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最强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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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最强教官-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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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点。

    原来系统也指定金银滩作为野狼营的训练基地,林冲知道这是有挑战的,说服鲁智深倒没有多少难度,但是如何把这里打造成合适的军营和训练基地,才是真正伤脑筋的。

    林冲不说话,看着这里的地形地貌,看到这里的恶劣环境,一个大胆的想法逐渐形成。

    这里地形地貌形式多样,非常接近西北的环境,作为针对性模拟训练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金银滩实际上就是天然的山地营特训基地,当初林冲经过一个月地狱式的训练时就有者们类似的地形适应科目。

    “虽说童贯故意刁难你我二人,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这实际上帮我们解决了最大的难题。”林冲指着这一片荒滩说“哥哥,我们就在这里扎营!”

    啊!

    鲁智深差点从马上摔了一个跟头。“什么?贤弟当真要在这块荒地上建造军营?这是何故?”

    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里都是环境最恶劣的地方,这么多蚊虫蛇鼠,想想都叫人觉得厌恶。林冲是怎么想的啊?

    “这里和西北地形相近,这里最能磨练新兵的意志,这里场地开阔水陆两便,也非常适宜骑兵训练。更是集合了树林、草地、戈壁、滩涂、丘陵、河流、沼泽等各种地理特征。”

    林冲轻松地笑着说“这是上天注定为了我们野狼营而准备的营地,不可不取啊。”

    鲁智深前后左右看看,林冲说的没错,确实有各种地形,但是这个和军营有什么关系?难不成大家要在这个么恶劣的环境待上一个月?

    “贤弟为何这么说?这里到底有何可取之处?”

    在鲁智深看来,平整的操场,整齐的营房,千百人在操场上摸爬滚打,三个月后自然能熬出一支精锐之师出来。反正老一辈都是这么带兵带过来的。

    林冲解释道“哥哥,我们是要去西北作战,长途奔袭,最忌讳水土不服,还要提防人生地不熟的恐惧感。这里和西北相差无几,让新兵每天在这里训练,到了西北自然也不会影响战斗力的发挥了。”

    “何况这里环境恶劣,正好可以训练出来一批精锐部队,无论在那种环境和地形,他们都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战斗技巧,最大限度杀伤敌军并保存自己。”

    “这里地势宽广,可以容纳两千人同时集训,便于筛选最精锐的士兵。故此,我们正好可以留在这个鸟不下蛋的荒滩,到了一个月后给童贯来个出其不意。”

    鲁智深好不容易等他讲完话,指了指荒滩,“难道我们就睡在这个地方?”

    林冲原本说得激动起来,见鲁智深发问便再次耐心的说明。

    “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靠近河边的高坡上建造一批临时性的营房,供新兵使用。基本上用木质板屋或者大型帐篷暂时用一下,等我们从西北回来,再建造正式的营房。”

    鲁智深挠挠头,觉得林冲说的挺有道理,“呃,贤弟,真有你的,若不是你说,我还真的没看出来这块废地有什么用。但是经你这么一说,这里看起来还真就是我们的风水宝地。”

    “叮”欢乐系统的主线任务内务“万丈高楼”一星任务完成。

    林冲轻松说服了鲁智深在金银滩建设军营,获得了二十颗欢乐豆,还有一张属性点卡,武力值永久增加一点!

第六十三章 什么人要害我?出来!() 
随后系统刷新任务,“万丈高楼”二星任务,三天内建造好营房招收至少一百名士兵,任务完成后,欢乐豆奖励四十,物品奖励随机三选一。

    看来时间很紧张啊,招一百新兵问题不大,但是三天内建造好土石营房不可能,除非是搭建简易帐篷或者草棚子。

    看着眼前满地的荒芜,场地是次要的,最关键还是看人,林冲不由得回头朝向汴梁东郊望去。

    一片平原之上,郁郁葱葱的田地种满了庄稼,间或有些树林,丘陵,河流湖泊纵横。

    那里是东京辖区内流民习惯性的聚集地,平时总维持有大约两万上下,散落在方圆二十里的区域内,类似于松散的小集镇。

    有宋一朝,为了防止民变引发的叛乱,只要出现天灾或者青黄不接,导致流民增多的时候。西府都会在在受灾地区招募兵勇,将大部青壮男子都招入禁军,只留下老弱病残妇孺自生自灭。

    如今正是青黄不接的初始阶段,应该会有超过两万以上的流民。按照常规比例来说,十六岁到四十岁之间的青壮男女,至少有一万人。

    “走,我们去流民村看看,说不定能招到一些好兵苗子,再找一些匠人,先把营地建起来。”

    既然系统发布了任务,那还是尽量早一些,这个任务不算太难。

    鲁智深对于招兵还是有兴趣的,毕竟是要带去西北打仗的,而且战场之上自己的功劳和安全,也大多依赖手下士兵的优劣。

    “贤弟,待会招兵一定要挑高大有力的,西贼身形大多比较魁梧,矮小的兵丁在搏杀的时候会吃大亏。”

    林冲听了鲁智深的提醒,知道这个时代的新兵甄选,个头和力气是优先的硬指标。至于身手和武器技能、军事谋略等要到选将的时候再比较。

    换句话说,只要这些士兵力气大,不怕死,听话就好,至于其他的谁也不会在意。要不然府衙将罪犯全部发配充军,因为军营就不是好人呆的地方。

    “哥哥放心,我自有主张。”

    ——分割线——

    有人的地方就有贫富和权利差别,哪怕是一无所有的流民之间,都有着森严的等级。

    在这里,实力和拳头是划等号的,流民村每个人都恪守着这一规则,哪怕是被压迫在最底层的那些人,也承认这一规则很公平。

    鉴于八成以上的流民住在草丛、地洞或者树枝搭起的窝棚,简易棚屋就像是五星级酒店。在仅有的几十间棚屋之中,春来酒馆就是最豪华最越吸引人的五星级大酒店。

    结实的土坯墙,上下两层,楼上有半层是露天的凉台,屋顶铺着崭新的蓑草,很远就能清楚的看到,春来酒馆门前高高挑起一个斗大的“酒”字招幡。

    蓬头垢面的李七斤十八岁了个头却只有一米六,气力不足挣不到什么钱,是流民村最底层的破落户。身上的衣裤好似烂抹布一样,还发出酸臭难闻的味道,路过的人都嫌弃的捂住口鼻,甚至还唾骂两句。

    他蹲在春来酒馆大约十丈左右的树下,这里即便离得很远,却也能闻得到隐约飘来的酒香肉香。饥肠辘辘的李七斤咽了咽口水,眼睛死死的盯住二楼凉台,有两个锦衣大汉正吆五喝六的喝酒吃肉。

    凭什么他们能吃肉喝酒,自己连靠近一点闻闻味道都会被打,我只想要吃块肉而已,老天爷你怎么就这么不公平!

    楼上两名大汉大概吃饱喝足,互相搀扶着下来大堂。

    其中一个人打着饱嗝,故意大声说“春娘子,会账!”

    一位浓妆艳抹的夫人笑嘻嘻的从里间出来,凑近了撒娇道“马爷,您能来小店就是赏脸,怎好意思收钱。”

    马爷伸手在她屁股上摸了一把,在春娘子惊呼声中得意地哈哈大笑,跨出店门,回头和另外一名大汉说话。

    “小豆子,三英门好手没剩下几个,今晚就灭了他们,以后这流民村就是就是我马爷的地盘!”

    李七斤看见马爷和小豆子出门,便站起身摇摇晃晃的迎面靠了上去。他的血脉在膨胀,他的眼睛在冒火,他要当众杀了马爷。

    身后不远处,林冲和鲁智深刚刚赶到,正四处打量,看见春来酒馆的酒幡,于是向着这边走来。

    林冲忽然拉住鲁智深,小声说“看前面,应该是有事要发生了。”

    鲁智深定睛观看,多年的战场经验马上就敏锐的发现了强烈的杀气,指着李七斤说。

    “那流浪汉不对头,该不会是刺客吧?看这明目张胆的模样一定是个新手,可惜,他这活干不成。”

    李七斤算着距离,还有一丈远,他掏出了磨好的骨刀,那是他花了整整一天才磨好的。

    锋利的骨刀握在手里,李七斤觉得自己的杀气陡然增强,自己就是一个强大的侠客,杀掉恶霸马爷扬名天下。

    就像那人说的,只需要在马爷的脖子旁,划一道深深的口子就万事大吉。什么酒肉,钱粮,甚至女娘统统都会有的,一定都是真的。

    看着李七斤靠近了马爷,小豆子快速上前,喊了一声“马爷!”

    马爷下意识回头盯着小豆子,还问到“有事吗?说罢!”

    李七斤如同听到命令一般,脚下发力高高地跃起,一挥手,那柄锋锐的骨刀刺向马爷的咽喉。

    马爷听见突如其来的风声,脸色大变,生死关头的危机意识让他下意识的向后仰了一下。

    李七斤虽然足够快,但是经验欠缺,骨刀只是顺着马爷的下巴划出了一道并不致命的血痕。

    失手了!

    马爷转身疾退两步,根本不顾下巴上流淌着血的伤口。以狂怒的嗓音发出冲天而起的大喝。

    “什么人要害我?出来!”

    多年拼杀的经验告诉他,面前这个流浪汉李七斤仅仅是一个杀手,必然还有其他人,现在都在等着割下自己的脑袋。

    随着李七斤的刺杀失手,小豆子的匕首也毒蛇般的刺向马爷后心。作为马爷的得力助手,位列流民村第二打手的小豆子,竟然也是刺杀马爷的杀手。

第六十四章 杀了他,就有肉吃!() 
随着小豆子的出手,路边又冲上来三个汉子,纷纷拿着大刀长矛朝着马爷捅了过去。

    当街出现刺杀,无关人士只是远远的围观,店铺里的客人也都躲在窗后关注,除了对杀之人的声音,没有人大喊大叫。

    马爷号称第一打手,是用血和命换来的,小豆子的致命一击,最终只能在他背上留下一个血窟窿。

    剧痛之下,马爷一脚踢飞李七斤,一拳砸倒小豆子,掏出腰间的短刀和三个杀手对战。不多时马爷身上又增加了几道伤口,尤其是腿上那一刀,都已经见到大腿骨了。

    但是三个杀手却也苦不堪言,进入暴怒状态下的马爷不顾伤痛,根本就是以命换命。

    有个杀手一枪没送好,反被马爷抓住机会欺身近战,一刀从肋下刺入肺部,随即丢开一边继续追杀另外两人。

    肺部中刀的杀手难忍剧痛,用手按住伤口,但是腹腔中的血液浸入肺部导致他不停地咳血。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咳嗽越来越频繁,最后呼吸道被血块堵塞窒息而死。

    没有退路,杀不了马爷的后果就是死,剩下两名刀客更加疯狂的砍杀。但是他们技不如人,马爷手上的短刀如同夺命的绞索,凭着小腹受创将一名刀客咽喉割开。

    还有最后一名刀客,如此局面胜败自然不用说,过了两招,在刀客心气浮躁的刹那间,马爷一拳将他砸翻在地,短刀狠狠的插入心脏。

    “谁要杀我?出来!”

    马爷不甘心的依旧怒吼,今天情况很不妙,这几个杀手都是外地的生面孔,所以猝不及防的受了重伤。

    大战过后的马爷失血过多,有些头晕,但他依然记得还有李七斤和小豆子没死,必须斩草除根。

    他努力张大眼睛,李七斤已经昏迷过去,再看小豆子,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先杀小豆子!

    他拖着伤腿咬着牙靠近小豆子,喊了一句“去死吧,反骨子!”高举短刀扎了下去。

    小豆子根本没有昏迷,而是借机诱骗马爷靠近。所以他手上早就抓了一大把灰土,眼缝里看见马爷的举动,一扬手就把灰土洒刀马爷脸上。

    紧跟着翻身扑了上去,擒住马爷手腕,不让他刺到自己。

    马爷反应稍微迟钝,眼睛进了灰尘,被小豆子猛力扑倒在地,凭着感觉翻身压住对方,用膝盖狠狠顶在他的小腹处。

    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攥住刀把,一寸一寸的往小豆子胸口摁下来,当刀口快要插入的时候。

    小豆子满脸憋红得通红,努力撑住马爷的手腕,这是生死之间的关头,他希望有人能在这个时候,拿刀捅马爷一下或者打他一棒子,就能救下自己。

    尽管小豆子疯狂的挣扎,马爷冰冷的刀锋依旧一毫一里的扎进了他的胸腔,很快,小豆子平静下来松开了手。

    流民村没有传说中的大侠,所以小豆子死了,睁着大大的眼睛。

    马爷杀掉了最有威胁的小豆子,才用袖子去擦拭眼睛,被灰尘摩擦的双眼血红血红。依稀之中,李七斤爬起来摇摇晃晃的靠近,还想用那把可笑的骨刀刺杀自己。

    马爷高举起短刀,等着李七斤,只要他过来就一刀结果他了性命。

    李七斤无视马爷血淋淋的刀口,不管不顾的冲了过来。

    杀!杀了他!就有肉吃!

    当李七斤的骨刀捅进马爷咽喉的时候,那柄刀也没有落下,因为他的背心被一只弩箭射中射穿了心脏。

    一个不出面的杀手射杀了马爷,却让李七斤最终如愿以偿的吃到了肉。

    李七斤用浑身是血,他在巨大幸福之中发狂的喊着“我杀了马爷,给我肉吃!”一遍又一遍。

    春娘子向外看了看,吩咐小二说“给他块肉!再去三英门打个招呼,马爷死了,小豆子也死了。”

    小二出门,随手丢了一大块肥腻腻的猪肉给李七斤,一溜烟向三英门报信去了。

    李七斤抓起肥肉咬下一大块就往嘴里塞,嚼也不嚼就咽下去,因为太大把他噎得直翻白眼。好不容易顺下去,又接着狼吞虎咽,转眼间,两斤肉全进了肚里。

    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李七斤站起来,把五个人身上衣物、鞋子,武器全部扒下来搜罗一空。捆在一起扛着,消失在流民村深处,这些都可以在某个交易点卖个好价钱。

    当街杀人!

    两刻钟五人殒命!

    居然连个差役都没有出现。

    林冲和鲁智深对视一眼,这里果真是没有王法的地带,看来想要招募兵源,还需要找到内行人请教一番。

    至少,春来酒馆的掌柜春娘子,就是个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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