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直口快的汉子,纯粹的上帝战士,让我们共同干了杯中美酒,为公爵小姐深深祝福!”
“愿上帝保佑她,美丽的小姐!”众人举起酒杯高声齐诵,诺曼底公爵神情复杂的吞咽着苦酒,没想到自己算计好的挤兑却被我巧舌如簧的翻了盘,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白忙一场,真是懊恼不已。
放下杯子,贵族们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似的继续欢笑调侃,装疯卖傻的扮演着各自设计好的角色,心中却分外清醒的等待着对手出现致命的破绽,然后跳出来在伤口上狠狠地跺上几脚,踢下万丈深渊。
博杜安伯爵保持警惕的注意着宴会中的气氛,通过一些很小的细节提前判断自己应该持有的立场,他先是若有所思的瞟了一眼“不高兴”里尔伯爵,随即扫视了下各怀鬼胎虚情假意推杯换盏的贵族们,笑吟吟的转向我:“听说您只一战便活捉了强盗路易,我想其中的精彩肯定不会像是道听途说的那样平淡,快给大家讲讲里面的传奇,我们洗耳恭听。”
我心领神会,隐秘的冲伯爵大人感激的一笑,打开话匣子便滔滔不绝:“故事还得从我们出兵时遇到的怪事说起……”
第一百二十四章 骑士比赛(一)()
一开始,说起骑士比赛,我满脑子都是后世从电影里看来如童话般美好的场景:英俊的骑士身着精致的铠甲,头盔上五颜六色的翎羽帅气非常,气派十足的冲着观众优雅的行礼;胯下的战马英姿飒爽,漂亮匀称的蹄子不安的刨着地面,带起阵阵尘土飞扬;两面的看台上坐满了衣冠楚楚的贵族绅士,大家摇着折扇彬彬有礼的相互问好;更有天使般圣洁高贵的淑女含情脉脉的躲在扇子后面偷看自己心仪的白马王子,衣袂纷飞掩不住国色天香的倾城之姿,纤纤玉手抛洒泛着芬芳的玫瑰花瓣,空气中弥漫着初恋甜蜜的味道,最后由一位德高望重穿着紫色丝绸长袍的大人物慷慨激昂的发表一番演说调动起满场的的热情将竞技场引爆,然后声音浑厚的宣布比赛开始。
现实总是无情的,虽然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开始,我就一次次的被残忍的肢解脑海中营造的美好愿景,但我告诉自己,总会有骑着白马的勇敢王子披荆斩棘历,尽千辛万苦救出身陷魔窟的娇柔公主,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要坚持笃定相信的力量有多伟大。
我能对眼前的一切发表些什么评论呢?这个明显是偷工减料残次品,用细木杆和泥巴临时搭建起来充作比赛场地的破草棚子我就不予置评了,但是你好歹把贵族们休息的二层看台修建的牢靠一点吧,才刚刚上来几个人啊,脚底下的木板就咯吱作响摇摇欲坠,棚顶上用来遮阳的稻草簌簌的带着泥土直往头顶招呼,这我还得感谢上帝他们没有选择用石头砖块来固定随风飘散的稻草。
那个是什么?为什么没有马术比赛的长方形场地?竞技场中央的土地上既没有铺上精选的细沙,也没有进行任何人工的处理,大剌剌的天然植被鸟语花香,草丛间隐约可见大小不一的沙粒石块,这是真人cs比赛场吗?
最要命的是正在场地两边紧张准备的选手,事实上他们的长相让我认为会亵渎了“白马王子”这个泛着少女系桃色的美好词汇,所以不得不换个形容词。那群膀大腰圆一脸横肉上炕都费劲,肚子上的肥膘足够熬出两桶猪油的骑士们,好像在开万国武器博览会,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奇形怪状的武器都拿了出来,为什么不是木制的长枪和骑士剑?有面盾牌配上木棍也好啊,难道电视剧里演的都是假的,比武的兵器是可以自选?我不禁撇撇嘴,但是当发现科勒站在角落百无聊赖的整理挂在后腰上箭袋的时候,又不淡定的尖叫起来,什么?弓箭也可以!这是要玩出人命啊!
“呃……伯爵大人,今天是不是彩排啊?效果还是蛮逼真的,哈哈。”我带着满肚子的疑问侧过身对坐在自己上首正在和一个贵妇人相谈甚欢的博杜安伯爵问道,“一切看起来都好像不是那么的……准备就绪。”
博杜安伯爵瞅着我愣了片刻,随即捋着胡须哈哈大笑,他身边的贵妇更是笑得惨不忍睹,脸上那颗硕大的黑痣触目惊心的上下抖动着:“您真是善于调侃,伯爵大人,本来平淡无奇的一件事情被您这么一说反倒妙趣横生,要知道两百年前法兰西的秃头查理和日耳曼的路易在斯特拉斯堡会晤的时候,骑士们就为了争夺荣耀和心上人的青睐而在粗糙的竞技场里你来我往的决斗了,虽然说教会一直不提倡这种明显异教性质的邪恶比赛,但是谁在乎那个呢?让人血脉喷张的打斗和比武总好过坐在壁炉前听着吟游诗人演唱的诗句,而且故事里的主人公几千年了都没有换过,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是一面听着他们老掉牙的吟唱,一面被猪骨头卡住喉咙噎死的。”
“那他们这是在……我是说比赛的武器,这样会伤到参赛的骑士的,应该使用专业的木制长剑。”我尽量谨慎自己的措辞,以便显得不是那么没见过世面,免得贻笑大方。
“您这么说会让别人以为德意志从来不举行骑士比赛一样,难道德意志的骑士们害怕在战场上见血,或者不喜欢争夺无上的荣耀?对不起,您刚才说的是木剑?那种小孩子过家家的玩具只会侮辱上帝战士勇敢的名声。”博杜安伯爵像在看外星人似的上下打量着我,似乎在寻找电磁波发射天线,“比赛自选武器,三人一组,一人骑马两人步行,可以使用盾牌和利器,这是普世共同遵守的规则,我的大人!当然,弓箭是要求取下箭头的,否则太不公平。如果说有谁不幸在决斗中阵亡,他的英名只会被人们如天神般永远传颂,而取胜的那一方将获得他的武器和铠甲,当然还有全场雷鸣海啸一样的欢呼以及足够多的眉目传情,这是胜利者应得的奖赏。”
好吧,我承认自己又被电视剧和骑士小说骗了,那种故事中严谨有序的比赛场景可能要晚上几百年才会出现,其实见见血没什么不好的,我对自己手下的战斗力很有信心,尤其是公牛的勇猛再搭配上科勒的冷静,进入决赛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自我解嘲的耸了耸肩,要过侍从端过来的葡萄酒,我舒心的喝了一大口,但是随即被呛得差点昏死过去——竞技场的另一边,伯爵城堡的铁匠和杀猪人正肩并肩的给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位衣甲整齐的年轻人训话,显然那二人是他们的儿子或者学徒,难道平民也可以参加骑士比武了吗?我翻了个白眼,瞬间又凌乱了。
观看比赛的人们带着各自的家眷陆陆续续的出现在看台上,寻找自己熟悉交好的贵族挨着坐,不停地打招呼和碰杯饮酒;女人们则聚在一起讨论时下最流行的头巾与长裙式样,主席台对面看台上坐满了从各地赶来的手艺人、商人或者本地农民,两个看台中间被比赛通道隔开,以便区分身份的高低贵贱。
我孤独的坐在人群中,既没有熟悉的面孔过来跟我打招呼,也没有谁想要认识一个第一天来就和强大的诺曼底公爵结下梁子的倒霉蛋,至于那些满身庸脂俗粉刺鼻味道的所谓贵妇们,我倒真希望她们离我远一点。博杜安伯爵故作矜持的捏着一颗葡萄,一位衣着华丽管家模样的中年人走到他身边附耳说了些什么,伯爵把葡萄丢进嘴里,清清嗓子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整理着自己的长袍站起来,昂着下巴巡视了一圈,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权杖在地上敲击了两下,底气十足的宣布:“比赛开始!”什么,这就开始了?没有让人血脉喷张的激情演说,也没有“为了上帝”之类的煽情桥段?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群欧洲人喜欢如此血腥野蛮的斗殴游戏,让活生生的人拿着武器和与自己无冤无仇的陌生人捉对厮杀,然后乐此不疲的为每一次骨折和崩掉的牙齿欢呼雀跃,在比赛持续的大半天时间里热情如火丝毫不减。我饥肠辘辘的盯着眼前侍从又端上来的苹果和葡萄发呆,身边的贵族们却神采奕奕的欣赏正欢,不时和身边的人对某个危险的武打动作交换下意见,不外乎是怎样怎样能够更快把对方的肩膀卸下来,好像那是一件多么值得夸耀的技术。贵妇们的坐席早就空了一大片,只剩下几个歪瓜裂枣还在左顾右盼的寻找自己的目标,许多年轻的贵族少女和某位大人的私生子或者骑士的英俊侍从躲在角落里拉拉扯扯,然后手挽手的消失在竞技场,去外面莺飞草长的茂密草丛中进行更深一步的交流,也许会弄出私生子的私生子,多搞笑!
场地中的比赛已经到了四进二的关键阶段,从前来参赛的三十二支队伍中脱颖而出的四支优秀队伍正在捉对厮杀,大家都选择相对比较容易些的对手,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能够保存实力的进入最终的决赛,不过眼前混乱的场面仍旧让我分不清各自阵容,但是我知道公牛他们就在看台下面卖力对抗的十二个人中间。
之前的比赛中已经有三位不幸战死的武士,其中就包括铁匠的小儿子,不过这位父亲显然没有那么伤心,因为他的儿子光荣的死在一位来自特鲁瓦古老家族的骑士剑下,并且承认战死的小伙子是他见识过最勇敢的对手,这让双方都感到无比荣耀,死亡相比之下就没有那么重要了。重伤不治的战士会被很有风度的对手赦免,然后拖下去疗伤,不过从吓人的伤口上来看,就算不死于失血过多,他也很难逃脱感染的厄运,最后浑身发臭的死在某个阴暗的房间里,被自己为之战斗的封君无情抛弃。不过那些在一开始就支撑不住举手投降的骑士,会在满场的嘘声中一辈子淹死在耻辱里,他的封君面色铁青的盯着他一步步离开颓唐的背影,攥紧的拳头表示已经暗下杀机,凄惨的结局可以想见。
这难道就是后世被推崇备至的骑士比赛?那些彬彬有礼的骑士和严谨的比赛秩序,高尚的情操和美丽的公主呢?这完全就是个古罗马斗兽场的现实版,只不过站在场中如野兽般嘶叫交战的不再是卑贱的奴隶,而是套在铁壳子里的贵族骑士,相比之下,似乎谁也没比谁高贵到哪里去,都是统治阶级无聊时娱乐的玩物。
“你的那些武士运气还真好,竟然能一路撑到现在,狡猾又诡计多端,从来不硬碰硬的正面交战,尤其是那个个子瘦瘦高高拿弓箭的,总是躲在暗处放冷箭。”诺曼底公爵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恶狠狠地攥着酒杯,正眼都不看我的说威胁道,“不过他们很快就要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骑士了,愤怒的战斧会把他们撕扯成漫天飞舞的碎片,被野狗和乌鸦啄食,带着洗刷不尽的屈辱去见上帝,这就是对你公然顶撞我的惩罚。”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这个金发倒竖的年轻人,如果不是早有了解我一定认为他是那种杂志封面上让人看了直流口水的性感帅哥,谁会想到温婉的面孔下竟然是如此小心眼的脾气,我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拿着酒杯和他碰了一下,针锋相对的回答:“虽然不知道您说了些什么,不过既然选择了战斗,不到最后一刻,输赢还尚未可知呢,就让我们拭目以待谁才是上帝选择的战士吧……”
第一百二十五章 骑士比赛(二)()
决赛开始之前有一段休息的时间,平民观众们抓紧时间拿出自己带来的食物填饱肚子,或者花上那么一枚硬币从比赛场外兜售饮料的小贩那里买来掺了葡萄汁的凉水来开开洋荤,让身边的邻居艳羡不已。
骑士比赛同时也是商人们盛大的节日,尤其是在安特卫普这样富裕的城镇里,有产阶级占了大多数,他们有足够的闲钱能选购自己心仪的小物件,不论是一小瓶声称是意大利修道院原装运来,其实是在香槟某个山沟里用自家劣质葡萄酿造的果酒;还是一条细羊毛的小披肩,都会为了攀比和满足小市民的虚荣心,在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之后买下来,仅仅只是让自己成为明天居住街区热议的焦点,当然,他不甘示弱的邻居们砸锅卖铁也会在第二天买来一模一样的物件以显示自己的富足,高兴的当然是那些窃喜着在背地里数钱的商人们,又一次为自己压箱底的破烂找到了销路。
在中世纪根本没有后世传统意义上所谓的贸易,那些幻想中商人们驾着巨大的货船或者领着庞大的商队,穿越带有异国情调的丛林山丘,从一个地区前往另一个地区,转运大宗大宗稀世罕有的珍贵货物,然后腰缠万贯富可敌国的景象根本没有出现在这个时代。所谓的“贸易”不过是一些不被基督世界认同,又没有土地耕种的犹太人冒着生命危险,穿越那些潜伏着强盗的恐怖森林地带,把一点点可怜的针头线脑卖给穷山沟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没见过世面的农民,还得时刻提防打着惩罚“不从事劳动的寄生虫”旗号的贪婪领主,如果他老人家心情好邀请你去城堡作客,感谢上帝,不把足够的赎金在火苗吞噬你之前送到领主的钱窖里,家里人就只能得到一堆面目模糊的黑炭。
弗兰德的强盛在于历代伯爵对于商业尤其是犹太人经商的宽松政策,他们并不像是其他地区的领主那样憎恶从自己钱袋里掏出金币的商人,也不会通过杀鸡取卵的办法抢劫他们来满足自己,只是通过征收相当数目的税金来充实自己被长时间同周边国家拉锯战所消耗的金币。
弗兰德的传统工业是羊毛纺织,这里河汊纵横的平缓低地造就了大片适宜放牧的草场,每家每户的女人们都会一面照看羊群一面不辍的忙乎着手头的纺锤,织造出大匹精美的羊毛制品,然后卖给某个走村串巷收购的犹太商人补贴家用。收购了足够多的货物并且缴纳清楚自己应付的税金之后,商人们便会雇佣弗兰德伯爵旗下的商船队跨海将弗兰德颜色鲜艳的羊毛制品卖给彼岸的英格兰,换取此地同样价值低廉的细羊毛布,运回弗兰德染色加工后,走相对安全的布拉班特——卢森堡路线,销往德意志内地和威尼斯。如果运气足够好,能够避开沿途不时出现打秋风的强盗和暴民,以及虎视眈眈的领主们,这一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