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等待,我已经派出哨骑前往联络,相信他们此刻正马不停蹄的往这边赶来,劳烦您轻移尊驾,争取早点和他们会合,我也好集中精神对付诺曼底的叛军。”
听说前面有援兵的主教大人立刻来了精神,变脸变得比翻书都快,刚刚还拉着手依依不舍的,现在随便勉励我几句便匆匆登上马车,催促着刚刚疗伤完毕的圣堂武士和奈梅亨派出的重步兵方阵启程上路,恨不得长出翅膀飞过去,生怕晚走一步又会掉进什么水深火热的恐怖陷阱,估计他这辈子都不愿意再进行长途跋涉的旅行了,窝在牢笼般的城堡里是最安全的选择。
目送尘土飞扬的主教车队消失在林间道路的拐角,前去侦查的斥候这才将莱昂纳多派出的内应带过来,这个把自己套在大了一号诺曼底脏兮兮的灰布罩衫里的瘦小弩手还在拍着起伏未定的胸口,竭力让自己的呼吸平静下来。我打量着他毫无特点的面孔和不引人注意的个头,恍然大悟的明白就算从大军营帐溜出来也不会有人发现他渺小的身影,况且还是这个行当的老手,翻过几座山梁抄近路才找到我们的所在。
“别着急,慢慢来。”罗洛递过去灌满了麦芽酒的水壶,后者腼腆的接过来,探寻似的望向我,在得到点头允许后才嘬了一小口,随即胡乱的用袖子抹干净嘴角上的脏东西,像是害怕弄脏了领主老爷的贵重物品,这才开始汇报自己所知的情况,“指挥这次伏击的是诺曼底公爵的叔叔,科蒙城堡的斯维基伯爵大人,他们得到情报以为主教大人的车队就是您的马车,便利用调虎离山的策略引开前面保护的部队,集中火力重点攻击,本计划一击制胜,却没想到被神秘的火油烧成灰烬,狼狈的几乎全军覆没,剧烈的爆炸声即使离得很远的主营都能听见。”
“还有逃回去的敌人吗?我以为他们全部被斩尽杀绝了呢,竟然还有漏网之鱼。”公牛懊恼的叹了口气,“那个什么伯爵跑得比兔子都快,毫无骑士的荣誉可言,下次别叫我在战场上遇见他……”放走了敌人最重要的指挥官,公牛只能骂骂娘发发牢骚出口气,怪自己包围口袋扎得不够紧。
“斯维基伯爵回去之后被公爵大人骂的狗血喷头,盛怒的公爵险些要将他推出去斩首,多亏了其他领主的苦苦相劝才饶了死罪。这次诺曼底出动的重骑兵差不多全部拨派给斯维基伯爵指挥,却没能有一个活着逃了回来,光是北欧纯血战马的损失就已经是天文数字了,难怪公爵大人会气昏了头。”弩兵一面说着,一面从怀里取出画在奈梅亨纸上的简易地图交给我,这种最新的经过特殊处理的纸张取代了过去不好携带和书写的昂贵羊皮纸,缺点是数量稀少不能量产,而且价格不过是相对而言的便宜而已,“诺曼底公爵的驻地就在西北方向离此大概三十里的蓬杜瓦农庄,这是营地的布防图,有些受身份所限没办法详尽的探查清楚。在我出来的时候,公爵大人正在和部下们争论是否撤兵,当时我就在离主帐不远的地方闲逛,他们激烈争吵的声音几百步外都能听得清。”
“辛苦你了,这些情报很重要,下去歇着吧。”我示意罗洛给他准备饮水和食物,打发两人走远,这才展开画的密密麻麻的地图仔细分析起来,“从布防图上看,敌人确实只是建造了一个简易的指挥营地,背靠山丘的地方甚至没有布置拒马和弓箭手,斥候的警戒线之间也有很大的漏洞,摆明了给我们偷袭的机会。”
公牛凑过来大概扫了一眼,那上面蚂蚁一样的字符和稻草堆似的乱糟糟文字弄得他眼花缭乱,索性不凑文化人的热闹,大大咧咧的说道:“他们一定以为凭借偷袭的突然性便能彻底打败我们,即使失败,也能迅速撤出战场,所以才没有做出必要的防御布置,到处是可以利用的破绽。”
科勒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表示自己同意公牛的分析,但是又做了补充发言:“大人您说过一句东方谚语:小心驶得万年船,也要做好防范敌人示弱于我这种可能性的应急预案,即使要全军出击,也要留有通畅的退路,防止被人家瓮中捉鳖。”
延森常年在丛林里行走,对于行军打仗的事情也不是很在行,他担心的看了看两边繁茂的植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无论做了什么决定,敌人现在恐怕已经开始行动了,咱们的骑兵即使抄近路不计代价的全速前进,也未必能赶在敌人撤退之前到达,说不好兴冲冲的扑了个空,白走了冤枉路。”
综合了所有人的意见,我立即作出布置:“我和汉斯带领骑兵先行出发,摘掉一切不必要的装备轻装上阵,争分夺秒的赶时间,延森作为向导与我们同行,方便指路;公牛率领剩下的步兵分两个批次交替行进,同骑兵保持足够的救援距离;科勒的弓箭手压阵,缀在步兵的后面,随时准备接应。”
马背上的颠簸成为融进血液中世纪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骑在它身上的时间比躺在床上的时间都要长,虽然后腰的刀伤仍旧不时示威似的隐隐作痛,但是我面对这种高强度的长途奔袭早已习以为常,每当胃里面翻江倒海要吐出来的时候,我总是拿下面的话来安慰自己:背着你跑吐血的马儿都没有抱怨,你有什么权力得便宜还卖乖的吐槽!
进入敌人警戒的危险距离,延森找了一处被风的山坡安顿下所有的骑兵,大家抓紧最后的时间整理装备,让战马嚼一嚼青草恢复体力;作为内应的弩兵此刻换上了奈梅亨的十字战袍,仍旧小小的像根咸鱼干,领着我们几个人悄悄的摸到诺曼底营地的后面,居高临下的观察着动静。
“看来理查公爵力排众议的做了决定,他们南面的营帐正在收拾,可能要开始行动了。”弩兵指着离我们较远的一片空地,那上面来来往往的许多士兵正将捆扎好的营帐抬上马车,作为观察哨的大树上也不见了卫兵的身影,到处是乱哄哄的繁忙景象,“如果咱们从这里冲下去,正好撞进公爵近卫军的营地,借着马力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们贵族和普通士兵的营地之间有明显的界限,公爵的营帐被包裹在一堆大大小小的营帐中间,近卫军全部衣甲整齐的在那巡逻,我们即使凭借一时的突然性扎进去,也很难迅速扩大战果,反倒给了训练有素的近卫军喘息的时间,据说诺曼底的近卫军个个是以一当百的勇士,几十名骑兵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盘小菜,不值一提。”我还是很了解自己手下这群新晋骑兵的实力,况且刚刚经历一场恶战和长途奔袭,战斗力更要大打折扣,同人数上持平的诺曼底近卫军交手,胜算不大。
“那大人您的意思是?”延森盯着我等待答案,一次次胜利证明了奈梅亨伯爵的军事天才,他相信这次也一定能有什么绝妙的计谋。
我为难的撇撇嘴,恐怕这次要让自己忠实的粉丝失望了:“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盯住敌人,看架势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结束拔营,咱们只能祈祷公牛的步兵快点到来,完成对敌人最后的合围……”说到这,我才有点后悔当时火油用的太多,哪怕能剩下一点点,也有把握乱中取胜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战机等等便来()
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小飞虫惬意的扑着翅膀,仿佛刚刚做完美容的贵妇人,拿腔拿调的从草叶上款款便便的落到我的鼻尖,探头探脑的用它那千百万颗复眼不屑的打量了我一下,然后不满意似的又扭着腰肢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无聊的把嘴里嚼烂的草棍吐到地上,扒拉开头顶上用来遮阳的树叶,瞅了一眼山脚下依旧乱哄哄收拾着要离开的诺曼底大营,重新隐藏在繁茂的灌木丛中,权当自己是一只潜伏隐忍等待机会的豹子。
“一向急性子的公牛怎么这时候慢吞吞的像个腰间盘突出的老太太?这么长时间了连个影都没有,也不派斥候过来报信!”我不耐烦的对身边的汉斯和延森发着牢骚,战机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一点点消失,错过了最佳的攻击时机就好像让一个色狼放过床上扭捏作态的性感裸女,潜意识那种抓心挠肝的痛楚不是谁都能体会得了的,“再派出斥候,务必要和他们联系上。”
汉斯打发两名骑兵披挂上马,分别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展开搜索,一直像个雕塑般一动不动的弩兵忽然压低声音招呼我们,指着山脚下的营地说道:“他们似乎有什么行动,您快过来看,大人。”
当我们循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的时候,有许多诺曼底膀大腰圆金刚一样魁梧强壮的近卫军走在前面驱赶来来往往搬运东西的士兵,几个侍从牵过来同样高大神俊的战马,然后跪在地上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上马凳,恭敬地等待着自己的主人。
“那是诺曼底公爵!”弩兵捂着嘴惊呼,“他身边的几个人都是诺曼底的主要封臣,最后佝偻着腰灰突突的是斯维基伯爵,看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不用他介绍,穿着染成黑色铠甲的诺曼底公爵就算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那种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骄傲的贵族范好像狐狸身上的骚味,隔着几百米便开始污染人间。我盯着他趾高气昂的走在一群亦步亦趋的封臣中间,一面走一面吐沫飞溅不停地说着什么,他的封臣们频频点头附和,护着他来到准备好的马匹边上。
“不好,他要跑!”汉斯失声叫了出来,好在距离很远,并不会被敌人听见,他不好意思的在其他人注视的目光中挠挠头重新蹲下来。
“没错,看架势他要离开了,应该不是去战场,也许是改变继续追击的主意准备向后方撤退。”我捏着下巴说出自己的看法,转身问弩兵,“诺曼底在别的地方还留有预备队吗,这次伏击只出动了这么多士兵?”
弩兵仔细地回想着每一个细节,然后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具体数目我可能说不上来,但是骑兵全军覆没,步兵除了逃回来的就剩下眼前这么点了,绝对没有预留的预备队,否则的话公爵大人也不可能等到现在也迟迟不用,以我潜伏这段时间对他的了解,绝没有这么沉得住气。”
“如此说来,现在是捉住他唯一的机会,上帝可真会给人出难题。”公牛的援兵迟迟不到,本来想瓮中捉鳖的理查公爵又可能离开,我扫了一眼不远处整理着装备跃跃欲试的骑兵们,终于下定了决心,“既然援军不来,咱们就只能铤而走险的单干了,打不赢逃跑还是能跑得了的。”
汉斯心疼得看了看自己手下刚刚组建成军的骑兵,每一张年轻自信的面孔后面都是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和努力,汗水浸透土地换来的,甚至那些悠闲地甩着尾巴驱赶蚊子,嘴里嚼着草根的战马,都是他朝夕相处的好战友。奈梅亨的骑兵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兵种,长时间活在传说中,往往重新组建不久就会经历一场伤筋动骨的恶战,然后全军覆没或者濒临灭亡,不得不从头再来,而作为骑兵资格最老的指挥官,他目送着无数才熟悉的战友走向战场,在刀光剑影间灰飞烟灭。
我明白他内心的感受,但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况且中世纪的封建军队就是为领主卖命的私人武装,唯命是从是必须的素质,胜负千钧一发之际,绝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感情进去。
“我大概想了下,不能将现在本来就攻击力不足的骑兵再次拆分,要攥成一颗拳头沉重的打击敌人。”我依次看向每个人的脸,挥舞着攥紧的拳头激励觉得毫无必胜把握的他们,争取先统一指挥官们的思想,“不要迷信士兵的数量,只要做到出其不意,再多的敌人也不过是木头桩子,装饰胜利的注脚而已。”
延森第一个表示了赞同,他信任的盯着我,给自己的战友打气,认真的回答:“您只要吩咐我们怎么办就好,以少胜多向来是奈梅亨的传统,相信这次也不会例外,上帝永远眷顾常胜之军。”
我用剑鞘在地上画着简易的地图,虽然小时候美术不怎么好,经常将东西画成四不像,但是在这个时代浸淫已久,线条的勾勾画画能力还是比大多数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贵族都要过硬,片刻之间,敌我形势了然于众人面前,我得意地挤挤眼睛,指着我们所在的位置对他们说:“由于数量上的劣势,贸然发起攻击就像拿一小杯水去救火一样于事无补,反而会白白葬送士兵和自己的性命;虽然不知道敌人开拔后行进的队列会是怎样,但是按照多年的经验来看,公爵的队伍左右应该只有近卫军负责保卫,其余的士兵会均匀分布在前后的位置,这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难道要用这些骑兵直接冲击敌人的行军队列?”汉斯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好像听到了多么惊世骇俗的主意,连连摆手否定,“山地本来就不适合骑兵冲锋,咱们的骑兵一旦丧失冲击的威力和敌人陷入缠斗,这么点人瞬间就会淹没在诺曼底的铠甲里,连朵小小的浪花都不会翻起来。”
我很满意他终于学会了思考问题,不像公牛那样只知道低着头蛮干,有点可造之才的天赋。我拿起剑鞘,接着在地图上标出了河流转弯的位置,详细的说出自己的计划:“诺曼底的营地背靠这座小山丘,侧面不远的位置有一条河流蜿蜒而过,虽然在防御上有可以利用的天险,饮水补给也方便,但是却犯了兵家大忌,这种地形被视为绝地,几乎天生就是为伏击者准备的。”
延森好像听懂了,他抬起头观察着慢慢整理队形准备开拔的诺曼底军队,若有所思的皱着眉头,我捡起两块土坷垃作为推演用的模型,继续在地图上比划着:“河流顺着山势在这里有个转弯,可通行的道路也在这里变得狭窄,如果敌人是要撤退的话,这里便是必经之路,而如此庞大的军队不可能迅速通过,只能按部就班的逐一行进,不同军队通过的速度不同,距离也会被慢慢拉开,我想剩下的就不用再解释了吧?”
几个人恍然大悟的瞪着眼睛,延森舔着干涩的嘴唇,像是看到了一会的生死厮杀,兴致勃勃的摩拳擦掌:“您的意思是咱们在诺曼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