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思绪绵绵的随意飘忽,太吵了!我捂住耳朵,那些亡灵围着耳朵窃窃私语,嘲笑我、挖苦我、诅咒我……前面的路,一眼望不到尽头,身后的路,更幽黑难适,踽踽独行的我,该何去何从?
“害怕做噩梦吗,大人?”是代号四,自从经过上次的刺杀事件,她便形影不离的跟着,虽然大多数时间看不到人,但她就隐藏在某个离我很近的角落里,时刻准备应付突发的危险,所以,当她出声时,我一点没觉得奇怪。
“我怕的不是噩梦,是一梦不起。”循着声音的方向,我环抱着腿,把下巴搭在膝盖上,“噩梦总有醒来的时候吧,回到现实,便不会再记得那些使你害怕的东西了,可我的噩梦,从梦境延续到现实,一环套一环,没有尽头,没有希望,也没有答案……是在梦里吧,我们现在?”
“照这么说,大家都在陪你做着醒不来的梦,用信仰、用热血、用生命,而您却放弃了放弃了继续做下去的想法。”代号四的声音换到另一边,移动的很快,“明天的路要怎么走,几百人等着您的命令呢!”
“明天的路……就靠这几百人走得下去吗?”白天黑夜,坚强的奈梅亨公爵和胆小的穿越男相互转换角色,一个渴望荣耀,一个向往温暖,怀疑与自信交替争斗,撕扯我分裂的人格,有时真的不知道——我,究竟是谁?(。。)
第四百零六章 战火中的新人()
“大人,大人,有人求见。”代号四摇着我的肩膀,附在耳边轻轻地呼唤,热气抚弄着皮肤,感觉痒痒的,“是在马蒂尼第一个吃螃蟹的小伙子,他领了个姑娘过来,好像有什么要紧的事。”
“嗯?”我才刚刚睡着没多久,神智正涣散的聚不回来,她的话左耳进右耳冒,恍恍惚惚结果啥都没记住,“你说谁?”
“兔子……或者獾子?大概类似的名儿,马蒂尼那个家破人亡的年轻人,他在门外。”代号四的声音越来越小,然后又跳跃似的出现在另一个方向,“要他进来吗?叫醒您花了太久,他们已经等一会了。”
“哦,那个年轻人,我记得。”揉了揉眼角残留的屑物,我强迫自己赶快清醒,“叫他去外面的房间。”
裹着厚厚的皮氅,依旧抵挡不住山区夜晚刺骨的寒冷,我把椅子往火堆挪了挪,拿起棍子弄弄柴火,好让有些收敛的火势燃烧得更旺盛。隔壁的大厅东倒西歪的睡了满地士兵,如雷的鼾声即使隔着如此厚的石头墙壁,还是震得人以为旁边有列火车轰隆隆的通过,“太可怕了!”我按着跳突的太阳穴自言自语道。
“大人。”门开的瞬间火车轰鸣变成飞机的尖啸,一股凉气迅速袭入,专找袖口往里钻,我不禁打个冷战,整个人立刻清醒,“兔子”恭敬地弯着腰,眼神飘向身后,应该还带了个人。“进来啊,没关系,公爵大人相当亲切。”他小声劝着。惶恐的冲我笑笑,伸手拉同伴进来。
原来是个姑娘!“兔子”瞅着我腼腆的笑了,姑娘则盯住地板压根不敢抬头,仿佛面前是只妖艳的美杜莎,看一眼便会化成石头,明显一副局促不安的样子,我慈祥的点头微笑。借着火苗的光,细细打量起“兔子”领来的姑娘。
她个子不高,也就将将到男伴的肩膀。不过骨架很大,看上去结实健康,是个干活的好把式,这种身材的女人既能吃苦又好生养。在农村相当抢手。深栗色的头发洗得干干净净。扎成漂亮的麻花辫,比那些被家务所累的妇女清新出不止一个档次,带着少女特有的活力和阳光。婴儿肥的脸蛋红彤彤的,小鼻梁可爱的凸起,点缀着几颗俏皮的雀斑,两只眼睛勾成妩媚的“月亮弯”,厚实的嘴唇颜色淡些,应该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后遗症。总而言之。这个稚气未脱的小姑娘还保留着少女可贵的气质,年轻让她即使什么都不做。只是简单地站着便放射出引人注目的别样光芒,那种沁人心脾的温暖阳光。
“咳……”代号四见我盯着人家小女孩发呆,稍稍咳了两声提醒着,堂堂公爵当众摆出色眯眯的老流氓表情,实在有失体统。
我嗔怪的瞪她一眼——代号四那个想什么都极端的脑子,十有**得理解成被坏了好事的抱怨,转而望着面容微微紧张的“兔子”,他也陷入和代号四同样的迷惑,误会了我前后的表情变化。
“嗯嗯。”我故作镇定的清清嗓子,决定掌握场上主动,“你深更半夜的来求见,有事情要说吗?”
“是的,大人。”“兔子”咬了咬嘴唇,支吾着吐出几个字,“我确实有事想求您宽恕。”宽恕?这俩字分量太重,我不由得皱起眉头,下意识的捻着胡须,上位者的威严自然而然流露出来,强大的气场令房间的温度直逼冰点。
“大人?”“兔子”的声音颤抖者,这下更加坐实了他们关于我准备霸占民女的猜测,“您……我……她叫珊妮,是我的……”他吞吞吐吐的说着,两人偷偷交换着惶遽的眼神,小手勾到一起。
明白了!拉着的手似乎给了彼此莫大的安慰,“兔子”提高了音量:“珊妮是我的爱人,我想跟她结婚!”
“结婚?”黑暗中代号四瞳孔一缩,死死地锁定我,好像生怕公爵大人真的见色起意,干出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情来(其实领主强抢民女的事情,每个国家每天都在发生,已经被美化成“上帝赋予的神圣权利”,连标榜道德伟岸的教会都见怪不怪了),那种感觉让我相当不爽,“这是好事啊,我同意并祝福你们这对相爱的人。”我的回答出乎众人意料,代号四干脆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嘴。
“您说的是真的吗,大人?”“兔子”激动地难以置信,面色重新红润起来,“谢谢您,大人,愿上帝保佑您!”
“既然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有多喜欢,痛快的表现出来,别等到物是人非的时候,再去后悔当年自己的不努力——我当时要是这样多好,我当时要是那样会如何,上帝只给每个人一次真爱的机会,错过了,便不得不守着受伤的心孤独终老,年轻人,用力去爱吧!”本想说一句勉励的话,结果脱口而出的那么多,恋爱中的男女手挽手真诚的听着,房间里洋溢着幸福的粉红味道,“这女孩……珊妮,是城堡的女仆吗?”像个慈祥的长辈,我拉起温暖的家常。
“珊妮的母亲是城堡的厨娘,他的父亲……”“兔子”小心的观察着心爱的女孩,犹豫半天才继续说,“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独自抚养她长大,平时就在厨房干点杂活,从没去过厨房和后园以外的地方,住在上面的那些贵族……您了解的,生活在禽兽的眼皮底下相当辛苦。进城时士兵们乱哄哄的到处搜刮东西,有几个老痞子要趁机干坏事,正好让我撞见,便打抱不平的救了她,她们母女俩都很感激,愿意将未来托付给我。”马蒂尼男孩红着脸,满含爱意的温柔凝视见面不过一天的女孩,他相信一见钟情,“而且,我也非常非常的爱她。”
这对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女,在丑陋黑暗的世上,执着的找到对方,然后坚守来之不易的纯洁感情,本身不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吗?我欣慰的勾着嘴角,心底默默地祝福,爱开玩笑的命运兜着他们绕了那么大的一圈,终于等到命中注定的彼此,还好中途的艰难险阻没让懵懂的男女选择放弃。
我由衷地为一对新人感到高兴,答应挑一段《圣经》中的句子给他们**的箴言,感激的男女脸上流着激动的泪水,千恩万谢的退了出去。夜逐渐深了,捕到田鼠的猫头鹰发出诡异的叫声,反复回荡在空旷的山谷中,我懒懒的往火堆里丢了根柴火,和衣躺下准备抓紧时间再补补觉。
迷迷糊糊的大概睡了有一会,眼看就要沉入梦乡,代号四幽灵般的声音不和谐的响起,粗暴的打断难得舒服的回笼觉。“大人,大人,醒醒,快醒醒!”她叫人的方式千篇一律,急促的像台马力十足的柴油发动机。
“该死!”我痛苦的抓耳挠腮,从牙齿的缝隙挤出两个不愉快的单词,“黑暗使者,能别带来光明吗?”
“我们的斥候回来了,紧急军情。”她自动屏蔽我的不满,言简意赅的陈述道,“有支军队正朝沃韦城堡赶来,打着巴黎王室的旗号,日落前到达距离此地四十里的布洛乃过夜。敌人数量庞大,据斥候描述,光是并辔而行的骑士就超过二十排!您得早下决断,按照他们行进的速度,咱们要是天亮出发,必然来不及跑太远,万一……这点士兵,结果怎样显而易见。”
上帝啊,就不能让人喘口气?我抓狂的挠着头皮,长时间没洗的头油沾了一手,滑溜溜怪恶心的,罗马、托斯卡纳、热那亚、都灵、马蒂尼,我的主题一直是逃命、逃命、逃命!前追后撵的好不狼狈。
“容我想想……”嗓子干干的,也许是篝火太旺盛的关系,整个人的精神随着体液一起蒸发,越希望精力集中脑子里越一片空白,“我们人数少,战斗力弱,唯一的优势——城堡!咱们在城堡里,物资充足,还有独立的水源,对啊,他们人多能奈我何?撼得动坚硬的城墙吗?”
“大人!”代号四打断我的自说自话,“您要龟缩在城堡里一边惬意的享受美食一边把敌人等死吗?”
没错,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便是时间,对我、对奈梅亨,输不起更等不起,“要不……咱们连夜跑路吧?”我试探着说出想法,因为心虚声音抖得厉害,“叫醒大家,抛弃没用的细软,差不多还来得及!”
“逃走?是个好办法,但我们往哪逃?”代号四无奈的摊开手,“去士瓦本只有通过伯尔尼的一条路,躲得了豺狼,躲不过虎豹,二选一的抉择,先死还是后死,有差别吗?”她目光冷峻的望着我,那眼神能杀死强壮的大象。(。。)
第四百零七章 离开或者留下()
山区的夜晚很冷,凌晨更是冰到刺骨,它们就像一只只懒惰的树袋熊,抱着你死也不动地方,直冻得牙关打颤、鼻涕横流都不肯善罢甘休。{顶}点{小}说 3W。23Wx。两相权衡,我们还是决定跑路,奈梅亨士兵习惯了奔波的生活,别看一个个鼾声连天睡得挺香,命令一下立马利索收拾东西整装待发,启明星缓缓升上西天的功夫,几百人便备好必要的行装陆陆续续启程。前路漫漫,何处是归途?
有人离开,自然有人要留下,马蒂尼来的农民在经历过颠沛流离的跋涉和艰苦卓绝的大战之后,意志不坚定的人动摇了,他们对新生活本没有太多的渴望,又不愿意继续吃苦,留在城堡找份糊口的活计总比居无定所的卖命强。所以说,当一个人习惯了弯下腰做奴隶,即使给他站直说话的权力,也会嫌挺直腰杆说话难受,反而愈发卑微的讨生活,活着,从来不是件想当然的事。
“兔子”便是选择留下的人们中的一员,他牵着自己的爱人来为我送行,羞愧的憋红了脸,“大人,对不起。”他躲闪着我的目光,“珊妮母女不想离开沃韦,作为这个家唯一的男人,我得对她们负责,不得不留下,希望您能原谅我。”小伙子恳切的跪在地上,捧起我的靴子浅浅亲吻着,以此表示自己的谦卑和祝福,“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您的恩情,愿上帝保佑您,仁慈的公爵大人。”
家?有家真好!“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我骑在马背上,抬手示意“兔子”站起来。“还记得你的请求吗?《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爱的箴言’,送给你们,务必紧紧握住自己的爱人,幸福的少年!”
“大人!”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几欲喷涌而出。但坚强的“兔子”咬牙忍着,投给我温暖的笑容——他不希望留给我悲戚的记忆,“您一定是上帝派来拯救我们的天使,好运将伴随您一生一世……”
呵呵,也许吧!不过我的生命貌似和幸运绝缘,倒是总伴随着别离和悲伤,如此想想,我肯定不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好了,我该出发了。后会有期。”放开缰绳,战马欢脱的打了个响鼻,这漂亮的精灵是城堡马厩里的上品,士兵们特意挑来献给我当坐骑的,“爱的箴言,要记住,知道吗?”
调转马头,追着行进的队伍绝尘而去,远远飘来“兔子”挥手作别的呼喊,眼角湿湿的,咦?我怎么淌下了眼泪,为这相识不久的年轻人?滚烫灼热的泪水划过脸颊,我似乎懂了其中的深意,可能在他身上,寄予了太多对个人夭折爱情的憧憬吧?有个一见钟情的人儿,共同生活在爱情里,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吧?
重重山峰间不时出现的天空缓慢的变化着颜色,森林中恢复了勃勃生机,士兵们身上蒸腾着白色的热气,贯穿整个凌晨的行军令大家汗水淋漓,“到前面找地方歇歇脚,多少吃点东西。”我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吩咐道。
“也好,昨晚的那点存货早没了,肚皮饿得紧。”欧文骑马靠近,身上散发着臭烘烘的酒味。
部队在一处背风的山坳停下休整,勤快的战士三下五除二就升起一堆篝火,开始操持大伙的早饭。我解开皮氅的前襟,胸膛正对熊熊燃烧的火焰,烘烤得相当舒服。欧文刚一坐好,便迫不及待的取出挂在腰上的酒壶温着,“我要活着得有两样东西支撑,一是美酒,二是美人,如果非要选择一样,那美酒绝对必不可少。”这个嗜酒如命的疯子曾醉醺醺的炫耀过自己的不良爱好,满脸得意的神情,小半宿的奔波早让他嗓子冒烟,寡淡的清水根本无法滋润偏重的胃口。
“哦,坏消息来了。”欧文的目光落到我身后,低声抱怨着,话音刚落,代号四的黑衣便映入眼帘,怪不得一向嘻嘻哈哈的太阳花骑士不敢大声吆喝,原来他遇到了克星,“我去别处看看。”他顾不得带上火堆边温着的酒壶,手忙脚乱的起身,飞也似的逃走,远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