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小子也的确很对我的胃口,所以我准备要把他收为我的关门弟子,不知你们几个都有什么想法。”
随着老者那有些振奋人心的话语响起后,武惊天几人的神情此时都是变得极为不自然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之中都是露出了浓浓的惊意。
“师傅,这样做好吗,何况现在这小子不知道去了那里,就连人都是看不见了。”
武惊天看着老者那显示的极为凝重的神色,而后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但是那话语中则是充满了难以相信之意。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有办法,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告诉你们一声,其实戚风那小子并没有什么大事,之前在和那摩族的年轻一代弟子那豹大战之中,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受的伤太重而已。
“所以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告诉你们一声,不要把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难道你们不怕别人看笑话吗。”
“弟子明白,我这就收回命令。”
既然自己的师傅都这样说了,那就证明戚风并没有出现意外,所以武惊天那极为担心的神色此时也是渐渐变得舒展起来,而后神色间略显喜意说道。
“好了,既然都知道了,那就都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吧,等那个小子回来后,我要亲自见见他,也把那拜师礼一并完成,好让武宗知道,你从今以后就有一个师弟了。”
随着那一身丐装打扮的老者话音落下,而后身形也是缓缓消失不见。
武惊天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几人的脸庞之上都是露出了浓浓的无奈之色。
“好吧,既然那小子没事,我们就按照他老人家的吩咐,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武惊天此时也是如释重负,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而后看着武坤和刘畅,微微笑道。
对于戚风,武惊天可是灌注了太多的希望,所以当初当知道戚风被神秘人袭击时,那种滔天的怒火,使得整个武宗的弟子都是为之感到震惊。
尤其是当得知戚风被受到神秘人的攻击后,消失不见,更是怒火冲天,有几次如果不是刘畅等人的力谏,恐怕都是带着人马杀到了阳古城。
刘畅和武坤此时也都是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如果不是太上长老出现的这么及时,刘畅和武坤都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既然戚风没事,那我们先把撒出去的人都收回来吧,顺便也告诉金奎那小子一声。”
“是啊,要先通知金奎一声,这小子这段时间都快走火入魔了,戚风的消失,金奎把所有的责任都是揽在了自己的身上。”
武坤和刘畅二人看着武惊天那满是喜意的神色,而后缓缓道。
“好,这件事要尽快,虽然这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但是其他几大宗门也都是不知道,如果要是被他们知道了,岂不是又要看我武宗的笑话了。”
“好,这件事就交给我去办。”
刘畅微微一笑,而后缓缓道。
“戚风哥哥,你真的要走吗。”
只见丹儿一脸不舍的看着打扮的精神利索的戚风,那水灵灵的大眼之中有着泪花在缓缓凝聚,而后极为不舍的问道。
“是啊,小丹儿,我得离开了,因为还有很多事要等着我去做呢。”
看着丹儿那梨花带雨的神情,戚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而后淡淡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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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恐怖气氛()
一匹好的战马,对于这个古时代的武将来说实在是太过重要了。
如果拿一个绝色美女与一匹千里马来让那些武将挑选,估计一般都会选取千里马。
而在这三国时代当中,真正的千里马极少,真正出名的,自然就是吕布的坐骑赤兔马了,但现在成了关羽的坐骑。然后,就是刘备的的卢,以及曹操的坐骑爪黄飞电。自然,还有赵云及太史慈的坐骑。
这一世,亦多了刘易的白龙马以及一众经过刘易改造过的良驹。但这些,都是通过刘易用元阳真气来改造的,发挥出这些战马的速度及其附加战力,要看拥有它们的主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千里马。
比如,拿刘易的白龙马跟赤兔马相比,如果是刘易骑乘,通过自身元阳真气的滋养,让白龙马在速度及耐力上面,甚至其凶悍程度上面,都不会输给赤兔马。可是,如果换了一个人来骑乘,那就远远不及赤兔马了,在赤兔马的面前,白龙马甚至还会因为感受到赤兔马的那种天然的王者之势而自弱三分。
有些人,会因为战马而增强战斗力,而有些战马,亦会因为其主人而突显不同。那种天生的王者之马,与经过刘易改造的战马,是不同一概而论的,经过刘易改造的千里马,骨子里始终都少了几气野性霸气,唯有他的主人展现出霸气实力之时,它们才会感同身受,同样的霸气凛然,但假若。他们的主人不济事,那么。它们就会沦为一般战马。
马超其实都不知道有多羡慕超云、太史慈的战马,两人的战马。同样是雪白的战马,奔疾如飞,尤其是太史慈的战马,能上山渡水,绝对是神马。
疾风雷龙,是马超在西凉偶尔碰到的一匹真正的千里野马,对其早已经垂涎三尺了,只是没能将其捉住驯服而已。
现在,再见到心仪的神驹。马超就真的忍不住心里的冲动,对这匹战马动起了歪心思来。
“两位大王,迷当将军,我马超也算是在西凉长大的西凉人,也知道你们草原民族的一些嗜好。
比如你们斗牛、摔跤、比武比箭等等的,一般都不是随随便便比过就算,一般,都会有一些彩头吧?所以,我想。咱们这次的比武比箭,也增加一点彩头意思意思一下。你们看如何?”
“哦?不愧是我们西凉人,懂得我们的规矩,这个建议不错。但是。现在我们嗯,你们说,要拿出什么的彩头会更好一些呢?”
彻里丰大王道。
马超转了一下眼珠。指了一圈这些氐、羌族的军营道:
“大王,我看你们部族营帐在此驻扎。连绵数十里,恐怕最少也集结了数十万族人了吧?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想你们的粮食问题肯定很紧张了。因此,我马超愿意拿出足够你们部族人十天的粮食来作为这次比武的彩头。”
“十天?数十万人所需要的粮食?此话当真?”
这可是数万石的粮食了,价值千金,随便拿出来做一个比武的彩头?并且,还是他们现在最为需要的粮食,一时间,四周的异族首领都有点**动起来。
“那、那我们要拿出什么彩头来?金银?”
达里吉台更加有点紧张的道。
“不必,就只须一匹战马便可。迷当大王,就拿你的这匹疾风雷龙做彩头,比武你胜了,战马是你们的,这数万石粮食,亦是你们的,如何?当然,若你们输了,那么”马超的目的不言而语。
迷当大王顿时有点不高兴了,原来,这个马超在打自己这匹战马的主意啊。
对于迷当来说,这匹疾风雷龙,也是他的心头所爱,轻易都不会让人靠近的。他怎么舍得拿出来作彩头呢?何况,这疾风雷龙,只是他个人的私有物,假若他胜了,所得到的彩头,却是整个氐、羌族的,他怎么会愿意?
“不行!”
迷当不假思索的道:
“这绝对不行!哼,原来你是想打本王的这匹战马的主意啊,休想!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拿我的这匹战马出来作我们比武的彩头的。
”
迷当大王可不笨,当场拒绝。不是他怕比武输了,而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把自己的战马让出去。
“呃,这个”两位氐羌族的大王,不禁相视一眼,脸有难色。
这个时候,贾诩却已经看出了,马超请求取代文丑出战,又提出了彩头,原来是打迷当大王的那匹战马的主意。贾诩是谋臣,对于座下坐骑的事却不会太过热衷,再说了,凭他那弱质彬彬的样子,也不适合骑乘那些性情暴烈的战马。不过,他自然也知道一匹千里马对于一个武将的意义。他知道,马超如此,一定有着马超自己的原因。
“马超将军,你过来一下。”
贾诩招呼马超一声,着马超过来说话。
待马超到了其跟前,贾诩才压低声音道:
“马超将军,怎么?迷当那匹战马,有着什么过人之处?你真的要拿出那些粮食做彩头?”
“贾军师,此马跟吕布的赤兔马一样,都是草原的野马群的野马王,神骏异常,几可与赤兔马比肩。这样的千里马,对于我等征战沙场的武将而言,意义是绝对非凡的。”
马超低声解释一下道:
“至于粮食的,由我马超负责,当然了,我不会输的。”
“这样啊”贾诩听了马超的话,也不禁扭头望向那匹已经驰到了迷当身旁的神骏白马,果然感到其马的不凡。
就如此刺咧咧的站在那儿,便有几分瞟缈天下的王者气势。
论到主意,贾诩的心里,要比马超多得多了。他拍了拍马超的肩头,转而对达里吉台及彻里吉道:
“两位大王。要不这样吧,数万石的粮食。就不算彩头了,算我们送给你们的见面礼。另外。我们再拿出数万石的粮食,跟迷当大王作彩头,如果迷当大王赢了,那么这数万石粮食,就算是他本人的。我看,迷当本部族,此时此刻,也相当缺乏粮食物资吧?我想,这一批粮食。应该可以解决他部族的燃眉之急。如何?”
“好啊!迷当,你看”两位大王一听人家直接先送了数万石的粮食做见面礼,心头一喜,望向迷当。
其实,他们可以直接下令让迷当执行的,但他们似乎并不想过份的要求迷当,而是采取了征求迷当个人意见的办法。
“这这个”迷当也不禁有点心动,毕竟,他及其部族来到这里。其目的就是为了粮食而来的,有了粮食,他跟族人才能够生存下去。但是,现在。还没有到达最后的地步,还不至于要让他到了出让这匹世上罕见的千里马的地步。所以,他有点心动。却还是不愿意如此。万一输了,就等于失去了这匹千里马。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他就是因为得到了这匹千里马。在战场上,使得他个人的实力也平白的提高了一个档次。与敌人交锋的时候,他凭着疾风雷龙的神骏,往往都能出奇不意的击败对方。很难想象,他失去了这匹千里马之后,他是否还混得像现在这般风生水起。在大漠当中,在大草原上,战马,就是他们这些草原部落人的第二生命。
“咳咳迷当大王,我们可否借一步说话?”
贾诩却主动的上前,对迷当道。
“你有什么话可说的?”
迷当警惕的望着贾诩道。
“来,先过来。”
贾诩说着,再次达里吉台及彻里丰拱拱手,走到了旁边的较为空旷之处,等着迷当过来。
看到两位大王点头同意,迷当才走到了贾诩的背后。
“迷当大王,你可听说过,我们汉人当中,有一个怀璧其罪的故事?”
贾诩放轻声音,小声的对迷当道。
“怀璧其罪?这个是关于和氏璧的故事吧?”
“嗯,呵呵,看来,迷当大王你对我们汉人的文明也颇有造诣啊。”
贾诩轻笑一声道:
“既然你知道这个故事,那么,你也应该清楚这个故事的意义吧?现在,迷当大王你就等于是怀璧其罪。”
“嗯?本王怀璧其罪?怎么可能?”
迷当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解的道。
“呵呵,你们这些大漠草原的部族,有着你们自己的生存法则,弱肉强者,是你们部族的基本生存法则。那匹战马,在你们这些草原部族的眼中,其意义绝对不会下于我们怀璧其罪当中的那块和氏璧。相对来说,你们会认为,那和氏璧只不过是一块石中玉,没有什么稀奇宝贝的。对于你们来说,一匹千里马,要比我们那一块玉璧要宝贝得多了。疾风雷龙,是马中王者。只有你们草原上,最强大的勇士方可以获得。只不过,暂时而言,疾风雷龙还不算太过出名,你们氐羌族的两位大王,怕也不甚了解。假如,他们知道了此疾风雷龙的不凡,你想,他们是否要让你献出给他们呢?你想,他们如果看上了你的战马,你能不让出去?不献上给他们?他们的部族要比你的部族强大得多了,你们草原上,互相倾扎争斗只是常事吧?到时候,你敢不听从命令?敢反抗他们么?还有,两位大王,你却只有一匹战马,能送给谁?你说,这样的可能性存在么?”
毫无疑问,这样的情况,绝对是存在的。草原上的部族,他们可不会跟你说什么的道理,他比你强,看上你的东西,你还真的不敢不给。别说是一匹战马了,就算是自己的妻子女儿,也只能够送上。
迷当现在,经贾诩提醒,他的心里不禁就涌出一种懊恼的情绪,想到自己居然把这匹千里马给带来,让其在部族中露脸,这实在是非常不智的行为啊。可是,迷当也知道,自己得了一匹千里马的消息,早晚都会传扬出去,到时候,这匹千里马,是否还能属于自己的都说不准了。
“迷当大五,贾某说的是否在理?现在,此马暂时还没能引起你们两位大王的真正关注。你不如就此及早处理这匹战马,这样吧。哪怕是最后你胜出,我们也愿意拿数万石粮食与你那战马。甚至,你输了,我们亦会把这批粮食送给你个人。如何?”
贾诩把话说到这个份上,迷当就不得不表态了,并且,他也醒悟了,这匹疾风雷龙在自己的手上,恐怕还真的是一个祸害。如果能在部族当中,比自己更强大的部族认识到此马的价值之前处理了。这还不失是一个明智的决择。
迷当考虑了一会,不得不同意了贾诩的话,答应拿出疾风雷龙来作彩头。
如此,疾风雷龙的命运,就等于是被决定了。
回到众人当中一说,皆大欢喜。
说好了比武比箭的规则之后,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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