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马车慢当然是慢了些,千里之路程,林甫从京城赶到边境不用走得太急也只要两天时间,如今这马车如此晃晃悠悠地往东汉都城而去,要按这个速度,恐怕所需用的时间绝对不下十日之数。
就这么闷在马车上实在是有些磨人,林甫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入东汉的时候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引人注目,这不仅是傅风雪的要求,也实在是因为傅风雪那日的说法,让林甫觉着事情略略有些凶险。
那天见着代自己随使团出行的孟凡,两人便寒暄了片刻。
“承蒙傅大人赏识,我自小便埋在这鹰卫里做事,仔细说起来,这还真算是第一次光明正大地往东汉去。”,得知自己今次竟然要做的并非是平日里阴暗的那些事务,乃是假扮小林公子,随谈判的使团光明正大地入境,孟凡心中着实感觉有些滑稽。
“让我这么一个除了龌龊事什么也不会的人去扮什么绝世大才子,什么风花雪月,实在是难为我了。”,自小便在傅风雪的培养下接触鹰卫,人生的成长历程从来就不曾离开过这些阴暗的一面,不过孟凡却似乎没有受到太多影响的样子,与无论何时都让人觉得冰冰冷的木无名完全不同。
“虚名而已,实在不敢当,今后共事,还望孟兄多多指教。”,林甫本还在担忧,若是鹰卫里的人个个都像木前辈那样死气沉沉的,自己的日子可就真的不好过了。
还好还好。
“我不日也会应约前往东汉,我到之前,你可要藏住了。”,傅风雪对那边的态度颇有些不确定,“东汉掌权派一直以来的态度对你很不利,但他们的二皇子如今却有结交你的意思,加之这个关口上刘启病重,东汉对你到底会是什么看法,我们不得而知。这也是我让孟凡易容代你随使团出行的原因。”
傅风雪如此安排,一是想让林甫搭线二皇子先潜入东汉做事,但这也只是顺便而已,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担心林甫的人身安全。
“你随使团出行,虽然明面上有一个官方身份,可东汉如今局势动荡,事情究竟如何当真尚未可知。经验的缺乏不是这几天能够补上的,若是真的自己随行,略有些冒险。所以今日带他来见你,便是要做好易容。你们顺便也认识,了解一下,此行少不了要合作。”
事情大约就是这样,那之后林甫与孟凡简单地认识了一番,发觉此人的确经验十分老到,各种秘密任务中磨练出来的青年人才,自己的确和他有些差距。
说来说去,他的任务其实就是替身。傅风雪显然认为东汉宁肯在谈判上再损失三分利益,也要置自己于死地,因而就安排了很是信得过的青年才俊孟凡假扮自己,也不知还有没有什么后招。
孟凡是傅风雪最得意的弟子,自己奉皇命随使团访问东汉,竟然还需要这个级别的特殊人物来给自己当替身,这让林甫觉着前路着实是险恶。
前路凶险,自然要老实一些。
偷偷地乘着马车慢悠悠往东汉去,其实路上多花些时间,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至于会影响到任务。过目不忘的确是个好本领,只要将东汉都城细细地走上那么一遭,剩下的也就只是闭门造车的手头功夫了,有个三五天就能绘制个大概。
问题的关键是皇宫里的那份怎么办?若是自己真的成了东汉掌权者的目标之一,夜探皇宫肯定是行不通的。自己的身法承自慕青竹,如今潜入东汉,夜探皇宫等于前功尽弃,蔡宜风肯定一眼就能认出自己来。
孟凡和傅风雪两路人都没到的情况下,林甫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冒险。
可若是不探皇宫,难不成等着那位二皇子邀请自己进去坐坐???
林甫想着都觉着好笑。若是自己跟二皇子亮明身份,这倒也不是不可能,可如今自己扮作的只是一个送书信的林府小厮而已,真正的“小林公子”今日里差不多刚刚出京,这是天下皆知的事情。
区区一个下人,莫说是面见那位皇子,恐怕连个住处都不一定会给自己安排。
退一万步讲,就算见着了那位二皇子,莫说自己不敢在另外几路人马到东汉之前就暴露自己的身份,即便是明说了,人家也得信呐!
算算时日,昨日里使团也该出发了,不知道那边究竟是什么情况,但就易容水平来看,孟凡的扮相想来无人能够识破。
傅风雪精通医术和人体不假,他的易容水平到底是在此间是什么水准,林甫不敢妄论,但仅论效果的话,至少是这些寻常人等无法理解的。
虽说孟凡的身形脸型都更加魁梧一些一些,但成型之后的效果,就连见识过亚洲三大邪术的林甫都不得不感叹…还真他娘的像。
不过使团这边,妆容虽像,却也不是一定保险的。使团中不少人都去了那日自己的婚礼,与自己有过近距离接触,如果想要连使团中的官员也瞒住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接触太多。这点先前也已经计划好。
从名义上讲,林甫此行是去约战东汉的天之骄女,随使团出行只是顺便。作为日前的袭杀事件的受害者,是使团谈判的一大筹码。
但他本人却不属于使团,因而倒也不用服从编制内的种种规矩和安排,少些接触也说得过去。
只是从礼节的角度上讲,如此拒人于千里之外,似乎略有失礼之处,但想来使团中的众人也不敢有任何的不满,反而会腆着脸往上凑。
想到孟凡此时大概正被一群想要讨好套近乎的官员们围着,林甫心中忍不住想笑,一人去东汉虽然是无聊了些,却也比困在一群油滑官吏当中要好。
前日闹出这等大动静,三元连中的名气刚消,陛下亲至参加婚礼,护驾有功的风波便再起。
自己又成了风头浪尖上的人物,走到哪里都不方便。能来东汉避避,又有人替自己去应付那些官吏,倒也不错。
第八十章 汉京()
而后十余日的路程,无比平淡,小厮打扮的林甫一路晃晃悠悠,莫说是东汉的高手,就连山贼也没碰着一个。
马车渐渐驶向东汉都城,待得离得近了,林甫掀起车帘来颇有些好奇地看向汉京,这座年轻的城池别有一种味道。
大商皇朝的京都就是如今大周的京都,汉京本只是一个大一些的地方城市,但这座城池里出了一位英杰,那便是刘启。
东汉的开国皇帝是个颇有些念旧的人,虽然汉京的底子不算太好,但东方安定之后,刘启仍旧选择定都于此。
十几年来,为了让汉京能够不逊于沿用千年的大周古都,不论是人力还是物力,东汉人都付出了不少。
林甫在资料上,一些有关当年的记载中也有读过这件事,简而言之,刘启利用东汉百姓们对于大商皇朝的仇恨和不满,将建设汉京这件事偷换了概念,诱使大家化悲痛为力量,将对大商皇朝的不满化作建设自己的新都城的力量。
这是东汉人民在刘启的引导下采用的表达方式。那就是建设一座绝不逊于千年古都的都城。
不同于大周京城的那种古韵古风,这里的一切都很年轻。
大周城墙高四丈,汉京便要修五丈,只是看了一眼城墙,林甫便发现了这点,不由得哑然失笑,两边的较量当真是无处不在。
高大宏伟的城墙由青灰色的巨石堆砌而成,十几年的雨打风吹还来不及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
驶至城墙下,林甫不得不费力地扬起头来,才能将上门的角楼纳入视线内。
因为好胜心而修得宏伟是一方面,这种崭新的感觉,更让林甫感叹古人的坚韧和创造力。
不借助任何机械的力量,仅仅凭借自己的双手去追赶已逾千年的古都,不论成果如何,单只是这份冲劲,就值得敬佩。
待得入城,京中极为宽广。
汉京的街道不比大周的温婉,而是大刀阔斧至极,极为广阔。
只是广阔虽是广阔,却还是比不上大周京城的那种热闹,酒楼商铺略有些少,若说这是萧瑟,却也算不上是错。
个人来讲,其实林甫很喜欢这种崭新的感觉。不论是在大周,还是前世看古迹,他所能看到的总是上了年头的。
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年轻的都城,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某种活力。这样年轻的都城,让他蓦地有了某种代入感。自己原来真的在与这个时代一起成长,而非只是来参观这个世界的一个看客。
走马观花地看了一路,林甫终于收回了目光。
见时候还早,便向旁边路人询问了祥云书坊的位置,打算前去先将信件与书稿送上。
日后要步入官场,总还是需要些许拿得出手的辞赋的。这段时间以来,因为没有多少称得上名声的诗句,林甫颇受诟病。
如今既然要抄书,倒不如填补一下这方面的空白。
时间紧急,每日还有跟着木前辈学习追踪,陷阱等方面的技巧,再准备一长篇小说实在累了一些,倒不如准备一些词赋,省些字数。
林甫手中的这份书稿,诗词数十篇,赋三篇,加在一起还不到两万字。但这可是三元连中的大才第一次公布自己的诗作!虽说多半比不上上回出书拒婚那般轰动,却也是一定能够畅销的。
祥云书坊的地理位置极好,据方才询问的那位大叔所说,正位于这汉京最热闹的文修路上。考虑到书坊背后的东家,这规格并不让人感到奇怪。
只是祥云书坊的门面并不太大,招牌也是中规中矩的,并没有显出任何皇家的气派来。想来是因为从商着的地位总还是不高的缘故,二皇子刘旭经商一事本就被刻意地淡化,招牌上也就不敢做什么文章了。
比之一旁鎏金镶边的,题字落款的,祥云书坊显得十分低调。
书坊,即是书店,书肆。后堂是印刷的地方,前面则是卖书的地方。
只是文修路上寸土寸金,饶是堂堂皇子也觉着将印刷的场所顶在此处实在暴敛天物,因而此处的祥云书坊只卖书,不印书。
听闻了林甫的来意,这边书坊的掌柜面露难色,“小兄弟,这等印书出版的大生意都是在惠宁街上的那家谈,咱家的主子就在惠宁街上。文修路上的这家只贩售,这等大事我也不敢乱下承诺,小兄弟若要出书,还是去那边谈罢。”
“这等大事掌柜的管不着,小的我也插不上手。”,林甫笑着递上信件和书稿,“这件事两边已经谈好,我也只是个送信的,你家主子看到书信之后自会明白。”
接过书稿一扫上面的署名,正是近来声名鹊起,几乎可以算作是销量保障的林甫,书坊掌柜喜不自胜,来者不熟悉汉京,找到了文修路的店里来,这可是给了自己一个好机会在二皇子面前露个脸啊!眉开眼笑地手下书信,店掌柜连连承诺道,“小兄弟旅途劳顿,一定累了。你尽管放心,迟些时候我就亲自送去,绝不耽搁。”
“不知道小兄弟来到汉京,有没有寻着住处?”,店掌柜跟着二皇子也有些时日了,对自己的主子极为了解,今次与这位林公子的合作根本不是明面上那么简单。出书一事的门道,他最为清楚,若不是别有他求,根本犯不着千里迢迢去征询意见。
店掌柜觉得这位前来送信的小兄弟眉清目秀,看起来不像是常年吃苦的下人,搞不好会是那位林公子的心腹。因而便想顺水推舟,送他这么一个小小的人情。看着林甫手边背上的行囊,店掌柜笑得不远也不近,“若还未找寻,咱们家在惠宁街上就有这么一家客栈,规格也算是汉京之最了。远来是客,小兄弟又是来合作的,你尽管放心,我们分文不取。”
店掌柜出人意料的热情,对自己这么一个小厮不仅没有任何轻慢的意思,竟然还积极安排住处,分文不取。
“啊?”,实在是事发突然,这与林甫日前所想的完全不同。
林甫还在诧异的时候,店掌柜便已经唤来了一位年轻的伙计,“来来来,阿姚,带这位贵客去惠宁街上的那家神仙居下榻。这位是大老板的客人,你小心点个招待,让那边的人也把眼睛擦亮了,别惹得大老板不高兴。”
第八十一章 神仙居和醉仙楼()
话说到这个程度,林甫就却之不恭了。
神仙居的奢华就连远在大周的自己都有耳闻,先不提自己其实也想见识一番,就算是自己不想,此时扮作送信的小厮,于情于理也该应下。
“你们大老板放着皇宫不住,偏要跑到惠宁街呆着,什么地方能比皇宫呆着还舒服?”,林甫觉得有点意思,“惠宁街上神仙居,就算修得再好,真能引得神仙下凡来住上一晚,却也不该压过皇宫的风头才是。”
这是废话,不论经营酒家的是皇商还是宗师,明面上都得给足皇帝面子,否则这生意,总是不大好做的。
被唤作阿姚的伙计听着林甫的话,心中不知怎地略有些感叹,大周林府的一个送信的小厮提起东汉皇宫皇室这种事情来竟然都如此地淡然写意,没有什么敬畏的感觉,不知大周朝堂上的那些官员将军们又是怎样的态度?
在阿姚看来,这位送信的林府下人就是周朝态度的缩影,难不成真如外边偶尔流传的小道消息一般,周帝吞并天下之心不死,不满足于二分天下?
不得不说,刘启挑动民意的方式方法的确很高明。汉京城不仅是东汉人民建国之后努力的成果,这座城市里面的方方面面大都是东汉百姓亲手打造的。这种归属感,自豪感,欣慰的感觉,和保家卫国这种意识形态混杂在一起,就成了汉京人的本能。
“这位兄台,你待会儿到了惠宁街就明白了。”,阿姚说起惠宁街和神仙居很是自豪,“就在短短十年前,惠宁街上荒凉萧瑟,连个像样的商铺都没有!”
“可如今呢,神仙居,醉仙楼,祥云书坊,那都是东汉出了名的大店。这天下最好的没美食,最奢华的客栈,甚至最好的歌妓,都能在这惠宁街上找到!”,阿姚说起这十来年的变化颇为自傲,林甫则是微微皱着眉看着阿姚,总觉得他显然的样子像极了自己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