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抗日上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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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抗日上海滩-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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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禽如水鸭、沙锥,天鹅等。落基山脉众多的温泉为许多鸟提供越冬地,湖水中的鱼类可以为其提供丰沛的食物。使它们不必南飞迁徙。

    虽然,在这个时代,美国人已经有了保护生态的意识。许多数量稀少、即将灭绝的动物是不允许被捕杀的。但是,一些松鸡,鼠兔之类,繁衍迅速数量众多的动物却不在此列。而狼这种对畜牧业有重大危害的动物,这个时代,也不在受保护之列。

    在美国西部开发刚开始的时候,在美国西部生活了数十万年的狼群,对美国人的牲畜产生了巨大的危害。所以,当年许多美国西部各州的州政府,都对猎杀狼群有所悬赏。而且,额度很高。

    而大量的牛仔,在放牧牛羊的同时,几乎把猎杀狼,作为了另一种赚钱的副业。与此同时,怀俄明州的牛仔们,在兴起之时,打几天猎,猎获一些野味打打牙祭,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所以,亚历山大对于进山打猎熟门熟路。他可以清楚的知道哪条道路上有什么样的猎物,那个地方有灰熊出没,比较危险。如果夜宿露营,该准备什么等等细节。在余生确定律师帮忙拟定的合约毫无疑问,签字画押之后,便在亚历山大的帮助下,收拾好进山打猎所需的各种物品,让夏尔马驮着。骑着莱恩,带着小细犬,直奔落基山的森林之中而去。

    不得不说,当一个人的身体素质达到一定程度后,几乎一切运动,对其而言,都会成为享受的秀场。以余生这个武学宗师的感官敏锐程度,在进入山林之后,几乎可以发现任何藏在树木和角落中的动物。然后举枪射击,一枪命中。

    只不过,余生毕竟没有在山林中生存捕猎的经验。在最开始的时候,几乎每发现一只动物,余生都会开一枪。结果,赶过去一看,被击中的动物,不是体积极小的鼠类,就是已经血肉模糊成一团的鸟类。

    对于这些小型的动物而言,子弹的威力还是大了一些。稍微有些旋转,便会削去半边身子。

    而亚历山大明显比余生有经验许多,虽然反应速度和射击的准头都没有余生那么惊人,但是在只开了三枪的情况下,便打到一只刚蹿出草丛的肥兔子。足足有五六斤重。

    余生觉得脸上实在有些挂不住,便对小细犬道:“去!把场子给我找回来!”(。)

第一百六十六章 狼() 
细犬原本就是中国古代豪门为了打猎,专门培养出来的犬种,以速度著称。在进入山林后,早已经跃跃欲试。只是没得到余生的命令,只能老老实实的跟在余生旁边。

    亚历山大这一开枪,不但打中了一只肥兔子,还惊起了两三只体积更大的兔子,蹿出原本躲避的角落,朝远方蹿去。小细犬在听到余生的命令后,精神大振,身体一窜,细长的身躯便如箭矢一般窜了出去。

    而兔子的奔跑速度,与反应速度明显跟不上小细犬的速度。两只凭借身体潜能生存于自然界的生物,在前后追逐之间,很快分出了胜负。小细犬在追上野兔后,一爪子拍过去,便将兔子拍了个晕头转向。然后瞅准时机,一口咬断了野兔的脖子!

    只不过,野兔的体重明显超过了余生的估计和小细犬脑袋的承受范围。小细犬没法用嘴衔着野兔向余生邀功。只能一路拖拽了,回到余生身边。而野兔的血迹在小细犬的拖拽中,洒了一路。

    亚历山大惊呼道:“哦,真是条好狗!余先生,现在会捕猎的狗可不多了。大部分所谓的纯种狗,能做到的无非是帮助主人驱赶猎物,或者在猎物被枪打死后,将猎物寻回来而已。”

    余生一笑。拎起小细犬叼回来的重达七八斤的兔子,随手放到了夏尔马背上的包里。又从包里掏出一块肉干,分给小细犬。看着其狼吞虎咽的德行,心情大好!

    而在此时,亚历山大和余生陡然间听到“呦”的一声鹿鸣!随后便是噪杂的嘶鸣声和奔跑声。山林之间,竟有鹿群奔跑而来。

    亚历山大脸色一变,说道:“不好!余先生,咱们还是先避让一下吧!自从落基山脉的狼群被捕杀的十之**后,鹿群便开始大量的繁衍!听这声音。这鹿群规模不小,而且是冲咱们来的。”

    “如果被鹿群认为咱们是敌人,那些雄鹿的鹿角,咱们可对付不了。毕竟,这些鹿还不允许我们捕杀。”

    余生答应一句,拨马便走。夏尔马和莱恩紧随其后。却不料,鹿群的数量和奔跑速度,远在余生和亚历山大的预料之上。两个人离开原地不过三两分钟的时间,便被鹿群淹没。并分离开来。

    幸好鹿群并没有把余生他们视为敌人。虽然将余生和夏尔马给包围了起来,但是却没有雄鹿用鹿角顶他们。而小细犬这个身高不足的家伙。早已经知机躲到了夏尔马和莱恩的肚子底下。所以也安然无恙。

    唯一有一点不好的就是,在被鹿群淹没后,余生和亚历山大就此失散掉了。亚历山大的叫喊声被鹿群的鸣叫和奔跑声完全淹没掉了。而鹿群奔跑的速度却在不知不觉中加快。仿佛其身后有什么在追赶一般。

    而在漫天的尘土飞扬中,余生听到不远处,一声悠长苍凉,直上云天的嚎叫声。摇撼心神!纵然以余生的镇定,也不由得面色一变。这是狼嚎!

    在美国的二十世纪初叶,由于狼对于牲畜的危害,美国政府开始大规模捕杀狼群。不仅仅是怀俄明州。但凡是落基山脉经过之处,丛林繁茂,都会有狼群的存在。自怀俄明州向南,直至亚利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在这片大陆上繁衍数十万年的狼群。都遭到了捕杀。

    经过数十年的捕猎之后,狼群在美国基本上消失。但是,美国人自此也尝到了生态链破坏的恶果。对于牧场中家养的牲畜来说,优胜劣汰这种事情还不太明显。因为卖不上价钱的牛犊和老弱病残,早就被人类自己给吃掉了。但是,对于野生的种群来说。失去了天敌的制约,优胜劣汰自此停止,种群开始迅速的退化。生物学上,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亚利桑那州的鹿群!

    亚利桑那州凯巴伯森林的鹿群在狼被消灭之前,大概有四千余头,但是,在狼大量的消失后。数量很快便膨胀到了十万头!虽然鹿群本身也有调节数量的功能。大量的鹿群为了寻找食物向南,或者向北迁徙而去。余生所见的黄石公园部分鹿群,便是从亚利桑那州迁徙而来的。

    但是,有体力和胆魄迁徙的鹿,在种群已经开始退化的鹿群中,实在是少数。占比例极低。大量的鹿群留在原地,吃光了森林中的草木。森林本身开始退化。于是饥荒和疾病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不过几年时间。鹿群便由鼎盛时期的十万头,锐减到四万头。到了一九四二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鹿苟延残喘。

    罗斯福不得不下令,再把狼群请回来。所以,从此以后,狼群便又在美国繁衍开来。并且,追逐食物,广泛游荡。虽然黄石公园的“引狼入室”计划,是在后世的九十年代才出现。但是,黄石公园附近,却已经有了追逐食物而来的狼的踪影。只不过由于数量极少,而食物又丰富,所以并不危害人类饲养的牲畜而已。也少有人能察觉到狼已经在暗中回来了。

    在听到狼嚎后,莱恩、夏尔马和小细犬也明显紧张起来。余生听着狼的嚎叫,估计追逐鹿群而来的狼,数量并不会多。有鹿群吸引,自己还应该算是安全。所以,便骑着莱恩,带着夏尔马和小细犬,从鹿群的间隙中离开。

    只不过,被鹿群这么一带,余生却是迷了路。他对此处的山林并不熟悉,也不知道该向何处去。更不知道亚历山大被鹿群裹挟到哪里去了。所以,只能在山林中漫无目的的游荡。

    所幸,在出发之前,余生的准备很是周详。帐篷等露营用具,和一些口粮,便驮在夏尔马的背上。所以,余生倒也不是很担心。在确定了山势走向后,余生便骑着莱恩,在小细犬的仔细警戒中,找到一处溪流。在此安营扎寨。

    余生自然知道,在山林中,溪流旁边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露营场所。一旦夜幕降临。各种野兽便会到溪流旁饮水。而食肉动物也会利用这一点,在溪流旁捕食。这一点,余生在后世看动物世界时,便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

    不过,据余生所知,山林之中,能称王称霸的并不是各种猛兽。而是人。人是自然界唯一可以自觉利用火的生物。而其他的生物,没有一种是不怕火的。这是烙印在生物基因中的本能。不可抗拒。所以,只要是篝火点燃,便很少有生物敢于靠近人类的宿营之地。即便是棕熊虎豹之类。

    而溪流的所在。是余生唯一脱困的机会,如果亚历山大在明天还没有找到他,余生便不打算再等下去了。只要沿着溪流的方向走,便总会找到人类的聚居地。只要找到任何一个乡村,余生便算是脱困了。而以他在山林中的路盲程度,如果离开了溪流,明天再要回到此地,便要费好大工夫。

    不过,余生虽然在后世读书甚多。对于一些山林中基本的求生常识,也有所了解。但是做起来,却总有疏漏之处。余生忘记了,小细犬抓来的那只肥胖的野兔。在血液干涸凝结之后,还散发着强烈的血腥味。而滴落在路途中的鲜血,也没有完全被鹿群的气息和蹄印淹没。

    对于一个饭馆老板来说,烧烤兔子并不成为问题。余生用刀。将兔子皮挑破口子之后,沿着其皮毛脆弱处,轻轻一撕。整只肥兔子便露出浑身肥肉来。余生将兔子的内脏分给小细犬,剩下的便用去了皮的树枝绑着,架到了火上。

    调料什么的都在夏尔马的马背上,在来回翻滚数十次,兔子烤了几分熟后,撒上调料,然后在烘烤一会儿,便有浓郁的肉香散发出来。这一天的折腾,让余生有些饿了。剥掉皮去掉内脏和骨骼后,还有三四斤肉的兔子,被余生狼吞虎咽,干掉七成。

    想再多吃几口时,却听见小细犬疯狂的咆哮起来。余生知道不太对头。转身朝小细犬咆哮的地方看去,却见在微茫昏暗的暮色中,有几双碧绿的双眼亮了起来。原本追逐着鹿群的狼,居然在闻到小细犬猎到的那只兔子的鲜血气息后,放弃了鹿群,跟了过来!

    而在跟随余生而来的这几只狼的眼中,余生和两匹马的威胁并不大。唯一有些棘手的,就是小细犬而已。所以,毫不畏惧的露出了身形。余生看清楚这几只狼的样子后,却不由得一愣。

    这几只狼中,除了一公一母两匹狼是成年狼以外,其他五只狼,不过只是些几个月大的小狼崽子而已。估计连半岁大都没有。很明显没有什么捕猎经验,奶声奶气的朝着余生和小细犬嚎叫,并呲牙咧嘴。余生忍不住大笑,这一窝狼,绝逼不是来组团打猎的,而是来组团卖萌的。

    狼这种动物,其实和狗相差不大,都是一个祖宗。公狼和母狼一般在一二月份相亲恋爱交配后,母狼怀孕六十一天,便会产下一窝狼崽。数量不定。少的不过三四只,多的能有十几只。而小狼诞生后,会一直吃狼奶,直到五六个月大。

    但是到了一个半月后,就已经能消化肉食了。三四个月大的小狼崽便会跟随父母一同打猎,学习捕猎技巧与各种求生之道。到了半岁大,便可以自己捕食。算算时间,这些小狼崽不过只有三四个月大而已。而很明显,这几只狼是一家子。

    余生的大笑让两只成年狼一愣,它们捕食过的鹿和其他动物也不少。没有一种是在见到它们后,会有如此表情的。不是惊恐不安,就是掉头就跑。有勇气当面挑战的都很少。

    不过,这成年狼的捕食经验也确实丰富,那头公狼在一愣后,趁着余生和小细犬的倏忽,竟是直袭夏尔马。夏尔马天生胆小,虽然体积比公狼大多了,但却不敢应战,扭头便跑。余生一声暴喝,反应的速度远在那头公狼的预料之上。

    转瞬之间欺近公狼,一脚踹在公狼的肚子上。以余生武学的造诣,这一脚若不是脚下留情,公狼的内脏非给踹爆了不可。饶是如此,这一脚也踹得公狼倒飞数米,重重摔在地上,哀鸣一声。半天爬不起来。

    而在公狼进击之时,那头母狼和几头小狼的身形也动了起来。几头小狼一拥而上,围住小细犬。那头母狼则向余生和夏尔马处奔来。却不料,兔起鹘落之间,形势陡变。公狼被余生一脚踹飞,母狼才冲到一半。

    在母狼见势不妙,想要调头就跑时,却已经晚了。余生冲上去,又是一脚踹在母狼的肚子上。狼天生的撕咬和搏斗能力,对于余生这个武学宗师而言,根本就毫无用处。两只成年狼就此倒了大霉,余生也不想杀他们,摁住两头狼便是一阵拳打脚踢。揍得两头狼哀鸣不已。比后世那些受虐待的狗还可怜。

    而几头小狼根本不是以速度著称的小细犬的对手,小细犬瞅准一个空当,便叼住了一只小狼的脖子。要不余生叫了一声:“不准咬死了!”这几匹小狼一个都活不了。

    自然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而狼的智商又高,在发现确实搞不定余生之后,便老实了下来。余生把他们揍了一顿之后,两只狼也不跑,蹲坐在一旁,低头搭眼的等着余生把那五只小狼也放掉。

    余生两世为人,对犬科动物从来都有莫名的好感。要不然当年也不会收留小细犬。对于几只叫得奶声奶气的小狼,自然也没有什么恶感。而且看来这几只小狼也是真饿了。无论小细犬怎么驱赶,也拼命的往余生烤熟的那些兔子肉上凑。

    余生见两只成年狼老实了之后,将剩下的兔子肉撕开,分成五份,喂给五只小狼。而此时夏尔马也被他的老大莱恩给找了回来。看其鬃毛上的伤口,想来莱恩没少揍这个体积巨大,胆子巨小,丢人现眼的货。(。)

第一百六十七章 印第安人() 
在五只小狼,将剩下的兔子肉一扫而光后,余生才任由这几只小狼离开。两只成年狼知道余生不可挑衅,于是便带着吃了半饱的小狼,饿着肚子,灰溜溜的离开,另寻食物。

    有小细犬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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