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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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秦歌-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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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楼上最大的一间上房内,赢广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娘亲。看到自己的老娘风尘仆仆的模样。赢广心底一酸,噗通一声跪在了娘亲面前。

    “娘,这一路行来可是苦了你了。儿子不孝,好日子没过几天,倒总是劳您到处奔波。”

    “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胡话,快快起来,一路上有墨印照料,倒也没吃什么苦,倒是你怎么又瘦了。”

    赢广娘一把将赢广拽了起来。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儿子,人瘦了,但是更精神了,浑身上下笼罩这一股子干练劲儿。不再是以前总惹自己生气的淘小子了。用手一遍遍的摸着那满是胡茬的脸,赢广娘似乎担心眼前的景象不是真的,自从得知儿子的部队被打散了,自己就觉得天都要塌了,好在有墨印陪在身边,这才坚持到了今天。

    左手拉着儿子。右手拉着墨印,赢广娘郑重的说道:“孩儿啊,如果没有墨印照料,娘亲是万万走不到这儿的,墨印是个好姑娘,无怨无悔得照顾着这个家!今天娘把话撂这儿,我只认这一个儿媳妇!如果你带了别人回来,小心我不让你进这个家门!”

    墨印哪里想到老夫人忽然来了这么一出,心中丝毫没有准备,想要挣开,却又怕伤到老夫人,一时间羞得满面通红,不知如何是好。

    赢广倒是知道娘亲的心思,伸手拉住墨印,郑重说道:“相识至今,起起伏伏,多少次都是险死还生,赢广何德何能,承你青睐,守在身边不离不弃,今日就在娘亲面前,我想问你一句,我赢广愿娶墨印为妻,只是不知。。。。你可愿嫁?”

    一席话说得墨印红了眼眶,多少次的期待,多少次的失望,又有多少次的担忧,直到今天,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一切都变得值得!

    轻轻咬了咬嘴唇,墨印鼓起全部力气说道:“君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说完之后,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滑落,里面包含着无限的委屈、心酸和苦痛。

    “好好,都是好孩子!”

    赢广娘擦了擦眼角,拉着两人坐在自己面前,语重心长的对赢广说道:“娘知道你做的都是些大事,平日里忙碌的很,但婚事乃是人生头等大事,万万轻忽不得,从今日起,娘会亲自为你的婚事做准备,这些事就不用你们操心了。娘要说的只有一点,如果有一天你飞黄腾达,你也万万不可辜负了人家!”

    “娘亲放心,孩儿谨记。”

    赢广重重的点了点头,紧接着说道:“玉盘山下的宅子正在搭建,不知娘亲是想在城中暂住,还是先到儿子那里委屈些时日?”

    本来按照赢广娘的心思,是先找到赢广,到时候自然就住在他那里,不过今日既然定下了好事,却是不能按照原先的打算来了,毕竟要采买一些必需品,留在郡城总能方便一些。

    却说此时的郡守府内,宋琦接到小校的禀报就开始准备,先是调了自己的亲卫回来,安排在大门两侧,如果赢广敢动粗,就立刻一拥而上,然后把门房叫到自己跟前,亲自安排了说辞,甚至连说的时候的表情都严格的演示了一遍,确保无误之后,这才关紧了大门,只要那赢广敢来,那必然是先吃闭门羹,再给下马威!

    可是左等等,右等等,直到掌了灯,也没看到赢广的丁点人影,倒是几个正常拜访的下属被府内的阵仗吓了一跳,不知道今日郡守大人闹的是哪一出。

    想到自己的全力一击完全落到了空处,宋琦浑身憋屈的难受,可偏偏又不能和人诉说,只能独自一个人坐在厅内窝火。忽然外面传来了一阵跑动声,只见自己的内史满头大汗的跑了进来。

    “郡守,打听到了,那赢广今天根本就没去处理征兵的事,而是去了一处客栈,据客栈的老板说,好像是赢广的家眷到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掌控玉盘山(六)() 
“他的家眷?他不是秦国人么?举家过来的话人应该不少吧。”

    “没有太多。”内史摇了摇头,说道:“只有他的老娘,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据说是他的未婚妻。”

    犹豫了一下,内史接着说道:“今日城内还有一件事,就是吕氏下属的所有粮铺都关门歇业了,说是所有粮米已经售罄,如果郡守继续封城,属下担心会引起民变啊。”

    宋琦忽然像泄了气的皮球,颓然的坐在榻上,自己好歹也是一名郡守,主政一方的大员,那赢广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一个兵头罢了,可是人家根本就没把自己这个郡守放在眼里,甚至都不屑上门来理论,凭的什么,凭的不就是有门阀的支持么!吕氏不过一商贾,身份地位连一般的贱民都不如!可就因协助大王即位有功而受重用,转眼间就成了卫国的豪门大阀!如今竟对一郡之首不假颜色,随意将玩弄于股掌,可笑自己还以为可以将他们随意拿捏!

    “罢了,罢了,明日解除封禁,那玉盘山大营爱怎么弄就怎么弄,不要再去管他了。”

    宋琦落寞的起身向后堂走去,只留下内史一个人在那里目瞪口呆。

    郡城重新开放,城内百姓奔走相告,那些响应征召的人再次收拾起行囊奔向了玉盘山,与他们同行的还有玉盘山大营的士兵。

    宋琦孤零零的站在城头,望着绵延数里的人群,心中是五味陈杂,曾几何时,自己也是那样的意气风发,想要在这里创造出一片自己的事业,可是不如意事十之**,也许这辈子就是困在这桂陵郡中泯然众人吧。

    与宋琦的自艾自怜不同,赢广这头却是忙碌非常,征召的青壮拖家带口来到了玉盘山下。头等大事就是安排住宿,尽管路风已经尽力赶制房屋,可还是有少部分人没有住处,赢广急急从山上调集了一批帐篷下来。并承诺三日内新房必然完工,这才算是安排妥当。

    第二日,路风带着那些百姓去丈量土地,那些青壮则集中到了玉盘山大营之内,宽阔的校场上。乱糟糟的站立着两个方队,这些年轻人不停的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对这大营内的一切都感到十分的新鲜。

    等到赢广带着典军等人出现在了高台之上,左右执令旗跑到台前,两排鼓手精赤着上身,手里提着一尺长的鼓槌,眼前令旗闪过,鼓槌重重的敲击到战鼓之上,鼓皮抖动。一股战场杀伐之气迸发而出!

    “咚!咚!咚!”

    战鼓阵阵,下面的青壮顿时慌乱起来,有人紧张的左右张望不知所措,有人紧紧的缩进人群之中不敢露头,还有的则是热血沸腾面露狂热之色。

    令旗横扫,鼓声骤停,校场之上一片死寂!

    “诸位都是桂陵郡本地人!知道这玉盘山大营曾经被魏韩联军攻破过,虽然他们并没有继续攻打我们的郡城,但不代表他们下一次也不会攻打!你们看看,山下面就是我们的家园!那里有我们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对于那些达官显贵来说,玉盘山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前哨,就算被人攻破也不打紧,反正离他们还远着呢!可对于我们来说!这里不仅仅是一个哨卡!更是我们的命!一旦失守。那就是家破人亡!你们的时间不多,只有一个月!一个月后魏国必将兴兵,玉盘山首当其冲!接下来的训练可能很苦!很累!但是它能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救下你们的命!现在你们的家里都分到了土地,想要享受丰收的喜悦么?那就拼命吧!”

    赢广的话很朴实,这里面没有什么国家大义民族节操,也没有什么高风亮节铮铮傲骨。有的只是那些最简单的需求——吃饱、穿暖、有点田。

    其实百姓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满足了他们最基本的需求,他们就会像蚂蚁一样任劳任怨,甚至只要你能够稍稍替他们说点话,在他们的眼中你就是那一片青天!

    场内所有的青壮都挺直了腰杆,眼中再无丝毫的犹豫,他们守卫的不仅仅是一座营寨,他们守卫的还是自己的家!

    “所有青壮分为两营!中营统领典军,统兵一千!后营统领樊篱,统兵一千!敖烈继续统领前营,负责全军防务!路风为军需,掌管全军日常所需!即日起全军进入战备状态,新兵准备随时参与战斗!!”

    “诺!!”

    很快,场内的两千青壮就被各统领瓜分一空,紧接着各自的驻地顿时变得热闹非凡。赢广满意的点点头,独自一人在营内转悠,事情安排下去,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有什么问题出现,赢广一下子就成了营内最悠闲的一个人。

    刚溜达到后营营门口,就见山路的拐角处转过来一匹劣马,按理说这种马不适战场,但用来负重还是不错的,可那马不知怎的,鼻孔喷着白气,浑身大汗不说,腿还一个劲的抖动,倒似驮了什么重物一般。

    等那劣马彻底转了过来,赢广一下子乐了,只见一个胖子歪歪扭扭的骑在马上,圆圆的脑袋顶着一块方帕,肉乎乎的圆手拿着一个不知名的树叶在拼命的摇,油腻腻的脸上挂满了汗珠,身上的衣衫早就如同水洗的一样,软塌塌的箍在身上将那魔鬼的身材勾勒得分外妖娆!

    “嘿嘿!老吴!”赢广几步走到营门外,对着那个胖子高声喊到。

    吴哲用手遮挡住眼前的日光,仔细向前瞧去,见是赢广,不由得“嘿”的一声跳了下来,顾不得溅起的尘土占满衣衫,拱着两只胖手对赢广施了一礼,这才开口说道:“赢兄弟你这山路也太不好走了,瞧把我累的。”

    赢广哈哈笑道:“这一侧已经算是好走的了,不信我带你去看看另一侧!再说了,叫苦叫累的应该是它,怎么也轮不到你啊!”

    吴哲嘿嘿笑着拍了拍劣马的脖子,这一路走来倒还真是亏了它,顺手牵了缰绳,吴哲随着赢广就进了营门。(。)

第一百七十三章 掌控玉盘山(七)() 
“赢兄弟,你是不知道啊,当听到小公子说让我来你这儿,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做错事了,第二反应就是出门没烧香今年犯太岁!怎么无缘无故就把我发配到军营来了,难不成想让我瘦瘦身?可吕氏内比我胖的多了去了,没听说有这规定啊……后来我才知道,是你点名要的,我就纳闷了,我就一个小小掌柜,能帮你做些什么?”

    听着吴哲絮絮叨叨的一大堆,核心东西就一句,为什么选中他!

    要说为什么,其实赢广也不知道,也许是看中了他外形的欺骗性,也许是看中了他汾河渡口上那矫健的身手,但直觉告诉他,这个胖子就是自己想要找的人。要理由?没有理由!

    赢广给他倒了点水,让他先消消汗,直到他彻底平复下来,这才慢慢的说道:“吕公子送过来的物资确实很全,不过大都是些日常物资,军需产品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这里面的缘由相信你应该是知道的。”

    一谈到正事,吴哲整个人不由的坐直了身子,当做蒲扇用的树叶也被丢到了一旁,听到赢广的问话,吴哲点点头,说道:“确实是这样,家主以一商贾身份起家,做得就是贱买贵卖的行当,可以说只要能够赚钱的生意,家主都会去做,只是这军需一直是被卫王亲自把控,各部按需索取,无故不得外流,小公子能额外弄出来一部分给你已经很不容易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军方拨下来的那些兵器铠甲,被地方层层盘剥,等到了部队却是剩不下多少,你看看我这新征的两个营,上头拨下来的衣甲兵器连半营兵都装备不全,一旦外敌来袭,那就只能用血肉上去填,这样是不行的,思来想去。最后我就想到了你!”

    吴哲一听当时就苦了脸,抖着腮帮子上的两块肥肉叫苦道:“赢兄弟,你这可是苦了我,卫所直接掌控在王上手中。出入多少军需自有定数,想要走私,却是太难,这是玩命的生意,做不来。做不来呀!”

    见吴哲一副滚刀肉的模样,赢广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人,这胖子脑子转的快,功夫也不弱,让他来做这个行当,却是正相当,到时候再诱之以利,动之以情,绑架到自家的战车之上,不怕他不尽心。

    “我什么时候说过让你去动卫王的利益了。”

    赢广不紧不慢的喝了口水。似笑非笑的望着吴哲在那现眼,见他一下子收了声,这才说道:“小公子送来的银两我会交给你打理,你需要做的是买下几艘商船,然后在大量的采购粮米,之后沿汾河逆流而上,最后的目的地则是——月氏!到了之后,你去战军府找一个叫封庄的人,把这封信交给他,剩下的事就由他安排。”

    吴哲一下子收了自己那耍赖的表情。赢广既然敢如此说,那就是此行必然是能成功的,如今自己在吕氏的门店不过是个小小掌柜,想要出头却是没有什么好的机会。与其在那混下去,还不如出来搏一下,这也是他知道调入军中之后,不但没有拒绝而且第一时间赶过来的原因。

    “行!既然赢兄弟这么有把握,这活儿我就接了!”

    吴哲也是爽利人,既然决定做。那就主动答应下来,不但要做,而且还要做好,自古以来,走私是利润十分巨大的行当,否则也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做,但这一切都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有强力的武力做为保障,目前来看,赢广已经初步具备了这个资格。

    “好!我也不会让老吴你白跑的,月氏的皮制品非常不错,在中原地区很有市场,既然你接了这个活,皮货这块的利润八成归你,但是有一点,我要的军需品不能少!”

    吴哲小眼睛里精光闪烁,脑子里的算盘打得噼啪乱响,赢广为了拉拢自己可谓下了血本,要知道自己除了来了一个人,所有的本钱都是赢广出的,皮货这块的利润有多大,吴哲自己心里自然明镜一般,八成的利润,只要跑上一趟,分到的银钱就比自己多年的积蓄还要多!

    事出反常必有妖,可是只要利润足够大,有妖又如何,哪怕明知这是盘丝洞,这挂着唐僧商标的胖子也敢闯上一闯!说干就干!

    吴哲扯过一块裁好的绢帛,略一思索便下笔疾书,不多时,一分详细的计划就浮现在纸面之上。

    赢广在旁边瞧着,也不多话,只见上面将人工、成本、日常所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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