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牵着李姌慢慢在前面走,花彪守在他脚下,在他脚步的空档里钻来钻去——这是它在非洲草原时候就养成的一个小习惯。
在他们身后不远处,一大群大大小小的孩子围绕着老罗的手下们,听他们胡吹大气,其中孩子缘最好的是大个子斯坦,机灵的小鬼们都叫他巨人叔叔,没办法,谁叫他脸上那副憨傻的笑容最有亲和力呢,当然其他的家伙也不差就是了。
老罗对这种互动从不干涉,反而有意推广这样的互动。每个男人都有一个英雄情结,不是成为自己心中的英雄,就是成为别人心中的英雄,而孩子们的单纯的崇拜目光恰好是多数男人心中的软肋,其效果并不差于女人的温柔。而且这样的互动其实是双向的,孩子们的单纯目光满足了军人们的英雄心理,抚平了他们战斗之后心中的那种焦躁,与此同时,铁血军人们的作为何尝不是孩子们心中的榜样?
别说什么太过血腥的东西不适合儿童的教育,这个时代可不适合温顺绵羊的生存。
十指不沾阳春水倒是活得无忧无虑了,但是背后需要多少人力和物力的支撑?
老罗可是清楚记得后世的chn,多少生活在歌舞升平世界里的人对护卫了他们生存状态的军人们的态度,那是怎样的嘲讽和鄙夷?单单是什么教育体系的缺失吗?
一方用血肉支撑起了和平的国度,另一方却在和平的国度里嘲讽他们那个世界构成的支柱,那该是怎样的不公平?
老罗可不希望自己收养的这些孩子变成那个样子,温情与和煦是必须的,风霜与雨雪同样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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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 马事()
对老罗来说温情只能是人生的点缀,至少在时下这个阶段他没有精力顾及,陪着李姌走一段路回到预设给民营的位置之后,他就陷入了大堆的琐事当中。
虽然有一众人手帮忙安排具体的扎营事宜,但终究有些事情还是需要老罗来掌控的,没人可以替代。
这不,刚刚把李姌和童子营的孩子们一起安顿好,同样多日未见的李轩找到了老罗,“三郎,这次可是打了一个大胜仗啊。”
“算不上什么大胜仗,突厥人、葛逻禄人加上党项人三部人马还是有些底气的,只不过他们凑到一起就是个错误,令出多门就是乌合之众!只是可惜死了千多个战士!”老罗心底真的没把这次战斗当回事儿,如果不是对方非要统合在一起做拦路鬼,而是在东行的路线上轮番袭扰,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怎会不是胜仗?杀敌那么多,还有万多人的俘虏,光是那些马匹,足够用来替换水土不服的阿拉伯马了!”李轩比老罗想得开,虽然没有真正做过军人,但他认为胜利就是胜利,不管怎么胜的,只要是胜利就足够。
“那些阿拉伯马还没有好?”老罗不想纠缠这个问题了,这种观念上的事情没法分清对错,对比来说,他更看重那些实际问题,比如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的近千匹阿拉伯马。
“最近天气暖和了,有些恢复了体力,但是那些生病的马,多数还很瘦弱,不能供人骑乘。”从冬季开始就陆续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营队里百十个养马好手轮番伺候着才没有大量损失,为这个事情,李轩没少头痛。
“哦……这种事情没办法,以后看来还是要尽量保留北方马种,今后到了河西之后,我们要培育自己的马种,这事情还要劳烦轩兄多关注,还有,那些生病的阿拉伯马还是要精心照顾,毕竟都是好马,人能适应不同的地区,马也能!说不准过些日子那些马匹适应了,它们生下的小马就不会有同样的问题了。”老罗会选马骑马,但是对养马的事情真的说不上精通,不过有一个后世养马的哥哥,再加上一点优胜劣汰的基础生物知识,判断这些真的不难。
“有道理……人水土不服会生病,马当然也会,人会好,马当然也会好!”低头琢磨了一下,李轩就了解了老罗的说法,对这种观点大表赞同。
马匹的事情确实不是小事,在这个时代,它们就等同于后世的机动车辆,尤其是大量优良的战马,本身就是军队机动作战的优良保证,无论怎样重视都不为过。
老罗可是深知这一点,按照正常的历史发展,人类用马匹代步还要至少持续将近九百年,即便他到达这个时空,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带人在短时间内搞出替代马力的机械动力,更何况机械动力本身的消耗比供养马匹的耗费可要大太多了。
“嗯,是这个道理。”确定了李轩的说法,老罗接着说道:“大力士马的适应能力就不错,黑云,你知道的,我那个大家伙,牠只是在刚到库扎克的时候生了一场病,很快就好了,其他的大力士马也差不多。”
“大力士马确实不错,不过……”李轩稍有些犹豫。
“不过什么?”
“那些大家伙吃的太多了,一匹大力士马的吃食可以满足至少五匹马的胃口,现在大力士马只有三十六匹还好说,将来如果多了……”李轩的手里几乎汇总着所有民事的材料,对坐骑这一块的事情自然门清。
“但是……”老罗当然知道这样的消耗,但李轩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他却有不同的看法,琢磨了一下措辞,他接着说道:“但是轩兄你要知道,对于骑兵来说一匹好的战马意味着什么,虽然大力士马的速度比不上阿哈尔捷金马,但是牠的负重能力却是骆驼都比不上的,披重甲的战士能够选择的坐骑最好的就是大力士马,阿哈尔捷金马的负重虽然也不错,但是一旦负重太多,体力下降的就太厉害了……至于轩兄你说的食量太大,我倒不认为是什么问题,你知道的,我在到达希尔凡之前就在收集各种种子,这一路上也没断过,知道我手里都有什么种子吗?”
“是什么……”李轩听得很仔细,老罗说的前半段他也认可,却没想到老罗把话题突然转到了什么种子上面,不觉有些愣神。
“轩兄应该也见过,一种牛马非常喜欢吃的草料,希尔凡西面明盖恰乌尔那边就有很多,开着紫花的那种,我管它叫紫花苜蓿,这种草料适合大面积种植,用来当牧草最合适不过。”老罗这个倒不是瞎说,后世他哥哥的牧场就种了不少这种牧草。
“真的?不过种草这个事情……”李轩对老罗是比较信服的,但是这时代可没人说过草还需要栽种的,一时有些迟疑。
“除了这种紫花苜蓿,我还收集了很多其他的草籽,到时不妨混种试试,总有法子解决草料问题的,而且,种了牧草的田地适合养地,隔几年轮耕种麦也是不错的。”这个问题就是老罗道听途说来的了,他可没种过田,但是后世听来的不见得就不成,他有大把的时间和机会测试这个。
“也罢,就听三郎你的,据我所知,在希尔凡时候曾经用的麦种就比东方要好,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李轩半信半疑的认可了老罗所说的草种的事情。
“我也不是很懂,不过到了东方找几个农家的人总还是能搞得清的。”老罗说的这个农家可不是指农民,而是诸子百家里面专擅农学的那个农家。
“农家?这个时候东方还有农家的人吗?听说在大唐的时候,农家的人就被排斥的进不了朝堂了,如今?啧啧……”话语说完,李轩还很罕见的露出了揶揄的表情。
老罗不明白李轩表情下的意思,直接开口问道:“怎么说?轩兄莫非也是看儒家的人不顺眼?”
“算了,不说这个,还是说说马匹的事情吧,这次的马匹数目太多了,我们本来就有四五万匹马,在比什凯克又收获了两万多,现在三郎你有缴获了这么多马匹,是不是处理一些?”李轩顺手指了指远处很是热闹的马厩处。
“处理给谁?”虽然随口问了这么一句,老罗却没有处理马匹的想法,“不知轩兄你注意了没有,那些马匹里面都是来自三部,突厥人和葛逻禄人的马尚可,党项人的马除了一些青海马还值得一看,其余的什么清塘马、北地马简直就像是驴子!”
“哈哈,三郎,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李轩笑了笑接着说道:“对于三郎你这样高大的身材来说,那些马当然小了些,但是矮个子来说就没什么问题了,而且那些矮马几乎不挑食,耐力也不错。”
“我知道……而且,我并不是嫌弃那些马……有个词叫做见微知著,党项人算是半个草原人,他们都只能用这种矮马,可以想见东方还有好的马种吗?”
“这个……”
“也就是说我们到了东方……河西之后,我们手下有这些大力士马还有阿哈捷金马,再配上高大的骑手穿上重甲就是一个无敌兵种!”这种说法算不上鼓动人心,老罗说这话的目的也不过是要李轩对养育马种的事情加以重视。
当然更多的想法就多了,他更想改变东方没有高大骏马的境况,因为按照他所了解的“历史”来说,东方各个时期的王朝马政就是一个接一个的悲剧,什么为了抑制公马焦躁的情绪阉马,皇帝为了不让御马苑里的马匹伤人而阉马,这类目光短浅的做法表面上看来算不上什么大错,但老罗却认为正是这种浅见使得整个汉文明变成了短腿。
“好吧好吧,这个事情听三郎你的好了!”李轩有些无奈的屈服了,事实上他很有些无力感,在这个罗姓长人的带领下,他只需要按部就班做事情,想要说服老罗这个家伙真的是从来没有过。
“还要辛苦轩兄尽心!”客气话还是很有必要的,老罗这种语言已经很熟练了。
“三郎这话就疏远了,你我之间可不必如此客套。”李轩这个却是实在话,从老罗和李姌订婚那天开始,两方真的称不上外人。
“也是,到了东方咱们还是要携手做事,配合不好可是要出问题的。”老罗也不擅长客套,见好就收的说了句实在话。
他这话没错,李轩听了脸色却是有些不乐,叹了一口气说道:“三郎你这话没错,但是有些人可不这么想,总是觉得自己才是这世上最聪明的,时时刻刻想着给自己讨点好处。”
“嗯?是谁?裴卫余孽?还是张家人?”老罗的脸色顿时就冷下来了,这个李轩可不是喜欢背后说人坏话的,这样说出来,肯定就是有人想搞事了,这一路上才清静了几天,又有跳梁小丑出来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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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节 争议(上)()
因为最是厌烦前方在作战,后方有人捣鬼的事情,老罗问话的语气不怎么好。
李轩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三郎,我说了你可不要冲动……好吧,是张家人。”
“看来我没猜错!”老罗倒是没有冲动,缓了缓口气说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请轩兄仔细说说,放心,共事这么久了,你知道的,我并不喜欢刀口向内。”
老罗确实也不是容易冲动的人,否则在后世也做不到高级军官的职位,只不过他的手段多数都是“能动手就别吵吵”,这样在一般人看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了。
刀口向内这个词很容易理解,老罗把这话明说出来,李轩心里顿时踏实多了,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罗姓长人决不同那些张家人,比起一肚子弯弯绕的鬼书生,老罗这种明刀明枪的风格反倒容易让人接受。想到这里,李轩也就坦然了,直接说道:“好吧,这个事情有些复杂,我需要从头开始说。”
“嗯,轩兄你尽管说,我洗耳恭听。”只要事情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老罗从来不缺乏耐心。
“三郎,多年恒罗斯战败之后,工匠营加上其他军卒被俘超过两万人,按照当时阿拔斯人的规矩,这些人要全部被作为奴隶打散发卖给一些奴隶主或者贵族,当时是张家人的先祖张莱说服了当时阿拔斯人的军事统帅埃布。穆斯里穆,使得八千人能够保存为一体,成了当时阿拔斯人手下的奴隶工匠营……”说起往事,李轩的表情难免有些唏嘘。
老罗也是头一次听人细说当年恒罗斯之后的事情,这些东西可不是曾经的历史书上能够记载的,“张莱?是什么人?”
“据记载是开元皇帝……哦,应该说是大唐玄宗时候的宰相张说(yue)的庶子,是当年工匠营的参军!”李轩说道。
“参军是什么官职?负责做什么?”关于张说这个人,老罗在史书中看到过一些,但相对眼下的事情来说并不值得关注,而历朝的军制都有很多特定的官制,老罗虽然了解古代战争的进程,但对这方面还真的说不上熟悉,却正好可以趁此机会问一问。
“按唐制,军中文职最高为别驾,后来叫长史,然后是六曹,最后才是参军,参军就是掌管军中钱粮或者文案的文职小吏,都叫参军,但是不同的军制中,这个参军的品级是不一样的……”估计是没少翻看当年关于大唐的记录,李轩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哦,听起来好乱……”老罗有点糊涂,只好打断了一下,“轩兄,回头帮忙写一份大唐军制,还有官制的明细吧,如何?”
“……好,不过三郎你搞的军制听起来好乱,不习惯。”看着老罗有些懵懂的神色,李轩笑了。
“好吧,这个回头再说,轩兄请接着讲。”关于官制,或者管理制度的问题可不是一两天可以决定的,老罗不想再岔开话题,只好督促了一句。
“也好,像张家先祖张莱那种参军,在当时顶多算九品小吏,但当时群龙无首,人心惶惶的时候,他能站出来为族人找一条路,真的殊为不易。当然,单独他一个人也成不了什么事,我李家的老祖李烨,裴家的老祖裴灼,卫家的老祖卫鸣远,还有很多人支持一起努力才聚拢在一起……”虽然作为庶支,李家的教育还是不错的,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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