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见大虎临死前痛苦哀嚎,紧接着一股滚烫的鲜血射在唐杰脸上,这让唐杰突然一阵恍惚。
之前脑海里只想着如何活命,顾不得身上疼痛,朝着老虎脖子就是一阵乱刺,也不知刺了多少刀。
等他发现过来时,大虎脖子早就被捅成了血骷髅。
唐杰狰狞道:“死得好,你以为老子肉是那么好吃的。”
另外一边的吊睛大虎,吓得退后,瞧见同伴死亡,痛苦的嚎叫两声,就准备扑过来报仇。
唐杰骑在虎背捅的癫狂,哪知身后另外的老虎对他杀心早起。熊妈满身伤痕,失血过多,难以动弹,赶不上吊睛大虎,只得悲哀的朝着唐杰吼嚎。
那一声狂吼,似要将天地震碎,唐杰只感觉耳膜疼痛,回头一扫,却发现吊睛大虎排山倒海般扑了过来。
这次他可没有阻挡的大棍,靠手里的匕首防守一米五多高的雄伟大虎,无异于寻死之举。
那一瞬间,唐杰仿佛看到自己头皮被老虎撕裂的场景,铺天盖地的大虎扑过来,肯定是利爪抓破他脑袋,紧接着锋利的獠牙咬破他喉咙。
莫非今日山岗,便是我唐杰葬身之地?
正在这千钧一发时刻,一个少年及时出现,弯腰摆正姿势,再搭弯弓,两腿微张,那少年大喝:“畜生,休要伤人!”
只见那少年剑眉星目,眉清目秀,坚毅的双眼,紧扣弯弓,只听见嗖地一声,那吊睛大虎应声倒地。
吊睛大虎重重摔在地上,瞬间迸溅大量的泥泞,眼看大虎摔倒在唐杰身前哀嚎,他只感觉一阵狂风袭面。
紧接着嗅到白虎吐出的浑浊的兽气。
唐杰恨意四起,恶狠狠盯了一眼大虎,便不再迟疑,迅速靠近大虎,手起刀落,重重插在大虎咽喉位置。
那少年是森林远处,小河村的汤家少年汤诺。家里还有一个姐姐,父母早亡,姐弟俩相依为命,忙时种地,闲暇时靠着汤诺打猎混点油水过日子。
汤诺见射中大虎,心里松了一口气,刚才白虎扑像唐杰,却将他吓得半死。
汤诺心想那人应该被吓得半死,现在是没思考能力的,白虎只是中了一箭,应该不足以致命还很危险,正准备过去帮忙时。
谁知,汤诺瞧见那少年竟然反身跃起,匕首的姿势对着腰部,以雷霆之势刺向白虎。
汤诺惊叹道:“好果断的少年!”
能在短短几秒钟便想到起身反击,可谓天才。倘若是常人必定吓得尿裤子,挪出来脚。汤诺这才发现唐杰身后还倒着一只白虎,白虎脖颈鲜血淋漓,早已断气。
“难道,那白虎也是他杀的?好厉害的少年!”
汤诺失神时,只听见黑熊震耳欲聋的嚎叫,他已由震撼变成恐惧。
从三头猛兽中活生,这究竟是一个怎样妖孽的少年!
唐杰刺的癫狂,听见熊妈呼唤,他才发现另外一边呆呆矗立在原地的汤诺。
那少年救了他性命,箭法惊人!
这是唐杰对汤诺的初次评价,唐杰见熊妈朝着汤诺示警,起身朝着小熊呼喊两声。
小熊迈着笨拙的身子跑了过来,蹿进唐杰怀里,不停舔着他胸前鲜血。
熊妈也受了重伤,步履蹒跚跑了过来,眼睛却有意无意警惕望向汤诺。
不过,熊妈知晓要不是汤诺射箭杀了大虎,唐杰也不会得救,所以并未发狂。
唐杰摸了摸小熊脑袋,说道:“熊大,别舔啦,我这去找着草药止血。”
熊妈早已虚脱,坐在小熊旁呼呼喘气,不肯离开。唐杰忍着剧痛从地上站了起来,对着汤诺道:“多谢兄弟救命之恩!”
汤诺连说不敢,他将腰间包裹,丢给唐杰,道:“勇士,这里面有止血的草药,勇士要不嫌弃,拿去用便是。”
唐杰默默接过,道谢一声,打开包裹才发现里面是些翠绿的叶子,唐杰将叶子嚼碎,吐在手上,道:“还望兄弟多找一点这种止血的叶子,唐某必有重谢。”
汤诺拱手:“路见不平,何来道谢,你且等等,我去去便来。”
唐杰点点头,又将那翠绿叶子嚼碎,当着熊妈,抹在自己胸口,这才试探性伸向对方。
那叶子嚼在嘴里苦涩提神,抹在伤口清凉,止血效果极好,原本还冒着鲜血的地方,也开始变得乌黑凝固。
熊大捡起地上落掉的叶子,有模学样嚼了起来,然后吐在熊掌,朝着熊妈流血的地方抹去。
熊妈兴许疼的难受,摇头朝着熊大不满的吼叫。
唐杰身上的伤口算是小伤,熊妈身上的伤口触目惊心,每一道都差不多三厘米之深。
要不是熊妈皮糙肉厚,恐怕早就白骨。
唐杰心想,也不知这草药叫什么名字,止血效果竟然这般神奇,待会定要讨教那少年一番,还不知少年如何称呼,等我出了森林,定要好好报答他。
汤诺不一会儿便,提着大根树叶回来,他却不敢靠近,害怕黑熊攻击,唐杰连连感谢,这才得知汤诺姓氏。
(本章完)
第31章 驾车四顾()
唐杰见汤诺对着两只死老虎两眼发光,他便将其中一只老虎送给汤诺,算是回报汤诺救命之恩。
汤诺开始不肯,在唐杰盛情难却下最终也接受,姐弟俩日子本就过得清贫,一年到头要想吃掉腥味,全靠汤诺上山打野。
如今有了这老虎,他们便能得到一笔横财,日子起码会好过些。况且汤诺也认同唐杰阐述的理,倘若要不是他救了唐杰,他也活不到现在,分他一只老虎,于情于理都没毛病。
至于另外一只老虎,唐杰留着也没用,他本就是官二代,不愁吃喝,索性委婉的嘱托汤诺处理,最后七三分,届时好做回家路费。
汤诺见唐杰身受重伤,另外一只老虎可如何是好?他舍不得老虎,也知最多抗得了一只,正忧心忡忡之时,唐杰道:
“汤兄弟,实不相瞒,我乃南洲城人士,被山贼追杀,沦落至此,在密林东面路上,还有一辆马车,倘若在的话,我们不如用马车驮着下山。”
汤诺拍掌大喜道:“如此甚好,也少些麻烦,唐兄弟你稍等片刻,我这就去看看马车在不在。”
唐杰虚弱坐在地上道:“有劳汤兄弟!”
想到与熊大熊妈刚刚分离,就有些不舍,唐杰暗想此行顺利回到城里,定要派人送一大车蜂蜜运到山里,也算回报他俩。
突然唐杰想到另一边绑架他的杀手,也不知对方死活,要是对方还活着,找他报仇那又该如何?
不过转念一想便觉得自己雾里看花,犯傻啦。那杀手被熊妈一顿撕咬,来时便听见骨头断裂的声音。
就算活了下来,也注定是个废物,狡兔死走狗烹,哪怕他回去汇报,遇到好心的主子,赏几个钱回家颐养天年,遇到心狠的主,那地狱便是他去处。
没有利用价值的杀手,怎么还能活下去?这世界并非都如牟利那般善良。
唐杰一琢磨,听那杀手口气,似乎背后还有东家,也不知那东家是谁?难道绑架自己仅仅为了威胁唐呦?料想杀手能与唐呦作对,背景应该很大。
不管理由如何,惦记我唐杰,我定要十倍奉还!从这些日子看来,这一趟大周行,行事风格终究软弱了些,还得铁血狠心一点!
不多时,汤诺便从远处激动地呼喊道:“唐兄弟,唐兄弟,太好啦!那马车还在!”
唐杰虚弱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他伤势不重,却因失血过多,意识模糊,哪怕行走都有些费劲,更别说搬其他的,唐杰不好意思道:“汤兄,还得麻烦你搬这两只畜生了。”
汤诺听闻,拍着胸脯回应道:“这点小事包在汤诺身上,唐兄尽管去休息,这天色还早,我们路上快点,还可以赶回家吃个晚饭。”
唐杰将匕首收回刀鞘,笑着道:“看来我这几日还得跟着汤兄混吃混喝才行。”
汤诺开心的要命,原本上山打猎只求遇见野兔尝尝腥味就心满意足,谁知遇到大虎,还是两只。
这老虎全身上下可都是宝贝,卖给大户人家讨个好价钱,起码几年内衣食无忧。
唐杰跟着混吃混喝几日又如何,况且汤诺好客,这点自然不会拒绝。
唐杰边走边停,后面的汤诺力气大,二百斤的大虎抗在肩上大气都不喘一个。
唐杰心想,这便是恶劣环境下锻炼出来的身体。
汤诺还谈笑风生说道:“唐兄,你看着孱弱,却能从三头猛兽中存活,实在令小弟敬佩。”
回想刚才的经历,唐杰只觉得惊心动魄,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打中老虎眼睛,以大虎身手,取他性命简简单单。
唐杰摇头道:“从黑熊手中逃脱不足为奇,不过能从老虎手中逃脱,还得全靠运气。”
汤诺想来也是,他见唐杰和棕熊分别有些不舍,料想唐杰能活命,定然少不了棕熊帮助,只是不知棕熊为何不伤他?
汤诺又问道:“唐兄,那棕熊为何不伤你性命?”
唐杰便将如何装死逃避棕熊攻击,以及小熊叼蜂窝救他性命,相遇白虎的故事,重新道了一遍。
到了马车旁,汤诺将大虎朝着地上一扔。原本吃着草儿的马儿,突然吓得惊动,汤诺过去抚摸鬃毛安慰马儿,道:
“装死逃避棕熊撕咬,饶是如此,唐兄也胆色过人,若是让我遇见,我说不定早就尿裤子,不知所措啦。”
唐杰没体力发笑,全身只感觉酸痛难受的厉害,客套说了几句,便说他有些乏了,想坐下休息一会儿。
汤诺连连点头,十分佩服唐杰的胆气和洒脱,转身便又去背那大虎尸体。他心里一直在想,棕熊不是食肉动物,唐兄装死就不会被吃了吗?
棕熊确实吃肉,不过他大多吃的是腐肉。所以若不是熊妈依靠庞大的身躯占据优势,以及保护小熊心切,它是定然斗不过老虎的,遇见老虎,只有逃跑的份。
当然老虎也未必能拿一心想逃脱的熊怎样。
也不知过去好久,雨水落透,原本昏暗的天空也变得清亮,出了森林,天也更明。
唐杰躺在马车里不知睡了多久,模糊之中只听见马车外汤诺一声声的吆喝。
他睡的不踏实,毕竟靠着在两头断气的老虎身上睡觉,任谁都不踏实。
睡梦中,他只感觉脑海还在回复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终于,他害怕睁开眼睛,望着闭目的大虎,骂骂咧咧道:
“活着想吃老子,就算死了也不让老子睡服。可如今老子好好活在这里,闭眼睛的是你这畜生,这觉我不睡便是。”
门外的汤诺听了,大笑道:“唐兄睡得不安稳索性出来透透风,还有半个时辰便到啦。”
唐杰用力锤了锤大虎泄气,反倒疼到自己拳头,他掀开帘子,坐在汤诺旁,问道:“汤兄,你家离南洲城多远?”
汤诺想了想,说道:“骑马四日,马车的话六日便可以到。”
六日?
唐杰心里也开始担忧起来,莫非他不是唐呦亲生的不成,这么这些日子过去,也不见唐呦派人接他回去?
(本章完)
第32章 大周百姓的生活()
但凡小河村的后辈,都知晓远处深山,常有老虎出没。村里人外出打猎,通常成群结队,若是单独行动,必定是不敢深入的。
看见老虎的,可不止一个村民!
于是,村里的老辈放下话,谁要敢在深山里呆上一晚上,就白帮对方做上半个月的农活。
这话在众人看来权当笑话,谁嫌自己命长?
不过,总归是些善良的长辈,对后辈的敦敦教诲。
今天不一样,村里的汤诺驾着马车回了村子,马车在村里可是稀罕物,听说汤诺还带了一名面生的年轻人到了村子。
年轻人白白净净,五官端正,眉宇间还有几分愁容,那幅帅气模样,可吸引不少闺女芳心。
正在赶路地二愣子见了,打趣地问道:“嗨,汤二哥,你外来朋友?”
汤诺点头,道:“二楞,这么晚了要去哪里?”
这一番景象时有出现,唐杰在车里头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淳朴”。
虽然大周的百姓读书少,他们却比任何人都懂得礼貌,懂得道理。路上,但凡认识的,不认识的,见到唐杰,都会礼貌打声招呼。
想到后世,大家只顾低着头行走,即使碰到熟人,也因性格不和,相互不喜等原因,彼此间躲开装作没看见,人情人暖终究是差了些。
唐杰却知道,社会在发展,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应有的现象,不存在对与错。
汤诺指了指远处炊烟袅袅的茅草屋,道:“唐兄弟,前面便是寒舍,家贫,还望唐兄不要介意。”
唐杰不悦道:“汤兄说的这是什么话,留宿至此就已麻烦汤兄,又怎会嫌弃。”
汤诺觉得心里一暖,原本还以为城里人唐杰会嫌弃他家破,如今看来却是他小人之见了。
唐杰随着汤诺刚下了车,汤诺便大声喊道:“姐,我回来啦!”
“汤诺回来了吗?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晚?快进来!”
房子四周围着土墙,两边插着篱笆,有只母鸡带着小鸡在篱笆里穿行。另外一边是一条引流的水道,从外面看进去,里面的布局还是很讲究的。
汤诺道:“唐兄弟,里面请。”
唐杰点点头,汤诺便将马车拉进院子里,卸掉马具,就将马儿绑在院子另外一边草地。
不一会儿,门里走出来一名女子,女子相貌普通,细嘴瓜子脸,瞧见唐杰,先是一愣,紧接着抱怨道:
“弟弟,家里来了客人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害得我差点出丑。”
唐杰立在原地,显得有些拘谨,也不知如何回答。好在一旁的汤诺,及时走了过来介绍唐杰身份。
简单招呼几句,唐杰便随着姐弟俩进了屋子。
屋子里却是真正的家徒四壁,除了东边角落的农具,还有打猎用的弓箭,便看不到任何的装饰品。
泥巴地,地上干燥,由于长年走动,原本的黄泥巴也变成乌黑的颜色,更别说因烟熏黑的木板。
晚上的伙食,更是简单,青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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