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没有平安幸福,只有互相杀伐,战士是要一生投入于战场的,那是他公孙瓒的宿命。
只是,他公孙瓒,绝不会,也不能倒在袁绍的手下!
现在的幽州与冀州,犹如一座被浓烟笼罩的巨大火山,已经积蓄了太多的能量,只要轻轻一碰,立刻就会喷发出无边的火焰,人力是根本无法阻止的。
要像停止这场战斗,唯有以战止战!用手中的兵刃杀出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
幽州,渔阳郡。
此时的公孙瓒内穿锁子甲、外披鱼鳞甲,手持貊弓,腰悬钢刀,胯下一匹纯白色没有半根杂毛的高头大马,整个人显得英武不凡。他的身后数员将也都是同样打扮,而再后面的二百名亲随也是如此。
在他们的后面,是驻扎的军营。
寨连寨,营连营,百步之内有戎帐,目及之处狼烟垛,方圆十里连绵絮,持枪鹄立竖矛戈。
营盘之中,来往的军士车攻马同,气势如虹,当真是好一副军容。
即便界桥一败,公孙瓒依旧有着强大的军容。
说起来,公孙瓒还真应该好好感谢一下高郅。
现代社会曾流行着一个很是炫目的词语,叫做:蝴蝶效应。
用比较科学的说法,就是说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
用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世事难预料,世界真奇妙。
世界这个东西确实很奇妙,谁也说不清道不明它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变化,就好比现在的公孙瓒来说,虽然同样是界桥惨败。
但是在高郅这只小蝴蝶翅膀的煽动下,界桥之战的细节还是一点一点的发生了变化。
就是这一点改变,让如今的公孙瓒,还能有着继续与袁绍相庭抗礼的实力。
当然了,公孙瓒的底蕴,还是比不得袁绍,这不,他现在就跑到渔阳来征兵了。
渔阳郡因为一向民风彪悍,兵源素质极佳,自然成为了公孙瓒这次招兵的首要目标,数十道募兵告示飞快在渔阳各地传播开来。
从大汉王朝建立那天起,在北部边疆实行的就是军屯制度,既兵民合一,这里的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
也许他们的平常身份是农夫,商贩,平民,但当征召的时候走出来的却是一个个身穿战甲,手握兵刃的战士。
北地男儿,无论老少,战时人人皆可上阵杀敌。
“从今日起恢复战时制度,有贪生怕死者,杀!有私自逃跑者,杀!有不听军令者,杀!!”公孙瓒立于高台之上,望着下方征召的青壮力,威慑道。
“诺!”
公孙瓒在幽州的威信还是非常高的,白马将军的名号,亦是曾吸引无数男儿为之憧憬。
现在,这些青壮力们整齐的列队站立,静静的等待着公孙瓒的命令,他们斗志高昂,肩膀虽然稚嫩却绝不软弱。
他们就像是一群等待着人生第一次厮杀的幼狼,只要有一头勇猛睿智的头狼带领,就敢和任何猛兽搏斗,而在这里,公孙瓒就将是他们的头狼!
其实,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
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渔阳郡不愧是民风彪悍之地,举目望去,公孙瓒发现这里的投军者比起其他各郡要多出很多!
如此一来,距离某再战冀州的时日,不会太远!
公孙瓒目光如炬,闪烁着寒芒。
袁本初!
等着迎接某的怒火吧!
子华和白马义从的仇,
第727章 再焚粮营()
天色已是完全的黑了下去,日头早已渐落西山,一丝暮间的吹风拂过,带着冰凉的花草芬芳,令人神清气爽,一看就知道,今晚将是格外空明。
林中小道里,一队约莫两千余骑的军队正在快步赶路。
以伍曲为队,每隔五个人,手中持一个火把,把周围路途照得甚是明亮,大小路障一目了然,队伍行进极快。
为首一人,跨骑白马,手持长枪,正是领着骑兵于冀州赶回幽州的高郅。
从界桥一路走来,他们已经绕过了七个县城,一座郡城,在高郅的约束之下,倒是做到了沿途不扰民的效果。
对此,荀攸表示点赞。
高郅和荀攸都认为一支真正的王者之师,应该是行利而不害,让百姓富有、安全和有尊严地活着,不扰民要放在首位。
正如《六韬》中所说:“无取于民者,取民者也;无取于国者,取国者也;无取于天下者,取天下者也。惠施于民,必无忧财。民如牛马,数馁食之,从而爱之。”
历史证明,只有一支军纪严明,受百姓爱戴的军队,才能称得上是王者之师,在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才有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和后援支持,哪怕是敌国百姓都会夹道欢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不过,对于袁军,他们可不会心慈手软,比如现在,高郅他们的目光,盯上了一支驻扎于丛林河道旁的袁军的粮寨。
说来也巧,这个粮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看押粮草,必要时赶赴前线支援,而粮草之所以放在河道边,就是因为可以直接装到船上,然后,运抵界桥!
“看来,要想办法再烧一次袁军的粮草了。”高郅沉吟道。
“哈哈哈,将军,刻不容缓,某愿为先锋,立即率领一支精兵去将粮草烧了!莫要被那群狗娘养的连夜运走!”穿着乌黑软甲,身材魁梧,满面虬髯的牛莽昂首阔步,咧嘴一笑,连忙道。
“烧了?”一旁的荀攸沉吟了一下,淡淡道:“难道长恭你,不想夺过来么?”
高郅一愣:“夺过来?”
“此次,我们出征带的粮草有限,这样下去,再过几天士卒们就得饿肚子了,此时有一批粮草押运而至,岂不是天降大礼?”
高郅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半夜来一个奇袭,杀他个措手不及!还有,把周围的斥候都清理一遍,在靠近袁军十里以外的地方,尽量不要让他们知道。”
“好!”
接下来,荀攸又与高郅商讨了一下详细计划。
荀攸建议高郅先将此地粮寨截毁,然后迁延时日,静候时机,等袁军粮秣将尽,军中生变时,再一举出击,撤离冀州。
高郅表示认可,决定赶赴粮草之地,见机行事,主要目标是夺下粮草,而最后,就算是不能夺下粮草,也要用火烧个干净!
“传令下去,全军加速前进,注意动静,尽量不要让敌军发现!”高郅发号施令,让传令兵通告各个队伍。
一时间,全军的火把全部熄灭,借着柔柔月光,加速前进。
明月高悬。
沉闷的脚步踏在土渣地上,扬起浓厚的灰尘。
一齐出动,数千人的行军,闹出的动静非常大。
好在,由于战乱肃清,路过之处,偌大的一个村子里,不见一家人点灯,就连狗吠声都听不到,倒也没有影响。
袁军粮草囤积之地,是在十里开外,士卒们紧赶了小半个时辰才到达。
此时天色已是彻底变得深沉,繁星点点衬托着一轮皓月当空,皎洁的光芒如同一抹轻纱,遮盖着这片充满血腥而又潮气勃发的土地上。
放眼看去,袁军大营分两寨而屯,前寨屯兵,后寨屯粮。
俏立于山峦之间,依偎在错落有致的群山环绕之中,营寨四周林深叶盛,道路虽细窄却不艰险,若非处于战乱之中,这里倒也算是个风景依然的度假胜地。
此时此刻,于大营的正面右翼,一支兵马正缓缓的行进而来,这支队伍走到极为小心,两旁的士卒一边走一边警戒的巡视四周,查看是否有可疑的痕迹。
夜色深沉,整个粮寨的周边已经是寂静无声,仿佛山林土木都已经随之进入了梦乡。
“可有打草惊蛇?”高郅俯身小声询问。
负责扫清前路的偏将拱手,显得分外慎重:“一路上末将令兵卒小心行进,严加查探,袁军斥候也已经尽数排除。”
“好!所有人!立即行动!杀!”高郅点了点头,持握长枪,喝然下令。
顿时,火把齐亮,人喊马嘶,夜色一下子被照得通明,早已歇息的各种山鸟,也受到了惊吓,扑腾着翅膀往深山飞去。
一股烟尘洋洋洒洒深邃博大地,好似风卷残云,正向着大寨方向,疾速飞奔而去。
那些寨中袁军还没有反应过来,只看见黑暗中烟尘四起,锣鼓震天,喊杀声响成一片,此起彼伏,震人心魄。
由于高郅他们的攻击速度极快,山骊上的袁军,仅仅匆忙仓促的放了一拨箭雨之后,便见他们已是冲到了袁军的面前。
顷刻间短兵相接,双方士卒在山骊上你来我往的厮杀在了一团。
惨叫声,呼喊声,刀器入体的钝锯血脉之声,交相影印,仿佛是死神的乐队正在吹奏一支庞大的死亡舞曲,任谁也休想挣脱而出。
血肉横飞,生命弹指间便会消散无痕,没有柔情与温暖,只有铁血呼啸与血泪。
而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可惜袁军士气虽然不弱,但在精锐的并州狼骑面前,委实没有什么战力可言,两支军队的实力确实有着巨大的差距。
加上高郅为锋头,几乎只是两三个来回,他们便在袁军的前阵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袁军前部几无法抵挡,如潮水般的四下涌动。
数以千计被围困的袁军还在顽抗,战战兢兢,惊恐地叫着。
尽管仍然有千人,但是一脸惊恐拥挤在一块的他们,简直就是两千头待宰的牲口,毫无斗志可言。
因为,周围的狼骑一个比一个凶神恶煞,简直像是饿狼扑食一样,残忍而又悍勇,让人不敢交锋。
士卒们绝望了,有的人干脆了放弃了挣扎,直接跪在地上。
等待着他们的命运,要么溃逃被射杀,要么是被长矛洞穿身体。
“看住他们,其余人搬运粮草,能拿多少拿多少,拿不了的,全部烧掉!”高郅大手一挥,狼骑涌动。
轰!
不多时,一丝黑烟缓缓升起,慢慢的又变成了滚滚浓烟,黝黑的浓烟犹如一头吃人的猛兽般在空中随风飞舞……
骑兵贯出,荟聚一队,跟随在高郅身后,继续奔行。
在他们的身后,刚刚还是清幽倪静的粮寨大营,此刻乍然间火光冲天,黑烟滚滚,红红的火光瞬间撩然了整个夜空,分外乍眼!
第728章 劝说()
“轰!”
熊熊烈火炙热灼烧,大股大股热气铺面,浓郁灰烟漫天飞舞,让人心生惊惧惶恐,不过短暂片刻,蔓延开来的火焰已是渲染了半边之天。
那迅速蔓延的火势,汹汹之势如狂潮翻滚,让人望之咂舌不已。
火光晃动间,滚滚浓烟迅升,熊熊的火势,于顷刻间,将袁军营寨的上方天空,灼烧得如同白昼,分外显眼。
袁军营寨,用它自身的燃烧,嘲笑着这幽静寂赖的无聊之夜。
燃着的粮寨之火,在夜色中是那么的耀眼,是那么的璀璨光明。
可惜此地的耀眼之火,在袁军看来,却并无丝毫炫美壮观,它反而像是一个无边的黑洞,将袁军将士们的心与士气都深深的吸入进去,狠狠地揉碎,践踏!
高郅这一手,委实是将附近的袁军给震住了,而他麾下的并州狼骑,不愧是吕布精心训练出来的,精良的优异骑兵,果然是军素严整,奔袭时速度快,撤退时速度亦快,不消一会便如同潮水一般的退去,眨眼间就消失在茫茫的夜幕之中。。。
。。。
晨光熹微,硝烟散去。
要不是远处还有一滩滩血迹,没人看得出昨天晚上这里发生了一场大战。
一片空地前,高郅大军于此暂做休憩。
“来人,将昨夜擒将陈则,给某带上来!”高郅盘坐于一块岩石上,吩咐道。
很快,他口中的陈则,便被其麾下将士带到了高郅面前。
陈则,乃是此次看管袁军营寨的负责守将,年纪大约在五十一二岁左右,实力也不错,达到了凝气巅峰。
别看这年纪不小,上了战场却也是不服输的主,昨夜的厮杀之中,此人身先士卒,一马当先,挥舞着手中战刀迎面而上,力图以自己一人之力挽回倾颓之势。
怎奈他终归只是一人之力,面对倾颓的战势,也无可适从,只是尽力拼杀,力图稍作拖延。
更为可惜的是,高郅在此,又怎能给陈则这种独显勇武的机会?
单枪匹马,擒拿活捉。
此时的陈则,和昨天相比,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双臂被捆缚在背后,神态萎靡,衣衫脏乱,脸上还有一抹抹灰黑,整个人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
看得出,他双目赤红,昨天晚上应该是一晚没睡。
不过这也正常,换做任何一个人,吃了败仗做了俘虏,都该睡不着觉。
更何况,这一位还是堂堂一方将领。
“陈将军,昨夜可否休息好?”高郅笑眯眯的问道。
“哼!”陈则双目一咪,一股寒光从双眸中直射高郅,寒气瑟瑟,让人望之颤栗。
“陈将军可是心有不服啊?”高郅微微一笑。
“哈哈哈哈!”陈则闻言大笑:“想我陈某戎马半生,最后竟败在一个年轻小儿手里,你让某如何信服!”
“大胆!”
高郅还没有什么表示,在他旁边的亲卫和并州狼骑们听到这话立即炸毛了,纷纷怒喝,其中一名狼骑一脚踢在陈则的后膝处,将之绊跪在地。
陈则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鲜红无比,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一对鼻孔忽张忽闭,粗气嗡嗡直喘,跟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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