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乐宝儿就穿了一身浅色长裙的衣服来,满脸一副温柔善良的样子,说话轻声细语,本就微胖的身材穿了长裙还真有些别扭,往日大大咧咧的性子突然转性让人觉得诡异十足。
她跟她说,小姿,知道我为什么这样穿吗?
何姿摇了摇头,哪能知道她的诡异想法,智商不够。
“杂志上说,男人如果和母亲关系好,长大娶老婆大都也会娶母亲这样的,这是连锁习惯性,你看我和他母亲相像吧?”她说得很认真,信以为真。
何姿点了点头,“像。”像才会有鬼。
要是她跟方子城的母亲像,那他爸十几年的眼睛就别活了,夜里枕头上躺着这么个人得多难受。
过了几天的某一天下课,她又来问了,“你知道他爸爸心目中向往喜欢的人长什么样吗?”
何姿疑惑不明,不知道她又是哪门馊主意。
“杂志上说,儿子的品味和父亲很相似,遗传可能性高。”
何姿无语,理解笑了笑说:“要不要知道他爷爷的,隔代遗传的可能性更高。”
她很高兴,十分积极,“好啊,好啊。”
好什么好,他爷爷三十年前就去世了,找哪问!
台上的傅念晴还在演讲着,方子城听得还算认真,乐宝儿就坐不住了,和方子城搭了几次讪,人家就懒得理她了,太吵也浪费精力。
她闲得无聊,就转过来和何姿说话,“也不知道那个傅念晴演讲有什么好听的,人人都听得这么入迷。”
何姿也不理她,任由着她一个人。
“每次一听她在广播里说话,就好像听见我家鸭圈里的母鸭叫唤,难听死了。”
因为每次乐宝儿说话说到激动部分的时候,总能在广播里听见傅念晴的声音打断了她,因此结了仇,之后每次说话总会在耳朵里塞块棉花,听不见广播里的声音,她播她的,她接着讲她的。
又细细打量了台上的傅念晴,得出了结论,“那只母鸭哪里长得漂亮,不过是多了几根孔雀毛,还说能成为君喻身边的人,我看你长得都比她漂亮,你当君喻身边的人还差不多!”
听了这句话,何姿不小心咳嗽了一下。
“赶明把你介绍给君喻,让她当个提鞋的,不,垫脚的。”
把她介绍给君喻,她跟君喻是有多熟。
第六十九章 经年的喜欢 终化友情()
从初中升到高中,初中时,何姿是默默无闻,总是坐在窗边角落的位置,却能最近地接近触摸阳光,无人来扰。高中时,何姿还是坐在窗边角落的位置,仍能最近地接近触摸阳光,可总是会被一些人遮挡阻碍,有人来扰。
T市中考状元一举成名,让大多数人知道了她,前来讨好的人不在少数。
可她半点不忧,仍和以前一样,静静地坐在位子上,丝毫不觉如何,待人礼数周到,嘴角露出浅笑,让人见了心减压力,心不觉柔软起来。
笑容含有治愈能力,淡淡地却很深入人心。
也许这也是引得乐宝儿喜欢和她聊天的原因,说了半天,尽管她应答的时候很少,但却能知道她在认真地听她说着,有耐性的人很少。
方子城和在初中的时候差不多,喜欢课后去打篮球,会陪着她在体育课的操场上不休地一直一直跑下去,总会在图书馆帮她占靠窗的位置。
就好像时间一直都没有走动过,只是换了个地方罢了。
这样的校园生活,静静的,挺好。
君喻上了T大,每天更加忙了,学业工作兼顾,却还是每晚回天明园,T大离天明园的距离路程拉远了些,不能再每天接送她放学。
但手机上的简讯从没停过,有时会发来一条,大多是关心她的。
乐宝儿听了提示音,有时会很好奇地把头探过来看,何姿总会快一步地关掉页面,让她每每失望而归。
“男朋友吧?”她挑了挑眉,凉凉地说道。
何姿气定神闲,继续写着作业,“我妈。”
她撇了撇嘴,才不信,是妈妈还用得着这么秘密,“要是哪时子城也能给我发一条关心我的简讯,我一定其他人都看看!”说得很神气,好像已经实现了一般,也不知哪时才会发生这样的事。
乐宝儿这张嘴说话的本领很强,但都是空口说白话,从没一次真正实现过的。
晚上,君喻回来的比前几日早。
何姿正在厨房洗着菜,君喻接过了她手中的菜,“出去等着吧,我来。”
每次都是这样,让君喻来做饭,她都是坐在餐桌上吃的人。
“我在旁边帮你吧。”她不忍心,一天他也挺累的。
君喻笑了,“那你就帮我把做的菜吃了。”
何姿望着他,颇感无奈,知道帮不上什么忙,还是走出了厨房。
总是这样,一成不变的,无论多累多忙他总会在晚饭准时回家,亲手为她做饭,做她喜欢吃的,清淡营养的。
他说,他喜欢这样,让心里的人每天都能吃到他做的饭,很开心满足,还说以后一辈子都会这样,他做饭,她吃。
晚间,电视广告上常会播出调料类广告,少不了一家四口坐在餐桌前一起吃饭,四菜一汤吃得开心,他看见这幕总会看得很专注,很认真。
夜晚,他躺在白色木摇椅上,怀里躺着她,双手圈抱着她。
今晚的月亮不是很圆,缺了一小块,挂在天边。
“君喻,三年后我考上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我们一起去英国上好不好?”很静的风拂过时,她在他胸前开口说道。
君喻的声音在耳边听得真切,“好,我们一起去。”
三年后,他们一起去英国,一起去上曼彻斯特大学。
第二天上午上课,乐宝儿一副没精神的样子靠在桌子上,眸底的黑眼圈很明显。
不用何姿问,她就自己说了出来,昨晚看小说看的。
这人也是个厉害的人物,高中课业繁重,白天稍稍走神,晚上还能安心地看小说,对不久后竞争激烈的考试毫不担心,真不知她高中是怎么过来的,竟然也考进了一高。
这对于乐宝儿来说早已是见怪不怪了,她是一高录取学生的倒数第一名,恰好挂在了线上,这都是她少吃少睡一个月拼命出的结果,临时抱佛脚得的。
不到最后的关键时刻,她是不会认真的,不到黄河心不死。
餐厅里,人声嘈杂,何姿和她排队盛饭,队伍有些长。
队尾的两个女生闲来无事聊起了天,旁若无人。
“那就是T市今年的中考状元,何姿吧。”一个女孩看见了,开口说道。
另一个女孩十分不屑,“长得也不怎么样,也没看出哪不一样。”
“就是,听说会长还邀请她进学生会,她拒绝了。”
“她还真敢,以为自己是谁,她还能比得过傅念晴,人家可是君喻身边最近的人,家世地位一等一。”
两人说着风凉话,言语难听。
乐宝儿别的没有,听力特别好,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性子有些急,从队伍里走了出来。
“你们乱说什么!”嗓门有些大,很多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那两个女生见了,也不觉得害怕,“我们乱说什么,关你什么事!”
何姿也不想生事,拉着她的胳膊劝她走,算了。
可乐宝儿的性子偏偏不是息事宁人的主,“闭上你们的嘴,不要无事生非。”
那两个女生也不是省油的灯,更何况还在这么多人的眼睛下,“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你也好不到哪去,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人家方子城是喜欢何姿的,你还那么厚脸皮地在人家身后追,也不怕人笑话!”
这一句话无意戳到了乐宝儿的痛处,就那么突然地摊开在那么多人面前,她还是个女孩子。
何姿觉得她们说得过分了,言语伤人。
乐宝儿转身跑了出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周围旁观的学生不少,看着这突然发生的一幕,难免窃窃私语。
何姿看不惯她的理直气壮,走上前说道:“同学,你乱说的人是我,这应该关我的事吧,这里是学校的公共场地,还请你留些口德,不要让人对你留下不好的印象,这样去肆无忌惮地说一个人,对你又有什么好处,恐怕留不下一个好名吧。”她语气不急不缓,说出的话在理,让人没有还口的余地。
两个女生气急了,可也找不到顶嘴的借口,生生地吃了闷气。
乐宝儿坐在僻静的长椅上,埋着头,一声不吭,脊背隐约有颤动。
一张纸巾递到她眼前,“哭了?”
她逞强,不肯承认,“才没有,我才不会。”却还是接过了纸巾。
“是沙尘迷了眼了。”她给她留了几分面子。
“嗯,沙尘有些多。”她后知后觉地点了点头,一点不觉得心虚。
何姿莞尔,觉得这话有趣。
过了好久,等她缓过了劲,开口问她,嗓音低哑,“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厚脸皮,很丢人?”纸巾不停擦着红肿的眼睛。
她望着她,简单的一身衣服,很青春活泼,“你很勇敢,很多人很难做到这样。”
大声地说出喜欢一个人,直率天真,勇敢地去追一个人,活泼真性情,就算遭到很多次的拒绝,也决不气馁放弃,鼓起劲头去追,这样的女孩不多。
她也没做到。
“我知道,子城喜欢的人是你,他为你做了很多,总是看着你,我也知道我和你不能相比,他不喜欢我也是正常的,喜欢你总比喜欢别人好。”说着说着,就改变了方向。
何姿听了这话想笑,这会就变得大方了,“不难受?”
不难受是假的,长这么大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落空了。
“我饿了,先去吃饭了。”胡乱擦了擦眼睛,也不纠结了,起身快步走了。
她看着她,她走得很快,地上丢的纸巾湿了不少,沾满了泪渍。
她喜欢君喻,方子城喜欢她,而乐宝儿喜欢方子城。
中午的一幕传开了,一时流言四起,谁都知道方子城喜欢她,关系亲密的事,相信他也听到了。
乐宝儿少缠了方子城,没平时勤了,纵然脸上还带着笑,但话比平日里少了许多。
过了几日,方子城主动提出有话和她说,约她放学在操场上见面。
她背着书包到时,他早已经到了,在操场的跑道上慢慢地步步走着,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步。
“方子城。”见了她,她轻唤了一声,站在跑道外。
他闻声,转头望向她,女孩逆光站在金色的夕阳下,黑发上缀满了流光,背着书包,一双帆布鞋,一眼深处,仿佛回去了很多很多年以前,他站在跑道上,她也这样背着书包站在校门口叫他回家,记得那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他们还小的时候。
夕阳下,小镇上飘着点心的香气,各家各户在做着饭,大声唤着孩子回家吃饭,笑声很多,很怀念。
那时的他很淘气,她很懂事,他看了她很久,很喜欢。
何姿提步向他走去,碎金流光在她身上浸染,侧颊明媚,走到他身旁。
偌大的操场上没有什么人,放眼望去,只有他们两人较为显眼。
他低头继续走着,在跑道上一步步走着,她跟着他并排一起走,也不说话,夕阳光是静的。
过了好久,还是他先开口了,“真快,我们都要长大了。”似是感叹,感叹岁月不饶人,将无忧的小孩熬成了大人,多了烦恼事。
何姿又曾没有过同感,每每看着户口薄上的出生年月才发觉自己已经在这个世上过了这么多年,“过得很快,我们都离开了养我们的地方,养我们的人。”
“很多时候,在这座繁华城市的夜晚,我常常想起我们长大的小镇,那里很暖,天上的星星很多,这里的星星很少。”他来到这里想过家,初时不觉什么,日子久了就浓了,分外想了。
何姿比他好一点点,起码她还有母亲,可他一个人都没有,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只有她一个熟人。
“我想考上这里的高中,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你在这里。”他说出了埋进心里陈年很久的话,真诚动人。
听他这样说,她了然,不禁又回想起去年他来T市参加理科比赛时,对自己说的话,他说要自己等他,她那是还不明,现在听来原来如此。
黑色的身影在操场上拉得很长,斜斜地倒映在地面上,路走得越来越长。
他陷入了昔日的回忆,种种画面,声音悠长,“我妈说,我的记忆一向不怎么好,可我现在还是清晰地记得三岁那年发生的事,幼儿园组织赛跑比赛,你跑得比谁都快,可是不小心扑倒在地上摔了一跤,手臂和膝盖摔得鲜血淋淋,可你还是咬牙站了起来,不怕痛地接着向前跑,拼命地超过了我,得到了苹果,那时的你我看得比谁都清楚,笑得开心。之后很多次,我靠近你想和你多说话,可你的话却很少,理我的次数也很少,可我还是喜欢看着你,光是看着你就很高兴。我们一起上了小学,放学后喜欢跟着你一起走回家,为了让你可以注意到我,拼命学习,可总是超不过你,我仍然高兴,成绩排名单上,我喜欢看着我们两个的名字紧挨着,没人知道的小幸福,十几年来,是你带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初三,你突然要走,我很不舍难受,整夜没有睡,希望会突生变故,可你还是走了,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考上T市一高,要去你那里,天天可以看见你。”
她听着,心没有动容是骗人的,原来他在她身旁守候了很久很久,她竟不知。
“去年过年,我高兴你回来,可当我看见君喻时,真的慌了,我能感受得出他对你的不一样,动作熟练,好像做过很多遍一般,在和他单独待的时间里,他喜怒不形于色,不骄不躁,我知道他很优秀,从衣着品味看出,他家世极好,这样的人比我好上太多,可我不是不想放手,不愿放开。这次来T市之前,外公找我谈过,说了很多,关于你和他,那晚在天明园,在我看见他在楼下等你,握住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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