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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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崛起-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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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不知道为何她就认定自己能做出什么好的诗词呢?

    朱平安抬头看了一眼台上俏立作揖的女校书,再看一眼群情激愤荷尔蒙上头群雄。

    女子无才便是德,良家妇女乏味无趣,这女校书受追捧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只是

    这并不关自己卵事

    我只不过十三岁而已,而且,自己志不在此!

    “我年少才疏,怕是让姑娘失望了。若是做做八股策论文章倒也罢了,吟诗作词,非我所长,对不住了。”朱平安从座上起身,拱手略带歉意的说。

    “抱歉大伯,抱歉诸位,哦,对了大伯,诸位叔伯,平安欲于今日返乡,不知叔伯打算?”朱平安向着四周拱手一圈,便向大伯等人询问归期。

    大伯和几位乡人相视一眼,皆是摇了摇头,然后又劝说朱平安一同备考。

    “彘儿,院试仅余数月,返乡颇费时间,莫若一同在此备考数月,再一同前往院试。”

    “就是安哥儿,寸金乃买寸光阴,时间宝贵啊。”

    朱平安闻言,看了眼大伯及乡人,心里面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你们宿醉青楼的人是哪里来的勇气给我说时间宝贵、回家费时间的,自县试至今,尚未见过你们认真备考好不好!

    “彘儿思乡心切,既然诸位叔伯要于此备考,那我便回去稍作收拾,待天色放晴,便回家了。”朱平安向大伯及几位同乡拱手行了一礼,没有多看众人追捧的女校书一眼,便要转身离开。

    台上俏立的女校书,似是委屈急了,眼角都湿润了。

    我见犹怜,此子太过可恨可恼!

    众人群情激愤,一个两个一群人将朱平安围了个水泄不通,大有一种将朱平安按在地上踩踏数万只脚才能算完的架势。

    “这人看不起我等也便罢了,可却如此怠慢我们女校书,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此人狂妄至极!”

    “传言此人饭桶当世宰予,写不出诗来,就要躲回老家去了,哈哈哈,真是可悲可恨!”

    众人纷纷发表他们的愤慨,此时又有一个声音传来,“朱贤弟,这便是你的不是了,所谓群情难辞,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你也就不要推辞了。年少正值轻狂时候,韬光养晦自然值得称赞,但是偶尔年少轻狂一次又有何不好,锋芒也不能总藏在剑匣里,不然生锈了岂不可惜,今日便作诗一次,何如?”

    声音很熟悉,朱平安抬头便看到了一脸笑容的宿松冯山水缓缓走来。

    然后又有一个声音传来,正是走在冯山水身旁的桐城夏洛明,“朱贤弟,莫要推辞了,近日传言纷纷说朱贤弟案首名不副实,说朱贤弟曾经的送别以及咏雪皆是盗自他人之手!朱贤弟大才,怎会如此,余对此言论不屑一顾。但是奈何,某人微言轻,风言风语依旧,此次正是朱贤弟辟谣的时候,朱贤弟莫要推辞了。”

    这么巧

    朱平安看着缓缓走近的几人,嘴角微微勾起一抹憨笑。

    “我来与你研墨,作诗不作诗,朱贤弟随意,若朱贤弟用不着墨汁,便直接泼我脸上。”宿松冯山水走到桌前,便直接动手研磨,末了随意的留下一句话。

    呃

    这多像敬酒的时候的说辞:我干了,你随意,喝不完的泼我脸上。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再一次看向了朱平安,看他作何反应,若朱平安真要走,那轻狂、怠慢友人、给脸不要脸、沽名钓誉、抄写别人诗词等等一堆的负面名声便会落在他身上。

    四周一片寂静,众人皆是目光灼灼的盯着朱平安。

    “既然如此,那小弟便献丑了。”

    在众人的注视下,朱平安缓缓开了口。

    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朱平安转身走到桌前,拿起毛笔蘸了一下冯山水研好的墨汁,转向一旁的熏香宣纸,看了一眼俏立台上眼角湿润的女校书,缓缓开口道,“此诗便向姑娘赔罪了。”

    朱平安目光只是看了她一眼,便低头在宣纸上运笔开来。旁边研好墨站在那的冯山水在旁边看着,便将朱平安写的诗开口念了出来:

    “木兰词”

    他的声音清晰,语速也适中,众人皆能听得见,看着朱平安将第一句写出来,站着看的冯山水面色微变,声音也有轻微的颤抖开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

    这是《木兰辞》的第一句诗,开篇便直至心底,撩拨心弦!

    在场的众人闻言皆是变了脸色

    (昨日下午有事耽搁更新,今日一章长篇暂表歉意。)

    。。。

第一百一十四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最初的惬意,如梦幻般的感觉,一颦一蹙,一言一笑,如春风拂面,如霏雨淋浴。那种怦然,那种萌动,似团火焰,燃起了那无边无际的思意。

    人生若只如初见,回眸一视,繁华尘世,过眼云烟,只是那当初的一种残念,垂泪于心间,当时只道是寻常。曾经的美丽已成水月镜花,泪眼双垂,在那回眸之念,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俏立于台上的女校书墨儿只听这一句,便泪光点点

    众人尚未从第一句中清醒过来,冯山水便将第二句诗也读了出来:

    何事秋风悲画扇

    此一句用汉班婕妤被弃典故。班婕妤为汉成帝妃,被赵飞燕谗害,退居冷宫,后有诗《怨歌行》,以秋扇为喻抒发被弃之怨情。这里是说开始时相亲相爱,后来却成了今日的相离相弃。

    台上原本只是泪光点点的女校书,此时点点泪珠却已滑落香腮了

    朱平安手中的毛笔加快了速度,唰唰唰奋笔疾书。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几句词,极尽婉转伤感之韵味,短短两句胜过千言万语,人生种种不可言说的复杂滋味都仿佛因这一句而涌上心头,叫人感慨万千。世事如白云苍狗,瞬息万变,缘聚缘散,人总是再那回眸之间,美丽便消失了。心痛,可却只能无奈,蓦然回首,清泪暗弹。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那些纷纷扰扰的爱恨情仇,已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去。

    这几句下来,众人已经不仅仅是变了脸色了,有的似乎被撩动了心弦,似乎想起了曾经;有的静静听着,想要听到后面的诗句;当然也有很多人皱起了眉头,这种充满人生感悟、感情感悟的诗句,是这么一个看上去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能做得出来的吗?很是让人怀疑。

    朱平安向来行事低调,很少与众人在一起,同行学子考生在安庆府都留下了至少五六篇诗作了,朱平安也仅仅是在惊仙诗会那两篇而已,而且还是让人充满疑问的两篇。

    小才是有,但是大才么,大家还都是充满疑问的。

    毕竟这种诗作都是可以流芳百世的,怎么会是一个只有十三岁,没有丝毫名气的少年郎做出来的呢。尤其是这种需要感情阅历才能做出来的诗词,竟出自一个毛都没找齐的少年之手,这实在令人难以相信。

    桐城夏洛明静静站在一边,脸上一贯的高傲不见了,微微张着嘴看着朱平安,看不透

    现场议论声已渐渐大了,多是怀疑,少是赞叹。

    朱平安似乎听不到众人的声音,看不到众人的感情变化,继续站在那奋笔疾书,将剩下的诗句一气呵成: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朱平安最后一笔落下,旁边的冯山水似乎也颇多感慨,将全诗重新读了一遍。

    俏立台上的女校书目光灼灼的看着朱平安,已是泪流满面。

    此词简直太适合这种风花雪月场所了,全文以一失恋女子的口吻谴责负心的锦衣郎。起句非常新奇,本来两情相悦,恨不能朝朝暮暮,然而如若知道迟早分离,倒不如保持“初见”时那种若即若离的美好。然后描绘变心的人往往指责满怀痴情却无端被弃的一方首先变心,失恋女子的爱恨情殇可见一斑。之后,引用七夕长生殿的典故,谴责薄情郎虽然当日也曾订下海誓山盟,如今却背情弃义!

    最后只能道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全诗读完,大家感情复杂,这绝对是一首能流芳百世的诗词,可出自一位毛都没长齐、不知情为何物的少年郎之手,怎么看怎么让人怀疑。

    被触动心弦,难以自已的女校书墨儿,此时泪水已打湿了所带面纱,盈盈向朱平安一拜。

    有人第一时间看到了女校书的动作,在女校书感激的话尚未出口时,抢先一步将质疑向朱平安说了出来。

    “这诗是你自己做的吗?”

    朱平安放下手中的毛笔,看了一眼那人,微微笑了笑,反问道,“难不成是你做的?”

    那人语结,怔了片刻,复又言之凿凿问道,“你不过十三岁少年郎而已,焉能做出此等爱恨情仇的人生感悟?”

    不少有同样疑问的人,不由附和。

    朱平安微笑依旧,轻声问道,“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那人毫不犹豫,“自然是真话。”

    “真话便是,我没吃过猪肉,但却常见一群肥猪呼啸山野。”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历史上感人至深,恨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又不是没有,风流才子俏佳人的话本又哪里少了。

    微微怔了下,那人又问道。“假话呢?”

    “假话便是便是我抄的一个复姓纳兰名叫性德,字容若,号饮水的家伙的。”

    纳兰性德?好奇怪的名字,这是哪里人氏,缘何未曾耳闻?

    在众人疑惑间,朱平安已经转身离去,灯红酒绿的醉君楼,未曾让朱平安多留恋一眼。

    “公子,还请留步”

    即便是俏立台上的,那位被众人追捧了数年依旧遮着面纱的女校书,此刻已经将手放在了面纱上,下一秒就要将面纱扯下露出倾世容颜,也不曾让朱平安回头再看一眼。

    众人反应过来时,朱平安已经下了楼。

    再然后,众人便只能从窗棱模糊的看到那位夹着黑木板的少年,再次步入风雨中。

    道不同,不相为谋!

    走在风雨中的朱平安,轻轻的呢喃了一句,便大步向着客栈的方向走。

    也不知道没吃完的饭菜,客栈是否还留着,本来都没有吃多少呢,抓出的那一把钱是多了还是少了,走时被乡人拉扯太仓促了。在醉君楼这么折腾,肚子更饿了。雨似乎更大了,风也紧了,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挡不住风凉雨寒,还是快些赶回客栈,喝一碗姜汤,洗个热水澡换身干净衣服

    。。。

第一百一十五章 思乡心切() 
从安庆府返回下河村,路途百里之遥,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到的,等回了客栈再从长计议。

    风雨交加,回到客栈的朱平安已经浑身湿的不能再湿了。

    “哎呀,客官出门怎地也不带把伞,快快进来。”在门口屋檐下避雨的店伙计看到冒着风雨走来的朱平安,不由失色,连忙打开门请朱平安快些进去。

    大堂吃饭的人不多,因为风雨多数人在房间里没有出来,自己走前点的饭菜已经收拾掉了,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朱公子怎么湿透了,快些换身干净衣服,我让店伙计往公子房间送碗姜糖水,若有其他吩咐,公子知会一声便是。”客栈掌柜看到朱平安湿漉漉的走进来,忙走上前去递过去一件干毛巾,又安排店伙计去准备姜汤等物事,这可是自己店里住的第一位府案首,让自己在附近几个客栈同行中得意不少,可得照顾好了。

    朱平安知道自己状况也不客套,接过掌柜递来的干毛巾,拱手道,“那就有劳掌柜的了。”

    一边擦着头脸,一边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刚回到房间,店伙计就已经将姜糖水并一些简单吃食送来了,然后洗澡水也准备好了。谢过店伙计后,朱平安喝完姜糖水,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套干衣服,然后又将店伙计送来的吃食扫进肚里,舒了一个腰,顿觉舒服不少。

    外面风紧雨大,也不能即刻赶路,朱平安将自己的东西收拾规整到行囊后,便坐在桌前看了会书。

    装在书包里的书册有些潮湿了,尽管自己尽力护着了,可是纸张还是有些粘在了一起,朱平安费了好些时间才将书册重新收拾好。幸运的是,垂钓老者赠给自己的那本字帖纸张质量颇好,字体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雨天看书是一种享受,雨打纱窗风送清凉,泡一壶香茗,临窗下坐,展卷开读实乃人生一大乐事。

    朱平安靠窗静静享用字帖,却不知远在数百米外醉君楼荷尔蒙上头的雄性喧嚣几乎破了楼顶,木兰词所带来的持续发酵,以及女校书墨儿扯下面纱露了俏脸……

    及至傍晚时分,房间内若是不点烛火已看不清书上的字,此时醉醺醺的大伯以及数位乡人摇摇晃晃的上了楼来,将朱平安的房门敲的咣咣响。

    朱平安打开房门便嗅到一股夹杂着土腥味的酒气扑面而来,门外大伯及几位乡人似乎在泥水里摔了脚,泥浆都挂到脸上去了。

    “啧啧,彘儿你走那么早真是太可惜了……醉君楼之女校书,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大伯朱守仁左半边脸满是泥水,此刻正露着一口白牙啧啧出声,对朱平安早走没看到女校书真容感到惋惜。

    呃

    怎么还背起《登徒子好色赋》了。

    朱平安有些无语了,不过大伯相对于他的友人来说还算好的,大伯的胖友人此刻又是翔一般堆到了地上,打着鼾声……

    “就是,咕……美啊,你真是太可惜了。不过,呵呵呵,倒是便宜了我们……”一个乡人大着舌头说话,张牙舞爪的比划。

    “人家女校书本是要邀请你去房间弹琴喝酒的,你不在,谁让我们是你……是你乡人呢,也多亏了朱兄,我们才替你前去饮酒,呵呵呵,琴美人美酒美……”另一个乡人靠着门框,咧着嘴傻笑。

    朱兄一定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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