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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肉强食。
这是战乱频仍之地最普适的真理。
郭仲明就是这些部曲中的一员,他们家里世世代代为主人方家尽忠,这个方家在大晋统一天下前还是有正当爵位的,有资格豢养私兵,现在没资格了也好办,只消说手下这些人都是“护院家丁”就够了。郭仲忠是家里老二,家里的地虽然属于方家,但“耕种权”也是需要继承的,他没资格继承,他从小就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勤练武艺,终于成方家部曲中的一个小头目。
现在,他骑着高头大马,在临近云中郡的一处坞堡外游曳。
清风徐徐,垂着荒芜的草地,看不见一头牛羊。
“头儿,最近哥儿几个太无聊了,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去呀?”
听了手下新兵问这种话,郭仲明心有同感,不耐烦的说了句:“我也赶紧特么的离开这个鬼地方。应该快了,据说白鬼已经离了邯郸了,主公肯定会给他们点下马威尝尝,到时候咱们就派上用场了。”
“头儿,那什么白鬼真的那么可怕?我听娘说……”
郭仲明对那个稚气未脱的新兵不轻不重的抽了个鞭子,他很讨厌这家伙有事儿没事儿就提他娘,这回他又说了句:“我娘我娘我娘,你小子都多大了,怎么还跟个穿着开裆裤的娃娃似的?”
郭仲明虽然这么说,其实他反感这新兵提娘亲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每到这个时候,他自己也会想起自己的娘亲。但是,他可是头儿啊,虽然手底下只有七个小伙子,他也是个头儿,他不想让手下的人看到自己其实也有点像自己口中说的,偶尔会像个还穿着开裆裤的娃娃。
那新兵改了自己的措辞:“不是……头儿,我听人说,那白鬼是厉鬼夺舍的,好吃人肉喝人血,对待女子更是狠毒,而且毫无忌讳,我怕……”
郭仲明没好气的笑骂道:“你怕你娘被他那啥了呀,放心,就你娘那姿色,人家白廷尉哪儿看得上?别杞人忧天了,什么白鬼红鬼,大刀之下,都是死鬼。”
“可是……”
“你有完没完呀?”
郭仲明懒洋洋的趴在马脖子上。
“算了,你接着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听听你瞎几把说。”
那新兵吞了口唾沫:“我听说,那白鬼不仅心性恶毒,身手还强得很,据说那井陉一役,他一剑就劈死了一千余悍匪,简直神了!”
“你这都哪儿听来的,我的老天爷……”
正当郭仲明想教训一下这个毛头小子的时候,远处忽然掀起一片烟尘,紧接着是马声,再近,更多的就是人声。
“他们还敢过来?”
新兵道:“他们人多啊……头儿,要不要去点火?”
“不用,他们的马跑得慢,先看看来意再说。”
那新兵明显有些害怕,下意识的让身下的马儿退后了几步。方才一直默不作声的另外几个部曲则往前走了两步。
“头儿,待会儿他们要是来者不善,要不要干他娘的?”
说话的这位看上去健硕得很,倒长着一员猛将的样子,而郭仲明反而显得有些痞气。这家伙其实才十七岁左右,只是长得老而已。郭仲明像对刚才那名新兵一样,不轻不重的将鞭子抽在他身上,嘲弄到:“你丫是不是傻,那么多人,咱们哪儿对付的过来?真来者不善,咱们就跑啊,点烟去!”
那汉子对这鞭子根本不以为意,他早习惯了,反而笑着说:“头儿,你说咱们看着这么一片草地有啥用啊?”
“抢的牛羊,在庄稼地里放啊?傻子!一方水土有一方之用处,没有半点是多余的。”
郭仲明忽然现自己还挺有口才的。
那群人越来越近了。
直到一箭的距离。
大抵三百步。
他们停下了。
一名老翁,骑着一匹老马,颤颤巍巍的行了来。
郭仲明判断道:“是和非战,不要轻举妄动。”
老头走近了,忽然用汉话道:“方家的弟兄?”
郭仲明点了点头,牵着马儿,直走到老头前面。
“你们到这里来干嘛?这里是方家的地盘。”
“还请壮士不要点火!我们只是借过一下。”
“借过也不行,唇亡齿寒听过没。”
“跟这有啥关系?”
“你们从这过去,万一把大晋皇帝拽下马来,回过头再收拾我们怎么办?”
“这……壮士,你误会了!我们此行就是要投奔陛下去的!只要你们别点火,我们这边有礼物送给方贵人!”(。),,。请
第一百四十七章 云中郡 二()
草原人往内地逃,这事儿郭仲明不是没见过,一般都是三三两两的,这些人有些会被他们猎来取乐,大部分则在长城外被官军射杀。天籁.⒉3TT.不过这么多人向内逃,郭仲明还是第一次遇见。他不敢轻举妄动,这种事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什夫长能管的了的。
郭仲明对那老者道:“记住,我没见过你们,你们更没见过我,走吧。”
老者如蒙大赦道:“多谢这位军爷。”
之后,他便驾着马回到草原人之间,说了一大通让人听不懂的话,然后那群草原人一阵欢呼。他们当然不会忌惮这区区十个部曲,他们忌惮的是他们身后的方家,以及以方家为代表的北地大族势力。草原人对他们的忌惮远在大晋正规军之上,甚至八大柱国的名字都不如那些大族族长的名字有震慑力。
目送这些人向南行去,郭仲明面色古怪的道:“不是说北边出了个大人物,正准备收拾咱大晋呢么,他们咋反倒往南边逃?”
“会不会是他们跟那个大人物有仇啊?”
那新兵蛋子瑟瑟缩缩的说了一句。郭仲明听过后一拍脑袋:“嘿,你还别说,真有可能。攘外必先安内嘛!这伙子人真可能跟那位爷有仇,那位爷打咱大晋之前肯定先收拾他们。”
“头儿……天子他老人家要是被打了,咱们也得先遭殃啊。”
郭仲明哼哼道:“那倒不会。北冥家的天子是北冥家的天子,咱们是方家的人,不一样的。他们攻破长城后,还是得规规矩矩的按咱们的规矩南下。”
那个新兵蛋子猜的没错。
这个举族迁徙的部族,的确跟草原上新来的那位大人物有仇。这个部族本是匈奴的一支,后来与匈奴大单于决裂,投奔了虞天子,虞天子便把漠南封给了他们,但这伙人太不争气,几百年来,地盘越来越小,虞朝覆灭,晋朝并不承认漠南是他们的封地,中原天子的虎皮没了,他们更加惨,族内壮丁不是主动给别人当属下去了,就是被其他有仇的部落抢去当奴隶了,现在他们听说原先匈奴主支要回来重新统治草原,仅剩的那些人简直吓得魂不附体,几个族老商议一番,就决定“内附”去了。
他们这次是豁出命去,就要在中原身上吊死,他们为此准备的很充分,带上了的家当,而且提前就跟内地的遗民们联系过,他们部落的家当大部分也在内地,早就开始到诸位公卿家里走访了,尤其是他们部落有很多积攒着的北冥玄铁,大部分都被当成了给晋朝天子的贡品,少部分则全都孝敬了那位据说好使剑的新任典客。
但这个决定,在他们部族之内,也并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
而且,反对者的说辞并不是没有道理。
他们害怕,大晋根本就没打算跟匈奴人肛正面,大晋很可能先接受他们的内附,等匈奴人来了再把他们主动交出去示好。大晋朝堂中确实也有这样的声音。但他们的族长坚定的认为,天朝是讲究信义的,肯定不会生他们担忧的事情。
他们走了五天五夜。
终于看到了长城。
修筑在并不算十分高耸的山脉上,他们见到的这一段是土坯造的,老族长下意识的就想到,攻破这里应该不算很艰难吧……这段长城据闻是古赵国所修,很多段其实已经残破不堪,不能使用了。
长城上的守军看到他们,立即喝问道:“城下何人?长城之后为天子之土,退!迟则治汝!”
老族长用音还算中正的中原语言道:“诸位将军!我等为漠南匈奴所部,自古以降皆为天子之封臣,怀坦坦之赤诚,事天子如父也!如今北寇欲归,儿危在旦夕,唯伏乞慈父天子圣人念我部忠心侍奉,允内附之请!”
老族长说罢,率全族男女跪伏于地。
“你们等一下,我们要请示一下大将军!”
老族长知道,这一请示时间肯定不会太短,于是教族人们直接在长城下搭起了帐篷。
十天之后。
城上守军忽然喝道:“南匈奴部接旨!”
一声令下,此部男女老少皆从帐篷中出来,面向长城跪伏。
城上的声音换了一个略尖细些的。
“天子丙申年腊月十三日口谕。”
说至此处,那人换了一个腔调,故作粗犷:
“先让他们进来,先在云中郡安置下。就这样吧。”
老族长含泪道:“臣领旨谢恩!”
族人齐声道:“领旨谢恩!”
上面却久久无人答话。
直到某个士兵有点不耐烦了。
“都说让你们进来了,赶紧进来!”
……
“什么,南匈奴被安置在云中郡了?”
白墨得到这个消息,笑得很欢。
破局的药终于送来了。
“白墨,你先别笑得太早,现在咱们俩还在半路上磨蹭,小心他们被别人收编了。”
“行来啊,”白墨呼唤着徐渐的表字,“山人自有妙计,你不用太过担心。”
“你有多妙的计谋,能千里传音不成?”
“这个就不能告诉你了,我只能告诉你,咱们到云中郡时,这个部族就是咱们能用的力量。”白墨的语气极有自信。
他们此时的行程已经快到渔阳郡了,大海几已在望。
白墨这些天经常往徐渐这里跑。
郡守孟惑也很忙,他的目光白墨和徐渐身上,在他眼里,这两位都已经是“自己人”,之前王俊卿英勇一战孟惑觉得此人颇有古猛将之风,故而在白墨去慰问徐渐时,孟惑一直往王俊卿那里跑,虽说王俊卿很不给孟惑面子,几乎连几句恭维的寒暄都不肯说,孟惑还是乐此不疲,这些天几乎已经写了二十余称赞“王将军”的诗,被白墨笑作马屁体,孟惑闻之并不作怒,反而对白墨笑道:“小友亦言天下何物不可以诗?何独王将军就不得入诗耶?”
王俊卿那日风采,的确也令白墨向往。
但白墨不想用文人的法子表达对他的尊敬。(。)请
第一百四十八章 渤海之滨()
经过夜以继日的长途跋涉,他们已经到达了渤海边。天籁.⒉3TT.在白墨前世,这个位置应该是天津市所在地,然而这个时候尚还是一片泥滩。这里在黄河口处,没有沙滩,只有淤泥。车队在远处等候,只有白墨与徐渐脱去鞋袜,蹚着乌黑的淤泥走到海边。
海风淡淡,也夹杂着淤泥的味道。
但大海就是大海,一望无际的大海,与被山峦隔断住的大地总是不同的,6生的动物比如人,到了海上或海边,心境总是会大不一样。通常,时间越短越觉得心旷神怡,时间越长越有一种飘蓬无根的感觉。
白墨对大海敞开怀抱,朗声唱道: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沉浮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这黄沾作词作曲的歌曾经风靡一时,白墨每每想到所谓江湖,就会想到这歌,而不是诗人词人的作品,最多勉强想起李白与贺铸二公。
歌声去后,涛声依旧。
徐渐走到白墨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多说什么。
二人皆缄默无言,良久之后,徐渐才问道:“你刚才唱的什么词牌?”
“没有词牌。”
“词曲都是你写的?”
“不是。”
白墨并没有再将自己前世他人所作的东西据为己有。
“已佚。”
徐渐怔仲片刻,忽而吟道:“多少豪情、都付与,一江春水。”
白墨摇头笑道:“有些逊了,而且不合实景。”
“合我心景,可乎?”
“可以。”
白墨与徐渐二人边走边聊。
“听说你爹是个猎户?”
白墨点头道:“也有人说他是屠户。”
徐渐哑然,心说你爹是干嘛的你还不知道吗?
片刻后,又道:“你是如何懂得看书识字?”
“多半自学。”
“这就有点厉害了。”
“所以根基不稳,我识字其实不多,郎中令手下随便一个郎官出来,估计都比我渊博。我作诗文全凭一腔情怀灵性,这些情怀灵性挥霍完了,后继便不足,所以最近好读书。”
“世间每有世之才,无法以学问是否渊博作为标准。”
“但那也是标准之一,不是吗?好学如好色,才是吾侪正道。”
“我现自己好像从未了解过你。”
白墨很认真的拍了拍徐渐的肩膀:“咱俩有代沟啊。”
“何谓代沟?”
“一代人与一代人思想之不同,这种不同不是建立在高层,而是建立在基础的常识上,所以很难弥合。”
徐渐笑道:“你白子殊跟我不是一代人?”
“不是。”
“差多少?”
“至少两千年。”
徐渐嗤笑道:“白墨,你是在讽刺我太幼稚?”
“不是,小的人是我。两千年后,我才出生。”
“君……真世之才。”
“我勉强算认了,行来能夸我,我很知足。不过其他世之才,都是心于世,而能遥合万代人之心。我嘛,身先世,只有两千年后的心才能合我,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