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弓箭,还有在蒙巴萨预制的长矛,投枪全都派上了用场。
还好这个旅店的面积足够大,不是后世那种鸽子笼式样的高层建筑。其实这个时期的旅店基本都是包含招呼客人随从以及坐骑的功能。这个时代的人出门可不是三两个人简易出行,贵族或者富商出行,往往都会带着大批奴仆,坐骑和马车,甚至可能就食的餐具都是随行携带的。
那种巨大的商队甚至可能达到千人的数量,所以老罗这个百多人的队伍顶多算是中下等规模的商队,在这种专门接待商队的旅店商家眼中实在不算什么,顶多是武仆多了些,女仆少了点,对照老罗他们要去的方向,这个比例也实在说明不了什么。
防止必要的窥探还是要的,好在旅店四周都有高大的院墙,派几个人在院墙的高处把手一下,外人顶多就只能听到内里的声音,而看不到人影了。旅店的服务人员在没有招唤的情况下,轻易也不会过来打扰。
老罗把事情都安排了下去,再巡视了一下众人的情况,发现短期内自己也没什么好改变的,索性找了一处僻静的角落,支了一个圆盘标准箭靶,然后取出曾经用过的铁胎弓不停地射起箭来。这把铁胎弓的承受力很大,按照古人的计量方式,应该足有四石到五石的拉力,一般的人很难开满弓来射箭,老罗去在二百米外弓弓拉满,箭箭入靶,每支箭简直没有一丝弧度的直射入靶,而且因为用的是铁箭,巨大的弦力外加坚固的箭身,很多箭支都把木靶射穿了。
等到他射足三十箭,停下的时候,旁边观摩的李姌带着目瞪口呆的葛日娜和四个女汉子就向箭靶跑去。那个箭靶不说被射碎,仅三十支铁箭穿在上面就足以把箭靶弄成了筛子,老罗不用靠近去看就知道结果,如今他的视力比之原来更加厉害,天气晴好的日子,五百米视野内的田鼠是公是母都分得清,至于箭法,不敢说要射田鼠眼睛就不会射尾巴,射中身体是一定的。
概因力量增大的同时,也增强了老罗臂力的稳定性,再加上原本的基础,他现在就完全可以充当一个特殊的狙击手,尽管用的是铁箭而不是狙击步枪。说起武器的威力,铁箭的威力其实并不见得弱于步枪的子弹,反而箭支的破坏力比子弹更强一些。
李姌收了箭靶上的铁箭,重新立了一个靶子,跑回来,“三兄,你的箭发好厉害!”
老罗看着她红润娇俏的小脸,内心喜悦的说道:“四娘,其实射箭就是需要三样东西,做到了谁都可以很厉害的。”
“快说,哪三样?”李姌情不自禁的拉着老罗的胳膊追问道。
“力量,目力,还有稳定,这三样是最基本的东西。”老罗一边比划说一边道:“有了力量,才可以拉动更强的弓,有了目力才可以准确的观测目标,而有了稳定的身体才可以射中目标。”
“稳定?”李姌有些疑惑的嘟囔着。
“是啊,稳定不但是指身体,你力量有了,却在持弓的时候晃个不停,怎么也说不上稳定吧?还有心理上的,目标冲着你来了,你心中慌乱了,手臂就不在收控制,那么你的箭就不知道会射到哪里去了。”老罗解释得很详细,旁边的李姌和众人也在认真地听着,然后不时有人明白后点头开始自己的箭法练习。
李姌明显也是个有悟性的,她琢磨了好一会儿才举起自己的硬木弓,慢慢的搭箭引弦。老罗慢慢走到她的身后,“所谓的稳定不是一动不动,而是要体会手臂晃动的规律,控制住呼吸的节奏,然后再在瞄准的一瞬间放弦开箭。”
或许是老罗的话起了心理暗示的作用,李姌的手臂越来越稳定,然后就听到“嗖”的一声,箭离弦,直接命中了远处的靶心。“我射中了,我射中了!”兴奋得李姌高兴地原地蹦了起来,然后转身一把抱住了老罗。
手足无措的老罗只好揽着李姌的肩膀,轻轻地拍了几下,“好样的,四娘,很厉害!”
说过话的时候老罗的脸红了,醒过味的李姌的脸色就更红了,话也不再说了,扭身就跑了。倒是原本在边上练箭法的葛日娜和四个女汉子大笑起来,远处观望的张卢慢慢的走了过来。
第六节 黑云()
张卢的靠近自然引起了老罗的注意,往日张卢都是和艾尔黑丝恩混在一起,只是到了士麦那之后,才被老罗硬派了一个负责交易货物的差事,“隆平叔,有事?”
“三郎,我听说我们被人盯上了?”被士麦那的骑兵队长盯上的事情本就没打算保密,张卢知道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能在了解消息这么久才来询问老罗,已经是很信任老罗了。
“没错,不过不是什么大问题。”老罗一副无所谓的口气,确实也是如此。
面对老罗这种表情,张卢觉得他也许会大意,不禁提醒道:“三郎,西秦人虽然战阵一般,但是战力也不容小窥,千万不要大意了。”
老罗不由地正色道:“隆平叔,战阵之术,首在知己知彼,而今敌方战术我们尽知,对方却对我们不甚了解。到时候我们的人,硬弓远射,骑队侧冲,再加上重甲步兵厚盾抵挡,然后用轻骑追逃,他们不来没关系,来了就是送死。”
张卢听了老罗的解释稍稍松了一口气,“不过就怕他们的人太多啊。”
“不会,这种劫掠商旅的事情注定要背人耳目,所以肯定不会很多人。而且……”老罗指着远远地练习骑术的前角斗士们,“他们这些家伙基本都是经历过战场杀戮的,对方不过是劫掠商队的官匪,这个战力的强弱实在不是用人数来衡量的。”
“嗯,你说的没错。”张卢脸上的表情松弛下来了,“刚才我还和你湛叔在一起说这个事情呢,实在是心里没底,这才来问你。”
“呵呵,劳湛叔和隆平叔担心了”老罗实在做不出抱歉的表情,尽管嘴上说着安慰人的话,他就不是一个能安慰别人的家伙。
好在张卢也不计较这个,只是有些神秘的笑笑,“三郎今年三十三岁?”
“是啊,隆平叔问这个是?”老罗被对方的问话弄得一愣。
“可曾娶妻?”张卢并没有回答老罗的话,只是接着问道。
“不曾,”老罗明白了,这个张卢是想要给自己做媒人啊,不过现在实在不是考虑这个事情的时机,而且这个时代都是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前些年我和父母家人走失了,这几年就从没考虑过这个事情。”
张卢本就想要问老罗父母的状况,听到他顺口说了出来,不禁感叹了一句,“这样啊,我看你和四娘很合得来,湛郎君和我都比较看好你们,你觉得如何?”
“隆平叔,四娘确实很不错,”老罗认真的说着,“但是现在这个时候实在不是说这个事情的时机,我计划回到故土之后再考虑这个问题。”
“你说得对,恐怕最近一年都会在变动中,工匠营那边也不安宁啊。”张卢感叹了一句,不过他并没有放弃这个事情,“不过这个事情可以确定下来,回到故土再给你们办理婚事嘛。”
“这个事情也要看四娘的心意吧?”老罗应付了一句,然后说道:“还是等到了巴库再提吧。”
张卢带着满脑子的八卦去了,看着他的背影,老罗心神不宁的在操场上转来转去。结婚吗?自己还能回到原本的那个世界吗?如果再莫名其妙的跑到别的空间去,岂不是耽误了四娘这个火女郎?或者很久以后自己可以控制这把斧子?老罗不禁捂住自己的右胸口,那个斧子就是变成纹身存在那里,看来还是要抓紧时间修炼景源密术,或许那是揭开秘密的钥匙也说不定。
不提老罗的浮想联翩,百多个战争奴仆自从跟随了老罗这个主人,优厚的待遇下,一个个都恢复了体能,心态也有了很大的转变,老罗就从没把他们当作奴隶看待过,更多的时候老罗只是把他们当作手下的士兵。这一切每个人都有体会,人和人的交流都是对等的,老罗的付出在这个时候有了回报——所有的人都在忙碌,训练骑术的,练习搏斗技巧的,练习箭术的,整理铠甲和马具的,没有人空闲下来。
更不用说最早跟随老罗的那嘎和姆那奇,新进的人不乏很优秀的家伙,这两个黑小子的压力很大,每天都在努力的学习新东西,连同平日喜欢饶舌的崔十八郎也拉着努拉尔曼在拼命,怎么也不能被这些当过角斗士的家伙比下去。
老罗对这种良性竞争的场面很满意,不管怎么讲,也不用在乎手下的人种问题,这些人就是他老罗在亚洲起步的开端,冷兵器时代,人才是最大的财富,而不是什么黄金白银武器铠甲。然后就是粮食,有了粮食,就可以招募更多的人力,可以让更多的人生存下去,所以老罗的空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装满了粮食,离开雅典之前的那些日子,老罗就没少购买粮食,尽管雅典的粮价并不低廉。关键是老罗的钱财来得容易,这个时代还没有哪个地方可以防住老罗这个专业的职业军士呢,当然也许有武林高手,但是至少目前老罗还没有见到过。
张卢把三百升木桶的橄榄油和葡萄酒全部出清,然后开始购买士麦那本地出产的麦粉,当然本地还特产地毯和一些织物,不过考虑到实用价值和商用价值不高,就没再多购入,老罗只是提议购买一些帐篷和定制睡袋羊毛毯子之类,这些都不复杂,而且可以短期内订购到货。
张卢进购的粮食其实很多,除了安排在路上做样子运输的,多余的都被老罗收进了空间,反正这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老罗有秘密,但是他是头领不解释,也就没人问起,神秘这种东西有时候也是增加凝聚力的好办法。
买进的马匹和骆驼在培养了几天后,都开始恢复状态。老罗最关注的那些类似夏尔马的大家伙更是如此,短短的几天时间,原本皮包骨的高头大马已经开始恢复了神采。诺曼人菲舍尔把老罗的话传遍了整个战斗奴仆队伍,于是几乎所有体形高大感觉有一把好力气的家伙都盯上了这些大家伙。
当老罗巡视了一圈来到这个马厩的时候,就有十几个人在给这三十多匹大马梳理毛发,原本瘦骨嶙峋满身脏污的高头大马已经完全变了个样子,虽然还是有些瘦,但是跟“弱”这个字眼已经完全不沾边了。仿佛饮食充足,饲主变了,这些马的神态也完全不同了,身上光滑的皮毛,脖子后的鬃毛被梳理成了一个个编好的鬃髻,身上虽然还可以看出骨点,但是已经看出肌肉纵横,这些马的小腿后侧同夏尔马有同样的长毛,只是不知道卖马的家伙怎么说是从勃艮第运来的,或许夏尔马的原籍是那里?
历史上很多东西都是混淆不清的,关于马的记载同样如此,野史中还有尖齿专门吃肉的马呢,很多东西倒了后世都遗失了,也许是另一种悲哀?谁在乎呢。
老罗左右转了一圈,在这些高大的马匹中间找到了一匹最高最壮的家伙,牠满身棕黑色的皮毛,脖子后却很奇俊的有白色的鬃毛,小腿上也是白色的皮肤和白色的长毛,宽大的脑门出还有一个白色的十字星,老罗一只手抚摸着这个大家伙的脑门,另一只手扶着牠的粗壮的脖子,“菲舍尔,这家伙有人选了吗?”
站在老罗身边的菲舍尔恭敬的说道:“还没有分配呢,老板您没说话,我们哪会作决定?”
“怪我,”这些大家伙是特殊了点,好多人都盯着,老罗没发话,确实没人会做这个决定,老罗抬头正好看到远处的斯坦,这个后勤的事情是他负责的,“斯坦,过来一下。”
大块头的斯坦扑腾扑腾地连忙跑过来,那感觉活像一只短毛版棕熊,其实也不算夸张,斯坦的头发胡子都是棕色的,胸口和手臂又总是喜欢露在外面,你知道的,西方人种的毛发特征……
“斯坦,把所有的骆驼和马匹分配下去,每个人一头骆驼,一匹马,自己的装备自己负责。”老罗对着斯坦吩咐道,身边的棕黑色大马开始熟悉老罗,低头把脑袋在他肩上蹭来蹭去,“对了,这些大马的鞍具和马蹄铁都备齐了吗?”
“全都齐了,只等分配好,大家都熟悉了坐骑就可以出发了。”斯坦这个大块头看着是个粗豪的狮子,实际上心思缜密,否则也不可能当初在保加利亚的战场上保住性命,从他接手后勤的杂物,老罗就轻松了很多,姆那奇跟在斯坦身边应该学到了不少东西。
老罗给自己选中的黑色大马起了个名字叫黑云,这个大家伙一点也不笨拙,虽然长得高大,但是这**其实很有灵性,只不过食量太大才始终被当作驽马来养,要知道这种大马一次可以吃掉三十公斤的干草或者谷物,每天消耗的水就要一百公升以上,这个数量相当于两到三匹普通体形的战马,同时牠的速度确实没有普通体形的马速度快,但是这个就好像后世的小轿车与大卡车的对比,在冲击力方面应该是除了大象之外的最大,至于消耗问题,总会有法子解决的。
安装了特制的巨大马鞍,老罗踩着马镫骑上肩高两米的黑云,在场地中转了一圈,周围的空间仿佛都在变的开阔起来,提着铁胎弓,有一种天下在手的缥缈感觉。
第七节 琐事()
这个年月的计划,有时候真的不可能那么较真,老罗觉得自己还是犯了一个错误,眼前手下这些战斗奴仆们,虽然也多是职业军人出身,但绝不是后世自己那些志同道合的军伍战友,也不是那些生死与共的佣兵同伴。
本来计划在士麦那停留的时间只有十天,但是零零杂杂的琐事,外加集训原本步兵的角斗士们骑术,整个队伍竟在这个城市都留了近二十天。
不是老罗无法用军伍的法子来约束众人,实在是这个年代的人们实在没有后世军伍中那种时间概念,也没有那种对新生事物的接受速度,尽管他们也都很尽力。旧有的很多习惯,甚至小到穿衣吃饭,大到对生活的态度对未来的愿憬都有非常大的不同,这些不同在雅典集训的时候曾有体现,只不过当时大家都是忙忙碌碌的琐事一大堆,老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