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说话,也不再那么无聊了。一直走到天黑,领队的一个当户才下令休息。没有帐篷,更没有干柴点火。所有人就着积雪吃了两口干粮,抱紧身上的破衣烂衫挤在一堆,躺倒在雪地里呼呼大睡。赶了一天路,实在是太困了,就算是冻的牙齿打架,依旧能睡着。
天上的明月将地面照的亮如白昼,都看不见星星。屯头和查克旗缩在人堆里,暖和不少。从昨日过了塔托何,屯头就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了,甚至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他从来没有到这地方来过,更何况下这么大的雪,四周百白茫茫一片,分不清方向很正常。如果真如查克旗说的那样,现在他们应该向南走。
没有留放哨的兵卒,这样的情况,这样的雪地里,还在他们匈奴腹地,不会有敌人来偷袭。就算有也只有狼群,但是他们有这么多人,还带着兵器就算狼群来了也不害怕。查克旗鼾声如雷,屯头睡不着,他非常想念父亲,更想念留在家中的阿妈和弟弟妹妹。这一趟出去还能不能回来,屯头心里没底,如果自己也死了,那一大家子的人怎么办?
天快亮的时候,屯头终于睡着了。刚刚睡着,便挨了一鞭子,是当户在叫他起床。屯头发现有几个人无论当户下多么重的手,都是一动不动。他知道那几个人死了,还没有看见敌人就已经死了。十几个人拥过去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当户,希望当户让他去处理这些死尸,不为别的,只为死尸身上的那些衣服。
被选上的兴高采烈,没被选上的愁眉苦脸。头人有幸成了幸运儿,当他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顶厚实的帽子,顺手扔给屯头:“别说我没有照顾你,都是一个部落出来的,就要相互照应,争取全都能够平平安安回去,明白没有?”屯头接过帽子,和他们部落一起出来的几个人连连点头。
第912章 进攻的号角()
所谓猫冬,就是找个犄角旮旯像猫一样躲起来,等待冬天过去。苏任没有这样的待遇,他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做这个将军就要尽到将军的责任,厚厚的一摞文书看的苏任都想吐,然而依旧每天如故,而且这已经是最少的部分了,大多数韩庆已经帮他处理,要不然苏任觉得自己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睡觉都看不完。
当第一道春风吹过雁门关的城墙时,朝廷下令出兵的公文也摆在的苏任的案头。作战计划已经讨论了很久,可是始终定不下来。并非苏任下不了决心,而是这几个月因为大雪的关系无法探知匈奴的具体情况。兵法云,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不知彼就没办法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旦出了差错,死人都是小,就看死多少人了。
看了半天文书,苏任直起腰在房中走了几步。窗户外面,霍去病领着几个半大小子不知道干了什么,被翠花拿着菜刀追着跑了出去。一个个哈哈大笑,全然没将翠花的警告和怒吼放在眼中。
韩庆带着满身的风雪推门进来,手里抱着一摞子文书,一边走一边摇头苦笑:“这几个小子,整天去厨房偷东西,翠花追不上防不住,哎……”
“今日又偷了什么?”
韩庆笑道:“还能是什么?去病打了一直狍子,也就一包食盐。”
“狍子都出来了?看来春天真的是来了!”
“可不是吗?从晋阳过来的几个商贾说,河东一带的柳树都返青了,过不了多久咱们这里也就暖和了,这里的冬天实在太冷,如果再不开春,那些商贾可就要翻天了,李都尉哪里每天都围一群人询问他们花出去的钱什么时候能收回来了,看样子如果不给这些商贾些甜头,他们就要闹事。”
苏任也笑道:“闹事他们还不敢。”
韩庆叹了口气:“的确不敢,不过总得有个交代,再说朝廷的文书已经下来,不发兵恐怕不妥。”
苏任猛然转身:“可有匈奴那边的情况?”
韩庆连忙放下手里的文书,从怀中摸出一封信递给苏任:“这是今日早上刚送来的,伊稚邪下令征召十六岁以上的匈奴人,而且集结的方向就是马邑,看来在大雪前的消息是正确的,伊稚邪的目标还真是咱们!另外,及时雨通报,栾大在冒雪进了雪原生死不明,白日鼠追了三天没有发现踪迹,我已经派人去长安探查核实。”
苏任一边看信一边继续问道:“还有什么?”
“还有就是,有人建议我们派出一支奇兵抄袭匈奴后方,不过我觉得此事有些太过冒险,即便能越过匈奴防线进入匈奴后方,这些人的补给就是很大问题,如果没有一个随机应变的将军统帅,恐九死一生。”
苏任抬起头:“呵呵,还有人,说是谁?你在这雁门还藏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人物?”
韩庆摇摇头:“现在还不到时候,那人说了,适当的时候他自然就会出来,还请将军不要着急。”
苏任看了韩庆一眼:“还学会卖关子了,行,我不问,那你告诉我这位高人可有合适的人选完成这个任务?”
“倒是有一个……”说到这里,韩庆一扭头看向院子。大门口,霍去病几个一个个手里拿着半生不熟的狍子肉大摇大摆的进了门,直奔厨房而去,很快就听见翠花那高八度的声音刺耳而响亮。
“去病?”苏任问道。
韩庆点点头:“去病虽然年纪小了些,但是有勇有谋,这世上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情,而且去病初来乍到,匈奴人对他不了解,这一次奔袭以奇为主,也只有去病可以完成,就算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金子都没有去病的胆量,另外去病在楼观书院学习兵法多年,韩将军一直对其青睐有加。”
“可他才十六岁……”
韩庆一笑:“正所谓有志不在年高,当年先生出山的时候也不过十七罢了,况且去病身后还有八万大军,就算不成逃回来不是问题,先生那时候都能孤注一掷单枪匹马上元山,去病有何不可?”
苏任被韩庆说的无话可说。在历史的进程中,霍去病的确干过极度冒险的事情。率领八百骑兵纵横驰骋在匈奴腹地,打的匈奴难以支应,才有了冠军侯的封号。现在看来,即便是苏任的到来,也没办法改变历史的走向,霍去病这样终究要在历史上留名的人,一定会放出光彩。
苏任摆摆手:“这件事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当屋檐上的冰溜子开始滴水的时候,雁门外几乎变成了烂泥塘。原本留在马邑的商贾们是最先感受到危险的一群人,这也是他们自己的本事。早早的匈奴商贾已经在马邑绝迹,乌桓、鲜卑的商贾只剩下个别货物没有出售的家伙,他们被汉人商贾不断压价,也只能尽快脱手,争取在战争爆发之前离开马邑。最着急的是那些来自遥远西域的商贾比他们需要的货物很多,大批的商人离开马邑之后,要筹集到那么多的货物对他们来说难度太大。每日里西域的商贾们如同饿狼一样在街道上游荡,但凡碰见看的过眼的货物从不会吝啬钱财。
不到半月时间,马邑几乎成了西域人的天下,一个叫索亚斯的西域商人甚至跑到雁门关,请求汉朝将军允许他们交换更多的货物。按照苏任的认知,这个索亚斯是个典型的欧洲人,高鼻梁、深眼睛,脑袋上弯弯曲曲的黄毛,全身上下邋里邋遢,离着苏任八丈远就能闻见浓烈的味道。
“尊贵的将军阁下,谦卑的索亚斯请求您答应我的要求!”索亚斯行了一个别扭的汉朝礼节,高昂着头颅完全没有卑躬屈膝的意思:“谦卑的索亚斯和我的同伴耗尽全部家产,走了上万里路才来到神秘的东方,若是没有足够的货物,我们将不能回去,我家乡的妻儿还盼望着我们,恳求尊贵的将军阁下答应我们的要求,只需要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货物就好。”
苏任呵呵一笑:“怎么?有人不允许索亚斯先生在马邑经商吗?”
“这到没有,只是战争就要来临,我们不得不走,可就这样离开,我们无法赚取与此次行商相对应的钱财。”索亚斯站的笔直:“尊贵的将军大人,如果您能答应我们的要求,您的美名将传遍西边的每一个国家,卑微的索亚斯感谢您的全家。”
“噗!”苏任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索亚斯:“战争可不是我们发起的,匈奴人要攻打我们,你应该去找匈奴人才对,索亚斯先生你搞错对象了。”
索亚斯连忙跪下:“尊贵的将军,若您能答应索亚斯的要求,我将献上一个宝物,帮助您在这次战争中取得胜利。”
“哦?说下去。”
索亚斯叹了口气:“事到如今索亚斯也不瞒着将军了,我们西方商人有个约定俗称的规矩,便是在行商的过程中,会绘制沿途的地图,而且是相互交流的,索亚斯经商已经十五年,走过的地方很多,无论是在沙漠还是草原、山地都留下了索亚斯的足迹,再加上商行中其他商贾们的努力,在我手中有一张详尽的地图,从最东边的马邑,一直到西面的罗马,如果将军能够给我们足够的货物,索亚斯愿意将这份地图献给将军。”
凡是领军作战之人,无不知道一份详尽地图的重要性。在历史的长河中,千百年来发生的战争不计其数,在没有地图学出现之前,所有战争都谈不上相互协作。就拿汉朝对匈奴的几次战争中,刘彻曾派遣公孙敖和卫青领兵攻打匈奴,可笑的两人竟然双双在匈奴境内迷路,若不是卫青碰见匈奴大军,也就没有没有卫青赫赫战功。最让人唏嘘的一次,飞将军李广因为迷路失期,最后含愤而死,成为汉朝最大的损失之一。
韩庆道:“索亚斯先生说话算数?”
“谦卑的索亚斯绝不会欺骗尊贵的大汉将军。”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块绢布,双手捧上:“这是一位去过阴山的商贾绘制的阴山地图,只要将军派人探查一下自然就会知道索亚斯说的全都是真的。”
苏任展开地图仔细看了两遍,的确是阴山的地形图,而且绘制的很详细。从河流分布、山脉大小,甚至有几处还标注了驻军和防卫力量。比起大汉那些如同抽象画一样的地图好的太多。虽然地图还是有些粗糙,在那个时代已经有了很多前瞻性的想法。
“看来,索亚斯先生的确是有诚意的,你的要求本将军答应了,明日我就派人准备货物与索亚斯先生交割,希望索亚斯先生能将完整的地图拿出来。”
索亚斯大喜,再次磕头:“仁慈的、尊贵的、高尚的将军阁下,您是我见过最有绅士精神的将军,索亚斯将会将您的美名传遍我所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
打发走了索亚斯,苏任将霍去病单独留了下来,两个人一直谈到深夜还没有结束。
第913章 雄鹰展翅()
自打那天之后,霍去病好像换了一个人。再也没有出去打猎,也没有继续胡闹。一连消失了三天之后,风尘仆仆的出现在了自己该在的地方。
作为苏任手里最精锐的兵力,骑兵,只是一支由三千人组成的小队伍。别看这股骑兵的人数很少,但个个都是参加过真正战争活下来的好手。而且每人双马,盔甲、兵刃一应俱全。甚至有些人竟然有三匹马,战马还配备有盔甲防护。
霍去病在前段时间被苏任任命为这支队伍的统帅,同时还兼任着苏任的亲军队长。所以他几乎从来没有来过自己的军营,今天是他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的大军面前。三千人的阵仗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乌泱泱的站在校军场中,一个个盔明甲亮,连战马都不发出半点声音,那种自带的杀气吓的附近的鸟儿都远远的离开。
副将是一个胡子拉碴的汉子,身材高大不说,样貌粗狂的吓人。从深灰色的眼睛可以看出,这人应该不是纯正的汉人,至少也不是纯正的汉人血统。旺盛的毛发遮挡住了那张略带稚嫩的脸庞,第一眼看过去都以为这人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实际上此人不过十七岁。
“末将赵破虏见过少将军!”赵破虏抱拳行礼,身上的盔甲哗啦啦乱想。
赵破虏是个汉胡混血,他的父亲是匈奴人,目前是汉人。从小在部落中总是让人看不起。不等赵破虏长大,父亲在一场战争中战死,只留下母亲和他就过的更加苦难。后来母亲也劳累致死,赵破虏这个带着汉人血统的孩子便被赶出了部落。当时的赵破虏只有十岁。
一个十岁的孩子在草原上游荡后果是非常可怕的,能活过三天已经算是命大。好在赵破虏长了一副好身板,先一个人流浪,后来加入了一伙马贼这才能活到今天。跟着马贼风餐露宿,恶事做绝。无论是匈奴人还是汉人在赵破虏眼中都不能算作亲人,直到苏任将他从荆棘哪里要过来。
“你就是赵破虏?将军提起过你,让我有事向你请教。”
“末将惶恐,定辅佐少将军旗开得胜,饮马狼居胥!”
“哈哈哈,这话小爷爱听,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行军司马,给你一个月时间将这些懒虫操练起来,小爷有大用。”
“诺!”
赵破虏抱拳下去,站在队伍的最前面。霍去病拍拍身上的盔甲,将在场的三千人扫视一眼:“实话告诉你们,大将军给我安排了一个肥差,只要办好了,后半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醉生梦死都没有问题!当然咱们参军自然就要上战场,死人不可避免,但是小爷希望你们一个个都活着回来。”
“大将军让我从你们中间挑选一千人,但是小爷不需要,只要八百,这八百人要最优秀的,小爷保证这一战活着的混个亭长、县尉不成问题,若不慎战死,大将军也会用和你们体重一样的铜钱买你的命,还包括你们的战马盔甲,这他娘的是多少钱呀!”
“有人说,这么优厚的回报应该是很危险的死士才对!不错,和死士差不多,小爷要的就是死士,那些还没开战就尿裤子的鸟人小爷不需要,这些鸟人上了战场不但不能帮忙还会害死旁的兄弟,小爷要的是袍泽,真正的袍泽,有没有人有胆子跟小爷走一趟?”
“末将愿往!”赵破虏第一个抱拳开口,没有任何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