,应该就是越青叶的本尊。”小珍显然仔细扫描过,“体内多处经络封闭,肝气淤积,肺火极旺,残存的真元十分稀少,确是中了火毒的迹象。看来他是感觉到自己的宝植化身被斩,想要乘车逃走。结果”
结果被那小厮文周看出漏洞,连插四十七刀!
西南一代豪雄,霸道先生越青叶,最终死在了一个孩子手下。
“大哥。是你杀了他的宝植化身,是么?”覃钰正在唏嘘,文周已经转身看向他,眼里的目光很奇怪。
“是。”事关升仙国战,覃钰虽然不想这件事被外人知晓,以免破坏了他和青叶门的临时合作,但面对这个小家伙,他却无法用谎言搪塞。
他心里也清楚,怎么说都瞒不过这个孩子的,何必让他小瞧?
噗通!
文周忽然向着覃钰跪了下去。猛力磕了三个头。
再抬起头时,他额头上已经见了血,两眼满是泪花。
“我知道,没有大哥,我根本杀不了这个老贼!也不敢动手!他的宝植化身虽然不会用剑。可是只要看我一眼,我就全身发冷,不敢乱动。大哥,你是我烈家满门,全家的大恩人!此恩,不敢言谢!”
覃钰心想:“其实我根本没想杀他的,是他想杀我”
见到越青叶的尸首。覃钰也有些明白了,这老家伙想夺舍自己,纯粹是为了自己的本尊寻找一间更好的宝刹新庐而已。
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世上的悲哀,无过于此吧?
“文周兄弟,这都是缘分。请起来吧!”覃钰手势虚抬,让他起来。
“我烈家,从来有仇必复,有恩必报!我虽然年幼无知,也知道这个道理。为报哥哥大恩。此身愿为大哥奴僮,求大哥收留!”文周坚定地说道。
“这个”覃钰有点犹豫,他看得出,文周虽然眼下个体发育得不太好,但身体骨骼比例却相当不错,天赋应该还行。不过这性子,似乎有些偏执如果给师父看到,应该不会太喜欢。
“那,小文,你多大了?”
“十三。”
“嗯,你都会些什么?”
“小人幼时不喜学武,喜欢在田野里玩耍,所以懂一点种稻的手艺,另外,还会耍小刀”
是,一耍就是四十七刀!覃钰心想。
“你还会种稻?什么样的稻子?”覃钰很感兴趣地问——这一句却是小珍请他问的。
汉代除了南方极少的地区有种水稻之外,几乎很少能见到这种后世的主要粮食,太难种植了。
“小人擅长籼稻。”文周骄傲地说道。
“籼稻,那就是占城稻啊!没想到这么个小地方居然有这种种植高手。”小珍大为惊讶。
覃钰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一条信息:占城稻是出产于印支半岛的高产、早熟、耐旱的稻种,宋代引入我国,并迅速在江南地区推广。占城稻以其原产地,位于今越南中南部的占城为名。北宋初年首先传入我国福建地区。根据我国古书记载,占城稻有很多特点。一是“耐旱”。二是适应性强,“不择地而生”。三是生长期短,自种至收仅五十余日。
“擅长?”覃钰眼里闪过一丝讥诮,当然,是故意的,“一亩能产多少斤?”
“一年两季,亩产可达5石多。”文周骄傲地回答道。
“5石?”覃钰皱眉,这里的农家计量单位他还没注意过,只知道斤两和汉末比较接近,一斤大致相当于现代半斤。一石是多少斤倒不太清楚。
“主人,这里的一石,相当于现代95斤吧。5石就是500斤不到吧。一年两季,不到1000斤。”小珍手法纯熟,略加换算,已经得出结论。
“那啥应该不少了吧?”覃钰不太懂这个,直觉逼格高大上。
“在这时代还行吧!未来的水田,亩产没有两千斤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种水稻的。”小珍淡淡回答一句。
擦这简直是逼格之逼格!
做人不能太小珍啊覃钰暗暗腹诽一句,你这是夸赞还是挤兑呢?
(作者按:在主角前世所在的时代,袁氏的杂交水稻,亩产平均已有两千斤左右。到200年后的小珍时代不好估计,也许不用那么高产了。)
“主人,这孩子我要了,倒可以去三江罂跟小金毛做伴去。”小珍最后一句话暴露了真实的内心,她很高兴。
ps:
因为玄天战铠里出现了板砖阿飞,所以你懂的!
四百二十八、腰缠十万贯()
小文周被小珍直接收了去,覃钰松了口气。
烈火城和青叶城的恩怨,他自问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官,无法给予公正的评断。
越青叶结局如此凄惨可怖,那也是因为他过于霸道,又太过自负的性格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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