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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分麾下炙()
郑孝文不乐意了,道:“下官是文职,随军不表示要上阵冲杀,依旧是做好主簿本职工作。
大人也请放心,下官从小喜欢骑马踏春,自认为骑术不错,不会拖累兄弟们。
况且下官有四位家丁保护两个小厮听用,也用不着大人特意关照。”
听郑孝文介绍他骑术不错黄汉心里已经少了抵触。
真的遇到危险,自己和憨子他们会冲击敌军为没有骑战技能的战士们赢取宝贵的逃命时间。
打仗时不确定性太多,意外万一发生之时,郑孝文顶盔掼甲应该不会被流矢轻易射死,只要他自己能骑马逃跑就行。
只不过要强调他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也得提醒他军旅生涯没有浪漫只有苦和累,黄汉道:“郑主簿,军中艰苦且军令森严,你可要有心理准备。”
“下官身体强壮自认为能够做到枕戈待旦,下官是读书人当然更加明白令行禁止,大人你且放宽心,下官一定不会给你带来任何麻烦。”
现在统计缴获,分发粮草都是识字不多的宋鹏飞在忙活,有了郑孝文来管理钱粮缴获自然是好事。
黄汉决定带上郑孝文几天看看情况,如果他真的不怕吃苦,以后就让他随军。
要是他只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根本吃不了从军的苦,就想办法给他混些功劳升一两级早点打发他去什么地方做个正八品县丞老爷。
黄沂州见儿子同意留下郑孝文有些踌躇,但还是忍住了,叮嘱黄汉一定不能让郑公子把命丢了。
郑孝文乃是来军中镀金的存在,黄汉哪能让他出现危险,当即叫来郑家四个家丁,交代他们以后的任务就是保护郑主簿。
郑孝文有铠甲有四个弓马娴熟的家丁保护,还有两个机灵的小厮不离左右,黄汉又会注意他,除非这小子天生就是个倒霉鬼,否则应该不会出现安全问题。
郑孝文留下马上发挥出作用,他协助黄汉安排锦衣卫和天使住宿并且安排人手准备晚饭。
郑公子毕竟是个读书人,能力看上去没问题,安排杂务有章有法,黄汉见有他忙前忙后乐得轻松,陪着方以化和李若琏一行坐下喝酒吃肉。
大明立国二百几十年,最窝囊的锦衣卫就是在崇祯朝。但是窝囊只不过表现在面对文官士大夫之时,在武将面前还是不可一世的。
黄汉最会察言观色,见一个总旗的锦衣卫校尉都面色不善,四个跟班跑腿的小宦官也横鼻子竖眼,心里有数了。
他笑呵呵道:“天使和诸位天子亲军来到这荒僻山村辛苦了,卑职安排了篝火晚宴用烤肉招待大家喝酒,没办法,你们也瞧见了,建奴、鞑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连空无一人的村子也不放过啊!”
传旨太监倒是不嫌弃,他道:“就着篝火烤肉喝酒,有些‘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的味道,咱家恭敬不如从命。”
咦!这个太监不简单,还能出口成章啊!
黄汉道:“卑职还没有请教公公尊姓大名?”
“哈哈,好说好说,咱家方以化,内书堂出身。”
“哦!原来您就是忠肝义胆的方公公,失敬失敬!”
这时坐在不远处的锦衣卫总旗官忍不住,差一点笑出声,连忙干咳了几声加以掩饰。
从京师跟来的人都知道方以化刚刚被曹公公瞧上眼,这一次是第一次出来办差,这位黄把总说他忠肝义胆,这是从何说起啊?
连方以化自己都认为黄汉只不过是客套加奉承而已,根本没往心里去。
黄汉真的不是说客套话,因为他记得这个明末大太监的名字,此人跟王承恩相比毫不逊色。
史书记载,方以化乃是明末忠肝义胆的太监之一,他有家传武艺晓骑善射,崇祯十七年以经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他不肯降贼毅然跟李自成的大顺军血战到底最后光荣殉国。
此时的方以化只不过是个跑腿的中等宦官,还不是大太监,黄汉见到了此人心里打定注意烧冷灶。
因为方以化会成为权势熏天的司礼监秉笔太监之一,从他英勇战死不肯投降的果决判断此人肯定不是贪官污吏。
世界上能有几个贪官污吏有慷慨赴义的豪情?
黄汉热情挽留方以化喝酒,条件简陋导致许多锦衣卫校尉都邹起眉头。
黄汉不刻意逢迎这些人,唯独对方以化礼敬有加,他同时在察言观色,想看看方以化此人是否如历史记载般乃是豪杰之士。
就着篝火烤羊肉、猪肉和马肉,黄汉和所有的家丁都用匕首割肉大块朵颐。
他大声告诉方以化,自己的小小队伍人马不多,但是一直在袭击建奴竭尽所能拯救老百姓,乡梓们给子弟兵的队伍起了一个朗朗上口的好名字“红旗军”。
让天使在避难所等候了半个月实在是无心之过,因为“红旗军”正跟鞑子、建奴在永平府西追逐根本无暇他顾,得知天使来到九里台的消息还是在抚宁跟黄维正副将并肩作战后才得知。
方以化乐滋滋听黄汉说话,眼睛不住打量“红旗军”战士。
几个酒囊、酒葫芦在众人之间传递,许多锦衣卫校尉都不愿意和看上去脏兮兮的黄汉等人共饮一壶酒,客客气气推辞了。
黄汉也不以为意,喝了一大口酒就把葫芦递给身边坐着的方以化,这个太监果然豪迈,举起葫芦猛灌两口大声道:“好酒,咱家今日终于瞧见了大明强军,痛哉快哉!”
黄汉借题发挥道:“眼见为实,公公未曾见到我等杀敌就以强军定位,出言未免轻率了些!”
旁边坐着的几个锦衣卫校尉腹诽不已,“这是个什么鸟人啊!人家乃是天使,说好话夸奖你却不领情,反说人家信口雌黄。”
黄汉有意出言不逊,就是想看看方以化的反应。
谁知方以化根本不计较只言片语,哈哈大笑道:“咱家也读史书也经常去京营办事,今日跟黄大人在强敌环视下烤火、喝酒、吃肉,看大人麾下的兵无一人面有惧色,自然能够看出他们的强者风范。”
第七十四章:显摆()
什么情谊最值得怀恋?袍泽之情而且是曾经并肩作战的袍泽之情会让人回味一生。
黄汉觉得有门儿烧冷灶,试探道:“公公是否有意成为强者中的一员?卑职斗胆留下公公随我军去砍几十个后金军首级带回京师呈报太子,不知公公是否具备这个胆量?”
旁边一个锦衣卫校尉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喝道:“大胆,天使一直对尔礼敬有加,而尔不断出言讥讽是何道理?”
黄汉连眼皮都没抬,冷笑数声,高声道:
“本官承蒙天子厚恩几个月里多次升迁,今日好不容易等来了天使,终于有机会能够托天使给圣天子带回斩获以表达一介武夫的赤子之心有何不可?
你们胆小怕死不敢留下杀敌本官又不强求,无端发怒这又何必?”
方正化依旧面不改色,他喝了一口酒道:“咱家早就期盼能够上阵斩杀建奴,可惜找不着机会,今日黄大人愿意带上咱家求之不得。
只不过校尉们要回京复命时间不允许,咱家一人留下陪着黄大人去砍建奴首级,不知可不可以?”
“可以,太可以了,但是战场上刀枪无眼,卑职不能保证天使就打不死啊!”
一众锦衣卫都斜着眼瞧着黄汉,心里继续腹诽。
“这个愣头青果然毒舌,要是方公公留下真如你所说被建奴、鞑子打死了,你小子恐怕不但会赔上前程,弄丢了身家性命也未可知。”
方正化闻言却毫不畏惧,大笑道:“哈哈,咱家也不是吃素的,黄大人能够活着,咱家也未必就会丢了性命,英雄狗熊咱们战场上见分晓。”
“痛快痛快,英雄狗熊战场上见!来来来,卑职敬公公一大口。”
“喝酒咱家也是条汉子,来就来!”
酒喝得高兴,当然要有歌声助兴,黄汉带头吟唱清平乐·红旗,麾下也都是几杯酒下肚正处于亢奋状态,立刻齐声高歌。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破鞑虏非好汉,奋勇杀敌无算。愿做荡寇先锋,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铁骑在手,何日直捣黄龙?”
雄浑的男声唱出了豪迈和雄壮,方正化听了忍不住赞叹道:“好一句‘红旗漫卷西风’,不知此词乃是哪位才子所作。”
旁边的宋鹏飞傲然道:“回禀方公公,此词是我家恩师所写,我‘红旗军’人人会背会唱有一半人会默写。”
也在陪着大家喝酒的郑孝文在山上和方正化以及一干锦衣卫相处了十几天,他们已经相当熟悉,因为郑孝文身份的缘故,小宦官和锦衣卫都对他比较客气。
郑孝文解释道:“宋百户的师傅就是黄佥事,黄大人能文能武,不仅仅带兵训练还每天教那些大头兵识字呢!”
这件事听起来好新鲜,方正化对黄汉的认知又大不相同,他更加觉得这位年轻武官深不可测。
一群大好汉儿喝着烈酒高唱:“……不破鞑虏非好汉,奋勇杀敌无算。愿做荡寇先锋,红旗漫卷西风……”当然会让人热血沸腾,连锦衣卫里也有几个纯爷们儿忍不住了。
喝了半肚子酒跟着“红旗军”战士吼了半阙清平乐·红旗的锦衣卫总旗官热血上涌,他大着舌头开口了:
“黄大人,卑职也是条汉子,根本不怕跟后金军玩儿命,只不过卖命也得看对方值不值,黄大人可有说服卑职跟着你干一票的理由?”
崇祯年的锦衣卫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没什么了不起,可以跟他们敬而远之,黄汉没打算搭理这位一直横眉立目的锦衣卫总旗官。
但是展示军功显摆一下“红旗军”的威风有利于扩大宣传面,也顺带着镇一镇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锦衣卫。
他对宋鹏飞道:“小宋,你以为咱们能够拿得出什么理由说服天子亲军?”
宋鹏飞太灵透了,立刻站起身乐呵呵道:“师傅,弟子懂了,立刻去拿来理由。诸位稍等片刻,卑职去去就来。”
不一会儿宋鹏飞带着十几人背着筐来了,他们在篝火边把九十三颗建奴首级、八十一颗鞑子脑袋瓜和一百余旗丁项上人头摆了一地。
人人爱显摆,已经是朝廷正六品武官的宋鹏飞也难免俗,他就是想让这些衣服光鲜的锦衣卫自惭形秽。
两三百死相不同的后金军人头算什么?
已经多次经历血战的“红旗军”人人面不改色继续喝酒吃肉谈笑风生,痛恨建奴的王展鹏和王志诚几个甚至借着酒劲用一个建奴巴牙喇的首级在踢皮球。
锦衣卫校尉里有一半人和四个小宦官那里受到了这个,一个个都把刚刚吃下去的东西吐得一干二净,人人脸色苍白。
那个总旗官虽然有些面色苍白倒是能够强制镇定,见到了这些斩获,看见了那些踢敌军首级取乐的真汉子,他终于知道黄汉带领麾下在外面打游击搏斩获是何等了得。
他双手抱拳躬身施礼道:“卑职李若琏领教了黄大人的军威,如果您不嫌弃,卑职愿意留下跟着大人上阵杀敌。”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黄汉用不着炫耀武力值,拿出三百左右斩获立刻镇住了锦衣卫几十校尉,总旗官李若琏前倨后恭当然不足为奇。
黄汉听见了总旗官自报家门,抚掌大笑道:“你是李若琏?哈哈,你就是忠肝义胆的李若琏啊!失敬失敬!”
李若琏心里腹诽:“娘的,这是个什么人啊!连奉承人的词汇都是换人不换词,老子何时做过什么称得上忠肝义胆的事情?”
这下子轮到方正化乐了,他尖着嗓子笑得像夜枭,“来来来,咱们都是忠肝义胆的好汉,今天喝酒吃肉,明天上阵杀敌,痛快、痛快哈哈……”
黄汉真的不是奉承人,这位李若琏也是名垂青史,他在崇祯十七年位居锦衣卫指挥同知,是屈指可数战斗到最后一刻光荣殉国的锦衣卫。
可是现在说出来难免让人家误会,毕竟那是十几年后才会发生的事情。
黄汉犹自加把火道:“两位不惧安危准备亲冒矢石上阵杀敌,由此可见卑职认为二位忠肝义胆乃是慧眼独到,来来来,来喝酒,今日咱们大口喝酒来日挥舞大刀向建奴、鞑子的头上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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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死生同()
貌似被黄汉言语所激决定留下杀敌的方、李二人其实心底里都有英雄心结,他们不过是想搏军功、想得到证明自己的机会顺水推舟而已。
既然决定跟“红旗军”一起杀敌,方正化、李若琏二人立刻不拿架子,主动跟战士们划拳行令。
方正化还扯开尖尖的嗓子吼了一阕宋代词人贺铸词作六州歌头·少年侠气。
“……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不请长缨,系取天骄种,剑吼西风。……”
此词应时应景顿时把篝火晚宴的气氛推向高潮,黄汉、郑孝文、李若琏都齐声高唱,众男子汉一起高歌取醉,一顿大酒倒是喝得酣畅淋漓。
第二天一大早,方正化和李若琏就安排其他人回去。
锦衣卫总旗的校尉们有四人不肯走,他们也是铁骨铮铮的好汉儿,自愿留下追随总旗官参加游击战,黄汉刻意记下了他们的名字。
其余校尉和几个小宦官高高兴兴走了。这帮人为什么脸变得如此之快?
这里当然有原因,因为黄汉把三百余颗首级分了一小半让他们带回京师报功,说明白了得到这些斩获是因为方正化、李若琏带领天子亲军参与袭击后金军的结果。
如此大功带上小宦官和几十锦衣卫分润,这么大的人情差一点让他们纳头便拜了,当然一个个喜笑颜开,再也不会计较在山上过了半个来月的苦日子。
校尉们和小宦官都不傻,自然会添油加醋把方正化和李若琏以及四个袍泽为何留在黄汉军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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