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宣晓,百姓必定痛之恶之,于清剿,助莫大焉。”
苍澜也赶紧表态:“陛下,微臣愿领兵前往,必将匪首段庆的头颅亲提而来。”
皇帝面含微笑道:“二位爱卿之言,深得朕心啊!”
接下来自是一番商议不提。
……
梁州,汉水坝上。
动乱那一夜被破坏的河坝虽然不多,但事后想想也是吓了沈慕一跳。
年有为何其狠也,竟是想掘开汉水,再淹梁州。
其心之狠厉,可见一斑。
杨坚也是后怕不已,幸亏修河用的是沈慕研制的水泥,足够坚固,不然汉水若是被掘开,他丢官去职倒还好说,可怕的是,梁州百姓再次遭受水患、是否还能承受的住,届时再有蠢蠢欲动的血衣教暗中煽动,一场更加巨大的暴乱在所难免。
自那之后,他每日便都来这河坝巡视,更是派了百余禁军伙同两百官兵日夜看守。
“若我所料无差,陛下将会遣将剿贼。一则出去此患,二则震慑宵小。”杨坚望着淼淼汉水道。
“血衣教胆大包天,是该除去了。”沈慕道,“不过我所担心的却不在此。”
“年有为?”杨坚问。
“是。”沈慕道,“此人太过心狠手辣。我破了他年家,又逼得他败走,投了贼人,他定恨我入骨。此人又聪明伶俐,手段多端,若不尽早除去,我心难安。”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且看清剿之将是谁吧。”
之后回了城内,那些受伤的护院们大多已痊愈,只有那两个受了箭伤缝合了的还在疗养,但其实也已无碍。
伤口也不大,只有几道细疤,更是让他们惊异不已。
然而,最惊异的还是那几个大夫,见识了这结果后,既惊且喜,此刻见沈慕回来,也凑了过来。
“沈公子,先前是老朽眼拙,若有不当之言,还请勿怪。”
“您老言重了。”沈慕道,“慕还要多谢诸位施以援手、治病救人哪!”
“客气,客气。”
沈慕见他们有些欲言又止,不由问道:“诸位可是有什么话想说?”
老大夫言道:“说来惭愧。沈公子奇思妙想,以针缝合伤口,此法虽大胆,但效果却奇好。后来老朽查看了,那两个受了箭伤之人并未化脓,所以老朽就想,日后是否……是否也能以此法治病救人,当然了,这法子是沈公子所创,老朽保证,每以此法救治一位病人,所得诊金的一半便属于沈公子的。”
后面几个大夫也是直点头,“是是是……”
沈慕闻言笑道:“诸位多虑了。既是治病救人的好事,诸位且拿去用好了,不用支付任何报酬。而且,日后若是碰到有大夫想学,你们也大可放心传授。这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我焉能不喜?!”
“沈公子仁心仁意,我等佩服。”一众人道。
“只是我等尚有疑惑,就是为何沈公子要用酒清洗伤口?”
“那是为了杀菌消毒,须得用我宁州的醉仙烈酒才行。”沈慕道,“伤口之所以会感染化脓,很大的原因便是有细菌附着在伤口上。”
“细菌是何物?”
“这个……嗯……它们太微小了,你们看不见……不用管那么多,照做就好了。”
“好好好……”
……
树荫下,绮兰倚着树,明眸善睐望来。
第131章 请色诱我()
绮兰是美丽的,人好心也好,对她来说,沈慕绝对是个好的归宿。她性子虽平和,但偶尔也要强,不然就不会为了给收养的孩子们找工作而东奔西跑了。
尽管是花魁,又是琴道大家,但其实,内心里还是有些自卑,出身不好的她,怎能与沈慕这样堂堂宁州第一才子在一起呢。
沈慕才学过人,又会经商,前途无量,又有杨老陈老、萧知州这样的大官帮衬,入朝为官是轻而易举的事。之所以现在还是白身,不过是他不屑为之而已。
“可若是哪天他愿意了呢……”
那种自卑感便愈发如潮水般涌来。
“出身不好怪的谁来……”她嘀咕。
那边,一身白衣的书生正与一群大夫在讨论着什么,声音不高也不低,要说他平日里不着四六,但此刻侃侃而谈正正经经的样子倒也与往日大相径庭。
某一刻,那边发现了这边,便往这边笑着望了一眼,她便也落落大方地微微一笑,随后便见他似乎想要走过来,但那个年纪最长的老大夫拉住了他。
“哎呀,都跟你们说清楚了啊,你们照做就行了……解释?解释不清的啊,你们看不到……行了行了,我还有正事要办。”
书生很不耐烦的,转身小跑着离开了。
老大夫朝树下张望,见是个美丽女子,便恍然,拈须而笑。
“还是年轻好啊!”
脚步近了,像是一下下踩在绮兰的心坎上。
“在这里做什么?”书生好奇地问。
“哦,没什么,”绮兰拢了拢耳边的秀发,“经过这里,随便看看。”
“哦,那一起随便走走?”书生试探着发出邀请。
“呃……好、好啊!”她不知怎的,内心忽地有些慌张。
绿树成荫,他们沿着小路边的树荫缓缓而行,太阳光斜着打下来,将并排而行的两人的身影拉短又拉长。
沈慕率先开了口:“走的时候,红楼那边都安排好了吧?”
“嗯,都安排好了。”绮兰微微点了下螓首,“而且就算有哪里不妥当,妈妈也还在那边呢!”
“剩下的孩子呢,过完年有没有要送过来的?”
“有那么一两个吧。”
“你不要觉着我这次收了几千人就够了,其实不然,很多地方还是很缺人的。所以你那边若是有人能送来,于我们双方而言,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呃……是吗?”
“所以真的就那么一两个人送过来?”
“好像……好像是三四个吧!”
“确定就这些了?”
“呃……五六个其实也是可以的。”
书生停了下来,定定看着她,“其实我们之间应该再坦诚些的,我不拿你当外人,所以你也不必拿我当外人……所以你有困难尽可以和我说,我呢,会尽量帮。”
女子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窃喜,“我们不是外人?”
“你觉得不好?”书生疑惑望来。
“没,没有啊……”女子摆手。
“不过,当然啦,我也不可能每次都无条件帮你啦,毕竟我可是个商人,商人讲究唯利是图嘛!”书生定睛望来,脸上露出怪异的笑,“所以,偶尔……你也可以牺牲下美色,色诱我一下嘛,毕竟我可是个风流才子啊!否则名不副实怎么办?”
他顿了顿,认真地看着她的俏脸,“所以,说真的,请色诱我。”
女子娇嫩美丽的脸庞像染了一层红霞,啐道:“谁……谁要色诱你了……”
前面是棵大树,书生一手按在树上挡住了女子的去路,另一只胳臂伸出,恰好将她围在了当中。
女子愣了愣,随后脸色更加红润起来。
心脏噗通噗通,宛如小鹿乱撞。
眼眸对视的一刹那,即便平素颇为镇定的她,此刻也不由微微垂了螓首。
他盯着她那晶莹如玉的小耳朵,凑近了,轻轻吹了口气,热气袭来,她顿觉耳朵发热,脑袋也有些晕,然后便有声音在她耳畔呢喃道:“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喜欢红色,热情如火呢!”
“什……什么红色?”女子身子更软。
然后她便感受到有灼热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胸口,恍然明悟过来。
她贝齿咬着红唇,他、他怎知道?坏胚子……
“绮兰,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啊?很、很好啊……”她呐呐道。
“哪里好?”
他灼灼的目光险些烫瞎她的眼。
“有才学、有能力,还……还很有善心啊!”
“这样啊,那不如你嫁给我怎么样?”
“啊?”她陷入呆滞中,檀口微张,香气如兰。
书生也不催她,静待她的答复。
对方不似开玩笑的样子,她一时思绪万千,情感复杂,欣喜错愕有之,感慨感动亦有之,美眸中像是蓄了一汪春水,末了终于还是在心里一叹,轻轻弯腰从他手臂下逃了出去。
“沈慕,别、别这样。”
“怎么了?”他微怔。
“没什么,我、我身体不舒服,就先回去了。”她找了个借口,匆忙离开。
他望着她离去的倩影,无奈摇了摇头。
抬头之际,便见不远处的一扇窗户前有个身影一闪而逝。
他微微皱眉,“是安玉清吗?”
安玉清靠墙而立,微微拍着胸口,引得一阵波涛荡漾,内心也不知是何情绪。
看那样子,她似乎没有答应。
“将她往那边推,是好是坏呢?……那家伙可是挺坏的,女人缘又好,也不知日后对她会不会那般好?”
如此想了一会,竟开始思念起家里的那个惹祸精。
许久未见了,也不知她现在在做什么?是否又乱放狗吓唬人?
到了晚上,下楼吃饭,碰到沈慕与他打招呼,她微微点头,擦肩而过。
未见绮兰,听说是累了在房间休憩,她蹙了下眉,盛了饭,亲自端了去绮兰的房间,敲了好一会门,才有人来开。
“见你没下去吃饭,我便给你送了些来。”她道。
瞥见她眼睛有些红肿,像是刚哭过,不免有些心疼。
“要不还是算了吧?”
“啊?”
“下午我都看见了的……”
她拢了拢秀发掩饰,“姐姐误会了,我只是……只是有些想家了而已……”
她抿了抿唇,有些不忍,“其实,宁州那边……还是有不少俊彦的……当然,如果你觉得宁州的不行,旁边一些州也可以,我走南闯北,也认识不少……”
她展颜一笑,“人为什么就一定要成亲呢?一个人过也很好啊!”
她一愣,“可是……”
“姐姐不也还单着么?”她的笑容愈发明媚,“实在不行,我就与姐姐促成一对呗,总好过两个大美女便宜了那些臭男人。”
她一时哭笑不得,伸手在她额头一按。
“尽胡说……”
第132章 我去就山()
秋风飒爽,落叶纷纷。
这是沈慕最爱的金秋。
晨起之后,便在小院的躺椅上一躺,穿着单薄小衣,有微微的凉意,肌骨里积淀了整个酷夏的热气,经这凉意由毛孔渗入,一下疏散了大半,似乎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身心舒泰,人也更显慵懒,他闭目享受的样子,即便是不远处的安玉清都看得分明。
随后,她便走过去,依稀听见那书生似乎在轻哼着什么。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想家了么?”她想,“也是,他应当还从未离家如此久远吧,思归也是正常……”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她怔了怔,果然也在想着绮兰么?哼,男人果然没一个是好东西,都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一面又哀叹,为什么两个妹妹都惨遭这家伙毒手呢?
既有庆幸,又有失落,情绪复杂,怏怏走过。
对于绮兰,沈慕自然是满心的赞赏。
绝色大美女,有才学、才艺,收养孩童,有善心,是个难得的好姑娘。无奈造化弄人,沦落风尘,但出淤泥而不染,品质高洁。
这样一个女子,若说沈慕心内不如猫见了鱼一般心痒难耐,那是不可能的。多少个夜晚,孤枕难眠、无人说话,若是有美在侧,红袖添香,那该是怎样的潇洒生活呢!自己此番,不求高官厚禄,所求不过是恣意人生而已。
他也时常想,绮兰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在青楼行当,算是年岁大了,最多再过两年,虽然在沈慕看来依旧是风华正茂,但在这时候的人眼里,就是年老而色衰了。既然早知是此结果,何不趁着花魁之名,急流勇退呢?
他想,她非不想,而是没有好去处,她不是那种可以随意将就的人。她看似对每个人都很亲熟热络的样子,但内心里到底还是很孤独很不甘的。
以绮兰的身份,即便有了去处,顶多也就做个妾室,但在这时代,妾是可以随意转卖送人的,其地位也仅仅比婢女高上一些。碰到一户好人家还好说,若是不好的,正房善妒,那妾室之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这样一个女子,总不能让她那样了啊……”
他虽自认并非什么好人,还比较色色的,但人人平等的观念是这时代的人们所欠缺的。绮兰又是这样一个大美女,怎能花落他家呢?
如此胡思乱想好一会,直到李世杰与萧文山联袂而来。
“呦,脸上都快绽成一朵花了,是不是又在想那谁呢?”李世杰笑得贱兮兮的。
“谁啊?”
“还能有谁,绮兰呗!”萧文山一语道破。
这段时日以来,绮兰总是尽量不与沈慕同时出现,有时还会羞红着脸走开,这情景,只是不是傻子,都能猜到二人之间有事发生,何况这一群人精乎?
“兄弟,扭扭捏捏,这不是你的性格啊!”
“是啊,你不是常说,碰到喜欢的妞,该上就上么?当时你说泡我堂姐的那番豪情壮志哪去了?”
沈慕愣了愣,随后一拍脑袋,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啊!
“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
“行,那就赶紧去吧。”
“去哪啊?”
“刚刚杨大人派了人来传信,说是朝廷来人了,点名要见你。”
沈慕身体一震,“行,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去。”
回房换了身衣裳。
瞥见窗前的笔墨,想了想,便走过去,在纸上写下了那句“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又给折叠成一架纸飞机,偷偷摸摸来到绮兰房间窗前,见有个人影正坐在窗前嗟叹,抬手便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