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孤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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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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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诩看了眼那只野猪,应该有三四百斤,但是切开分给所有族人,也就每个人吃三斤而已,根本不够这些骨瘦如柴的族人果腹啊。

    而且还有切掉猪头和四肢烧掉祭祀,这不是胡闹吗。

    不过看着墨奎老脸满是严肃和认真的模样,王诩眉头再次皱了起来,没有回答,径直走到野猪旁边。

    墨奎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眯眼看着王诩的背影。

    “我跟大豕神商量过了,以后除非逢年过节,否则不会轻易祭祀它了。”王诩蹲下身子轻笑道,从腰后掏出瑞士军刀,强忍着反胃和恶心,从野猪的下颚开始下刀,将兽皮剥了下来。

    解刨学是王诩大学时的一个选修课,一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毕竟一个考古从业者,可能会遇见很多光怪陆离的事情,胆量很重要,第二就是要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考古,这样有利于更加客观的辩证唯物。

    当时王诩解刨最多的,就是猪了。

    锋利的瑞士军刀才是真正的削铁如泥,尽管野猪皮糙肉厚,但是依旧被轻易的割破。

    又有来的路上,猪血已经放干了,所以并没有太恶心的画面出现,而且王诩特意避开了下半身直肠部分,他可不想在这种立威的时候,出现喷粪的恶心画面。

    一张算是半残连着血肉的野猪皮被王诩花了十几分钟才剥下来。

    在这十几分钟里,场面安静到只有刀划破血肉的声音,所有族人都安静如鸡的一言不发。

    眼中除了敬畏,就是震撼了。

    他们不敢相信这世界上有人能够如此轻易的剥掉野猪的皮,毕竟野猪皮是放在火上烤,都很难烤熟的东西。

    “墨怜,去把大锅加起来,其他人去点篝火。”王诩甩了甩手上的残血指挥道。

    墨怜回过神,看了眼一言不发的墨奎,起身去准备。

    墨狼更是看都没看墨奎一眼,嚎叫一声,带着族人们再次奔向树林。

    墨奎看着身边只剩下的几个孩子,脸上的表情渐渐松弛下来,最后变得温和“谢大帝恩泽!”

    王诩俯视着墨奎,将瑞士军刀上的血渍擦干“既然我是大帝,那么祭祀的事情,就交给我,你作为大巫,带着族人庆祝就行了。”

    墨奎身子猛然一颤,王诩的重瞳给了他巨大的压力,让他不敢与其直视,只能躬下身子咬着牙说道“谨尊帝命!”

    王诩笑了笑,向着石屋走去。

    墨奎看着王诩的背影,又看了看奔向树林中的族人们,感觉到某些东西,正在缓缓脱离他的掌控中。

    这让他这个国君,很煎熬。

第11章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第十一章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是道家学派‘不争之德’的主要中心。

    意思是善于统兵者,不穷兵黩武;善于打仗者,不会被激怒;善于战敌者,不会与敌对持;善于用人者,反而处于众人之下。

    这个理念是建立在‘道’之下的阐释,而道本来就是最接近自然的一种灵性产物,就像是这群原始人。

    即便他们有着孤竹国的文化传承,但是他们的本质依旧是至纯之人,他们不会因为食物分配不均而感到愤怒,不会因为劳动量多少而感觉委屈,更不会因为生活苦难而感到绝望。

    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无知的快乐。’

    但是墨奎,与这些人都不一样,或许是文明传承者的高傲,或者是国家领袖的身份,让他始终在族内处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

    在王诩没有来之前。

    他尽管卑躬屈膝的侍奉王诩,但是却依旧在试图控制王诩,或者说,他似乎把‘从天而降’的王诩,当成了一种统治武器,

    但是他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强势且不受控,更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迅速的掌握了主动权融入族群中,他本以为,大帝就是应该每天被供奉在神庙之上,在有用的时候,被他这个国君拿出来利用一下而已。

    就像是族里养的那几只山羊。

    他读过很多史书,传承了孤竹国所有的文化,没有见过王诩这种亲力亲为做事情的‘大帝’,这让他在困惑之余,还十分煎熬。

    不但墨奎在困惑,已经能够下地的王离也十分困惑。

    看着窗外被一群衣不蔽体的野人围在中央欢呼的王诩,他能够感觉到王诩身上确实有股超尘脱俗的气质,能够看出他的智慧不属于人间。

    那个看似荒谬的木甲,真的被他造了出来,而且似乎看着还不错的样子。

    难道这就是神灵?

    王离十分疑惑。

    ‘合甲’的制作成功让王诩也十分开心,不过族人们身上的跳蚤和难闻气味真的让王诩忍受不了,如果不是真的缺少水资源,王诩真的很想挖一个地坑填满水烧开,把他们肉扔进去好好洗洗。

    把‘合甲’留给墨狼他们继续试验防御力,王诩溜回了石屋,脱掉外面的迷彩服,他总感觉墨狼他们头上和身上的虱子跳蚤什么的钻了进来,让他浑身难受。

    “你的腿上不适合现在就下地乱走。”王诩看了眼坐在石墩上的王离说道。

    “神灵都是你这样的?跟一群野人混在一起?”王离皱着眉盯着王诩。

    “他们不是野人,是我的族人。”王诩笑了笑。

    “传闻上古女娲大帝捏土造人,这些人,也是你捏出来的?”王离继续问道。

    “跟捏土造人比起来,女娲大帝的补天之功更值得称颂和纪念。”王诩轻笑道“毕竟折骨为炊,易子而食的父母不在少数,比起赐予生命,拯救生命更为重要。”

    王离神情一滞“我听家里的门客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王诩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罐头,挖了一勺放进嘴里。

    罐头的香味一下子就引起了王离的注意力,下意识的吞了口口水,瞪着眼睛盯着王诩手中的罐头。

    “如果不是你大秦的铁骑太过凶悍,我也不会踏出羡门。”王诩假装没有看到王离流口水的样子,自言自语道“公孙鞅是个人才,也是个英雄,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他开启了一道人性之恶的大门,有道之君,务在弱民,愚民以利役使,人头换爵位这一招,让你们大秦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虎狼之军。

    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人家在战场上巴不得全副武装,你们秦军为了跑得快,脱掉铠甲上去打仗,左手提着人头,右手夹着俘虏,着实凶悍。”

    王离瞪大的眼睛离开罐头,怒视王诩“我军将士勇武,乃是治军之功!与商君何干!”

    “六国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王诩轻嗤道“论起治军,赵之廉颇,赵奢,李牧魏之信陵君,哪一个不是治军有方的大将?”

    “哼,败将尔。”王离不屑的轻哼道。

    “若不是有公孙鞅的军功行赏封爵刺激着,你们秦军又有何异于他过之处?”王诩反问道。

    王离语气一滞,涨红着脸反驳“大丈夫马上封侯,有何耻之有!”

    “以命搏前程,自然是物竞天择,但是你怎么能确定,军卒们用的都是敌军的人头?”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王离表情一僵。

    “你父带着三十万大军灭燕,燕地境内千里,若不搜罗到足够的人头战俘,如何跟将士们交代。”王诩叹了口气,放下吃剩一半的罐头递给王离“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王离脸色阴沉的结果罐头,毫不迟疑的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原本黯淡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哼哧哼哧的狼吞虎咽完后,一擦嘴,满脸的大义凛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丈夫优柔寡断妇人之仁乃是行军大忌!”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强者即便生来不是保护弱者的,也不应该残害弱者。”

    “在三十万铁骑面前,我想看看你这个神灵如何保护他们。”王离那张俊俏的小脸上满是认真。

    “我救了你一命,难道还不足以拯救他们?”王诩微微一笑“莫非少将军是一个知恩不图报的禽兽之徒?”

    “虎符之下,只有军令。”王离神色黯淡了一下,随即转瞬正色道“再说,我并不是跟随大军同来出战,而是秋猎与此!”

    王诩微微挑眉,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这么说,你父亲应该还不知道你丢了?”

    王诩诡异的笑容让王离后背一凛,下意识的抱进肩膀警惕道“你要做什么?!”

    。。。。。。。。

    辽东苦寒之地,不但气候异常,更苦恼的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

    大军一旦一头扎进森林中,很容易迷失方向而耽误军期。

    五年前王翦携二十万大军,为始皇帝报荆轲刺秦之仇,大破燕地二十城,攻克燕都蓟城,逼迫燕王杀太子丹献头颅求和,秦王不允,燕王携残部逃亡辽东苦寒之地,老将王翦就是在被这一片原始森林挡住去路,权衡之下退兵以攻魏楚。

    五年后,王翦之子王贲再次带着三十万大军来到这片森林前,这一次,燕国注定会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之上,成为秦统一天下的垫脚石。

    为了不在林中迷路延误军期,王贲选择了一个比较粗暴的方式,三十万大军像是推土机一样,一路砍着树,向辽北进军。

    耗时半月有余终于藏在后面的辽阳城。

    看着那座由高约百尺的雄城,所有秦军都有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这么一座雄城修建在这种穷乡僻壤,简直就是浪费钱粮。

    但是在王贲眼中,这座城确实另外一幅景象。

    身披铁甲的王贲站在烈阳下,就像是一尊发光的神邸,玄色的披风随风飞舞,他已经站在这里半个时辰了,没人敢上前打扰主帅的沉思,更没人敢揣测主帅在想些什么,即便大军的午饭已经延误了一个时辰了。

    副将李信站在几十米外的阴凉处,也在看着这座雄城。

    在他眼中,这座城是他雪耻翻身的唯一机会。

    他本应该是秦帝国最闪耀的一颗将星,不到三十岁就已经有了身居少上造,再进一步,就是手握军事重权的大良造,可能是帝国最年轻的大良造。

    但是可能还是年少轻狂,亦或者时运不济,在他深的秦王喜爱,并且肩负率军攻打楚国,将要建立灭国之攻,一战封君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昌平君叛变,临阵与楚将项燕夹击,制使李信兵败如山倒。

    一战损兵折将,使秦王震怒,重罚了李信。

    而最终灭楚的功劳,依旧落在了老将王翦头上,一战封侯武成侯,为帝国军功最高者。

    兵败的打击让李信开始收敛锋芒,一直到这次灭燕伐齐,李信才再次主动请缨。

    李信一向自负自己的才能,对王翦王贲父子颇有微词,觉得二人在军事上并无才能,除了打消耗战利用人数优势之外,并没有什么可称颂的。

    见主帅迟迟不愿意下令攻城,李信终于忍不住上前请示“将军,日头西下,正是出兵的好时机。”

    王贲似乎没有听见一般,没有回应。

    李信微微皱眉再次提高音量“将军!此时不攻,等燕贼反应过来会增加伤亡。”

    “李信。”王贲声音低沉雄厚“本将知道你想要建功封君,但是你不要忘了,我大秦的每一位士兵都是珍贵的,不会浪费在无用的地方。”

    李信身子一僵,额头冒出冷汗。

    “而且这辽阳城,只是一只翻盖乌龟而已,不足为虑。”王贲的语气透着嘲讽“我们真正的目的,是齐都临淄啊。”

    李信倒吸一口冷气,错愕的看着王贲。

    这时他突然想起来,在中途,似乎有两位副将带着人马离开了,难道?

    就在李信惊惧王贲的操作时,烈马的嘶吼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临阵坐骑惊怒者,按律当斩!

    不等李信起身,一个短打装扮的侠士就已经落在了他身边,双手呈上一封锦帛卷轴“将军,陛下的加急令!”

    王贲接过锦帛,打开后沉默了很长时间,闷声说道“下令安营,生火围城,将砍伐的木料,都运到阵前。”

    尽管王贲声音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是李信还是敏锐的察觉到,王贲握着锦帛的手在顫抖。

    同朝为官多年,李信还是第一次见到大将军如此失态。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12章 愚儿啊!() 
第十二章愚儿啊!

    天秤只有在保持平衡的时候,才是顺眼的,否则无论倾斜向那一边,都有些碍眼。

    在武安君还在的时候,秦国的天秤就有些不平稳了,于是武安君被赐死,于是秦国王族发现,可能三角形是更加顺眼的形状。

    于是到了秦始皇这一代,王氏,蒙氏和王权形成了坚固的三角形。

    当皇帝的可能都有强迫症,他们喜欢最顺眼平衡的状态,排斥任何打破平衡稳定的东西。

    随着王翦灭楚之后被拜为帝师之后,这个三角形又开始不稳定了,尤其是其子王贲也有了平楚灭魏之功后,这个三角形越发的不稳定。

    此时的王氏父子,已经身兼平三晋,诛吕氏,灭楚魏等灭国大功,更是一门两侯的绝世荣耀,在整个秦朝,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家族。

    尤其是现在,王贲即将又要领下灭燕的大功,到时候身兼灭三国之功,可谓是赏无可赏赐。

    功高震主这把大刀,自然已经悬在了王氏父子的头上。

    不过好在王氏父子不像武安君那么耿直,父子二人更加圆滑,对待皇帝也格外遵从,即便是面对皇帝提拔蒙氏一门削弱他们在军中势力,两父子依旧毫无怨言,希望皇帝能够看在王氏忠心上,能够网开一面。

    这次灭燕,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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