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才慢慢的了解到天文学的魅力,才开始相信科学,相信天上的星星比我们已知的要大得多。
“李侍郎,我们不说这些了,好好看日出吧!上次在海上看日出的时候,还是很小的时候,是趴在船舱底部的小缝隙往外看的,一晃都好多年过去了。”
李晓露不想再去考虑天文学的东西了,毕竟,她的认知导致她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样的事情,所以,还是本能的逃避比较好,与枯燥的天文学相比,她还是更喜欢看比较直观的美景,比如海上的日出,就是一种让她很是着迷的美丽景致。
“好,我们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好好看风景吧!”
李安也是一个懂浪漫的人,若是把天文知识全部普及了,那么,以后连编故事的机会都没有了,听着牛郎织女的故事多有意思,但若是懂得牛郎织女都是体积巨大的火球,那就完全失去浪漫的情调了,就会变得颇为没有意思。
所以,人有时候知道的太多,反而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知道的越多,看待事物越是清晰,就越是容易看到很多不和谐的地方,糊涂有时候反而是一件好事,至少,糊涂一些对人的身体更加的有好处。
比如,人的脸上若是只有几个青春痘的话,给人的感觉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了的,但若是一个学习了微观学的人,会知道这些青春豆上有无数的螨虫,密密麻麻的趴在脸上,平常吃的饭菜之中,也充满了大量的细菌和恶心的小虫子,如此,活着岂不是特别痛苦,就连吃饭都不能好好的吃了,因为饭菜里总有大量的细菌。
还有一个让人非常痛苦的现实,就是人的生命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在这个科学出现之前,人们都是相信会有来世的,即便今生今世吃尽了苦头,但来世可以获得富贵的生活,如此,人就会活得很惬意和幸福,在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之后,人就会急功近利,就会表现的焦躁不安,因为生命很快就会消失的,做任何事情当然要尽快,要讲究效率,若是慢了的话,这一辈子就过去了,而因为不存在下辈子,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指望了。
当然,这样也杜绝了一些无赖,因为有些人这辈子欠了债却不打算归还,而把归还的日期定在了下辈子,等到了下辈子再还钱,但若是没有下辈子这种说法,则自然就不能用这个招数耍赖了,所以,这项科学也坏了某些无赖的营生了。
李安记得很清楚,在后世科学普及率比较高的华夏,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是火急火燎的,显得特别的繁忙,而在另外一个信奉有来生的国家,则老百姓活的非常的优先,算得上是一种慢生活吧!就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寿命是无限的,今生这一辈子过完了,还有下辈子,下辈子过完了,还有下下辈子,如此,还有什么值得着急的呢?小日子慢慢过就是了。
李安伸手搂住身前的李晓露,看向东方太阳即将升起的地方,这种感觉很是美妙,能搂着如此靓丽的小美人是李安的福气。
“李侍郎,一切都准备就绪了,是不是可以出发了。”
一名部下小心翼翼的走过来询问。
李安看了看周围,见部下们确实全部准备就绪了,于是,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好了,可以出发了。”
部下闻令,立即大吼一声,下令船队开拔,离开埃及的北部港口,前往几千里之外的西班牙。
在出发之前,自然是有埃及的官员负责送行的,不过,李安很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所以,就让部下出面了应酬了,而他自己则一直与李晓露待在一起。
随着命令的下达,队伍最外面的蒸汽小船开始启动,并拖拽着庞大的运输船离开港口,前往大海的深处。
运输车有很大的噪音,不过,李安休息的还算不错,所以,这些噪音并不会让他烦躁,反而会让他感觉很舒心,因为汽轮的声音很雄浑,听了有一种很壮烈的感觉。
“开船了,我们就要去直布罗陀了,是不是很开心。”
李安看着怀中的李晓露,开口问道。
李晓露莞尔一笑,点了点头,非常高兴的说道:“我这辈子都没这么高兴过,离开家乡这么多年了,都不知家乡已经变成什么样子了,真的很想立刻就飞到家乡啊!”
说完一脸的憧憬,似乎真的非常思念家乡。
李安笑了笑,开口道:“放心吧!你的愿望很快就会实现的,最多十天半个月,我们的船队就能抵达直布罗陀,抵达你的家乡,到时候,你就能看到自己的家乡变成什么样子了。”
“嗯,不过,我们现在应该好好的看日出,坐在这么漂亮的甲板上看日出,我还是头一次呢?”
李晓露兴奋的说道。
虽然,在学到舞技之后,李晓露的日子已经变好了很多,也并非没有机会看日出,但因为受制于人,所以,大多只能在限定的区域看日出,也就是舞馆的楼上看日出,这种狭小的地域看日出,如何能与在大船上看日出爽快,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第八百七十七章 日出之美()
李安已经不止一次看日出了,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非常喜欢看日出,因为人间最美的景色就是日出的时刻。
最美不过日初升,最灿不如黄昏景,日出日落似人生,不惑宛如日当头,这首赞美日出的诗词是在哪儿见过的,李安已经记不清了,不过,字里行间能够看出不是古诗词,应该是后世之人随便写的吧!
日出为什么那么美,大概是因为这是全新的一天的开始吧!当太阳在山巅露出笑脸的那一刹那,看风景的人,必然是心情万分激动的,太阳红彤彤的,金光四射,山巅上空四处的云霞,都在随着阳光的变化而光彩夺目。
日出的绚丽多姿,都是在那很短暂的一刹那间,很快就会消失,但留给人们的视野感官的美,却是永恒的。
日出是自然界物体的自然运动规律,在山川,河流,大海,都市的不同地方和背景下,呈现出千姿百态的壮丽景观和五彩多变的色彩,为我们的生活注入了一道靓丽永恒的风景线和人类文学的永恒题材。
人类孕育出一个新的生命,也犹如这日出一样,为一个家庭和家族带来了绚丽多彩的风景。
于是在后世的文学里,便有托起明天的太阳,喷薄而出,旭日东升,霞光四射的优美说辞。
华夏后世的太祖,将年轻人说成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对青年人寄予了无限的厚望。
当然,李安看日出,似乎能看出更多的东西,认知能看清自己的一生。
旁边的李晓露完全沉浸在美景之中,她似乎想的问题并不多,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就是她最大的心愿了。
“快看,天边已经红了,太阳出来了。”
李晓露看到远处的鱼肚白变成红色的了,激动的说道。
李安淡淡一笑,开口道:“那只是太阳的光芒照出来的天空,太阳还没有出来,你就是这么看日出的么。”
“哦,对,太阳还没有出来,不过,应该会很快的。”
李晓露很期待看太阳升起的那一刻,眼神之中满是光芒。
此时此刻,蒸汽拖船已经启动,并把所有的运输船都拖到了海面之上,庞大的大唐船队,开始缓缓向西行进。
而在大唐船队离开的同时,也有不少商船在忙着进入港口,因为这些商人都没有见过噪音极大的蒸汽拖船,一时间都看的有些呆傻了。
很多商船上的水手,都向李安的坐船挥手致意,不知道他们兴奋个什么劲儿,是看美女吗?
因为大唐船队是向正西方向行进的,而太阳也是从东方升起,向西方运动,如此一来,若是船队的速度足够快,那么,就很有可能永远都看不到日出,或者,可以一直保持着看日出的状态。
当然,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船只的速度就那么快,想要提高到太阳升起的速度,那是绝无可能的,就算是飞机也有很大的压力。
“快看,太阳露出来一点了,这一次一定是太阳,对吧!”
李晓露看到了刚刚露出一点儿眉头的太阳,兴奋的喊道。
李安点了点头道:“没错,这就是我们等了好久才看到的太阳,太阳出来了,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是不是感觉到很温暖。”
说我看向有些瑟瑟发抖的李晓露,因为李安说喜欢这种凉凉的感觉,所以,李晓露也没有返回船舱拿衣服。
毕竟,现在还是夏季,就算早上的时候冷一些,也没有多大的问题,不会太冷的,最多也就是有一点点冻人罢了。
“嗯,确实没有刚才那么冷了,太阳出来了就是温暖,只是若能一直保持这个温暖的温度就好了,到了正午就太热了。”
李晓露开口说道。
李安开口道:“这个好办,你去跟太阳商量一下,让它不要升的那么高,就维持在东方不动,看看他能否答应。”
“哼,你又逗我,太阳挂在天上,我怎么去和它商量,它又不会说话。”
李晓露笑着说道。
李安皱眉道:“你都没去跟他商量,你怎么知道太阳不会说话。”
“太阳就是不会说话,这个还用说,要不李侍郎去跟太阳商量一下看看。”
李晓露反问道。
李安点了点头,开口道:“好吧!让我元神出窍,去跟太阳商量一下。”
说完闭上眼睛,装出一副神棍的姿态。
这元神出窍的这段时间,不论李晓露说了什么,李安都装作完全听不见一样,就好像自己的灵魂真的离开了身体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李安才逐渐恢复正常,并淡淡说道:“太阳说了,世间万物都需要他的光芒,它不会为了让我们看日出,而始终停留在某一个位置,那样一来的话,世间万物就都无法生存了。”
说我一副感慨的模样,像极了后世的神棍。
李晓露一头雾水道:“元神出窍,是什么意思?李侍郎真的可以与太阳对话,你可别骗我。”
说完一脸单纯的表情。
李安表情惆怅的说道:“我这么好的人,怎么会骗你呢?我的元神刚刚从太阳那里回来,现在脑袋有些热,需要凉快一下。”
说完伸手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搞得自己好像真的很热一样。
李晓露顿时有些相信了,连忙身后抚摸李安的额头,却发现李安的额头冰凉冰凉的,一点热气都没有,顿时,她立马就明白自己上当了。
“明明就是冷的,这大概就是装神弄鬼吧!”
李晓露发现自己上当了,非常淡定的说道,给人一种很幽默的感觉。
李安当然是在装神弄鬼了,不过,古往今来,装神弄鬼的可不止李安一个人,很多领袖起兵的时候,都喜欢装神弄鬼,以此来迷惑世人,让世人跟随他,从而为自身谋取巨大的利益。
比如,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为了能够树立威信,让老百姓愿意跟随,陈胜吴广搞了很多小动作,先是故意把陈胜王三个字的布匹塞入鱼肚子里,然后把鱼买回来,让众多老百姓看到这个有陈胜王三个字的布匹,然后夜里点燃篝火,用狐狸的声音说出陈胜王三个字,从而让愚昧的老百姓真的以为陈胜是真命天子,从而愿意舍命追随。
刘邦起义的时候也是一样,斩白蛇起义,把一条很大的白蛇给杀了,从而奠定了自己的威信。
之后的装神弄鬼皇帝和起义者就更多了,尤其是很多失败的起义者,很多都在刚开始的时候装神弄鬼,以此迷惑劳苦大众,让劳苦大众跟随他造反,进而把命全给丢了。
距离后世最近的一场大型的农民运动,靠的完全就是装神弄鬼起家的,那个叫洪秀全的家伙,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都会告诉部下,天父给他托梦了,说这场战争一定能够打赢,于是,很多信众就相信了,并勇猛作战,把清军给打败。
不过,比洪秀全大教主更会装神弄鬼的,是他的第一手下杨秀清,这个家伙见天王整天假装天父托梦,于是直接扮作天父,而且是三天两头扮演天父上身,严重的时候还打骂洪秀全,从而给二人之间积累了大量的矛盾,最终造成了整个农民运动的彻底失败。
“装神弄鬼?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天火。”
李安这是装上瘾了,随手就拿出了看家的本领,神不知鬼不觉的让自己的双手着火了,而且,手掌上的火苗还是幽兰色的,看上去别提有多诡异了。
“哇,你的手怎么能着火呢?这是什么东西?”
李晓露很是惊奇。
李安转了个身,将火给熄灭,顺便把手上的味道给擦掉,并一本正经的说道:“这是天火,是刚刚去找太阳聊天的时候,它送给我的,它说了,不能满足我的愿望,但会给我一点补偿,于是就给了我天火,关键的时候或许有用,不过,一共只能用三次,刚才已经用了一次了,剩下的两次还是省着吧!”
说我做出一副毫无在意的表情。
“让我看看你的手。”
李晓露上前一步,将李安的手拿过来仔细的看了一遍,结果什么发现都没有,顿时满脸都是疑惑。
李安是真的不想骗她,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偶尔玩玩魔术也挺不错的,相比于装神弄鬼,李安更喜欢魔术。
毕竟,装神弄鬼的科技含量太低了,任何一个人都能够做到,比如,把写过字的布条塞入鱼肚子里,这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而要是玩魔术的话,那就有一定的手法要求了,若是一个人动作太迟缓的话,是永远完不成魔术的,因为动作一旦慢了,很多玄机就会被人看到,如此,魔术也就不是魔术了。
而什么才是魔术呢?后世的一句解释非常的到位,凡是呈现于视觉上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之为魔术表演,也就是说,让人感觉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结果却发生了,这就是魔术。
而魔术一方面自己要快,另一个方面是要利用普通人观察力的不足,从而骗过观看者的眼睛,让观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