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孤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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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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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离轻笑一声,跳下岩石。

    雨越下越大,本来就湿润的草地变得像是沼泽一样,禺春感觉自己的膝盖都要陷下去了。

    一声从未听过的野兽吼叫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警备!”墨怜一声娇叱,墨氏族人第一时间起身拿起自己的武器,结成一堵人墙,有条不紊的迅速向着王诩那边靠拢。

    屠檀低吼一声“拿起武器。”

    禺春和禺氏族人们则手忙脚乱的从地上爬起来,开始寻找今天刚分发给他们的铲子斧头什么的,等他们拿好武器时,视线中已经出现了一大批陌生的怪物。

    那些怪物凶残的撕扯着被人扔过去的驼鹿内脏,巨大的利齿在雷雨中显得森然,更为吓人的是那些怪物的眼睛,像是绿色的鬼火一样,在黑暗中飘动着。

    尽管距离几十米,依旧让人毛骨悚然。

    狼群比自己想想的还要多。

    王诩撑着伞,目光越来越担忧,尤其是从林中不断窜出来的狼之后。

    有一些没有抢到食物的狼正在缓慢的游荡着。

    “把腌肉也扔过去。”王诩对着屠檀说道。

    “百十只狼,大帝无需担忧。”屠檀沉声道。

    “扔过去。”王诩语气不容置疑。

    屠檀没有再废话,带着人把被雨水冲洗了腌肉也都扔向狼群。

    禺春见到屠檀这种行为十分愤怒,冲过去质问,却被屠檀一脚踹了回去。

    当陆续又从林中走出几十皮狼之后,王诩的目光终于松懈下来。

    因为一只体型明显更加庞大的头狼走了出来,尽管雨水浇的它浑身毛发都塌了下来,这依旧是一只巨大的狼。

    头狼似乎对着自己手下没有袭击王诩他们很不满意,龇牙低吼了几声后,一跃到队伍最前面,来回绕了几圈后,转身开始进食。

    所有人都愤怒不解的看着这群畜生吃饱喝足之后,耀武扬威的冲着他们打了个鼻响,然后依次退回林中,消失不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狼群离开后,雨就开始停了。

    王诩撑着伞对着族人们笑道“记住,被雨水冲过的肉,很快就腐烂了,但是这群狼吃掉这些肉,不久之后就会以另外一种形式还给我们,不要觉得它们抢走了我们的食物,我们只是暂时寄存在它们身上。”

第65章 从革,不韦() 
第六十三章从革,不韦

    食物,是所有动物争斗的唯一原因。

    人类也是动物,只不过人类这种动物从因为食物争斗,还会因为其他东西争斗,也不知道是一种进化还是退化。

    禺氏这些野人对于狼群抢走了他们的食物,自然十分愤怒,所以狼群将会成为林胡人之外,第二个敌人。

    如果不给禺氏族人树立敌人,他们很难从以前那种懒散与世无争的状态中走出来。

    靠海吃海的禺氏族人看起穷苦,但是跟在山林中求生的人们相比,他们真的算是无忧无虑了,林胡人对他们的羁縻就像是饲养畜牧一样,尽管是拔他们的毛,但是并不会给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所以王诩需要快速让他们懂得,真正的弱肉强食有多么残酷。

    不知者无谓,王诩不愿意让他们用血的代价来认识这个道理,只能换了这种方式。

    总之这一夜,禺氏族人们都没有睡好,除了下雨后潮湿让他们难以入睡之外,狼群的影子不断回荡在他们脑海中。

    除此之外,还有墨怜那惊为天人的一舞,引来的大雨,让他们真正的认可了墨怜的地位。

    以前萨满禺民虽然带着大家祈祷和祭祀,但是并没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现在遇见一个真的能够召唤雨神的萨满,他们的信仰马上就出现了偏差。

    王诩睡得也不安稳,雨后的潮湿和满地的血腥气混合成一股奇怪的味道,徘徊在空气中迟迟无法散去,在加上周边人们的窃窃私语,让他都有点思念自己的天子座驾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但是灰蒙蒙的晨雾又成了一个阻碍。

    可能是昨天下雨让空气湿度过高,晨雾的可见度不足一米,导致浪费了美好的清晨,等晨雾渐渐散去时,已经早上十点了。

    饥肠辘辘的族人们可怜巴巴的围在湖泊边喝水充饥,直到一个孩子翻出一声惊呼后,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禺春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不一会儿一条四五斤重的鲢鱼。

    “水性这么好?”墨狼惊讶道。

    “禺春他们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自然好,以后你们也要开始练习水性。”王诩笑了笑“早餐有着落了,尝尝这边的鱼有什么不同。”

    这片湿地的湖泊大约两三公顷,具体多深还来不及探测,但是从禺春他们下水后,惊起的鱼群来开,这座湖泊应该不浅。

    王诩以前看动物世界的时候,经常看到深海中那种大型鱼群,也在动物园里看到过鱼群浩浩荡荡。

    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过,鱼群能像是船一样把人托起来!

    当下水的禺氏族人被鱼群托着冲回岸上时,所有人的眼球差点都掉出来。

    很难想象,这片湖泊中到底有多少条鱼。

    王诩有些心有余悸,还好这些鱼没有把人当成鱼饵,要不然后果简直比不堪设想。

    鱼群吃人绝对不比蚂蚁吞象的速度慢。

    被推回岸边的禺春等人也都是满脸惶恐,他们生活在海边,虽然鱼很多,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成群结队还如此庞大的鱼群,所有人都像见了鬼一样对着湖泊鬼叫。

    “教会他们用鱼叉或者铁矛,渔网。”王诩揉了揉太阳系,打发屠檀过去。

    事实证明,有了工具的辅助之后,人类的效率和胆子都会大很多,禺氏人以前抓鱼都是靠着退潮时被困在岩石中的傻鱼,还有在浅滩中用石头砸鱼。

    铁矛和渔网让他们如鱼得水,在加上湖里的鱼太多了,不一会儿岸边的鱼就堆成小山了。

    “行了,再捞就是浪费了。”王诩阻止了兴奋中的禺氏族人,开始烤鱼吃饭。

    吃过了饭之后,墨怜带着禺氏妇孺开始清理湖泊边的树木,墨狼和王离兵分两路,进入林中开始无差别的猎杀,不管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甚至是虫子,都将被清理干净。

    下午的时候,涂山娘子带着山魈大队,拉着三十几辆的建筑材料和硫磺粉。

    “此处倒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啊。”跟屠檀他们那种用战略性眼观勘察地势的角度不同,涂山娘子则觉得这是一处十分适合人居住的好地方,因为这里的地势平坦辽阔,十分适合耕种,而且水源充足。

    “这边以后都会开垦成农田,但是湖泊以北,一直到朝歌的山林暂时不要砍伐,规划为放牧区。”王诩笑道。

    “来的途中见识到了那片天然牧场,世间果然无奇不有,这种荒郊野外竟然有这么大批的野生动物群体栖息,简直是天地恩赐。”涂山娘子感叹道。

    “既然是恩赐,就得好好的维护啊。”王诩轻笑道“铜山的矿如何?”

    “是上好的紫铜矿,制作器皿武器十分适合。”涂山娘子喜道。

    “先将军备扩充,至少要保证手弩,每个族人在战时都配备两架,弩箭百支,一把长剑,一把长矛,一面铁木盾。”王诩说道“铠甲还是以木甲镀铁为主。”

    涂山娘子挑眉计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开采冶制速度,至少需要两个月,因为男性劳力太少了。”

    “马上就会多了起来,对了,先造一批这个。”王诩画了一个牛鼻环的草图。

    “这,是何物?”涂山娘子看了看。

    “牵引环,给畜牧带上之后,就老实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眨了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帝圣明,如此一来,就不怕那群狍子驼鹿不听话了,至于马。。”

    “马不需要,主要就是驯服那些野物。”王诩笑了笑“羚牛什么的用来耕地,比牧牛还要适合。”

    涂山娘子领命,选了座小山边开始让人建筑高炉。

    所有人各司其职开始忙碌起来,王诩却闲了下来,有了朝歌城的建设经验,新城毫都的建设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王诩登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丘,俯视下方,北面的涂山娘子带领一群壮汉在垒砌高炉,南边墨壬在跟那群倔强的小驼鹿较劲,西面墨怜正从挑选出来的妇孺当中传授耕地之术,东面的禺春和另外一群汉子风风火火的在砍树开路。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的继续着,昨夜狼群带来的意外已经消失在这一股欣欣向荣的氛围当中。

    王诩嘴角带着温煦的效应,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一丝游离的憧憬,眺望不可见的密林中疯狂杀戮的王离和墨狼,以及淹没在密林中的朝歌城。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片荒芜蛮荒的大帝,正在一寸一寸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

    “朕。。。。。”

    “孤。。。。。。”

    “寡人。。。。”

    莫名其妙的呢喃声溜出唇角,回过神的王诩自嘲的摇摇头,抬起头看向太阳轻笑道。

    “太中二了。。。。。”

    。。。。。。。。。。。。

    万里之遥外,真正雄城咸阳中,屹立在中原大陆最高点的离宫内,一名玄衣伟岸男子盘膝而坐在高席之上,端坐在樟木龙案前。

    男子长发披散,遮住了面颊两边,显得有些消瘦,但是那双时刻散发着锐气的眸子却撑起了所有的伟岸之气。

    这是一个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的男人,也是即将统一这片中原大陆,创造万世宏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

    嬴政。

    一个让六国饮恨,万民惶恐的名字。

    龙案上堆积的白娟密报已经有三寸之厚了,每来一封,他都会认真的看完之后,亲手整齐的摆放好。

    如今,已经是第七十二天了。

    一座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的辽阳城,帝国最精锐的三十万大军,久围七十二天不下。

    如果统兵之人不姓王,嬴政早就动用右手边的那只白虎印,下一道诛杀令了。

    这个离宫内斗弥漫着一股阴寒之气,并不是来自北方的秋风寒冷,而是因为嬴政的心寒。

    就在离宫的纱绢窗上仿佛要凝结一层寒霜时,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从嬴政紧抿的唇中传出。

    “赵詹事,难道孤对王家还不够恩宠嘛?”

    从嬴政席案后面锦绣腾飞玄鸟屏障后走出一个幽灵般的老者。

    老者身材高大,但是因为年纪太大了显得有些勾勒,老者脸上的皱纹像是一道道岁月的鸿沟,那双仿佛永远不会睁开的眯缝眼中藏着无数走不出这座离宫的秘密。

    他叫赵从革,已经八十六岁了,侍奉过秦国两代国君,是将嬴政亲手抱着长大的秦国詹事,论起资格,并不比十五年前那位被鸠杀的吕不韦弱一分。

    只是世人只知道那一朝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并不知道离宫之内有一位定鼎朝野五十年的赵从革。

    这两个人,帮嬴政将大秦帝国鞣制成一块柔软又坚韧的皮革。

    “陛下对王家恩重如山,岂可用恩宠一词糟践?”赵从革的声音像是夜幕乌鸦般生涩刺耳,但是却不惹人厌烦。

    “那王贲凭什么拥兵三月,寸土未进!他是在跟寡人示威?”嬴政的眸子里已经掀起了滔天怒火,但是脸上神情却依旧风轻云淡,连声音都少有起伏。

    “六月十五,王贲派出精锐黑鸦军南下三十里,最终却因陛下那纸恩诏而归,放弃五个月后能与蒙恬合围齐都,奇袭临淄的绝佳机会。”赵从革从白娟中找出一封,放在嬴政面前。

    嬴政微微皱起眉,眼中的怒火平息了许多“我以为王贲不会蠢到看不懂这封信,怎么?他就不怕王家满门头悬终南山?”

    赵从革摇摇头“陛下稍安,即便离儿是王家独苗,依旧不会是王贲拥兵不前的理由。”

    嬴政冷哼一声“缘何?”

    “老奴也不知?”赵从革幽幽的叹了口气。

    “青鸾回禀说,王贲离奇大病一场,后来被燕地一位羡门中人所救,此事又是何故?”嬴政语气凝重了几分。

    “燕齐之地多羡门高誓,却是如此。”赵从革缓缓睁开眼,黯淡无神的眼眸仿佛一个死人“陛下不妨差人将羡门高誓请过来,老奴也很感兴趣。”

    嬴政勾起嘴角,笑的有些狷狂“允!”

第66章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第六十四章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当最后一批要迁徙的候鸟开始南飞的时候,哺乳动物们也将踏上迁徙的旅程。

    野马群,羚牛群,马鹿群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们沿着祖辈留下的记忆,准备踏上那条走了千万年的迁徙之路。

    野马王毫无疑问是这批庞大迁徙队伍的领头人,当它趾高气扬的领着队伍走进山林的时候,一个不注意,马失前蹄,跌入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当中。

    当它掉进坑里的时候,脑海中可能只有一个想法。

    这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大的一个坑?

    摔得头昏脑涨的野马王嘶鸣着站起来,愤怒的刨着地,想要冲上坑去,却没有办法克服地心引力,在狭窄的坑道中无法在九十度的墙壁上借力,只能换来腿部的剧痛。

    突然掉进坑里的野马王也惊扰到了后面的队伍,羚牛和马鹿的头领绕着大坑转了一圈,然后各自鸣叫了一声,带着自己的族群绕路而行。

    野马王愤怒的嘶鸣声在山林中回荡着,但是却没有任何动物愿意停下脚步,即便是它之前保护的野马群,一只觊觎它位置的那匹公马还刨了一捧土进去。

    这让野马王更加的愤怒了,发了疯的一样往坑上冲。

    不远处的一座山丘上,王诩在望远镜中看着庞大的迁徙队伍已经像是分叉的河流一样分流向两个方向,让旁边的墨丁挥舞着一杆三米多长的金钱豹旗帜,向远处的王离屠檀他们打旗语。

    湿地这边迁徙的队伍太大了,近万只被血脉召唤着向南迁徙的食草动物,绝对不是他们这不到五百人能够留下的。

    所以王诩只能在林中满地挖坑,希望能够延缓住一些群体迁徙的步伐,把他们从一个面,打成无数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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