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建奴后,黄汉没有去追受惊跑得没影了的那匹战马。
鬼知道这匹蠢马一口气跑出十里还是二十里?追上了那支大部队也未可知。
不确定的东西别瞎琢磨,先把到手的利益收入囊中最现实。
黄汉动手扒建奴的装备,当然知道把那只断手和顺刀捡回来,铁臂手也不能丢弃,还有一件小装备尤其重要,黄汉在跟建奴交战的地方找了片刻才发现了。
这是一个鹿角扳指,射箭时没这玩意儿手指头可吃不消被弓弦磨。
一场纯属意外的遭遇战,让黄汉懂了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的意境。
黄汉得到了这个建奴马甲的整套铠甲和他穿在铁甲内的棉甲,建奴的棉甲质量上乘,比自己身上的明军制式棉甲防御力和保暖性都强。
这不是大明的技术力量不如通古斯野人,而是由于大明上上下下人浮于事贪腐成风,导致工匠偷工减料造成的恶果。
野猪皮时代的建奴就最重视军队建设,对刀枪盔甲的质量达到了苛求的程度。
所有的战士都懂得爱惜自己的装备,精心保养盔甲,建奴的军纪甚至有这样的规定,战士临阵之时盔甲不光亮如新都会被杖责,被杖毙都有可能。
态度决定一切,大明对待军队的态度跟后金对待军队的建设有天壤之别,因此明军屡战屡败也就不稀奇了。
黄汉还从建奴身上搜到了火刀、火石和火绒,这下子再也不用为火种发愁。
这个建奴怀里还揣了十几两银子和一对金手镯,这应该是他祸害了哪个中农以上级汉人得到的抢劫成果,现在这对大概有三两黄金的镯子当然便宜了黄汉。
期盼的远程武器也得到了,建奴的复合弓质量顶呱呱,可以骑射也能够步射,用破甲锥箭头的羽箭,威力足以在三十步内破两层甲。
可惜由于建奴的战马跑了,黄汉没有能够缴获箭袋,现在只有射中自己后背的一支箭和落在地上的两支箭可以使用,也就意味着黄汉只能够进行远程攻击三次。
黄汉又有些后悔了,昨天怎么就没想着把射在皮盾上的那几支羽箭留下,随手扔了多可惜啊!
太阳下山了,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黄汉根本不管被扒得光溜溜的建奴尸体,挥刀斩下留着金钱鼠尾的首级,用建奴的麻布内衣包着挑在缴获自建奴的虎枪上。
得胜后再次上路的黄汉心情舒畅,他哼着现代的曲调行走在古代的官道上。
这条汉子看上去很彪悍,大步流星的黄汉肩上扛着虎枪,枪杆上挑着一个捆扎得牢牢地大包袱和一个渗透了鲜血的小包袱。
他单手提着斩马刀,腰上挂着顺刀别着半截戚刀,背上背着皮盾和褡裢,褡裢的口袋里插着一张复合弓和三支可以破甲的重箭。
“娘的,什么都舍不得扔,老子是不是有些舍命不舍财?”黄汉自言自语自嘲道。
确实如此,黄汉太在乎装备了,不仅仅把从建奴身上扒下来的铁甲拿上,把棉甲穿上,连换下来的一件污秽不堪还有两个洞的明军制式棉甲也没有舍得丢弃,现在的负重恐怕有七八十斤。
有些遗憾啊!要不是那匹傻马受惊跑得了无踪迹,自己何至于肩挑背扛在荒原古道上瑀瑀独行啊!
下一次应该不会了,有了复合弓和三支可以破甲的重箭,黄汉甚至敢袭击两个建奴,如果甘冒风险袭击一个三人队也可以赌一赌。
不是黄汉自大得认为一个打三个能够完胜,而是在二十步左右偷偷的射出三支重箭最起码会导致一个建奴失去战斗力。
他自己在三层棉甲外罩上铁甲,举着皮盾,舞着斩马刀对付一两个被突然袭击的建奴获胜的机会大于五成。
为什么如此自信,当然是有了弓箭和装备增加了信心,最起码建奴采取曼古歹战术对付自己已经无效。
所谓的曼古歹战术用一言蔽之就是跟敌人拉开距离不断骑射扰乱敌人,当敌人队形混乱之时再全力冲阵破敌,对付一支军队时可以使用,一个战士对付一个敌人也大同小异。
在没有弓箭前,只要被一骑建奴或者鞑子发现只有一个选择,钻树林逃跑,因为敌人采取纠缠住不断放箭的战术,黄汉只有被动挨打没有还手之力,现在可以选择一战。
因为敌人骑马拉开距离射箭,黄汉可以用皮盾格挡,可以把敌人射来的箭射还回去,敌人是骑射哪有黄汉步射更加具备射程和威力,况且还可以连人带马一起射,目标大了,命中率注定要提高不少。
冲上前去肉搏的黄汉还有一次远程攻击机会,这是大部分明军都掌握的技能——投枪。
一般的投枪才二三斤重也叫做短矛,桦木杆材质顶端有铁质枪头,长度五尺左右,普通士兵可以投出三四十步远,要是骑兵借着马速冲刺投掷可达四十步开外。
虽然超过十斤重八尺长的虎枪用作投枪有些大材小用,还扔不了太远,因为作为投掷兵器,它不太趁手不仅太重了还有些长,但是没有绝对的坏事,真的把虎枪投出去恐怕皮盾根本挡不住它的穿透力。
以黄汉的力气投出虎枪应该在二十步内能够把一匹战马扎穿。
黄汉为什么只换上了缴获自建奴的棉甲却没有把铁甲穿上,而是打包挑在虎枪上?
那是因为一个人穿戴精铁盔甲太不方便,许多要紧固的位置没有人帮忙太容易脱落,穿了铁甲要上树可不太容易,所以黄汉还是暂时选择了棉甲。
在官道上抓紧最后的一点天光争取多赶一段路的黄汉觉察到了异样,总有一种被窥视的感觉。没多久,黄汉就发现身后居然有人远远的跟着自己。
是敌是友不难分析,身后之人不可能是建奴或者鞑子。
因为建奴、鞑子就用不着靠双腿走路,他们都是骑马奔驰,洗劫了多地,现在连旗丁都有了马,拥有双马、三匹战马的披甲人屡见不鲜。
至于是不是山贼也被黄汉否决了,在后金军川流不息的地方,山贼、马匪早就远遁,不可能会出现一个贼骨头不紧不慢跟在自己身后。
况且崇祯初年的大明京畿之地,马匪、山贼还属于稀缺资源,总要等到崇祯十年之后才是遍地匪贼。
跟着自己的有可能是一个老百姓,或许是他一个人赶路害怕,蓦然要求结伴而行又怕对方不是好人。
他选择远远的跟着一个拎着大砍刀的壮汉,应该能够找到安全感。
第十二章:不再孤独()
黄汉大步流星走过一断弯道停下了脚步。
果不其然,片刻过后一个背着包袱的汉家少年出现在视野,黄汉一个人走了几天路都没有机会开口跟人说话,一直都是自言自语,再这样下去恐怕都魔怔了。
黄汉决定主动叫上来人表明身份,表示愿意和他结伴而行。
他大声道:“后面的小兄弟不要躲了,我早就看到你了,你应该是汉人吧?过来别怕!我不是坏人,是堂堂正正的汉人,老家就在永平府。”
那个匆匆赶路的少年被吓了一跳,听清黄汉的话语后一丝犹豫都没有,赶紧跑了过来。
他陪着笑脸道:“小的知道您是一条好汉,昨天您挥刀砍鞑子小的看见了,今天小的又亲眼看见您杀了那个建奴。”
听了少年的话,黄汉一脑门子黑线,我日啊!难道这小子从昨天就一直跟着自己?自己居然没有任何察觉。
这也太让人毛骨悚然了,万一他是敌人,夜晚趁着自己熟睡之时捅上一刀,自己岂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黄汉狐疑道:“你居然跟在我后面两天了?如何跟的?”
“没有,没有,小的也是躲在林子里等那些建奴过完,那时根本没发现您也在,刚刚准备上路,就发现您跑出林子走在路上,因此就跟着您了。”
“不对啊!你今天才看到我,为什么知道我昨天砍翻了两个鞑子?”
少年的脸上浮现出悲愤之色,他强忍着快要夺眶而出的泪水道:“如果不是您杀了两个鞑子,引得另外几个鞑子都去追您了,小的有可能没有机会活着逃进林子里。”
原来是昨天趁乱成功逃跑的汉民之中的一个,这解释可以接受。瞧这少年也就十五岁左右,看上去很壮实,一个人太孤单,黄汉动了收小弟的心思。
黄汉早就想通了,既然来到明末乱世,总要有所作为,但是很明显靠自己一个人一柄刀有个屁用。
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很经典,黄汉认为只要条件允许,有多少汉人他都愿意收留,只要有机会把千千万汉人拧成一股绳,肯定能够改变汉人屈辱的历史。
要谋求发展,人是第一生产要素,种田、打仗、织布、搞养殖、开工厂等等离开人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人只能仰天长叹而已。
黄汉一边走一边跟少年聊天,他问道:“小兄弟,你这是准备去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
“小的没有家了,鞑子杀进村子,奶奶被杀了,母亲和两个妹妹眼看着跑不了,冲进了被点着的房子,爹爹想拼命被鞑子套住了,小的当时吓傻了,也被鞑子捆住了双手。”
说到伤心处,少年泣不成声,他停了停,继续道:
“昨天在进入林子时爹就偷偷的挣脱了捆绑,也悄悄的给小的解开了绳子,他叮嘱小的一定要趁乱往林子深处跑才有就会活命,可是他自己没能够跑得了……呜呜呜……”
少年说不下去了,哭得撕心裂肺。
黄汉平静的听着,心里在担心这一世的家人,如果后金军杀进永平府五里台村,父亲一定会奋起反抗,自己家人的命运恐怕和这少年家别无二致,整个村子被屠杀一空都极有可能。
事不宜迟要尽快回家才行,可是一路上建奴、鞑子来来往往,实在没办法心无旁骛赶路啊!
见少年人止住了悲伤,黄汉岔开话题问道:“小兄弟,你现在是准备去哪里呢?”
“小的想去三屯营找官军。”
“找官军干什么?”
“从军杀敌为一家人报仇雪恨。”
“我就是被打散的官军啊!而且是伍长,手下有四个兵都是好汉,他们临死前都在英勇奋战。”
“您就是官军?您看看小的怎么样,可以从军吗?”
“小兄弟,你从军的目的就是杀鞑子杀后金强盗对不对?”
“正是,小的生无可念,如今只想着有机会为惨死的一家人报仇。”
“我叫黄汉,你叫什么名字,家里以前是干什么的?”
年轻人抱拳道:“见过黄汉大哥,小的叫做宋鹏飞,遵化十里铺人氏,家里是世袭马户,”
大明相当重视养马,建立了诸多马政机构,开创性实行了种马和战备马制度,在建国初期卓有成效,后期就变成了养马专业户的沉重负担。
马户们不仅仅要起早贪黑伺候马匹,还要应对不一而足的克扣和勒索,还要承担验收官吏的刁难。
然而在明朝,老百姓容不得自由择业,马户和匠户、军户一样属于世袭,不干不行,而且除了科举可以改换门庭,否则子子孙孙都要替朝廷养马。
世袭了几代的马户,瞧上去还不是一脸菜色,由此可见宋家养马还没有被拖累得食不果腹。
黄汉疑惑道:“我听说马户日子过得艰难,太多人家因为把朝廷的马匹养死了无钱赔偿,逃入深山,瞧你的样子家里不像过得太差啊!”
“唉!马户确实朝不保夕,小的祖辈一直是马头家境属于凤毛麟角。
因为小的父亲懂相马又懂给牲口瞧病,也肯用心伺候马匹,因此我家养马小有名气。
贴户们都愿意出钱粮让我家专心饲养马匹,我家送验的战马都是膘肥体壮能够一次性过关,故而得以温饱。”
“那么想必你伺候战马也有一套了?”
“小的是家中独子,从小就跟着父亲伺候马匹,熟悉马的性情。”
骑兵爱战马,黄汉当然不例外,俩人一边走一边聊马经到是话语投机。
黄汉认为自己捡到宝了,专业养马的需要溜马,人人都有精湛的骑术,宋鹏飞也是从小生活在马背上,骑术堪比蒙古人。
走着走着,宋鹏飞貌似想到了什么,长叹一声道:“唉!可惜了建奴的那匹战马,小的当时也趴在沟里,发现马惊了的时候想赶上去拦住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看着它一溜烟跑远了。”
“没事,路上来往的建奴、鞑子如此之多,咱们杀人夺马难道做不得?”黄汉说着,目光炯炯瞧着宋鹏飞。
少年人没有露出恐惧之色,反而兴奋莫名,他道:“小的有一些蛮力,也不怕死,杀鞑子时您能不能带上小的?”
“要不干脆你以后就跟着我吧,放心,我下辈子的人生目标就是跟后金军干仗不死不休,跟你从军的目的殊途同归。”
转眼间就变成无家可归的孤儿,宋鹏飞正在迷茫以后何去何从,听黄汉说愿意收留自己大喜。
他道:“小的已经亲眼瞧见大哥杀了三个后金军,如何不放心?大哥愿意收留,小的求之不得呢。”
“痛快,咱们明天就找机会杀敌抢马,天天走路烦也烦死了。对了,你会使用什么兵器,会不会射箭?”
宋鹏飞脸红了,道:“小的没有学过枪棒,也不会射箭。但是小的力气大,小的不怕死,小的骑术好。”
“没什么,没有人生而知之,以后勤学苦练即可,但是以你现在的状况最好不要去跟后金军拼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练就杀敌技能后才不至于白白送死。”
“哎,小的明白了。大哥,小的跟您学杀鞑子的本领,大哥愿意教吗?”
“可以啊!只要你愿意学,我不但可以教你战斗技能,还能够教你识文断字教你读书。”
第十三章:杀敌()
“大哥您还识文断字啊?小的当然乐意学,您以后就是小的师傅,恩师在上,受弟子一拜。”
这年头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读书真的是可望不可即,读书人地位高人一等,黄汉答应教宋鹏飞习文练武,当然让这个年轻人喜不自胜,他果断跪下拜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