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时辰,沈慕朝张四德道:“走,四德,带我去北市那家店看看去。”
两人晃晃悠悠来到北市,在一热闹处,看到了那家仿制水晶灌汤包的店,这时候早已过了早点时分,不过这家店还在营业,生意倒也还算不错。
两人刚走进门,一个伙计就赶紧将二人朝里引。
“两位客官里面请。”
落座后,还没等伙计问,沈慕就道:“来一笼汤包。”
“好嘞。”伙计应着,就去拿汤包了。
这店比沈慕他们开的那家小店好太多了,不仅可以堂吃,还有其他种类的早点供应。装修也算不错,全新的桌椅,看着就让人舒心。
沈慕低声朝张四德吩咐:“这两天去打听下这家店的背景。”
“好的,沈哥。”
伙计很快将汤包端了上来,沈慕尝了尝,确实味道差了些,但也还算可以,同样是一笼二十个,但价钱却比他们的便宜了有三十文。
沈慕吃了一个就不吃了,四德吃了两个也放下了,嘟囔着,“比咱们家的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两人出了店,走不远,看到一家店在朝外搬东西,两个小厮搬箱抬柜忙得满身大汗,一个掌柜模样的中年人拿了张纸贴在门上,满脸不舍的样子。
沈慕一看,那纸上写着“出兑”两个字。
这是要转店啊!
心里一乐,走了上去,“敢问店家,这是要兑店?”
那中年人回过头来,望着沈慕,道:“正是。”
“在下有些兴趣,不知可否进内详谈?”
“这……小兄弟该不会是在逗我吧?”中年人有些迟疑,实在是见沈慕年龄有些小,以为是在逗他。
沈慕反应过来,笑着道:“家里做了些吃食的生意,觉着此地不错,就想在这开个分店。”
虽然还是将信将疑,但中年人还是很礼貌地开了店门。
原来这中年人叫刘涛,原先也读过几本书,会些算数,这家店也是替人打理的,做着布匹生意,经营了三四年,生意也算尚可。只是雇主年岁大了,膝下一个儿子又早死,如今只有一个小孙子在世,实在无心打理,就想给兑出去。
刘涛倒想把这店给盘下来,可实在是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店一兑出去,他又要重新找门营生,所以叹息不止。
问了价钱,沈慕觉得还行,便和刘涛提议去见见老东家。
那老东家在城外,三人坐了辆马车去了,那刘涛也确实不错,一路跟随指路,倒也没有任何不满。
很顺利地签完了契约,三人又乘坐马车往城里赶。
沈慕见这刘涛为人不错,也颇有些做生意的头脑,这种人在这时代,也算是个人才了,便想把他留下。
于是问道:“不知刘大哥是否已找好新的去处?”
“这……”刘涛闻言露出一抹苦笑,“倒还未曾。”
“小弟这吃食店倒是缺个人打理,不知刘大哥可愿屈就?“
“小兄弟这吃食店具体经营的是?”
“水晶灌汤包。”
刘涛闻言有些为难,“最近我也听说了,南市那边出现了家水晶灌汤包的店,生意极好,于是很多人眼馋,争相模仿。实不相瞒,就在小兄弟你刚刚租下的店铺旁边,就有贺家开了一家灌汤包的店。”
原来那家店是贺家开的?沈慕与四德对望了一眼。
四德一脸愁苦,他可是知道贺家的实力,宁州商户第一,资金雄厚,现在沈慕将店开在离贺家店不远处,这摆明了是要掰手腕啊!
沈慕则仅仅有些诧异而已,既然天意如此,那就只好杀一杀这贺家的威风了。
“不瞒刘大哥,南市那家汤包店就是在下开的。”
“哦?”这回轮到刘涛惊讶了。
“这贺家可是宁州商会会首,小兄弟将店开在这,只怕……”
“无妨。”沈慕摆手道:“本来就是听说北市开了家汤包店,所以才预备在这开家分店的。即便这家店背后是贺家,我也要杀鸡儆猴,给大家看一看,我沈慕也不是好惹得。至于应对之法,我早就准备好了。”
刘涛将信将疑地看着他。
沈慕不由一哂,“刘大哥若是信不过,大可过段时间再来与我谈这管店之事。”
闻听此话,刘涛不由得有些赧然,拱手道:“承蒙小兄弟如此看得起刘某,刘某再推辞就是矫情了。明日,明日刘某就到店里来听候差遣。”
“刘大哥,你以后绝对不会为你这个决定后悔的。”
而这时候的含烟阁,则又是一番景象。
一个二八年纪的女子在对镜梳妆,旁边一个女子道:“含香妹妹,这明日可就是约定的日子了,那沈慕只要一来,怕是再也逃不出妹妹的手掌心了吧!”
“都说这沈慕做诗词很厉害,怎么以前从未听闻过呢?像是凭空冒出来是的。”
闻言那女子噗嗤一笑,“妹妹怕是早忘了吧?那人对你可是心仪已久,而且你还亲眼见过呢!”
“哦?我怎未有印象?”
“妹子可还记得前两个月,有人偷窥你的画舫而落水?”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含香姑娘蹙眉,过了一会,忽地又大惊道:“难道那个落水的就是……?”
“可不是么!”女子发出畅快的大笑。
红楼之中,琴音袅袅,这午时鲜少有来喝花酒的,所以就不甚吵闹。
坐在琴前的女子素手轻抬、神情动作无一不赏心悦目。
琴音空旷、悠远,在红楼中来来回回地飘荡。
“姐姐,你说明日他会来吗?“一女子担忧地问道,“听说给他送帖子的姑娘可是很多……”
弹琴的女子笑着道:“他不来,我就不会去么?”
“可是这时候,他会为姐姐写诗吗?”那女子还是很担忧,“此时距花魁赛可只有数月了。”
“去了就有可能会写,不去却是一点可能都没有了。”
“可恨就是那古月明,偏偏这时候去游学了。不然若是有他在,姐姐也不必再去求那沈慕。”
“呵,妹妹莫急。”
第10章 我欲上青楼()
接下来准备店铺开业的事情,沈慕就没管了,全都丢给了刘涛和四德去打理,他则与李世杰、萧文山相约去了戏园子,三个人在戏园子里泡了大半天。
所以自然是谁的约也都没赴。
晚间到了家门口,沈慕看到门前停了一顶小轿,看他到了,那轿上下来一人,是个女子,长得极是漂亮,一双大眼,有如春水。
“可是沈公子?”那女子道。
“正是,不知姑娘是?”
“小女子绮兰。”
“哦,原来是绮兰姑娘,失敬失敬。”
“沈公子客气了。”
“绮兰姑娘此来是为……?”
“小女子最近新作了首曲子,特请公子品鉴。”
“这样啊,那姑娘可是找错人了,我对音律可是一窍不通啊!”
“懂不懂无所谓,公子能来,就是给绮兰莫大的面子了。”绮兰柔柔道。
人家先是下帖,如今又是当面来请,且话说到这份上,沈慕若是再拒绝那真是太不近人情了。况且,他以前就对青楼颇为好奇,趁此机会去看一下也是挺好的。
到了古代,不上青楼,还是男人么!
沈慕骚骚地想,眼睛也一下明亮起来。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双方作别。
“姐姐,这沈公子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啊!论好看,没有古月明好看;论才华嘛,这也说不好,坊间总有人传他是抄袭别人的诗词,还有人拿出他的旧作对比,确实不堪入目。”跟着绮兰的那个小姑娘道。
“这样岂不正好,明日正可试他一试。”绮兰悠悠道。
“啊,对了,姐姐,刚刚那沈公子看你的眼神一下火热起来,就像……就像咱们那些客人,姐姐你可要当心些。”小姑娘提醒道。
绮兰抿唇一笑,不置一词。
微子湖波光粼粼,清风徐徐而来。
刚吃过午饭不久的沈慕,颇有些昏昏欲睡。
没多久,他就来到一座红色的木楼前。
这栋红楼有五层高,矗立在商业繁华处,倒也十分瞩目。
青楼楚馆一般都是夜间生意最好,所以这时候倒要冷清许多。沈慕进来后,看到仅有两三桌人在喝酒,旁边一个姑娘在弹古筝。
一个丰胸肥臀的女人走来,这女人约摸三十来岁,脸上擦着淡粉,硕大的胸脯露出了小半个,白花花的一片。
她见沈慕在四处打量,以前又没见过,显然是个生客,便一摇一摆地走过来道:“呦,这位公子长得可真俊俏,您是第一次来我们红楼吧?”
“你是?”
“奴家黄妈妈。”那女子笑吟吟道。
“黄妈妈?”沈慕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喔,老鸨啊!”
那黄妈妈眼中闪过一丝不悦,老鸨这词明显带有侮辱的意味,但是她是生意人,所以很快将这丝不悦隐藏了起来。
沈慕此时自知失言,抬头打量着四周,嘴里发出啧啧之声,笑着道:“黄妈妈,在下活了十几年了,往日一心只读圣贤书,今天来了您这,可算是开了眼了,原来咱们宁州城还有这等好去处。”
那黄妈妈听了,明白对方原来是只雏鸟,心里才舒服了些,也就不再多计较。
这时,旁边传来一声嗤笑,“嘿,沈慕,你这话说得可真不害臊!前两月是谁偷窥花魁含香姑娘,结果还跌落水中?”
沈慕转头去看,是那喝酒的几桌人中,一人端着酒杯斜睨他,神情里颇为不屑。
沈慕心内叫屈,这可不怪我啊,是以前的那个沈慕干的。想我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怎么能干出偷窥这种事呢?
听到这人如此说,那黄妈妈明白过来,原来此人就是沈慕。便拿一双媚眼细细打量他。
那嗤笑沈慕之人,沈慕倒是见过,当即惊呼道:“哇,这不是贺家的狗腿子么?怎么,你主人呢?”
正说着,门外进来一人,可不正是贺仲么?
那贺仲脸上明显带着不善,紧盯着沈慕。
沈慕自也不惧,回瞪着他。
“沈兄果然好胆色。”贺仲阴阴笑道。
“贺兄也不差啊!”沈慕叹道。
那黄妈妈一看要出事,向旁边一个姑娘使个眼色,自己却扭着腰往贺仲走去,那对大大的胸脯压在贺仲的胳臂上。
贺仲一下就感觉到了胳臂上的绵软,感觉身体都轻了三分,一脸色授魂与的模样,笑眯眯道:“还是黄妈妈疼我。”
胳臂却在黄妈妈胸前暗暗蹭着。
“诸位公子楼上请吧,绮兰姑娘早已恭候多时了。”
沈慕被那个姑娘引上了二楼,看到二楼坐了十来个学子,他便自寻了个座位。
一个学子打量他半晌,然后凑过来,兴奋地道:“沈兄也来了,难得难得!”
“你是?”
“在下贾善才,人称铁巧嘴的就是我。”那人道。
沈慕想起来,此人也曾出现在前几日的诗会上,并且对萧知音的那首诗评论得头头是道。
“原来是贾兄,久仰久仰。”沈慕拱手。
这五月的天气并不算热,严格来说正是宜人的时候,然而这贾善才却啪地打开了扇子,附庸风雅地摇来摇去。沈慕知道古之文人大抵如此,也不在意,可接下来当他看到贾善才那扇子上写着“微斯道人”四个字时,总觉得很熟悉,好一会才蓦然惊呼:“原来贾兄就是微斯道人!”
“咦?”贾善才发楞。
沈慕低声道:“贾兄与那墨香书局的刘掌柜可是做的好买卖啊!”
贾善才眼里闪过一丝明悟,随即两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眼中颇有一种志同道合的意味。
接下来,两人就更熟络了,简直就像是十几年的好朋友。
“冒昧问一句,贾兄如今如何维生?”
“不过是帮人算算命,看看风水,偶尔做做写写画画的营生。”
沈慕想了想,道:“我最近有一个主意,想办一个东西出来,不知贾兄有没有兴趣做?”
“沈兄可否详细说说?”
“简单来说,就是我会办一个文刊,我称之为报纸。里面会记录很多方面的东西,大概会两三天出一期。你呢,可以找几个文人来写文章,我给他们付酬劳。”沈慕解释道。
“报纸?听沈兄说来,倒是颇为有趣。”贾善才表现出来比较浓厚的兴趣。“那这个报纸刊印出来之后呢?”
“自然是卖出去,而且售价极其便宜,任何人都可以买得起。”
这事情贾善才不可能不答应,不但可以将自己写的文字刊印下来,流传出去,而且还能赚钱赚名声,试问哪个读书人能拒绝?
贾善才恨不得立马就答应下来,恰好这时绮兰姑娘出来了,于是他只得道:“沈兄,关于这个报纸之事,咱们这两日好好议议。”
沈慕自是连连应是。
两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沈慕才从贾善才口里知道这绮兰姑娘极擅古琴,虽年岁才二十,然对于音律之道,颇有见解。
“这绮兰姑娘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很有善心,收养了二三十个孤苦儿童,教他们琴艺算法,想着有一技在身,他们日后讨生活也会容易些。“
“看来这绮兰姑娘确实不错啊!”沈慕道,“不对啊,贾兄,你不是对那萧知音……”
贾善才对沈慕眨了下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堂堂铁巧嘴才高八斗玉树临风,那么多女子喜欢我,我若仅委身一人,让其他女子如何过活?”
呸,这厮着实不要脸,自己色坦白承认就罢了,还想当婊子立牌坊!
沈慕心里暗暗鄙视他。
绮兰开始弹琴,素手轻抬,各种指法随心所欲,微风轻轻拂动她的秀发,让她看起来彷如谪仙。
“太美了,太美了!”贾善才忍不住呢喃,按着胸口,“哦,我的心都要融化了。”
融化你妹啊,这家伙实在是太恶心人了!
沈慕挪了挪屁股,离他远点。
这琴音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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