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动手,不值得饶恕。
吴帆徽从怀里拿出了纸笔墨砚,就在官道上面开始写信,他落款的地方是桃花镇杏林村,这是先生况严琦的家乡,距离县城约五十多里地,来回至少需要一天多的时间,至于说人户,他随便写了一个名字,本来就没有忽悠。
一天多的时间,足够他解决眼前的危机。
吹干了纸上的墨迹,吴帆徽将信函交给了中年人。
“不要忘记将信函带到城里去找人看看,免得说我报信,我也不想耽误时间。”
十两银子是大数目,中年人眼睛里面露出了贪婪的神情,他看了看身边两人,大概是觉得不放心,思索了一下,要求两人拿着信函,共同到县城之后,接着到桃花镇的杏林村。
就在中年人身边两个跟班要出发的时候,吴帆徽再次开口了。
“你们的衣服要穿好,要是这样的打扮,你们进不了县城,我可不想出现什么差池。”
中年人连连点头,认为眼前这个少年提醒的很不错。
很快,官道上剩下一个中年人,一个少年,还有一匹吐谷浑马。
看着中年人身边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官道,吴帆徽微微的吐了一口气,他的第一步完全成功,接下来马上就要实施第二步,按照路程和时间计算,这两人返回的时间应该是在天黑的时候,在这差不多一天的时间之内,自己必须要解决一切的危险。
中年人显然也明白,杵在官道上面是不行的。
“小子,老实点,跟着老子走,要不然杀了你。”
吴帆徽跟在马匹后面,离开了官道,朝着不远处的山坳走去。
一条羊肠小道延伸到山坳的方向,路很不好走,吴帆徽咬牙坚持。
进入山坳的时候,一股凉风扑面而来,山坳里面光秃秃的,地上已经看不见青草,能够看见的几棵树,没有树叶,甚至树皮都被剥的差不多了。
中年人骂骂咧咧的下马了,他骑马的技术显然不是很熟练。
吴帆徽毕竟是少年,有的就是书生气,看上去人畜无害,中年人不用担心。
下马之后,中年人将缰绳栓在考得最近的树干上面。
“小子,坐在这里,不准乱动,要不然老子杀了你。”
中年人的腰间别着一把雁翎刀,加上吐谷浑马,让吴帆徽完全相信此人是从某个军官那里夺来的装备,雁翎刀是明军骑兵和步卒使用的兵器,非常普遍,土谷浑马在军队之中也不少见,与蒙古马一并为明军骑兵主要的战马。
身为土匪,敢从官兵手里抢夺装备,这个中年人胆子够大。
“走了这么长的路,我饿了,想吃东西。”
吴帆徽说完,打开了包裹,从里面拿出来几个麦饼,还有一坛酒。
他的包裹里面有两坛酒,都是专门在县城打的好酒。
中年人看见了酒,眼睛里面顿时出现光芒,他走过来,一把夺过了酒坛。
“妈的,老子好久都没有喝酒了。”
中年人迫不及待拍开了酒坛上的泥封,开始大口喝酒。
吴帆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的笑容,他索性拿出来了另外的一坛酒,也跟着拍开上面的泥封,抱着酒坛美美的喝了一口。
一坛酒足足有五斤,中年人要是全部喝下去,就算是神仙也醉倒了。
吴帆徽同样要喝酒,这样才能够让对方更加的放心,不过他会严格控制,保证自己不喝多了,他也相信,凭着中年人的认识,一定会夺过他手里的这坛酒。
这就是吴帆徽的计谋,面对头脑简单的土匪,他所能够想到的办法,就是灌醉对方,只要对方醉倒,他就可以动手了,脱险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中年人看见吴帆徽也开始喝酒,显得很是愤怒,迅速走上前来,一把夺过吴帆徽手中的酒坛,接着一脚将吴帆徽踢开。
“妈的,这是老子的酒。”
包裹里面还有卤牛肉,吴帆徽本是舍不得拿出来的,不过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他顾不上那么多了。
卤牛肉被拿出来的时候,中年人脸上的表情异常的丰富。
就着卤牛肉喝酒,这的确是非常舒服的事情。
中年人大口喝酒,大口吃着牛肉,一面大呼小叫,表现非常的爽。
眼看着一坛酒快要被喝完,中年人丝毫没有醉意。
吴帆徽有些着急了,这人的酒量怎么如此之大,一坛酒快要喝完了,依旧没有醉意,难不成是酒仙,这要是放在几百年之后,都不知道醉成什么样子了。
“小、小子,还有牛肉吗。”
中年人的步态有些踉跄,一把夺过了吴帆徽的包裹,粗鲁的打开,在里面翻找东西。
翻出来一包卤肉的时候,中年人再次哈哈大笑了。
大口的卤肉塞进嘴里,大口的美酒喝进嘴里。
吴帆徽静静看着这一切,前世他时常喝醉,不过这醉酒也有规律,你要是想着喝酒之人马上就不省人事,那是不可能的,酒劲的发挥需要一段时间。
山坳里面非常的安静,就连那匹吐谷浑马,都静静的。
只有中年含混不清的声音传来。
半个时辰的时间过去。
中年人不可能喝完两坛酒,第二坛酒几乎没有喝什么。
看着脚步飘絮、摇摇晃晃的中年人,吴帆徽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中年人说话已经含糊不清,喝酒的过程中,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自身的英雄事迹,通过中年人的描述,他终于知道,原来中年人的确杀死了一名落单的军官,夺得了战马,还包括一把雁翎刀,一些钱财,不过这些事情应该是在榆林边镇那边发生的,杀死军官之后,中年人夺路狂奔,沿路收留了两个跟班,一路劫掠来到了米脂县。
中年人没有目的,走一步看一步。
絮絮叨叨的时间持续不是很长,中年人躺在了地上,鼾声如雷。
吴帆徽走到了中年人的身边,静静的看了一会,此刻的他眼睛里面迸射出来的,是冷冰冰的杀气。
吴帆徽完全可以逃走,不管不顾已经醉倒的中年人,可这不是他的风格,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身的残忍,这一次放过这个中年人,下一次万一遇见,那就是死路一条。
用脚轻轻踢了一下中年人,中年人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侧过身子继续睡觉。
吴帆徽不再犹豫,他捡起了已经掉在地上的雁翎刀,手握刀柄,拔出钢刀。
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嘉靖皇帝曾经赋诗形容雁翎刀:大将生来胆气豪,腰横秋水雁翎刀。
右手握着钢刀,左手拿着刀柄,吴帆徽的身体微微颤抖,他扔掉了左手的刀柄,双手握住了钢刀,看了看地上的中年人,刀锋毫不迟疑的朝着中年人脖子的方向划过去。。。
第十七章 小有收获()
苦胆水都要吐完的时候,吴帆徽终于平静下来,身体还是在微微颤抖。
杀人的滋味不好受,而且是第一次杀人。
吴帆徽的衣襟前面是大片的鲜血,那是中年人脖子喷溅出来的鲜血,吴帆徽没有办法躲避,也不知道如何的躲避,他根本就没有杀过人。
穿越三个多月的时间,吴帆徽就举刀杀人了,这是他绝对想不到的。
身体很软,没有一点的力气,杀人的恐惧感还盘旋在脑海里面。
看着地上中年人的尸体,看着满地渗入到地上的黑褐色的鲜血,吴帆徽强迫自己镇定,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乱哄哄的时代,那就要完全适应一切,他不可能一帆风顺,今后还会被逼无奈杀人,甚至是主动杀人,为了生存,为了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要杀人,若是他不举起钢刀,那么钢刀就会落在他的脖子上面,躺在地上就是他的尸首。
大口吸气之后,吴帆徽慢慢的站起身来,走到了中年人的尸首旁边。
中年人的尸首尚未僵硬,摸上去还有温度,手臂胳膊都是软的。
吴帆徽忍住恶心,开始摸索中年人的衣服。
在腰间的地方,他摸到了一个袋子,用力扯出来,这是一个锦囊袋子,打开锦囊,吴帆徽的眼睛里面迸射出来光芒,杀人的恐惧感瞬间消失。
锦囊里面有五个银锭,每个银锭至少是十两银子,还有两小锭的黄金,每锭应该在五两左右,此外就是一些碎银子,成色看上去都很好。
一个不起眼的土匪,身上竟然有着巨款,穿越三个多月,吴帆徽是第一次看见黄金,市面上黄金和白银的比兑价格是一两黄金兑换十二两白银,这样算来,中年人身上的白银接近一百八十两。
吴帆徽脑子里面出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中年人不知道是有什么机缘巧合的运气,恐怕是杀死了一个掌握有实权的军官,从军官的身上获得了这个锦囊,但中年人不敢用里面的黄金白银,那样与其身份不相符,反而会引发怀疑。
明军的军官,军饷一样是低得可怜,就算是都督府的大都督,随身都不可能携带这么多的黄金白银,中年人醉酒的时候,说是在榆林边镇杀死了一名军官,这个情况肯定是真实的,稍稍思索,吴帆徽就明白了其中包含的意思,就是军队之中吃空饷、喝兵血的情况相当的严重,一些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将搜刮的财宝随身携带,保证这些钱财的安全,至于说军士是不是会造反,他们是不会考虑的。
军队乃是国之柱石,一个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身上携带的锦囊之中有着如此之多的黄金白银,这都是贪墨的军饷,可见大明王朝已经烂到了根子上,无可救药了。
将锦囊小心揣进怀里,吴帆徽继续在中年人的身上搜索。
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脸色微微发红的吴帆徽,在尸首的周边来回急促的走动了几步,这天上掉下来的财富,让一贯冷静的他,也禁不住心潮澎湃,手中的雁翎刀价值在五两白银左右,至于说吐谷浑马,价格至少在六十两白银以上。
此次的收获,接近白银二百五十两。
在这个时代,一个雇佣丫鬟和下人的人户,每年需要开销白银也不过二十两白银左右,他如今拥有的白银,足以支撑这样的家庭十年以上的开销。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追求的无非就是钱权二字和富庶体面的生活,现如今的吴帆徽,不过是大明最底层的草根,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他想到的就是过上好日子。
这些黄金白银,可以保证吴帆徽在数年时间之内,都不用为钱财的事情操心了。
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想清楚了这些,吴帆徽的内心没有了丝毫的愧疚,那个躺在地上的中年人,只能说是倒霉,碰到了他的手上。
时间尚早,还不到午时,那两个前去索要钱财的土匪,应该还没有抵达桃花镇。
吴帆徽盯着地上中年人的尸首,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之中。
另外的两个土匪,是这个中年人路上招募的小弟,说起来怕也是流民,要不是为生活所迫,不可能离开家乡,更不可能去做土匪。
他们的见识也就是一般般,很好忽悠。
按照吴帆徽的想法,是要连着这两个土匪一并杀掉的,做事情需要干脆利落,斩草除根,不要留下什么隐患,不过等待那两个土匪回来,还要很长的时间,而且两个土匪都是成年人,他一个少年,动起手来不一定有着十足的把握。
危险太大的事情,还是不要做的好。
想明白一切之后,吴帆徽准备离开山坳,回到家里去了。
肚子这个时候开始咕噜叫,吴帆徽从包裹里面拿出两个麦饼,大口吃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饱了好赶路回家。
感觉到体力完全恢复的时候,吴帆徽过去牵马。
低头的时候,他才发现胸前一大片的暗黑色污渍,这是中年人喷溅的鲜血,叹了一口气,吴帆徽无奈的从包裹里面拿出了粗布的长袍,这是他最好的衣服,大都是在学堂里面才穿的,散学之后,他都要换上粗布短襟的衣服。
包裹最下面还有一包卤牛肉和一包卤肉,这些本来是准备带回去给父母和妹妹吃的,其次就是一些布匹,给母亲和两个妹妹做衣服的,包裹里面的东西,耗去了吴帆徽近五钱银子,也是他咬牙才下决心买的,现在有银子了,看到这些东西,吴帆徽都有些不好意思,给父母和妹妹买的的东西太少了。
吐谷浑马很是温顺,还用头蹭了蹭吴帆徽的脸,刚才吴帆徽举起雁翎刀的那一幕,马是全部都看见了,大概是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少年够凶悍,才是它真正的主人吧。
吴帆徽会骑马,前世他没有太多的爱好,恰巧对骑马很有兴趣,当然他没有机会骑马奔驰,大都是骑在马背上,驾驭马匹慢跑。
准备上马的时候,吴帆徽发现马鞍有些异常,左边的位置好像高了一些,他伸出手,准备整理一下马鞍的左边,手里却摸到了一个压在马鞍下面的口袋。
轻轻抬高一点马鞍,口袋很顺利的拿出来。
这同样是一个锦囊,不过大很多。
锦囊不重,伸手进去,吴帆徽触到了一块牌子,拿出来仔细看看,这是一块镀金的银牌,正面一龙一虎,云龙在上,独虎在下,背面有二十四个字:上天佑民,朕乃率抚,威加华夷,实凭虎臣,赐尔金符,永传后嗣。
熟知历史的吴帆徽,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他知道这块银牌的主人是一名千户。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制定了武臣金银牌制,以供在外的武臣作为随身携带的证物之用,金银牌的规格相同,金牌正面有双龙双虎,银牌正面一龙一虎,统一用红丝带悬挂。
武臣征伐厮杀或外出办事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金牌或者银牌塞在马鞍的下面,或者是贴身收好,防止不小心遗失,很少有人将金银牌放在家里,这毕竟是身份的象征,就好比是几百年之后的身份证。
有资格佩戴金牌的都是卫所指挥使以上的军官,或者是军队之中游击将军品衔以上的军官,佩戴镀金银牌的则是千户,或者是军队之中的守备,百户或者军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