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论如何,她非常明白,自己确确实实需要感谢捕快一下。
挣扎了许久,找了不少理由以后,佘薇终于没忍住,继续往下看起了纸上的文字。
一页,又是一页。
一叠,又是一叠。
时入正午,又到下午,当傍晚的第一抹斜阳打进客房,王川终于大功告成。
“呼……终于完了!”
王川点下最后一个点,直接把笔丢出老远,而后高举起两条胳膊,美美伸个懒腰,长长吐出口气,感叹道,“太可怕了!”
一个在写一个在追,追书的永远比写书的快。当王川写最后一张纸上的文字时,佘薇已经是站在王川身侧,直接追着王川的笔端往下看。
当王川手里的笔甩着一圈墨点飞出,佘薇也看完了这篇不算短也不长的小说。她一时间竟然怅然若失,说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感触。
“太可怕了!”
她忍不住说出了和王川一样的台词。
第七十四章 笔名()
王川和佘薇相视一眼。佘薇从王川的眼里看到了解脱。而王川只看到一面黑纱,很不公平。
两人都没有心情说话,安安静静地等剩余的纸张晾干。
过了一会儿,夕阳的光芒越来越暗,王川不得不点上油灯,再瞧剩余的那些纸,确信上面的墨字都已干了,才收拾起来,过去床边小桌上,把剩余的拾起,叠好。
小说全部完成。蓬松的纸张摞在一起,也有好厚一叠。
自己竟然写完了,真是不可思议!
王川惊讶的同时,心里还有说不出的庆幸。
“咕噜噜。”
两人的肚子同时叫了起来。
尴尬的气氛终于得以缓解。
“要一起吃晚饭吗?”
王川问道。
“我……我吃罢饭再来。”
佘薇落荒而逃。
王川松了口气,把腿上的夹板松开。这玩意绑了一天,害得自己小腿冰凉,都有些血液不畅了。
把夹板放在一大叠小说上压实,叫了小厮送来晚饭,王川坐在桌边,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中午时候那小厮其实来送过午饭,连带佘薇的送了两份。然而佘薇被那小说折磨得实在没胃口,王川又一心投入写文,根本没有理会。那两份午饭现在还放在桌上,已经凉了。
“王捕快,那佘女侠,可真走了?”
小厮收拾桌上的午饭时把客房里看了个遍,而后才压着嗓子问王川。
王川正吃着饭顾不上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小厮顿时浑身紧绷的神经一松,弯下腰压低声音问王川:“那王捕快什么时候给小的讲讲那一字门的事?小的那书已经稀巴烂了,刚刚才找见尸首。如今画儿也看不成了,只盼王捕快能给说说过过瘾了。”
王川差点咬了舌头忙咽下嘴里的饭,警告道:“佘女侠一会儿还要来呢。她可是发了话了,我要敢给谁讲那腌臜书上的情节,就连我带那听书的人一起踢了。我身属六扇门,倒是不怕他威胁,你要是也不惧怕,还是想听,我就讲给你听。”
小厮脸色苍白,端着午饭餐盘的手哆哆嗦嗦,那盘子上的碗碟跟着叮铃咣啷响了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
小厮俩腿打着摆子逃离了客房。
吃完晚饭休息了一会儿,王川才把写好的稿子上面的木板拿开。压了这么长时间,一叠稿子终于压实了些,摞在一起不是之前那么蓬松。至于里面的内容,王川自己都不忍直视,没有打开去看。
“还缺一个书名,另外作者署名,拿自己本名也不太好。”
王川把木板绑回腿上的同时,心里如是想。鬼知道那风月阁规模有多大,万一京中六扇门里有此道中人,自己署本名发这种辣眼的书,被同僚给知道了,那自己就没脸见人了。
思虑良久,王川去过一张空白的纸,在上面写下书名——
《菊花宝鉴:江湖百宵生与花间侯》
冒号后面的后缀是必要的,唯有如此才能确保那两位咸湿大佬绝对中招。
至于笔名,王川稍作犹豫,最终写下:断背山人。
就让这个马甲,在风月阁的咸湿江湖里掀起腥风血雨吧!
等这张潦草随意的封面晾干,佘薇也不知道去何处吃完了晚饭,回来客房。腿功了得的一字门女子走路悄无声息,走到王川身后时,王川根本没有发觉。
“断背山人?这是你的笔号?”
佘薇突然出声,把王川吓了一跳。
“佘女侠神通了得,这么突然出现,实在吓人。还请顾及一下在下的小心脏。”
王川拍拍胸脯抱怨,然后才回答佘薇的问题,“这个笔号如何?我刚刚才想到的。”
佘薇摇了摇头,很诚实地承认:“我行走江湖,只知拳脚,对文墨一道并不精通。以前听闻的笔号,都是居士、山人、散人之类,当不会错了。”回答罢了,她便说起正事,“此文已成,不知捕快要如何继续?”
王川瞧了瞧昏黄跳动的油灯,说道:“今日天色已晚,要等明日才能继续。佘女侠放心,在下自有办法。”
佘薇略略点头,又道:“那我就等明日,静候捕快佳音了。”说时想到那比江湖百宵生和花间侯的小说污了多少倍的文字,才惊觉自己灵魂已经深受污染,竟对如此变态文章的传播心怀期待,真真是太可怕了!
察觉到问题严重性的一字门人惊慌地转移话题,说道:“叨扰捕快为我这等小事忙活了一天,却忘了此来正事,实在是不该。请捕快指示于我,捕快腿伤,我有什么可以帮上忙的?”
对佘薇来说这件事才是她此来的正事。然而一天的时间里,她却深陷在这个某种程度上殊为可怕的捕快所编造出的可怕故事里,难以自拔,真正着紧的事,竟完全忘了个干净。
念及于此,佘薇黑纱下的脸有些赧然。亏是王川看不到她的面容,不然的话,她真想找个人踹踹。
王川把在油灯下烤干的封面放在书稿的最上面,听到佘薇的话,忍不住挪了挪腿,说道:“在下暂无什么事情可做。若是佘女侠能快快离开,让在下好好休息,那是再好不过了。”
佘薇一顿,两只手蓦然握紧成拳,好一会儿,才平静地说:“捕快不是有问题想问我吗,无论捕快问什么,我当可一一作答,请捕快问来。”
王川急道:“没问题了!有什么明天再说,佘女侠在这里呆了一天,想必也累了,快快去休息吧!”
佘薇又是一顿,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有时用上了一字门腿法,一脚踏出,地板“吱吖”作响,身材修长亮眼的女人眨眼间就已经从眼前消失,仿佛从来没有出现在客房里。
王川很担心客房地板被佘薇那一脚踩塌。那样的话,自己还得赔偿驿站维修费,那可就亏大了。
眼见佘薇走掉,王川赶紧把绑在腿上的木板解开取下,终于能够长长吐出口气。
自己的腿本来就肿着,绑这东西绑了一天,简直难忍。先前王川都感觉这腿不是自己的了,但吃饭时解下,让腿恢复了些直觉,这再一绑上,经佘薇一提醒,王川才觉腿上难受,真是要了老命。
刚才王川真是求神仙拜佛爷想要佘薇赶紧滚蛋,佘薇一走,他真有种小牛妖上吊从唐僧嘴里获得了解脱的感觉。
“嘶……啊……来人。”
王川一边吸着凉气一边叫唤,等一个不常见的小厮来了,吩咐道,“给我弄些棉布来,小孩子当尿布的那种,软些棉和些的最好,要新的没用过的,明天我要用。”
第七十五章 有大执着()
天一黑街上的店面差不多都关了门,小厮费了好些时间,才终于买来了崭新的尿布。王川把这些最为柔软的布料折叠起来,垫在腿和木板之间绑上试了试,果然有了缓冲,小腿舒服了不少。
那本已然成为不定时炸弹的小书王川没敢再看,趁着佘薇不在,赶紧收拾进行囊里,等多会儿龙捕头一行抓人凯旋,他跟着回去京师,或许才敢放心去看。
拿着旧书在窗边吹着夜风看了一阵,等到两眼打架,王川便把木板压在一摞书稿上,回床睡觉。
书稿压了一夜,彻底平整。王川起床后等袁大夫来了,给自己腿上换上了药,才垫上棉布绑好木板。
袁大夫瞪大眼睛看王川做完一切,竖起大拇指,赞道:“王捕快真大才也!王捕快且建议一下,硬木板作价五钱,这垫了尿布的软木板,当作价几何?”
“真他娘的奸商!”
王川忍不住鄙视。这个老头只当个行医卖药的真是可惜了,“这我可建议不来。不过这木板底下垫尿布的法子,可是独出我一门,你用我的法子,怎么也得给我个使用费。”
“这个应该的。”
袁大夫连连点头,很干脆地掏出几个铜板来,放在床头桌上,道,“此乃王捕头买用拐杖和木板的钱。为表协议,拐杖和木板老夫就不收钱了,这些铜子老夫送回,请王捕快好生收着。”说罢了话,脚下生风,一溜烟跑出来客房。
王川看着木门呼扇的客房门口,目瞪口呆。
也罢,蚊子再小也是肉。
王川叹了口气,把桌上铜板划拉入手,收进袖中。
小厮送来早饭,等王川吃下,顺道问:“王捕快,那一字门女侠今日还来么?”说时眼里还有期待,只盼佘薇佘女侠已走,好叫王捕快给他再讲讲故事。如今见过了真人,那故事听起来,想必很有味道……吸溜!
“佘女侠这几日怕是要天天来。”
王川鄙视这小厮色胆包天,往小厮裆下扫了一眼。
那小厮顿时两腿一夹,只觉王捕快眼如利剑,刺得他根儿发凉,都似要离他而去了。
“王捕快好好歇着,小的还有事要做,先行告退。”
那小厮打着哆嗦夹着腚迈着凌波微步逃走。
没人管收拾餐具,王川吃罢了清淡早饭,只好起身撑着拐杖,自己捧着碗筷去送。走到门口时,正巧碰到佘薇赢面进来。
“捕快腿脚受伤,怎么还自己收拾碗筷?”
佘薇对驿站小厮的服务态度十分不满,劈手夺过王川手里的碗筷,往楼下一丢。那碗筷在空中飞了几个旋儿,自然而然地落入楼下一个小厮手中。那小厮瞧着手里莫名其妙出现的餐具,吓得僵在原地动也不敢动。
“王捕快的碗筷,为何没人收拾?快快收拾了罢。”
佘薇的声音从楼上飘下来。那小厮听见,如蒙大赦,连道:“小的知道!小的知道!”抱着碗筷就跑去忙活。
“多谢佘女侠。”
王川送碗筷顺道出去透透气的打算被打消,只好掉头拄拐回去。
佘薇跟在后面进来,说道:“听说成固县知县去成州府搬兵剿匪去了?”
“是的。”
王川走到床边,把拐杖支在一旁,往床边一坐,奇道,“你问这个干什么?”腿上隔着叠了几层的软布,没有木板硬邦邦的触感,王川感觉比昨日好受了许多,但把腿往床上抬时,依然小心翼翼,表现得和昨天一模一样。
佘薇根本无法从王川的动作里看出什么端倪,回答王川道:“我是想请你告知县衙一声,乘凉山匪首、行四已死,行二、行五和山中喽啰,都已逃跑散去,那山上如今该没有山贼了,县衙只需要派人上山搜查一番,就能知晓。不需要去请兵清缴、兴师动众的。”
“没了?!”
王川稍微一惊,问道,“可是佘女侠……”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佘薇打断。
“与我无干。”
佘薇说时,回忆起什么,叹服道,“我单枪匹马,莫说遭人暗算,就算没有受此掣肘,也不是那么多山贼的对手。要知道那山贼之中,可是有几个绝顶高手的。能做到这件事的,就只有那西凉废城里的……也就是你们说的西凉狗王了。”
“西凉狗王?”
王川回想关于这个名字的信息。那山中狂吠狂奔的群狗,确实凶猛强大,令人惊惧,“那西凉狗王,不是一个少年吗?你踢我那一脚那么猛,怕是一群狗也拦不住吧,山贼里既然有高手,西凉狗王又如何能对付得来?”
佘薇说道:“那西凉狗王确是少年,而且只有十一岁。但世间人物,功夫高低,从来不以年龄来说。人有大执着、大恒心,就能强大。西凉狗王独守废城数年,有如此神通,不足为奇。我被暗算时,那群狗靠着鼻子找上我,也是靠着西凉狗王以一人之力对敌多名贼首,我才得以找机会解脱,追那行三段飞而出。”
有大执着、大恒心,就能强大?
王川突然回想起在六扇门武院时,刑部尚书张经研的话来。那些话自己还一直有些无法理解,如今听佘薇这位高手解释,他才明白。
所谓大执着、大恒心,谁能有朝堂上那些真正一心为公的人大?如果真的如此就能强大,江湖里的高手,怕是和那些朝堂争锋的大佬,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张经研除了在他老父一事上怀了些许私心,这么多年身在朝中,还真是为国家大事奔波操劳,令人敬佩。他有对江湖有那样的比较,对王川有那样的告诫,也就不足为奇了。
想到这里,王川叹了口气。
怪不得自己功夫一直不上不下,高不成低不就的,感情最根本的原因在这里。看来自己是一辈子和高手这个词无缘了。除非有哪一天,摸鱼也能算是大执着。
“那匪首和行四的尸首呢?没有尸首,单凭一张嘴,我怕是无法和县衙说明。”
王川想了一想,又问道。
佘薇摇了摇头,黑纱轻摆:“有那么多的恶狗在,那匪首和行四,早已死无全尸了。”
“死无全尸?!”
王川浑身打了个激灵,“那十二岁的少年,也容得恶狗吃人?”
佘薇回想起一些场景,身子晃了一下,说:“那少年从一个稚童起,就无人教无人引,独自坚守西凉废城,如今只别亲疏,不分善恶。恶狗吃人,对他来说,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第七十六章 献宝()
不辩善恶,只识亲疏。群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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