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枪炮去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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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枪炮去大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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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做,既可以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又可以做到互不干扰,免得大家因为抢着做好事而产生内部茅盾。

    并且规定每过两个时辰,不管你在做什么,都必须回到田横山进行一次点名。

    张毅将这些安排好,没有立即去做好事,而是带着猴子回到田横山,因为他这一组就是他跟猴子两个人,回到田横山的目的自然是向宋行汇报他的工作安排。

    这个张毅曾经占过山,为过王,自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宋行见他把事情安排得头头是道,表示非常满意,“这些事情你不必天天向我汇报,我不看过程,只看结果。”

    “感谢公子对小人的信任,小人一定会尽心尽力地为你办好这件事。”张毅说话的语气很谦卑,小心翼翼地抓着这个难得的可以逃离沙门岛的机会。

    宋行轻轻地点点头,轻轻地挥挥手,“我给你们每个人的机会都是相等的,并不会因为你在帮我做这些管理方面的事而有所松懈,如果你在三天内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我同样会让你滚回沙门岛。”

    “那是自然!”张毅想也未想,“公子能将此事交由小人负责,已是对小人莫大的肯定,其他的事,小人非但不敢奢求,反而要比其他人做得更好。”

    宋行在田横山的所作所为,尽数看在田大爷的眼里,待到张毅走后,对宋行竖起大拇指,发自内心地感叹,“娃呀,你这收买人心的方法,还真是高呀。”

    宋行习惯性地推推鼻梁,让这些人做好事,只是他训练的第一步,后面的路还长着呢,“大爷,我这哪是在收买人心,我是在帮他们找回做人的价值,找回做人的自尊。”

    “助人为乐,人乐亦乐,没有比获得别人的认可更容易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娃呀,你这事办得地道,大爷没看错你。”

    田大爷呵呵地笑着,虽然他不明白宋行找这帮人回来,具体想干些啥,但基于对宋行的理解,他没有过问。

第三十四章 香飘田横山() 
三天的时间并不长,宋行布置的任务也不多,布置任务的目的并不是要为难他们,而是让他们在助人为乐的过程中,获得老百姓的认可,让他们觉得他们还是有用的人,在别人的认可中找回做人的自尊。

    每个人都是超额完成任务,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发自内心的笑,大家回到田横山,都是有说有笑的,相互间的戒备,相互间的隔核,在潜移默化中渐渐变淡。

    对他们的表现,宋行表示很满意。

    有罚就有奖,奖罚分明,是宋行的一贯作风,今天的奖品很简单,那就是吃他亲自做的菜。

    他做的菜很简单,就是找田大爷借来几口大锅,用几块不太规则的石头支在茅草棚的外面。

    然后放上从药材铺买来的底料,比如五香八角狗枸类的,待到水沸后再将那些乱七八槽的鱼呀肉呀野菜什么的都扔进锅里,眉毛胡子一把抓。

    这些都是好鱼好肉呀,像宋行这般煮法还真是白瞎,田大爷见宋行不停地往里扔,心疼得连眼泪都要流出来。

    宋行没有理会田大爷的心情,如果有人在他面前说火锅不好吃,他一定会一脚踢到海里喂王八,绝对不客气。

    田大爷拿起一根树枝,在锅里搅搅,俯着身子,凑在锅边闻闻,此时的味还没有煮出来,闻起来自没有丝毫的感觉,站起身来,满怀疑惑地道:“娃,这菜能吃吗?”

    “谁说不能吃?哥煮的饭最好吃!”对田大爷的怀疑,田妞首先表现出不满,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这段时间她一直吃宋行煮的肉,很自然要维护宋行的尊严。

    宋行没有把田大爷踢下海里喂王八,在田横山,田大爷就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除非他活得不耐烦,自己跳下去,还没人敢把他踢下海喂王八。

    那帮囚犯见宋行不停地往锅里扔着鱼肉猪肉,偶尔还会扔些鸡肉,每个人都将眼睛睁得像水牛般大小,目不转睛地盯着锅里,生怕一转眼,里面的肉都被别人吃掉。

    当宋行将最后一块肉扔进锅里,然后盖上用竹叶做成的锅盖,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股股香气便从锅盖的边沿渗出,弥漫着整个田横山。

    田大爷使劲地咽咽口水,将身体俯身过去,再度用他那比狗还灵的鼻子使劲地闻闻,“香,真香!”

    揭开锅盖,香飘更浓,每个人都绿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鸡肉鸭肉,鱼肉猪肉在锅里翻滚,不停地流着口水。

    猴子实在忍不住,刚想靠近锅边,闻闻那醉人的香气,却被田大爷一脚踢得老远,“臭小子,滚一边去,别让你的哈喇子浪费一锅好汤。”

    猴子不好意思地站起来,抹抹嘴角的口水,期期地看着田大爷,战战兢兢地道:“我我只是想闻闻,没想过偷吃。”

    神态很可爱,却没有人发笑,相反他们的心里在滴血,如果不是在沙门岛那段非人的生活,有谁会因一锅菜而失掉尊严?

    有好菜必须得配好酒,田横山可以说啥都缺,就是不缺好酒,酒是田承光挑来的,纯高度酒。

    这种酒在田大爷眼里就是宝贝,原没打算让这帮犯人吃的,认为是白瞎,但闻到这股菜香味后,又主动让田承光去挑酒,这么好的菜,不配好酒才真是白瞎。

    僧多粥少,两大锅菜远远不能满足大家的胃口,宋行也没打算满足大家的胃口,自然不能管够。

    分菜的是张毅,每个人的碗里分两块猪肉,一块鸡肉还有鸭肉,鱼在田横山不值钱,到可以多吃两块。

    剩下的菜都是田横山的,分菜的自然是田大爷,跟那些囚犯相比,每个人又多分两块猪肉。

    汤是用来泡饭的,很多,管够。

    每人有碗高度酒,当宋行将酒碗端起来的时候,便听到一阵哇哇的哭声,彼此起伏,传遍整个田横山。

    哭声来自那二十名囚犯,自从来到沙门岛,别说是酒肉,就连米香味都闻不到,每天吃的都是糠菜,稍微有点不听话,还被人强灌锯木碎末。

    严重的腹胀而死,然后被人像拖死狗般地拖到海边,扔进波涛翻涌的大海,每个人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没有任何的同情,没有任何的反晌。

    张毅端着酒碗,来到宋行的面前,泪眼花花,双眼通红,端起酒碗便咕噜噜地喝得干干净净,然后一抹眼泪,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整个过程是一句话都没说,有时候,无声的承诺远比高喊口号要来得真诚,更能让人感动,更能让人放心。

    宋行让吴虎再给张毅倒上一碗酒,再将自己的酒端得高高的,“各位兄弟,这碗酒,这顿菜是我宋行犒劳你们的,因为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圆满地完成任务,值得我犒劳。”

    说到这儿,目光缓缓地从他们的脸上扫过,慢慢地提高语气,“以后,只要你们好好地跟着我干,我宋行在这儿保证,以后只要有我吃的,就绝不会饿着兄弟们。”

    张毅端起酒碗,站在最前面,经过这几天的磨合,严然已成这群人的首领,高声回应道:“公子,是你把我们带离沙门岛,是你把我们事出人间地狱,以后不管刀山油锅,只要你一句话,哪个敢皱眉头,我张毅第一个不放过他。”

    宋行仍然高举着酒碗,神情有些动容,“我宋行把你们从沙门岛带出来,不是让你们上刀山,更不是让你们下油锅,而是要让你们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办大事。”

    不得不说,宋行的话还真有点煽情,这群被视为蝼蚁不如的人,莫不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尽皆平举着酒碗,望着宋行恨不得立即为他去死。

    什么叫士为知己者死,这就是!

    宋行没再说煽情的话,再说就显得矫情,随着一个干干脆脆地“干”字,每个人都毫不犹豫地喝掉碗中酒,随后非常干脆地将酒碗狠狠地甩在地上。

    随着劈里啪啦的声响,一个个精致的瓷碗顿时变成碎片,田大爷再也没忍住,心疼得眼泪直流,多好的碗呀,败家也不是这样败的呀。

    菜很香,酒也浓,相对喝酒时的豪情,大家吃菜时却显得有些压抑,每个人的眼里都含着泪,每个人的心里都想着事。

    特别是那些能力不太出众的,心里更是七下八下,因为他们清楚地记得,宋行在带他们出来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他只要十三人,也就是说还有七人得回沙门岛。

    谁回谁不回,在他们的心里,这都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坎。

第三十五章 白马银枪() 
昨天晚上喝的酒有点多,宋行起来的时候头有点疼,早餐已经做好,是猴子做的,粥里面加些青菜,还有些瘦肉。

    粥的味道不错,宋行刚刚喝掉一碗,便见那些人毕恭毕敬地站在下首,不禁笑道:“你们站在这儿干什么?都过来吃早餐吧,吃完后去造船厂找田承光,他会安排你们的工作。”

    “是!”没人提出反对意见,默默拿起自己的碗,默默地吃着早餐。

    宋行放掉碗,站起身来,对着张毅道:“做完事后,晚上早点回来,我讲故事给你们听。”

    “讲故事?”张毅感到有点莫名其妙,自从被宋行带出沙门岛后,总觉得他的身上透着某种神秘。

    “一个关于过雪山爬草地的故事,这个故事很重要,你们以后会不会回到沙门岛,就取决于你们对这个故事的看法。”宋行说得很平淡,平淡之中却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张毅见宋行说得慎重,除唯唯诺诺的称是外,不敢有多余的话,吃完早餐,收拾好碗筷,便带着大家去海边的造船作坊。

    宋代的船基本都是木制的,田承光交给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伐木。

    吴虎这段时间没有跟随宋行,他每天的生活很简单,除掉吃饭睡觉就是练功,自从一拳打死雷霸天,他对宋行教的雷霆神拳几乎痴迷,每天就是苦练苦练再苦练。

    去蓬莱阁说书的,永远都只有宋行跟田妞两个,宋行说书,田妞吆喝,两人配合得倒也不错,说完书后,照例给田妞买两个肉包子。

    今天说的是正是三国演义的第四十一回,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

    当他讲到赵子龙身着白袍,手提银枪在长板坡七进七出,杀得曹军人仰马翻时,田妞忽地在他的旁边低声道:“哥,你看那个人。”

    宋行正说得起劲,听到田妞忽然打岔,口虽没停,但眼睛却不自觉地跟着她手指的方向,却见一位身着白袍,手执银枪,骑着白马的少年郎从说书场一闪而过。

    就在那人闪过没多久,便听蓬莱阁那边传来一个清脆而低沉的声音:“你大爷的,这蓬莱阁又不是你家的,你家爷爷要上蓬莱阁谁敢阻拦?”

    话音刚落,便听到砰砰两声,接着便有人在那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蓬莱阁有热闹看,大家自然没心思在这儿听说书,几个年轻人在那儿一吆喝,大家便一窝蜂似的朝蓬莱阁跑去。

    等宋行收拾好书摊,跑过去看时,整个蓬莱阁已被围得水泄不通,仗着自己身材瘦小,七挤八钻的挤到前面,却见一少年郎正跟田承嗣在那儿对持。

    而在田承嗣的脚下,却有两个家丁正疼得在地上翻滚,看他们满头大汗,面色苍白的样子,显然受伤不轻。

    “哪来的野小子,也不打听打听这蓬莱阁是什么地方?你也不看看我田承嗣是何等样人。”田承嗣怒视着少年郎,双眼鼓得很大,似乎要喷出火来。

    “蓬莱阁号称仙山楼阁,自然供游人游玩的地方,至于你田承嗣是阿猫阿狗,你爷爷可没兴趣知道。”少年郎的嘴角上扬,挂着一丝冷诮的笑意,根本就没把田承嗣放在眼里。

    田承嗣见少年郎不给自己半点面子,以阿猫阿狗相称,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转瞬又变得铁青,冷冷地道:“你得罪我田承嗣,便是得罪整个田横山,这是你自找的。”

    说到此处,眼光从少年郎的身上移开,转而在人群中搜来扫去,终于在人群的角落看到田承稼,“承稼大哥,承稼大哥”

    “来咧!”田承稼放下肩头的犁头,以最愉的速度拔开人群,来到田承嗣的面前,点头哈腰地道,“承嗣公子,你叫我?”

    田承嗣的嘴角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从袖中掏出十两官银,递过田承稼道:“承稼大哥,这人太狂妄,简直不把咱们田横山放在眼里,你教训教训他。”

    田承稼将银两拿在手中,反复地抛抛,随后收进怀里,大大咧咧地道:“好咧,承嗣公子,今天我就要这少年郎吃不了兜着走。”

    说到这儿,将腰际间的腰带紧紧,冲着少年郎冷冷地道:“小子,你给我听着,在这登州府,还没人敢对田横山无礼,识相的就跪下来磕三个响头,否则”

    “否则怎样?”少年郎的嘴角仍旧上扬,只是那冷诮的笑意比刚才更浓,话音刚落,突见银光一闪,众人还没看清他的出手,银枪已搭在田承稼的肩头。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田承稼的武功在田横山也算得上中等,但面对眼前这位十六七岁的少年郎,竟然连躲避的能力都没有。

    “滚!”少年郎目光冷峻,两道眼光如刀锋般地盯着田承稼,直盯得他心惊胆寒,站在那儿,双腿不自主地颤粟起来。

    田承嗣也没料到少年郎竟然如此武功,直吓得往蓬莱阁退缩,双腿发软都感觉不是自己的,苦不是扶着围拦,几乎瘫痪在地。

    少年郎银枪微沉,压着田承稼的肩头,跟着稍微用力一回,一股强大的力道顿时作用在田承稼的肩上,带着他像个陀螺似的在原地打转。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田承稼在旋转数十圈后终于定下来,用手抹抹额头的冷汗,见田承嗣瘫在那儿,生怕少年郎对他有所不利,刚想踏步,突见枪尖闪动。

    速度很快,快到连闪避的功夫都没有,便觉咽喉处一丝冰凉,双眼满是惊惧,望着寒光闪闪的枪尖,头皮一硬,“这位少侠,你你不能伤害承嗣公子。”

    “就他?”少年郎的非常厌恶地看一眼田承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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