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凯瑟琳赫本饰演的小玉开始抗日的时候,电影的主题曲响起——“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它的名字就叫长江。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它的名字就叫黄河!”
“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古老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
“巨龙脚底下我成长,长成以后是龙的传人!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
第一百七十八章 男女()
“虽不曾再见长江美,梦里常神游长江水!虽不曾听见黄河壮,澎湃汹涌在梦里……”
“多年前宁静的一个夜,我们全家人到了纽约,野火呀烧不尽在心间,每夜每天对家思念。”
“别人的土地上我成长,长成以后是龙的传人!巨龙巨龙你擦亮眼,永永远远的擦亮眼……”
这一首《龙的传人》,唱法独特,却别具魅力。余生在后世听过许多遍,虽然天赋远不如王力宏,但是单独拿出这一首歌来,却也有王力宏的五六分韵味。这首歌的韵味和风格也与此时美国的流行歌曲,和中国的抗日爱国歌曲截然不同。
像《松花江上》这种歌,虽然是黄钟大吕,能唤起人的情绪。但是想要在美国成为流行歌曲,却全然不可能。但是这首《龙的传人》却不同,虽然其主题也是爱国怀乡,但是却有一些轻快的味道。格外符合美国人的胃口。
电影中,这首《龙的传人》用中文和英文各唱了一遍,很快便被许多受过专门的音乐训练的好莱坞影星和歌星,将词曲都记了下来。有学得快的,甚至都开始跟着曲调哼唱了。
而《龙种》的首映结束后,坐席上的好莱坞明星们集体起立鼓掌,一来,这部奇特的电影,质量确实不错。二来,给梅耶一个面子,省得事后被这个小心眼的实权人物给惦记上。
掌声雷动中,梅耶和余生打头,带着《龙种》的一种演员和剧组演职人员上台,向观众致谢。其中一人风华绝代,正是凯瑟琳赫本。
其实,按照好莱坞的标准,凯瑟琳赫本真心不算是。且不说其前不凸,后不翘,清瘦,就是那脸颊凹陷颧骨高耸的脸和满脸的雀斑。对于普通的女人而言,也是致命伤。
只不过,凯瑟琳赫本的魅力,却也源于此处。因为其女性的性格特征不明显。所以观众没有预判,不会像对嘉宝或者玛琳黛德丽一样,在看到其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定了其角色性格的倾向。因此,既不会有期望。也很难有失望。
其的性格与角色,都来自于电影和故事。因为没有预判,所以可以让电影和故事脱离于演员本身,有格外的性格塑造。而这,应该算是凯瑟琳赫本的演技基础所在。
此时登台的凯瑟琳赫本,已经有三十七岁。没有婚姻,只有一个情人,斯宾塞屈赛。她作为一个继承了母亲女权主义思想、第一位在银幕上穿短裤的演员,或者说第一位影后。对于情感的理解,远远超过后世的某些叫嚣着女人要独立的姑娘们。
凯瑟琳的私生活极为干净。即便是晚餐,也是绝外面吃的。谁邀请都不行,即便是闺蜜。并且,凯瑟琳终其一生,也不过只有一次婚姻而已。在一九二八年,凯瑟琳与富二代同学鲁德洛夫。史密斯结婚,然而,婚后的凯瑟琳发现自己与丈夫的性格并不合拍。到了一九三四年,两个人的婚姻便宣告结束。此后的凯瑟琳便一直不婚。
但这并不是凯瑟琳保守,或者不敢反抗俗世教条。对于各种权威教条。她从来就没有遵守过。在一九四一年,凯瑟琳赫本在《年度女人》中,初识斯宾塞屈赛。从此,凯瑟琳赫本放下原本的教条。成为斯宾塞屈赛的情人。
曾经直言不讳道“我无法放弃自己的追求去满足丈夫**”的凯瑟琳赫本,完全放下了自己的坚持,在对外界描述她与屈赛关系的时候,道:“如果我们之间需要协调,我会尽量改变自己以适应他的要求。”
斯宾塞屈赛是一个天主教徒,因为酗酒和抽烟。在一九三八年,便已经和太太分居。但是囿于其宗教信仰,不能与太太离婚。而凯瑟琳赫本毫不介意。在没有名分的情况下,陪伴斯宾塞屈赛二十六年,直到斯宾塞屈赛去世。
其实,在后世的人看来,斯宾塞屈赛的成就完全比不上凯瑟琳赫本,无论是演技还是挣到手的钞票,或者是后世的评价。如果按照后世许多姑娘们的观点,其实斯宾塞屈赛是配不上凯瑟琳赫本的。而凯瑟琳赫本看上斯宾塞屈赛,简直就是亏本。
不过,凯瑟琳赫本并意。社会的评价与她无关。
在后世,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中,女人对于男人的挑选,讲究的还是个配得上,或者是配不上。这配得上和配不上之中,有许多硬性条件。诸如,颜值、房子、车、工作、收入、社会地位、家庭背景等等……
再加上后世国内女多男少的人口,女人便格外的娇贵起来。不但房子成为硬性条件,而且其中超过百分之五十的人认为,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吃饭、看电影、旅游等等消费,应该由男方买单,理所当然。更不用提天价彩礼与婚后往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男女之间,讨论已久,撕逼不停的事情了。
这其中,难免会有一部分姑娘,在享受着中国传统价值观带来的“男人应该照顾女人”的各种福利的同时,也在追求着和男人对等的权利。甚至,有的姑娘还会同时享受着几个男性在追求她的时候,为其带来的福利。称绿茶。总之便是一句话,有责任你去,有权利我来。而这些姑娘争取权利的名,便是男女平等,或者女权!
不过,这样的女权,似乎有些偏颇。当然,女权这个概念原本就是偏颇的。女权主义的兴起,原本就是针对男权而提出来的。如果说男权是个错误的话,那么,相仿提出的概念自然不会是正确的。这种模仿的本身,就是一种依附。
而且,后世的女权主义者,在模仿男权的概念时,也几乎同时模仿了男人的性格,和获取权利的手段。以针尖对麦芒为能事,在去除自己的温婉天性后,以男人的方式,向男人争取权利,结果自己也被男性化。在男人看来。这些女权主义者,不过是披着女人皮的男人而已,又哪里有什么独立性可谈。
而正经八百的独立于男性、与男性平等的女人,在余生看来。唯有凯瑟琳赫本一人而已。她并不被男性构建的价值体系所捕获——衡量她的不再是此时好莱坞对于明星制下女星的三围、容貌,或者物质的价值,又或者男女道德体系下的名分。
这些有利于男性的标准,她置之不理。唯一能够衡量凯瑟琳赫本的,只有她生存的技能——身为二十世纪第一女星的演技。和她收敛锋芒。郑重对待的情感。这些可以忽视性别而存在的人性绝美之处。
虽然凯瑟琳赫本,被后世的女权主义者所尊崇。但可惜的是,后世的女权主义者却全然不解先辈的伟大之处。仍旧以男性的标准为自己的标准,以至于数十年以降,后世大多数男人在考虑与一个女子相处之前,思量的仍旧是手中的钱财是否足以交换,而非自身是否和女子本身的性格与素养相匹配。因为前者的力量,在现实中,远大于后者。
这一次,凯瑟琳也不是一个人来的慈善晚会。斯宾塞屈赛作为好莱坞一个不大不小的明星,也陪着凯瑟琳来到晚会。凯瑟琳赫本虽然来了,但是明显有些心焉。说了几句客套话,致谢一番,向捐款箱内投了一张支票后,便匆匆下台去。回到与斯宾塞屈赛相伴的座位。灯火阑珊中,可见笑意隐约。
当然,余生请到的嘉宾也并非凯瑟琳赫本一人。与《龙种》这部电影,关系最密切的女人,除了凯瑟琳。还有赛珍珠!当余生打电话邀请赛珍珠的时候,赛珍珠欣然应许出席晚会。当然,余生邀请赛珍珠可不是单纯让她露个面。
赛珍珠在此时的中国,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一九三二年。中文译本的《大地》在中国面世。随后,中国人对《大地》的评论纷至沓来。虽然有好评,但是却也并不是全然认同。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上海《申报。自由谈》发表了姚克《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一文后,鲁迅致信姚克,评论赛珍珠的作品道:“先生要作。我极赞成,中国的事情,总是中国人做来,才可以见真相,即如布克夫人即赛珍珠,上海曾大欢迎,她亦自谓视中国如祖国,然而看她的作品,毕竟是一位生长中国的美国女教士的立场而已,所以她之称许《寄庐》,也无足怪,因为她所觉得的,还不过一点浮面的情形。只有我们做起来,方能留下一个真相。”
鲁迅不认为赛珍珠的视角与评价体系,是中国化的。所以,也并不认为其评价客观公正。但是,赛珍珠的视角正因为超然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上,所以有些东西反而看得清楚。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赛珍珠笔下的中国农民让人觉得入木三分,所以,喜欢这部作品的人仍旧不少。到了后来,一九三八年,《大地》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赛珍珠在中国的名气就更大了。毕竟,这是一部描写中国并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品。
赛珍珠在接到余生的邀请后,第三天,便到了洛杉矶。然后,便参与了余生对晚会的排练。按照余生的计划,赛珍珠会在慈善晚会上为的观众唱两首反应中国抗日战争的歌,第一首是《在太行山上》,第二首是《歌唱二小放牛郎》……
这当然不仅仅是余生的灵机一动。在余生和汉语十级的赛珍珠交流时,发现这个如今已经五十出头的女子,却是视中国为半个祖国。很想为中国的抗战出一份力。在余生给赛珍珠看过节目表之后,赛珍珠很主动的表示,其实她也可以唱其中的一两首歌。
而且余生惊奇的是,赛珍珠告诉他,《在太行山上》和《歌唱二小放牛郎》这两首歌,她都会唱。是她在一九四二年,最后一次回中国的时候学会的。不过,仔细想来,倒也合理。
《在太行山上》这首歌是一九三八年六月,桂涛声作词,冼星海作曲,周恩来亲自试唱第二声部定下的作品。一九三八年七月,由张曙、林路、赵启海等人在武汉纪念抗战一周年歌咏大会上第一次演唱。由于歌词曲调中难见的气势恢宏,和坚决却有希望曙光的抗日倾向,很快传唱全国。甚至老蒋都阻止不了这首歌的传唱。可见其艺术魅力之强大。
而《歌唱二小放牛郎》,则是一九四二年在晋察冀地区发生的真实事件。一九四二年,十三岁的王小二在反扫荡中,在将日本人引入包围圈后牺牲。词作家方冰、曲作家李劫夫,感其故事悲壮,而作此曲。而这条消息,也登上了《晋察冀日报》的头版。赛珍珠听过这首歌,不足为奇。
既然赛珍珠主动请缨,余生当然会同意。赛珍珠的嗓子虽然一般,但是经过一个月的排练,也已经唱的有模有样。
浩大的音乐声在好莱坞一众明星的掌声中响起,他们不曾想到赛珍珠居然会这场慈善晚会走到台前来唱歌。
“红日照遍了东方,自由之神在纵情歌唱!看吧!千山万壑,铁壁铜墙!抗日的烽火,燃烧在太行山上!气焰千万丈!
听吧!母亲叫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我们在太行山上,我们在太行山上;山高林又密,兵强马又壮!敌人从哪里进攻,我们就要它在哪里灭亡!敌人从哪里进攻,我们就要它在哪里灭亡!”
一首《在太行山上》,赛珍珠用汉语和英语各唱了一遍。这首歌似乎还是很符合美国人的胃口的。简短而浩大,特别是“自由之神在纵情歌唱”,本身就是援引西方文化的意象。便让台下的听众格外有触感。(。)
第一百七十九章 几首歌()
《在太行山上》唱罢,音乐声一转,赛珍珠唱起《歌唱二小放牛郎》。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儿去了。不是他贪玩耍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王二小。九月十六那天早上,敌人向一条山沟扫荡,山沟里掩护着后方机关,掩护着几千老乡。正在那十分危急的时候,敌人快要走到山口,昏头昏脑地迷失了方向,抓住了二小要他带路。二小他顺从地走在前面,把敌人带进我们的埋伏圈,四下里乒乒乓乓响起了枪炮,敌人才知道受了骗。”
“敌人把二小挑在枪尖,摔死在大石头的上面,我们那十三岁的王二小,英勇的牺牲在山间。干部和老乡得到了安全,他却睡在冰冷的山间,他的脸上含着微笑,他的血染红蓝蓝的天。秋风吹遍了这个村庄,它把这动人的故事传扬,每一个老乡都含着眼泪,歌唱着二小放牛郎。”
这首歌,余生当年在后世上学的时候也唱过。当时觉得没啥意思,丝毫没有看《黑猫警长》或者《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来得爽快。直到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再看这首歌,才能逐渐体味出其中一丝与众不同的意味。
抛开作品的宣传意味不谈,这部作品客观看来,倒是有几分少年意气的慷慨激烈,和明知危险却从容而往的史诗味道。
如果将王小二这个人拉下神坛,单独看来。那么,他首先是个少年,十三岁的少年,正是中二的年纪,正是一旦热血上头,什么都敢干的年纪。正是褪去童年懵懂,认知世界与自我的年纪。而在如今日寇横行的中国,当外敌入侵时,少年一怒。置自己的生死于度外,便是寻常事尔。
不过,中国之强大,也正因为有如此少年。这首《歌唱二小放牛郎》。赛珍珠先用中文唱了一遍,但是歌唱时,背景的大屏幕上,却开始放映余生当年在上海记录的、诸多学生一起上街游行,与日本人的走狗黄道会的景象。
忽而。又转为当年刘湛恩邀请余生在上海滩各中小学文艺汇演上讲话的影像。而且,居然还配有当年余生讲话的录音。声音由小而细琐,逐渐变成大而清晰,在第一遍《歌唱二小放牛郎》唱完后,余生的声音完全由背景中凸显出来,正是他当年借梁启超的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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