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之落日欧罗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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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之落日欧罗巴-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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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张大爷都不如,更可笑的是几个躲在城堡窗口前偷窥的贵族小姐(我觉得是),她们鬼斧神工的面容让我开始觉得凤姐其实也不是那么不能亲近——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坑爹的时代!

    虽然我自认为是一个宅男,可是正在让我亲吻他手背的伯爵大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体味,比我半个月不出门刷魔兽副本时身上的味道还要让人反胃,即使他喷了浓浓的香水,不过那只能让他身上的味道更恶心,更何况他身后角落里深情款款向我抛媚眼的神兽贵族小姐!老天,如果你现在就在我面前的话,我恨不得把你大卸八块,还有那些电影导演,你们真应该来实地采风一下,这就是电影里剑与火忠诚与荣耀的中世纪,我宁可活在万恶的旧社会!

    剩下的宴会和狂欢我已经记不清都发生过什么了,因为我一直在躲避各种膀大腰圆奇形怪状的发情期雌性动物的捕杀,我生怕她们会趁我不注意把我一棒子打晕然后拖入野地苟合,话说我的穿越人物就这么帅吗?

    整个晚上我都躲在鼾声如雷的泽雷骑士身后瑟瑟发抖,我开始想念高中时给我写过情书的隔壁班小胖,如果知道会有今天,我情愿当时就献出我华丽丽的青春,省得留到这里被活生生的糟蹋!

    睡梦中的泽雷翻了个身,嘴里面含糊不清的嘟囔着:“兰迪你个交了好运的**,那么多**的贵族小姐,尽情的播种去吧……”

    屈辱的我在内心深处泣血呼唤:我要回家!

第三章 现实一闷棍打得还真通透() 
说实话,我之所以这么迫切的想要离开伯爵城堡,希望躲开那些不可远观也不可亵玩的贵族小姐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的封地里有一座城堡这件事情像运动过后的红牛一样兴奋了我的神经——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想要甲胄齐整的站在城堡塔尖上睥睨天下,只是急切的想看看有没有可能在城堡里安上暖气,我很怀疑在没有棉花内芯、没有羽绒被中世纪,那些用来聊以取暖的兽皮的战斗力……

    回家的旅程就像在乡村郊游,不过这一路上的景致并没有赏心悦目的麦浪滚滚,也没有鸡犬相闻的升平盛世,有的只是碗口粗的大树,和大树,和大树。

    作为一名光荣的穿越众,我深信冥冥之中操纵命运的那只大手没有那么贱,肯定会给我安排一些穿越小说里常见的福利,比如我一出场就搞定了对方的重要人物,小小的发了笔横财就是明证,剩下的事情自然会水到渠成,美女啦奇遇啦权位啦,没准还能混个皇帝当当。不过这些诛心之论可不能对跟在我后面赶小毛驴的傻乎乎侍从说,从他不健全发育的五官来看,智商绝对在七十以下,文化程度最多是村立小学二年级毕业。

    “那个……那个谁!”我摆出一副领导下乡视察颐指气使的欠揍表情指了指傻大个,示意他走快点到我的身边来,“你叫什么来着?跟了我多久了?”

    傻大个似乎比泽雷灵光一点,并没有惊讶于我的健忘,毕恭毕敬的回答,尖尖的鼻子都快要埋到毛驴的身体里去了,谦卑的让我都不好意思了:“老爷,您看您日理万机的,小的的贱名哪能入了您的耳?小的叫汉斯。”

    “汉斯?”合着后来满中国的金汉斯都是用的你的尊讳啊?我夸张的长大了嘴巴,“你已经服侍我很久了吧?”

    “我只是您的随从,并不是骑士侍从,我的父亲是您采邑的铁匠。”农村孩子汉斯充分的显示出自己憨厚的本性,一五一十的回答我。

    我松了松皮带,那玩意勒的我胯骨特别难受:“老爷考考你,你要是都能答上来,我就提升你做侍从,怎么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直是我亲和力的最好体现。

    汉斯明显被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晕了,其实在后来当我知道自己许下了一个多么伟大的承诺之后,不可避免的后悔了。只见他泣不成声的连连向我点头哈腰,像极了脸上贴块狗皮膏药的翻译官:“赞美您好心的老爷!”

    我在脑海中飞快的整理了一下思路,处理速度堪比四核电脑:“我们的皇帝陛下是谁?”

    “伟大的奥托三世皇帝陛下!”汉斯一本正经的回答我。

    很好,这个名字别说听说过,就连这几个字的组合我都很少见过,下一个:“我们的国家叫什么?”

    “德意志帝国!”

    “纳尼?”第三帝国我倒是知道,不过我现在是在哪个德意志帝国啊?难道神圣罗马帝国还没有建立?我皱了皱眉,决定换个咨询的方向,“我是谁?”

    这下孩子真的傻了,估计没吓出个半身不遂也是早期癫痫了:“您是……兰迪·阿德里安·霍夫曼老爷!”

    “爵位呢?”不会吧,怎么到最后竟然是个老爷,看我这五马长枪很牛掰的样子,怎么着也有个一官半爵吧,汉斯这小子是不是脑子真有问题啊?

    “老爷,你是一名有采邑的骑士,效忠于阿登伯爵家族,属于家臣团的组成成员,您的领地不是世袭的,也没有爵位……”

    弄了半天原来是个不入流的芝麻官,最多是个村支部会计!冥冥之中的那双大手啊,您老真的有点耍人玩呢,没办法了,破罐子破摔吧:“我们不用回原来的封地收拾一下行李啥的吗?”

    “老爷您别开玩笑了,您最值钱的东西都已经穿在身上了,就这身链子甲还不是上次您比武大会的战利品吗?这次我们来打仗,不就是您想要发一笔财才来的吗?”

    合着没有爵位更没有金银珠宝,胡思乱想二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啊,我就是一刚刚脱贫致富的土鳖小农场主,还是没办法登堂入室的那种狗腿子,早知道在伯爵城堡找个还看得过去的神兽贵族小姐苟合了,倒插门也能混进上流社会不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只剩下伯爵许给我的河滨城堡了。

    剩下的旅程我再没有说一句话,满脑子都在琢磨怎么找机会离开这里——本来以为有田有枪有人追,风风光光的也混个一年半载徐图后进不是,现在看来,还是三十六计脚底抹油吧……

    彪悍的人生是用来打击的,我在股市大跳水的时候都忍住没有去跳楼,可是在我自己的城堡面前却绝望的想死,所谓大喜大悲不过如此。

    这座城堡的建筑风格很难界定,虽然我不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不过我还是很科学的判断出它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泥巴和原木,结构类似于过去我国农村常见的干打垒住房,而且只有两层,栅墙的高度仅能用来防止瘸子不会攻打进来推翻我的统治;最让我赞叹的还是它精巧的布局,本来就不大的面积被很合理的拆分为马厩、储物室、领主住宅、牲畜活动区和草垛,可谓是一室一卫不浪费的超白金设计理念啊!

    虽然我知道我们的国家在古代是一个很强大很富裕很文明的国度,但是你知道我们中国人总是很谦逊,从来不会炫耀我们过去的辉煌,但是在这里我不得不感叹于祖先的伟大和清穿族们的好命,这里条件简陋的不是一般的简陋啊,贫下中农再教育也不见得这么缺德吧?我曾经很天真的以为在这个时代有座城堡相当于在北京三环以里拥有一套三居,绝对的社会精英,可是现实**裸的打击了我,而且是两次!

    没办法了,混饱肚子要紧啊,好歹不用自己下地干活,有两百来个农民养着我这个地主阶级不是?得了,就这吧,山高皇帝远的当个乌龟种田流土财主也不错!

    随遇而安的个性再一次拯救了我,在汉斯的帮助之下我气喘吁吁的折腾半天终于下了马,至于没有小朋友举着花环夹道热烈欢迎也就大人不计小人过了,可是怎么连个接待的人都没有?

    “汉斯,你去看看,把城堡的管家叫过来!”我把长剑解下来当作拐杖拄在地上吩咐道。

    孩子很听话的跑开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乡村别墅前面凹造型,幸好他并没有让我久等,很快便带着一个老头回来了:“老爷,这里没有管家,只有一个村长,他还不知道您已经是这里的领主,我给他看了您的封地文书,这才把他带过来。”

    长了白胡子的家养小精灵很明显被我伟岸的身躯震慑住了,瑟瑟发抖的跟我问好:“愿主赐福于您骑士老爷!我是这里的村长,我的名字叫香肠……”

    “香肠?”

    “我爸爸在生我的时候第一次吃到了香肠,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不错不错,琅琅上口。”我强忍着笑说道,“那么,从现在起我就是这里的领主了,我任命你为城堡管家,叫几个人来把我的东西搬进去,我要在午饭过后视察我的采邑,你跟着,随时汇报采邑的实际情况。”

第四章 多读书果然还是有用处啊。。。。() 
汉斯很勤快的为我准备用餐的地方,虽然领主大厅里有一张长餐桌,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在风和日丽的天气里野外用餐,所以汉斯搬来了一块用来顶门的石头,铺上一块木板作为我的餐桌。

    趁着饭菜还没有上桌的时间,我开始审视自己未来可能很长时间内都要居住的地方,考虑着怎么把它改建的更舒适,同时也让我更有安全感。

    “老爷,这是为您准备的午膳,由于城堡里没有专门的厨子,饭菜都是我吩咐老婆做的,粗茶淡饭的希望您不要生气。”香肠大叔双手捧着我的午餐,不好意思的跟我解释。

    “呵呵,没关系,我这个人不……挑食……的……”本来我还想做出一副和善**的好干部形象,可是看到所谓的午餐的一刹那,我绝望了,生生的把下面的话咽了回去,“这奇怪的黑色糊状物体是什么?”

    “这是豆子做的糊糊,里面放了一点鸡肉丁,另外还有一块硬面包。”

    我看着眼前装在很有特色的木碗里面的午餐,它边沿没有洗干净的食物残渣不断的挑战我的视觉底线,一柄同样古旧的木勺放在一边,那上面粘着的油脂估计足够再做一碗烩面的了。

    “没有餐刀和叉子吗?”虽然这顿午餐显然用不上这两样东西,不过作为一名偶尔攒钱去西餐厅装装格调的文艺青年,我自认为对于西餐的领悟度很高。

    “您说的是什么啊?只有伯爵老爷们的城堡里才会有银质的餐叉,至于餐刀么,老爷您的腰带上不是别着匕首么?”香肠大叔不解的说道。

    看起来,这个时代的蛮荒还真不是一星半点,我抓了抓冷汗直流的脑门,硬着头皮坐下来享用完了这一顿绝对绿色纯天然无污染的午餐,只能对自己的肠胃消化系统说声抱歉了。

    用餐完毕,我很绅士的在自己的裤子上擦干净双手,抹了抹嘴角——虽然那上面并没有什么油星,细致的配上自己的长剑,准备出发去视察自己的领地。

    在这个时代已经见识过足够多市面的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更混合的“水泥路”,满地乱窜的生态和谐的各种牲畜家禽,白皙瘦削麻木不仁的领民们,只有在童话里才会出现的小矮人居住的低矮小茅草屋,以及无尽的大森林。

    这里的贫穷超乎了我的想象,我开始有点佩服在这种条件下还能继续生活下去的中世纪农民,当然还满怀着对同时代中国物阜民丰的无限向往。此刻我坐在自己的城堡里,眼前是跑进跑出忙得不亦乐乎的汉斯和木木讷讷的香肠大叔,刚开始的雄心壮志早已经在现实的打击下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现在满脑子想的只是回家,回家!

    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不是?没有黄金屋颜如玉将就着凑和吧,乌龟种田流才是我以后要致力于的发展方向啊。享受完了同样“丰盛”的一顿晚餐,在我的胡思乱想中,新领地的第一夜悄悄降临了,听着各种虫鸣鸟叫野兽嘶吼,还要忍受蚊虫叮咬和隔壁马棚里汉斯堪比响雷的呼噜声,我久久的不能合上双眼,这是要闹哪样啊,欺负我神经衰弱失眠盗汗啊怎么的?

    也罢也罢,睡不着就不要赖着这张卫生指数极差的床铺,兽皮做的被子里面臭虫横行,我甚至怀疑床板底下不停地喘着粗气的生物就是一只硕大的哥斯拉耗子。我穿戴好自己的衣服——当然,我的衣服也就只有内衣一件和外衣一件,拎着长剑走到庭院里。

    月色苍凉,像水面一样静静的铺洒在大地上,天空晴朗,可以清楚的看见满天繁星。好吧,我承认我又文艺了,因为不可抑制的思乡情绪如洪水般袭来,看着陌生的夜晚,我愈发感觉自己的渺小。

    没办法,伤感了也没电脑发**矫情矫情,既然是个骑士,就彪悍一点月下舞剑吧。长剑很沉,不过由于我高大的身材,舞动起来还不算很吃力;长剑的剑身有着温柔舒服的弧度,挥舞的时候带起的剑风清冽刺骨,一看就是百战饮血的杀器。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如羿射九日落,娇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我边胡乱的舞着剑,边故作风雅的吟诵着唐诗,一时间真的以为自己是盖世高手,不禁颇有得色。忽然,在不远处的树林里飞起一群鸟,由于夜色很深,看不清到底有什么东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夜半惊鸟,绝非好事。我赶忙拎着剑跑回屋子里穿上锁子甲,并且轻轻的叫醒了睡得正爽的汉斯,两个人小心的隐藏在墙角里。

    时间仿佛静止了,月色很亮,把整个城堡照的如同白昼,就在我等待的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经质的时候,一个黑影慢慢的在栅栏上探出头来,来回望了望,然后轻手轻脚的跳进来打开从里面顶上的城堡大门。

    一个、两个、三个……从门外的黑影里摸进来五个人,他们先是侧耳听了下我们屋子里的动静,然后拎着各自的武器走了过来。

    怎么办?看到这么多人我有点吓傻了,从小到大连群架都没打过的我一下子慌了手脚,身边可以依靠的只有小学二年级智商的侍从汉斯,以二对六,傻子也知道没有胜算。

    但是这就是为什么从小爸爸妈妈教育我们要好好读书,老师也不厌其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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