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按照军中的规矩,一旦部队驻营之后,骑兵们要分成几个方向派出斥候巡逻警戒,一个时辰换一组。不但李成军如此,别的军队也是这样。否则,大军前行,岂不成了聋子瞎子?在这个时代,所有的军队都有探马。西夏有铁鹞子,契丹有远拦子,宋军有踏白,方才老郭见势不妙,立即跑到都头那里请了命令。
说到这里,老郭又转身对陈兰若连连拱手:“大小姐,军机大事可耽误不得呀!属下方才已经同我都的沈都头请了令,他也答应让王衙内一道去。你若伤了衙内,谁来给小老儿带路。”
“沈都头不也得听我的?也罢,姓王的,今日且饶了你。过得今日,往后你可没这么好的运气。”陈兰若重重地将手中铠甲扔在地上,讽刺地看了王慎一眼,转身大步离去。
第四十三章 危道(求推荐票)()
已是深夜,大概估计了一下,应该是后世北京时间夜里十一点,还不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候。即便头上有明亮的月光,在没有任何光污染的古代,前方也是混混沌沌,竟是看不清楚前路。
一行三人牵着和战马在半人高的草丛中跋涉,他们身上只穿了一件薄皮甲,头上戴了一顶铁盔,铁盔上还罩着草圈儿,和着身周的夜色,这使得他看起来仿佛和这草海融为一体。
“老郭,先前多谢你了。”王慎紧了紧身上的衣裳,长长地吐了一口白气。天气好冷,突然之间就到了深秋,可怜自己身上还穿着一件单衫,早知道出发的时候多加一件衣裳了。
老郭领了任务之后,就和王慎还有另外一个军汉出了营地,向西北方向摸索了一个多时辰,王慎心中郁怒,一直沉着脸没怎么说话。此刻,心里总算平静了些。
老郭哎哟一声,说:“衙内你是朝廷大使,张相门人,日后必然大富大贵,我就是个老卒,如何当得起?今天的事情吧,大小姐就是那脾气,你也不要放在心上。其实吧,骑兵营的袍泽们对你都是十分敬服的。”
王慎这人最大的优点是有自知之明,他也知道自己的武艺其实不怎么样,实际上就是个门外汉。莫说和李成、陈兰若这样的高手比,就算在这骑兵军中任意拉出一个人来,一对对较量,自己都会被人瞬间放倒。只不过自己脑子灵,力气大,披重甲在真正的战场上也算是个合格的勇士。
今天如果真和陈兰若冲突,肯定会被打得极惨。
老郭在关键时刻为自己解了围,王慎心中很是感激。
另外一个骑兵接嘴,笑道:“老郭,你这老鸟就是喜欢做和事老,见人就说好话,没几句是真的。不过,这番话到是真,咱们弟兄虽然口头不说,心中都衙内倒是服气,衙内在平原镇打的那一仗却漂亮得很啊!”
这人姓丁,今年十八岁,却从小在西军里厮混,年纪不大,已经是老行伍了,大家都叫他小丁。
和大军团作战,一口气撒出去十几队斥候,每队五人不同,李成军因为人马有限,每队却只二人。而且,骑兵营的士卒平时要负责侦探警戒,和敌人斥候狗斗,战时还得负责冲阵。必要的时候,还得下马先登,还真有点一专多能的味,平日里也累得紧。
小丁继续说道:“什么大小姐就难脾气,她是想她男人了。”
老郭大惊:“小丁,你这个快嘴,胡柴个甚,仔细撕了你的嘴?”
小丁有个快嘴的外号,是个心里藏不事的人。让他把话只说一半,比杀了他还难受。就笑道:“老郭,你这个死老鸟,这里就咱们三人,还能怕别人听去?闲走无趣,说说也无妨。”
老郭:“算了算了,你方才还在说我,其实你的话中才没一句可信的,还是我来说吧,否则还真被你编成另外一种模样了。”
王慎心中大奇:“大小姐有夫君?”不知道怎么的,听他们说这个俏罗刹有男人,他好象有点失望的样子。
“本有,死球了。”
“啊,死了,怎么回事?”王慎万万没想到陈兰若是个寡妇。
老郭一拉开话匣子,就止不住:“说起大小姐,本是有来历的,她的父君本是开封留守司宗泽手下的一员大将,叫……叫什么来着……”
小丁插嘴:“叫马皋,是东京留守司中军统制,那可是真正的大官啊!”
“啊!”王慎抽了一口冷气,统制官是真正的高级军官呀,比如淮西军的前军统制王德王夜叉,后军统制郦琼。真若比拟,相当于后世大军区副军级以上干部,至少挂一颗将星。
记忆中,那段历史浮上心头。
原来,这个马皋本是宗泽手下的爱将。
宗泽病势之后,东京留守司换成了杜充。
杜充残忍好杀,心胸狭窄,不能服众。于是,东京留守司招募的河北大豪,如王善、张用、曹成等人就反了,领军攻打开封。双方在开封南熏门打得昏天黑地,杜充不敌,只得放弃开封,这一事件史称南熏门之战。岳飞也是在那一战中以五百骑大破贼军,崭露头角。
南熏门战后,杜充派马皋领军攻打淮宁张用,双方鏖战正酣,叛军王善突然杀到。
马皋孤军苦战,在张用、王善军马的包抄、侧击下,损失惨重。无奈之下只得突围而出,北撤至蔡河,涉水而渡。
王善令军士施放弓弩,东京留守司军士尸填河床,流水尽被染红,为之不流。
到最后,马皋军撤回留守司大营的时候,只剩五百余人,可说是输得极惨。
他本是宗泽最信任的部属,杜充做了东京留守司留守之后,党同伐异,罢黜旧人,换上自己心腹。马皋一向看不上杜充,二人平日里诸多龃龉。于是,杜充就借这个机会对马皋行了军法,取了他的性命,夺了他的部曲。
老郭说了半天,长叹道:“可怜大小姐以前本是留守司中军大将,巾帼英雄,那一战也是遍身带伤。见自家男人遇害,就带着剩余兵马反了,投到天王麾下,做了骑兵营统制。天王见她做战勇猛,心中喜欢,就收她为义女。”
“原来是这样。”王慎点点头,随口叹息一声:“杜充贼子,祸国殃民,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然后又问:“陈兰若将军投到天王麾下后,带了多少人马过来?”
老郭:“就是马皋将军手下那五百健卒,其中有两百骑兵,都是俺们西军的精锐。”
王慎心中暗想:那就难怪了,要知道这五百人以前可是宗泽的中军主力,一军之精华,一下子都被那女罗刹带过来,李成自然要大加笼络,收为义女了。世界上的事情,脱不过一个利字。换成我王慎,如果陈兰若带这么多人马来投,就算她貌似无盐,也要娶了……当然,人家可不肯嫁我。
老郭也跟着长叹:“大小姐自家夫君死在杜充手下,心中自然痛恨,连带着也恨上了宋朝的官家,不然她也不会投到李天王这里。可是,这回咱们却要受招安,衙内你是朝廷派来的大使。此番我军和刘光世休战,都是衙内一手促成,你说她能不恨你吗?”
“原来这样啊!”王慎恍然大悟。
老郭一脸的伤感:“大小姐也是个可怜人,衙内你是不知道,她平日里看着好象没事人的样子,可一直贴身戴着重孝,夜里没人的时候也不知道偷偷哭过多少场。衙内,大小姐以后若是寻你晦气,还请你让她一让。”
王慎:“那是自然。”开玩笑,我让她,人家咄咄逼人,我怎么让?
该死的,只希望尽快寻到李昱,打完这一仗,咱们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后会无期。
正在这个时候,小丁突然道:“衙内,老郭,这湖直他娘好象走完了。”
听到他喊,王慎才猛地发现脚下的地好象坚实了许多。到处都长着芦苇,这玩意儿一般来说只生长在湖边。
那么说来,这洪泽湖可算是被大伙儿走穿了。
用尽目力朝前望去,依稀能够看到远方有一片灯火,长长地铺出一大片,占地极广。
那是李昱的老营。
三人面上同时露出喜色,小丁的面皮紧了:“直娘贼,那鸟毛李昱可算被咱们给逮着了,前方三十里就是他的老营,操,起码有两万人马。走,靠过去看看。”
“自该如此。”老郭点点头,和二人一道翻身上马。突然间,他竖起耳朵,朝二人摆摆手:“有动静。”
话音刚落,前方的芦苇猛地如浪头朝两边翻开,白色的芦花如大片大片雪花飞起。
一声长嘶,黑压压的骑兵瞬间占据了眼帘。
瞬间,王慎的头皮就炸了,敌人在此伏击,显然是先一步发现他们三人。
“直娘贼,李昱斥候,迎上去!”老郭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
“杀!”小丁也发出喊声。
是的,三人行藏已经暴露,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敌人,务必不漏过一人。李成骑兵穿越洪泽湖偷袭李昱大营这个行动何等隐秘,如果让敌人斥候跑回去报信。就算李昱是个傻子,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只需谨守营寨,龟缩不出,陈兰若区区三百骑兵又岂奈他何?
李昱的骑兵队一共有五人,这一仗倒是不能打。
在低吼声中,有两骑朝他径直冲来。
老郭也抽出腰刀,朝二人猛扑。
堪堪在双方即将接触的时候,突然,那两骑朝两边一分,闪到一边。
老郭的吼声戛然而止,整个人腾空而起。然后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攥住,在地上哗啦地拉出去两丈远,就直接扔到草丛里。
“鱼网,贼子有鱼网。”小丁话音尚未落下,“刷”地,惊心动魄的声音响起。原来,就在这个瞬间,另外两骑飞奔而来,一把雪亮的刀子斩在他的背上。
小丁闷哼落马。
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在王慎刚上马,抽出横刀,转眼老郭和小丁就已经躺在地上了。
眼前是疯狂冲锋的敌骑,以一抵五,怎么看都毫无胜算。
老郭还在叫:“衙内,快逃,快逃呀!”
逃,这个字传来,王慎心中一个激灵。是啊,现在只能逃了。
可是,我这一逃,这场军事行动必然失败,以至动摇李成的整个作战部署,安娘他们怎么办?我这一逃,老郭和小丁必然活不成,我就算勉强留得一条性命,日后也必将受到良心的熬煎。
直娘贼,死则死尔,管不了那么多!
一口血气涌上心头,但心中却突然有主意。
王慎偷偷抽出横刀,藏在身后,故意惊叫:“老郭,对不起,我回去了!”
突然两腿一夹,马刺狠狠刺入马腹,一人一马如风前冲。
第四十四章 疾如风(求推荐票)()
不愧是久经训练经历过无数次战斗的战马,速度和反应都比后世赛马俱的马儿快上一分,转眼马速就放到了最大。发出一声长嘶,黑影如同一块巨大的广告牌飞来,空气也被这凶猛的冲刺搅乱了,漫天都是芦花,白茫茫一片遮人眼目。
“杀!”王慎大喝一声,趁敌人的视线混沌,右手一翻,横刀借马力在为首那个敌人的颈上一划,瞬间和敌人骑兵群错身而过。
双方都跑得极快,转眼就分开了。
为首那个敌人还坐在马上,须臾,脑袋朝后一翻,以一种诡异的肢势挂在背后。原来,刚才王慎这一刀乃是借着腰力和马力,力量何等之大,瞬间就切断了敌人的颈椎,只留薄薄的一层皮和身体连接在一起。
这个时候,只听得“噗嗤”一声,鲜血才从断颈处喷出来,染得芦花纷纷坠地,红艳艳一片。
“关三被杀了!”
“关三!”
众贼军斥候纷纷惊呼。
“杀了他,杀了他!”众贼军纷纷拨转马头,手中的马刀亮成一片。
这个时候,他们距离王慎有大约五十米,可见刚刚这个冲锋快成何等程度。
老郭确实是被一张鱼网罩住了,此刻已经被裹得如同一个粽子,再动弹不得。只不住喊:“衙内,快走,快走!”
王慎飞快地扫视了一眼,见他无碍,心头稍安。但小丁背心却中了一刀,也不知道轻重,背心的皮甲已破,有血沁出来。须臾,身下积了一滩红色的液体。他没有死,趴在地上,竭力抬头看过来。
“走不了,某是不会放弃自己的袍泽弟兄的,老郭,小丁,照应好自己,我带你们回家。”王慎冷冷地看着前方,又夹了一下马腹,让战马冲起来。
风呼呼地从身边掠,冷得一身都要僵了。白刃战一般来说,交换比都是一比一。也就是说,在如此高速的冲刺下,你的刀子砍中敌人的同时自己身体也会中一刀。
刚才一个起落杀了一个敌人本是攻其不备,接下来以一对四只怕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早知道就带上弓箭了。
但是,王慎却没有丝毫的畏惧。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害怕。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竭力使自己平静下来,让心绪变得古井无波。
而且,最重要的是,骑兵只能进攻。
不停进攻,杀死敌人,或是被敌人杀死。
马速快起来,双方都在对冲,三十米距离转瞬就到。眼前的敌骑组成一个半月阵,使得他们看起来黑压压一片。要想从中间穿过去,必须找个空隙。如果被人家围住,便是乱刀分尸的结局,失去速度的骑兵只不过是骑在马上的步兵,甚至还不如。
瞳孔放到最大,用尽目力看过去,前方是一条不大不小的缝隙,足够一人一马通过。
缝隙边上是一个瘦高个的贼骑。
“死去吧!”用尽丹田之力吼出这一声,顾不得调转横刀,只将刀刃横在胸前,朝前推出。
那瘦高个看到突如其来的刀光,面上闪过一丝惊骇,手中刀胡乱地兜头砍过来。
不用猜,看他的动作就是个生手,搞不好没有正经做个骑兵。王慎刚这么想,身体一矮,连人带马就从他身下钻了过去。仿佛是打篮球时的得分后卫带球突破,推出去的横刀,已经划过敌人的腰肋。
时间好象慢了下来,王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横刀割开敌人的麻布衫子,分开敌人的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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