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将目标,很快盯上了,汉人当中表现最突出的那员白甲将军身上。
正在激烈厮杀中的高郅,瞬间警觉,轻轻一偏头先是躲过了斜劈来的马刀,然后再侧步闪过战马的冲撞。
战马的威力可不只是它那的前蹄,如果被它那近千斤重的身体以极高的速度撞上,就是全身重甲的士兵也会被撞的骨断筋折,所以与骑兵作战,死在马刀下的并不多,更多的是先被战马撞到,而后再被无数双铁蹄踏为肉泥的……
当然了,再强大的兵种也有它的弱点,而战马的弱点恰恰就是它那双几乎无坚不摧的铁蹄。
闪过战马冲撞的一瞬间,高郅猛然伸出了自己的一条腿,目标就是战马的后腿,‘别马腿’,象棋盘上经常出现的一招,在真实的战场上也是有他的原形的。
当战马前蹄跃起,后蹄着地,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候,只要看准时机,用巧力在战马的后腿着力处轻轻一勾。
这个庞然大物就会因为重心不稳轰然倒地,当然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极难。
这一招对时机,眼力,速度,力量,胆量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也不敢轻易尝试,一个不好被别断的就是自己的腿了。
“护住将军!”
有了一个缓冲的时间,西凉铁骑方面也是很快反应过来,簇拥在高郅的身旁,竖起长矛,为其护阵。
然而执行战术的匈奴铁骑,却连抬头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冷冰冰的面甲下,眼眸中似有熊熊火光,一心只盯着眼前的对手。
他们直接发动了强攻。
毫不犹豫,如扑火的飞蛾一般。一个接一个撞到了蓄势以久的长矛丛林之中。
生命,璀璨如传说中的昙花。瞬间绽放,又在瞬间凋零。
最先冲入战阵的数十名名骑手当场和坐骑一道被刺穿,鲜血瀑布般喷涌出来,热血,浸透了这片深沉的土壤。
第290章 狂刀()
“既然你们不怕死,那就最好,都给我。。。去死吧!”
高郅望着前面仍然在继续不断挥洒鲜血的匈奴士兵,目光继续闪烁一抹寒光,冷笑的下达命令道。
“全军听令,给我横扫了,眼前这帮野蛮的匈奴!”
“杀光匈奴!”
“杀光匈奴!”
随着高郅他的右臂持握长枪,左臂伸掌,并且高高的举起,于其身后的西凉士兵们,所有的手紧紧的握在了兵刃之上,他们的眼中闪烁着疯狂般的光芒。
他们西凉军,本就不惧战,不畏战,甚至于他们都时刻在渴望着战斗、厮杀与疯狂的杀戮。
对于他们而言,本应该为正常人所畏惧抵触的战场,其实却是他们获得功勋的最好的场所。
作为一路追随于董卓,从西凉那等偏僻地区,他们西凉军,可是完全以最为低等的身份,凭借厮杀征伐,生生打出来的地位!
对于这些西凉士兵们来说,很多时候,杀人,都已经不再是什么抵触了,而往往是会演变成一种另类的享受。
至少,在他们没有完全面临九死一生的绝境的时候,在他们崩溃的时候,死战并不是稀罕的事情,甚至令人甘之如饴!
瞥视一眼那些疯狂冲拥而来的匈奴士兵,高郅示意让前排的士兵让看开道路。
一枪在手,下一刻,恐怖的枪光八方迸射,下定了杀心的高郅,顿时迸发猛烈的杀意。
“轰!”
下一刻,高郅一马当先,率先杀出,马背上寒枪点缀,漫天枪光席卷而出。
整个人连人带马,宛若合为一体,似白龙出水,苍龙咆哮,无匹威势。
所掠之处,枪出若雨,刺若奔极,方圆七米内,没有一块人体能保持完整,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一瞬间,周围所有人都被枪光撕成粉碎。
但见高郅手中长枪抖擞,手中的寒光长枪,突然又洒出一片枪光。
迎面而至的十数骑兵,咽喉处顿时高高的喷起一阵血雾,在十几个人喷出的血雾中,视线都有些模糊。
血雾中穿梭,高郅那张本来还带着杀意的脸在血雾中变得模糊不清,仿佛隐隐的都蒙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
一抹幽光仿佛来自虚无,当刘豹刚刚被青年的心狠手辣震的微微一愣神的功夫,眼膜上突然映出一抹光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派出去的亲卫士兵,已然全数被斩杀。
漫天枪光敛去,一地碎尸中,白甲染成血红,持枪少年昂然而立,持枪握马,弹枪长吟。
“可。。。可恶!”刘豹吞咽了一口唾沫,取出马背旁的淬铁大刀。
大刀厚重,约一米多长,还真别说,看看倒也是寒光闪闪,颇有威慑力。
“你就是此处汉人的领兵人?”
刘豹打量了一番高郅,双眼眯成了一条缝隙,在眼帘的缝隙中,诡异的绿色精芒,似乎要从眼皮下面溢了出来。
“正是!”高郅勒马提缰,昂头应道。
“那好,且看某来战你!”刘豹点了点头,感受着对面那名白甲骑将身上所传递出来的强悍气势与汹汹煞气,目光同时变得灼热了起来。
这是一个,值得他全力以赴的一战!
“我能够感应到,在你的身上,蕴含着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会全力以赴,还望多多指教!”刘豹双目泛光,与此同时,他的气劲缓缓提聚而起。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夹杂着强大的气势骤然,于他的身上,沸腾了起来。
“来!战!吃我一刀!”
说完,刘豹闷哼了一声,有一阵雷声滚滚而发,似乎不只是从鼻子里发出的声音,而是全身上下,同时共振响起一般。
于此同时,他双手握刀,由下而上轻飘飘的一刀撩起,而当这一刀达到最高点的时候,刘豹霍然上前半步,整个身体前压,这一刀猛然回转下斩,带着凄厉的破风嘶鸣,狠狠斩来。
对于草原勇士而言,他们往往更注重攻击力和破甲能力,对于轻巧变幻的刀法已经不太重视。
“仄!”一声厉喝,刘豹向前跨出半步,扭腰送胯,同时用腰部送顶,催马上前。
借着这跨前半步和腰部送顶的力量,胯下马匹,顿时以惊人的速度顺势一刀挥出,从面前的虚空之上一掠而过。
手臂像弹弓一样弯曲着,随着刀锋完全离去,这一部分势能在瞬间爆发出来,导致这一刀比平时挥砍的速度,要更快一些。
结果,让他骇然的是,高郅居然单臂持枪而挡;关键还稳稳的架住了刘豹的双手刀力,这份腕力简直骇人听闻。
反正刘豹清楚的知道,他自己是肯定没本事用这么单薄的一把枪把大刀挡下来的。
更别说持枪的手腕一动不动,稳如磐石一般,连手臂发力、青筋暴起的样子都没有半点。
“哈哈哈,再来!”高郅望着面前的匈奴人,勾了勾手指,虽然这个动作看上去不太礼貌。
可是,此刻站在战场上的高郅,偏偏每一个动作都让人感觉到协调顺畅,给人感觉就算他做出这个类似挑衅的动作,也让人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杀!”
刘豹感应到了高郅的强大,他犹豫了一下,毕竟就这样认输,的确让人太不甘心,至少也要全力发挥过,实在不是敌手再认输,想办法逃跑也不迟。
狠狠一咬牙,再度催马而动。
人借马势,一旦奔跑起来,就算不能说是地动山摇,也让整个前进道路上的地面,颤抖起来。
“呵!”高郅轻呵一声,轻松的出枪。
高郅的长枪,抖擞若雨,行云流水,根本分不清哪一招哪一式,只觉得动作与动作之间,根本就是顺理成章,似乎完全不需要用力,自然上一个动作的力量会推动下一个动作的施展。
配合着高郅飘拂的白色甲胄,与其说这是一套枪法,还不如说这是一套枪舞。
在高郅他的手中,整套枪法下来,既没有威风凛凛的气势,也没有杀气腾腾的表情。
整套枪法就像是山间缓坡处,安静的小溪流水,顺着山势,自然流淌。
第291章 快枪()
“啊啊啊啊~!该死的家伙,可敢下马一战?”在被高郅那如雨绵绵的枪术给逼得完全无法靠近后,刘豹终于忍不住骂咧起来。
“。。。好,如你所愿。”高郅眉头都没有皱一皱,看着二人周围无形空出来的地方,淡然的翻身下马,如今的他,有那个自信。
“哼!”刘豹冷哼一声,下马后蓄力就狠狠的挥舞大刀,双腿前弓后箭,双手探出,沉喝一声,奔着高郅方向劈砍而去。
高郅持枪而挡。
“嗤——”
不过这一次,高郅却是被击退了,坚实的地面上,被高郅他的鞋子,硬生生的磨出了两道浅浅的沟渠。
要说单论力量爆发,高郅其实还远在这位大个子的身上,可是摩擦力这玩意不光是看力气的,还要看体重。
“哈哈哈,汉人,比力气,你可不会是我的对手!”见高郅被自己“击退”,刘豹却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同时,双手之上,青筋暴起,再度施加力气,压迫而去。
“啊啊啊啊~!”
“是吗?”淡然的看着面前脸色狰狞的刘豹,高郅抿了抿嘴,小腿后跟部,猛然发力,肌肉骤然紧绷。
“呲。。。”一声清响,刀枪相持中,高郅原本退后的步伐,陡然停顿。
紧接着,在刘豹还没有收敛起来的笑容中,蓦然转为惊骇的神色。
因为,很快他就突然发现,自己手中的大刀,赫然开始无规则的高速震动起来。
再一看,那边高郅的手掌,已然就按在刀背上,通过刀背的旋转,他能清楚的感到刘豹的用力方式。
于是,这等听劲的方法,对高郅来说几乎是一种本能,像刘豹这样只有一把傻力气的蛮人,自然的吃了闷亏。
其实,如果要说武器的使用技巧,刘豹自己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渣,只会靠着一身蛮力硬生生挥舞。
套路来来去去,就是那么仗着力气大、气劲强悍来对敌人反复劈砍,真的碰上高郅这样的强者,无疑是要吃亏的。
只是他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只能硬咬着牙关,继续发力了。
“哼。”高郅眼眸一寒,深吸一口气,视自身为一口深潭,无数杂念正飘浮在潭水中,使得潭水浑浊。
呼吸吞吐,丝丝缕缕的寒气被吸入肺部,在两侧肺叶的枪气气罡中周转几圈,其中精华自然被吸入气罡之中,而其他气罡又被吐出,让这些气罡弥漫在身边,渐渐被吸附在身体皮肤表面。
这个倒并非是他的什么杀招,仅仅只是高郅在尝试着一种心里的揣测,并运用这种力量,来对付眼前那个,在他看来,除了力气一无是处的蛮人。
皮肤组织是一种多孔、多层次的人体表层覆盖物。
也就是说,皮肤组织并不像是内脏组织一样无隙可乘的,既然这些稀薄的气罡能渗透进皮肤,那么自然,就能在皮肤组织中留存下来。
“咦。。。。呔!”于此同时,一股发自腹腔的共鸣开始由低到高,随着高郅呼吸的节奏越来越快,最后凝成一声爆喝!
而他手中的长枪,枪尖有规律的微微颤动,随着他的呼吸的频率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高,枪尖的抖动的也越来越规律,最后随着一声的大吼,枪端的抖动已经化作一个斗大的圆环,连人带枪,以枪带人,直刺中平!
一步直接跨越接近三米的空间,直接跨到了刘豹的面前,于此同时,漫天枪光星星点点,笼罩了刘豹的所有视野。
下一瞬间,后手发力前送,长棍划出一条扭曲的曲线,像一条活过来的白龙,摇摆不定的刺向对手胸膛正中。
哪怕是在高速直刺攻击中,长枪的走势,却依旧是呈现一种扭曲的形状,而且还在不停的旋转,变幻攻击位置。
那种感觉,仿佛真的给人一种,枪走游龙,势若化灵的逼真感觉。
从远古第一个可以被称之为生命的生物形态开始,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刻在所有生命最核心处,追求生存的本能。
在面临生命危险的这一刻,大多数渴望生存的人,都将会或多或少的,爆发出无穷潜能。
这种潜能,或许并不是单纯使身体力量变大,速度变快方面的改变。
而是一种全身内外,所有组成身体的组织,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的凝聚。
就像一个国家,只有在亡国灭种的危险迫在眉睫的时刻,才会让每个人都发出最后的吼声,在所有身体组织的同心协力下。
此时,面对高郅的快枪,刘豹便是有着本能的求生反应。
他的反应速度下意识的骤然加快,浑身上下如同过了电一般通透,全身、全心和某种更深层次的力量,在这一刻,被显示出来且被强烈的求生欲望拧成一股。
大手向旁边一拐,拉扯过来一个满脸惊慌弄不清状况的士兵,挡在自己的身前。
他可不是什么新兵,也许几年以前,他还会因为热血上头,说不定会冲动的去直接面对威胁。
但当他随着成为这种久经战场,成为一名心已经坚硬如铁的战场老兵后,刘豹的心里就已经完全没有半点负担的感觉了。
这一招虽然卑鄙,但在实战中也往往能起到奇效。
只是可怜那名被他擒来的匈奴士兵,在面对刘豹和高郅二人共同的气击,给压迫得浑身僵硬不敢有任何动静和反应。
同样是先祖留在血脉中的宝贵遗产,有的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刻,会爆发出所有的力量智慧进行亡命反扑;而有的人则会全身紧张麻痹,呈现出一种僵立不动的状态。
这是两种不同的生存方式,来自人类远古的祖先面对猛兽的经验。
有的人通过爆发潜能与猛兽做生死一搏;有的人通过保持静寂避免引起猛兽的注意。
只是,这名士兵,显然已经丧失掉了反抗和思考的能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死亡的脚步,逐渐逼近。
即使是躲在被充当挡箭牌的士兵身后,刘豹仍然感到肋下的某一点上,传来一阵针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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