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最强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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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最强教官- 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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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武二被杨志借力打力,一个背摔砸在泥沟里,也就结束了比试。更主要要的是,刘唐和手下买了两大筐子肉菜、炊饼和米饭。

    “那个酒肆所有的熟食都买来了。”

    既然少爷买了来,二十九也就不矫情了,问道“谢少爷赏赐,这些我能做主吧?”说着眼睛瞄着那帮流着口水的穷兄弟。

    他抄起一条熟羊腿,说道“这都是给你买的,自然是二十九叔做主。”

    说完走到沟边,将羊腿塞到武松怀里。“能吃完吗?吃饱了,我们再打一场。”

    一只羊腿足足三斤重,不过对于身材魁梧的武松而言,简直分分钟的事情。

    “只要有肉,随便打!”武松也不讲究,糊了一身泥汤,不洗不搓,抱着羊腿就啃,开头两口还差点噎着。

    杨志随手递过去皮囊,武松想也不想,拨开塞子,灌了一口。

    一条火线顺着嗓子直入小腹,一团或被点着了。武松憋了半天,才脸红脖子粗的开口喊道“好酒!真痛快!”说完又灌了一大口,虽然呼哧呼哧喘气,却没有呛得咳嗽的尴尬。

    杨志不仅啧啧称奇“没想到,你还真的挺能喝?十八碗酒赤手空拳打死大虫,是真的?”

    “假的,当时钱不够只喝了六碗,幸亏带着盾牌和梢棍,不然九条命也没了,你看~”

    说着他卷起左胳膊袖子,一条拇指粗的伤口几乎将胳膊环切,又翻开头发,又是一个大伤口。

    “这几道是最厉害的,全身还有大小伤口几十处,若不是猎户救治及时,血早就流干了,哪里还能活命。打死了老虎,我好一阵子才缓过来,老虎真的吃人,我的脖子距离那畜生的牙齿只有寸许。”

    一棍一盾就能打死老虎,还真是不一般的猛人,想来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传奇故。

    至少杨志自忖在同等条件下做不到,应该是武松身材高大天生神力的原因,否则老虎为百兽之王,没这么容易嗝屁。

    “为啥想当兵?”

    “我没亲人,没田地,原本这里做生活也行,但吃不饱饭,当兵可以吃得饱。”

    很朴实,就是为了吃饱饭,不过杨志知道武松的本事不在他之下,林冲应该会喜欢。那就替大哥收下,如果他运气足够好,跟着自己去青塘,说不定很快就能升官。

    二十九那边已经排队给每个人发放食物,大肥肉,猪蹄、烧鸡、烧鸭,人人有份。

    看着那边热闹,杨志拍了拍武松的肩膀,你不属于这里,等会跟我走,我带你去你应该去的地方。

    杨志来到二十九身边,帮着发食物,问道“叔,你把家里的那一套都带来了?怎么还想着整日操练吗?”

    二十九哈哈一笑,今天这顿饭,让他扬眉吐气,每个人都对他感恩戴德,大家都知道是杨家的少爷出的钱,但是情分是老二十九给的。

    尤其以阿国为最典型,跟着二十九后面,想让他帮着说说情现在就跟着杨志当兵。

    他的理由是,因为身材偏高,很多人都当他十六七岁了。十六七岁就是大人,不是小孩子,可以成家立业。

第四三四章 五位家臣() 
吃饱喝足,杨志和武松再次比试,这一次,杨志败了。

    他不知道武松的成名绝技就是醉拳,尤其一皮囊二锅头烈酒,正好将醉拳的精髓完全发挥出来。武松打出来的拳法,完全无招无式,凭着酒劲随意发挥,而且力道巨大。

    在硬抗了十几个回合之后,杨志发现再打下去肯定要两败俱伤,便明智的叫停了比试,判了武松胜出。

    “武二,你这一身好本事,不去军前效命真可惜了,进野狼军的事,包在我身上。”杨志斩钉截铁的说。

    武松点点头,以后总算可以每天吃饱饭了。

    他的事情了结,阿国却像个狗皮膏药一样连在他脚后跟,也不说话,只是可怜巴巴的望着杨志。

    杨志快被他折腾疯了“小祖宗,军营有规定,你不到年龄肯定不行,说不破大天也不行。不就是等两年吗,你急什么?想提前应征入伍也不是不行,那要你有特别的本事。”

    他这么一说,杨二十九听得清楚,忙问道“少爷,啥是特别的本事?”

    杨志见过那么多特种队和斥候内卫,奇能异士简直眼花缭乱,都被林冲一个个训练的出神入化。

    “比如说,城东流民村的胡玟,那可了不起,鼻子的嗅力天下一绝,若不是他,我那二嫂子可就活不成了。”

    当下把胡玟的神奇本领和传奇事迹说了一遍。说起追踪,野狼军还没有人比得过胡玟,所以她在特战队的位置,是无法替代的。又说了别人的神射、投掷、攀爬、泅渡、奔跑等等各种特殊技能。

    只听得阿国不知不觉的低下了头,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年纪小,不仅当兵不要,就连干苦力人家也嫌弃,如果不是杨二十九照料,一家人早就饿死了。

    看来这次应征不上了,那就别给人添乱了,于是他垂头丧气的转身离去。

    “等等!”有个人喊道“阿国,你回来!”

    杨志看二十九要把阿国叫回来,连忙说“叔,你这是干嘛,我真的收不了他。”

    二十九一把拉过阿国,对杨志说“少爷,我算是听明白了,只要是比常人厉害的本事就能进咱们军营是吧?”

    杨志下意识得点点头,只要比一般人厉害,应该算是特殊技能人士吧,是可以破例放宽条件征招入伍。

    二十九把阿国朝前一推,“喏,这小子的听力比谁都好,十里之内的马队,五里之内的车辆,一里之内几个人走过,他都能听得出。按说,早先搁杨家军中,这小子就是个天生的斥候。刚才你们远远地还没露头,他就发现了你们。”

    吸!

    发财了啊!杨志有一种撞大运的感觉。先收了赤发鬼,又碰见了武松,没想到搂草打兔子居然还能捞到一个“顺风耳”。

    其实现在有了气球和飞艇,再配上千里镜,侦查视野大大增强,但这是大部队正面作战。如果是小股部队破袭、斩首、显然不可能使用这么明显的侦查设备。

    胡玟的嗅觉是追踪,但阿国的听力也不差多少,特种作战中先机的掌握是致胜关键,阿国只要经过训练,完全有能力胜任特战队的需求。

    而且,二十九说的肯定是真的,毕竟是杨家的老家臣,不会坑自己。

    “既然这么说,那我就收了!阿国,先回去和老娘商量一下,当兵打仗可是大事,上了战场,再厉害的将帅都可能死于非命,你要给家里说清楚。家里同意我就接收你了,另外还有军中还会有五贯钱的安家费给你们。”

    阿国幸福的快晕过去了,不仅能当兵吃饱饭,居然还能提前拿饷银,整整五贯!

    他一个箭步跳起来,飞快的跑了,他要回家说服老娘,为了弟弟妹妹,一定要去参军戍边,天下第一等的强军——野狼军。

    大家对杨二十九,武二和爱过的神奇遭遇羡慕不已,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感觉。

    杨志对二十九叔说“叔,我这次回来就是找你们几位叔叔,二哥支持我重振天波府,第一步就是打造三六家臣,三百部曲。”

    二十九眉梢一抖,将杨志拉到一边悄声问道“果真如此?我可听说你二哥为人处世,有拥兵自立的味道。”

    杨志很清楚,天波府之所以获得全国百姓认同,是因为满门忠烈。如果自己带着家臣部曲跟着林冲,到了后来,万一林冲起兵造反,野狼军以下犯上,那杨家将百年的名声不就毁于一旦了么!

    “二哥做事还是有分寸的,一次为了自保,一次为了反击,否则我也不能活着回来见你。朝堂之上、边关之下,实在太凶险了!”

    二十九不说话了,是啊,自己小命都保不住了,还讲什么将来是不是忠义千秋?

    在这个表面繁华实际混乱的时代,拥有自保的力量才是真实的。

    杨志原本就是武职,毫无疑问,首先必须有自己的家臣和部曲,否则两军阵前,被人放了黑箭都不知道。其次,获得更大的权限,更多的人脉,最好鞥在朝堂之上有话语权。

    “叔,杨家的老家臣,都有联系吗?”

    样子的问话打断了二十九的心思,少爷想要知道还有几个老家底,要撑起天波府,人越多越好啊,可是三十六家臣最终还能剩多少个呢?他心里也没底,但是东京城有一门生意叫做鬼差,一打听一个准。

    于是杨志、二十九、刘唐、武松等人去往东门找牛二,杨志和牛二在冥冥中终于相遇,但是故事已经改变了,这个时空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时间线。

    除去杨二十九,三十五个家臣的名单,交给了东门的老大牛二。

    杨志丢给他一百贯的银票“剩下的钱,买我不希望别人知道这个事情”

    牛二点点头将银票收藏在怀里,急匆匆就走了,三十六人,两天时间,绝对很赶。

    第三天,牛二又将这份名单交还给杨志,只有四个家臣的名下做了标注。

    “十六八面槽,二十一牛家村、三十三南环街,三十四乞儿帮。”

    这就是说其他人要么死了,要么不可查,他们四个确凿无疑在东京,还活着。

    活着就好,加上二十九,一共五位!

第四三五章 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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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志用了半天时间找到四位老家臣,这些铁打的汉子在东京城最底层生活,看见少爷二话不说放下活计,跟着杨志和二十九回到向家别院。

    五位家臣,满头白发站在杨志面前,虽然只有五人,但是却人感觉气壮山河一般。

    “二十九爷他们,真威风!”阿国羡慕地说,他现在还显得非常稚嫩,连军姿基本动作的要领都不会,是最小的菜鸟。

    武松当过游侠、捕头、杀手,还作过一段时间和尚,就是没当过兵,也没上过战场。但是他也知道,别和打过硬仗的老卒交手,看杨志对自己下手还是留情了。

    二十九抱拳说道“家主,十年前的杨家三十六家臣,如今仅剩我们五个,都已经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废物了。只要家主吩咐,就算是要拼命,我等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杨志立即单膝下跪“你们是杨家最忠诚的家臣,以前是我没本事养活你们,这十年来让你们受委屈了。今天,我杨志给你们赔罪了!”

    五名老汉,齐刷刷的单膝下跪,连称不敢。

    二十九更是流着泪说“家主,杨门重光是天大的事,但有差遣,粉身碎骨等闲事。”

    杨志抽出军匕在自己手臂上割了一刀,鲜红的血瞬间涌了出来。

    血誓!

    二十九等五人自然知道,血誓是这个时代最神圣的承诺,那是一生一世都不会动摇的誓言。

    五个人都掏出小刀,每人都给自己手臂来了一刀,然后去和杨志伤口的血触碰。以表示彼此的血都互换过了,已经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这五个人如今都认了杨志作为家主,说话之间自然就有了主心骨一般。众人正在商谈如何重振天波府的事。就听见院中砰地一声响,似乎是什么东西掉落下来。

    来到院落中,地砖上有一个明显是外界抛进来拳头大小的石块,上面还绑着一张纸片。

    杨志打开纸片,看见上面是一串十六个数字,眉头一下皱了起来。这是密谍司的暗语,而且是给自己的单独暗语,他进了书房,片刻就知道纸片上的意思。

    “速离,危途!”

    杨志片刻都没有停留,去见向素素的老爹向冠华。“承蒙大人收容,志感激不尽,怎奈军务缠身,特来向您辞行。”

    “短短三四日,你已经重新聚拢家臣,收纳了心腹,虽说距离天波府重光于世还早得很,但是这一步走出来了就好。当然,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能够遭人嫉妒说明你有本事。”

    “我向家起于贫寒,一甲子光阴如梭,族人也渐渐趋于平凡了。平定青塘之日,你来东京,我当洒扫庭除,为杨门重光喝彩!”

    “大人好意,志铭刻在心,不扫青塘誓不归!”说完就拱手告辞,五家臣、武松、刘唐、阿国等一行人,出西门向着东廓奔去。

    客厅的屏风后转出来一人,向冠华的嫡女向素素,一身白衣如雪,看着杨志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语。

    向冠华知道她心思纠结,但是为了她的将来地位,为了向家和张家的势力,必须让女儿明白,武将的价值就在军功和权势。

    满天下的禁军,能打的就那么有数的几个,别看现在是鲜衣怒马的,那些北方的蛮子一旦南下,破了黄河,就是天崩地裂。那时候,能打仗的军队可比金山还值钱。

    “林冲晋封郡王已经板上钉钉,虽说这次打青塘是为了针对党项,但是给杨志捞功绩也是实打实的。杨志总算快熬出头了,三十而立,这是他的绝好机会,搞得好,封个爵位是有的。”

    向素素忽然笑了笑“爹爹,你知道他一个人打几十个山贼么?但是我们那些家丁护院全部怕的要死,最终他们三个主仆就把上百人的山贼给灭了,还把山大王抓了来当跟班,真是够气派的。”

    向冠华点点头,将门世家的底子毕竟还是在的,他打山贼是屈才了,要打就去国境之外,那里才是建功立业的好去处。

    向素素反问道“女儿倒不在意这个,只是好奇,原本还有两天的时间才返回东廓。为何今日离去,而且是下午赶路,行色匆忙如此?您说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就是指这个吧?”

    向冠华心里点点头,高俅现在是军方第一人,和他作对的人从来没好下场,杨志能例外吗?东京是天子脚下,高俅老儿也不好为所欲为,但是出了东京城,他就可以呼风唤雨了。

    而杨志的匆忙辞别,肯定也是受到了相关消息才决定的,看着他们的货车上,都是来不及收拾的物什,就知道他们的决定有多匆忙了。

    第一站西京,杨志仅用一晚加一上午,就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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