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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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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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三国的历史记载中,或许对此地记载不多,但其实并州之地对整个大汉,其实是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并州之地在当时算是边境苦寒之地,人口并不多,远远比不上繁华的中原之地,故而士大夫和世家门阀都看不上这个地方。

    在知识垄断,书籍昂贵的三国时期,没有士人阶层的青睐的结果就是导致并州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即便是当地的大地主也大多只是识字的程度,更遑论当地的百姓了。

    但并州人,同样是有着中原人所不具备的一点,那就是民风彪悍。

    这里的每个人都十分崇尚勇武,正是有着这些血气十足的大汉边境子民,才能以不足百万的人口将人口多达五百万,控弦之士高达一百万的鲜卑、匈奴等胡人侵略者牢牢地挡在边境线上。

    可以说,正是幽州、并州等边境苦寒地方的百姓和将士用生命和热血一次次反抗着胡人的入侵,才有了三国群英逐鹿天下的舞台,才有了这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

    汉武帝元封中年置并州刺史部,为十三州部之一,领太原、上党、西河、云中、定襄、雁门、朔方、五原、上郡等九郡。东汉时,并州始治晋阳(今太原市晋源区,隋改太原,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

    只是如今的并州,大部分区域已经被匈奴、乌桓侵蚀。

    早在东汉光武帝的建武年间(25年…54年),南匈奴单于就入主并州西河郡北部的美稷县。

    而在建武二十五年(49年),塞外的乌桓来投靠,被光武帝安排在塞内的幽州和并州,其中并州就有雁门、太原、朔方3郡。

    到了桓灵年间,颇有战功的凉州三明之一段颎,上书提及边境地域,都已经被胡人所侵蚀。

    其中并州的云中郡和五原郡,甚至已逐渐陷入匈奴等外族之手,危害甚大,需要开始警惕,可惜,在皇帝无作为的情况下,一直未有什么改善。

    自云中、五原,西至汉阳二千余里,匈奴、种羌,并擅其地,已然沦为汉疽伏疾,留滞胁下。

    而眼下的并州,更是面临严峻的外敌入侵,同时内部形势也是错综复杂,新旧两股势力正为了争夺并州大权,而斗得不可开交。

    那些昔日被驱逐得狼狈不堪,如今闻风而动的匈奴人,如同败犬寻觅到了血肉,刺激得再度杀回。

    趁缝插针的他们,抓住了并州大军混乱的时机,悍然出击,席卷整个并州九郡。

第594章 匈奴()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

    最早的记载,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

    “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

    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接班人。

    父亲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

    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发动了兵变登位。

    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

    说起来,这同样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当然了,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之中,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

    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

    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为无数走头无路的贫苦百姓点燃了一盏明灯!……“政权是可以夺取的,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

    中原大地陷入了群雄逐鹿的混战之中,无数的英雄都去拼命追逐那只秦朝丢失的鹿,最后一副流氓做派的泗水亭长刘邦,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高人一等的识人眼光和无人能比的厚脸皮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夺取了中原这只肥鹿!

    这是一种庶民的胜利,而这种胜利在中国两千年漫长的历史上一共只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汉高祖刘邦!另一个叫做……朱元璋!”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各自消灭了内部的敌人后,两位各自民族的王者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韩王信在大同地区叛乱,并勾结匈奴入侵;而打败霸王项羽以后,自认为天下无敌的刘邦立刻自信满满的带领军队北上征讨。

    结果在白登山被冒顿单于以40万大军团团包围;在包围圈里饿了7天以后,终于醒悟过来的刘邦用自己独特的流氓思路,靠着给冒顿的老婆送礼的办法,趁着漫天大雾,灰头土脸的逃了出去……

    力不如人之下,西汉王朝被迫采取了和亲政策,把汉家公主送给匈奴单于做老婆,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

    剧统计汉朝一共送出了整整十五位公主,陪嫁的侍女无数;数十年间不知多少汉家女儿的眼泪滋润了高原上的野草……

    靠着送女人和礼物,汉朝获得了数十年的喘息时间,积蓄了国力;一直到刘邦的重孙子汉武帝刘彻继位,国力达到鼎盛的大汉王朝终于喊出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从这点上看,刘彻是个好的汉人皇帝!

    汉武帝在位54年,其中与匈奴打仗就持续了44年,依靠卫青、霍去病等绝世名将的超强指挥能力,倾尽全国的人力物力,前后15次挥军北伐,终于把匈奴彻底打趴下了……

    在汉王朝的持续打击下,衰败的匈奴分裂成南北二部,北匈奴被迫西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南匈奴则向汉称臣,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次年,迁庭于美稷县,即“匈奴南庭”。出于保护更是为了监视南匈奴,汉朝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的官职,令大将率精兵驻扎在河套一带,就像给一条驯服的狗拴上了铁链。

    在汉朝看来,匈奴这只草原狼已经被彻底的驯服了,可以像一条看家狗一样,放在自己的脚边看家护院,而匈奴人确实也表现出了足够的恭顺,不停地向自己的汉朝主人摇尾乞怜。

    最著名的行为就是“汉元帝建昭元年,匈奴单于‘呼韩邪’连续三次向大汉请婚,于是中国有着四大美女之称的王昭君出塞,嫁给了匈奴单于,号为‘宁胡阏氏’!”

    就这样历史的长河,又慢慢流淌了60年……

    再强大的王朝也有衰落的时候,如把地中海圈起来当内陆湖的伟大的罗马帝国;又如称霸地球三百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

    数百年的时间,昔日威霸四海的大汉王朝也慢慢走向了没落,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的修养生息,已经从一条弱小的吉娃娃,成长为一条凶猛的藏獒了当。

    汉朝足够强大时,脚下的匈奴人表现出无比的恭敬。

    可一旦这个主人生病倒下时,匈奴人毫不犹豫的挣脱了铁链的第一个冲上来咬了一口,事实证明,会摇尾巴的狼也依然是狼,而狼永远是吃人的!

第595章 染血的旌旗() 
在匈奴人的世界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如果无法表现出自己的能力,那么再怎么响亮的名号,不过是个笑话。

    在这里,残酷是天性,懦弱无能的人,只会迅速被别人撕碎、吞噬,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他们如饿狼般凶狠,也一如狼的狡诈。

    因为在边境上混日子,一个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这种以性命为赌注的事情,培养了他们的恶,而被汉朝压抑在地上摩擦的经历,在培养他们畏惧心态的同时,亦是积聚着浓郁的怨恨。

    有怨,就必会想方设法的去发泄。

    所以,汉朝边境的地区,往往会因为不用深入内地就能抢到大批的货物,这样不但危险会小很多,还不会过度的刺激汉王朝的敏感神经的缘故,频繁遭受匈奴狼子野心的袭击。

    这一次,并州张扬调动大军与吕布形成割据争斗之势,便成为了他们眼中的大好时机。

    在相当多的匈奴将领眼中,现在已经不是汉武帝的时代了,汉朝现在的年幼皇帝,只会躲在皇宫里面哭泣吃喝,大匈奴的时代,应该来临了!

    于是,处于并州边境的雁门关,遭遇了近十年来年度最强猛的匈奴袭击。

    战鼓声咚咚的响起,瞬时间原本安详平静的像一洼湖水般的郡县,立刻就变成了一锅滚烫的费油,巨大的呼喊声,从四处响起,无数守军,开始云集。

    只可惜,虽然这些守军和百姓皆非常悍勇,可是由于大量兵力被张扬抽调对付吕布,雁门的守军不过区区千数,又怎么抵挡得住如狼似虎的匈奴大军?

    很快,硝烟弥漫,雁门关内,腥风血雨蓦然爆发。

    “哈哈哈!去死吧!该死的汉人!”一处战局,六七个匈奴士兵,正戏谑的戏耍着,围攻一名伤痕累累势单力薄的汉人士兵。

    当先一名狰狞的匈奴士兵,带着冷笑,挥舞手中大刀,狠狠劈砍而去。

    然而,就在下一刻,他的瞳孔豁然收缩。

    “噗!”

    利刃入体的声音传出,鲜红的血液崩放,抛洒向四周,染红了大地。

    鲜艳的,血红的颜色映入他的眼帘,随着这抹颜色飘摆,一柄雪白带着枯黄斑点的枪尖突兀出现,挡在了汉人士兵的身前。

    “当!”

    刀刃被震得晃动,劈砍向士兵的锋刃被荡开,而枪尖,却似巧合般精准的折回到那名匈奴士兵的胸口。

    高郅极速落下,又是快速停顿,表现出对力量的良好控制。

    白驹过隙,电光火石之间。

    “噗!”

    那名匈奴人一怔,低头看了一眼,软软倒地,眼中带着惊惧与不敢置信。

    “死!!”一声咆哮,另外一名匈奴士兵连忙劈杀而去,冰冷、森然充满杀意的声音,忽的传出,紧跟着刀光一闪,

    敏锐,残忍,不要命,这些匈奴士兵,是真正尸山血海中走出的疯子。

    只是,他们狠,高郅却更狠!

    “刷!”眼中闪掠杀戮,化为了一道道幻影。

    手中长枪挥舞,在那些恶狠狠想要企图反击的匈奴士兵的身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色伤痕。

    可以说,如今已是强者的高郅,他目前最不惧怕的,就是这敌众我寡的情况。

    一名匈奴士兵,手腕便被齐根划断。

    “啊啊啊!”

    杀猪般的惨嚎声响起,匈奴人惊恐的后退,眼中充满畏惧,目光阴沉,没想到对方一个汉人,如此凶悍。

    “你,你是谁?”

    只有一个人,但是实力却很可怕。

    快,这家伙的速度太快了,那诡异的速度,快的就连他都捕捉不到影子,他还未看清对方的脸庞,竟然便已经被划掉了手腕。

    “我是谁?”

    森然声音传出,高郅猛地抬起头。

    一张冰冷的,严肃的,充满威严的脸孔映入匈奴人的眼中。

    让他一瞬间便判断出了对方的身份。

    “汉,汉人!!”

    愤怒中夹杂着些许恐惧的大喊着,匈奴人紧张的就要后退。

    然而,那汉将持枪的手不过又是那么一颤,寒光一闪,连颤两下。

    “噗!”

    全身一抖后,发现自己另外一只持刀的手,也已经被贯穿,深入灵魂的痛苦,让他吼叫不断。

    但这声音很快便戛然而止,因为在匈奴人的眼中,那汉将的手腕又是一抖,这一次,枪尖直接扫向他的脖颈。

    “噗嗤!”

    血色明亮,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

    但紧跟着,这嚎叫,戛然而止,枪光再闪之间,已经扫过他的脖颈。

    “呃!”

    捂住脖子,眼中瞪视这不可思议,软软跪倒在地上,头颅向下栽倒。

    “噗通!”

    软软倒地,匈奴人的眼睛瞪大,已经失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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