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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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昭宗-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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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可以先斩后奏。咱家现在要去回龙寺,智通贼秃敢来闹事,不给他点颜色看看,都不知道什么叫皇家的脸面。”

    “是!”那些心腹脸上立刻露出笑容。

    看着他们的表情,黄成恶狠狠的说道:“大家最恨谁中饱私囊,如果尔等有什么不法之事,咱家绝对让他生不如死。”

    “是!”随从们的脸色立刻严肃起来。

    黄成点了点头:“大家给咱写了一句话,皇帝看不到的、想不到的、听不到的、做不到的,东厂要给皇帝看到、想到、听到、做到。诸位以后就照这句话去做吧!”

    “是!”随从们眼中又现出了异样的神采。

第12章 前身的女人来了() 
李晔在发呆。

    螺旋泵的出现比计划早了五个月,这将引起什么样的后果,他也无法预测。

    唯一的希望就是东厂的那些恶犬,只有他们才能保守住这个秘密。

    “头疼啊!”李晔揉了几下太阳穴。

    这一次出来得很匆忙,连个宫女都没有带。

    虽然身后悄无声息的站着一个宦官,但李晔打死也不想让他给自己按摩。

    李晔无奈的收回视线,就在他继续烦恼的时候,一双温热的手已经放在额头上。

    “圣人为何事所扰?”声音婉转温柔,让人觉得所有的烦恼都不再是烦恼。

    “你来了。”李晔已经知道她是谁了。

    何氏,小名惠儿,前身受封寿王时,她被分派到王府当中。

    因为温婉可人、智慧出众,备受前身的宠爱,并育有皇长子李裕。

    所以在登基后不久,前身封何惠儿为淑妃,这已经是皇宫中的第一人了。

    “圣人外出,饮食坐卧多有不便,臣妾也是寝食难安,所以提前到来蒲青宫。鲁莽无礼之处,还请圣人宽宥。”何惠儿的话说得很卑恭,但语调却带了几分娇媚,这让屋里的气氛变得暧昧起来。

    “呃……。”李晔还能说什么,只能闭着眼睛装糊涂。

    那一双玉手稍微用力,后脑就贴在一片柔软上。

    稍微运动几下,李晔就有了反应。

    现在的他只有二十二岁,正是一摸头发就硬邦邦的时候。

    而更为糟糕的是,那一双手已经停止了按摩。

    如今像两路大军慢慢的向下移动,并在腹部打着圈圈。

    耳朵也被温热的气流吹得痒痒的,那柔软的唇瓣还会摩擦一下。

    时间久了,四片嘴唇就粘合在一起,怎么也不愿分开。

    接下来的事情那就是轻车熟路,正所谓是“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等到李晔停止了鲁莽的动作时,他知道后世的一切都成了过去。

    “圣人,今天不一样呢!”何惠儿的脸上还带着迷醉的神色,在夕阳的光芒中,更显得明艳不可方物。

    她纤悉白皙的手指在李晔的胸前轻轻的画着,似乎想知道这具躯体经历了什么。

    李晔不想动,也不想说话。

    男人就是个矛盾的动物,在一切都未发泄完之前,他想做的就是征服。

    但在结束之时,又会满心的忏悔。

    而这样的角色转变,往往会在短短几秒之内完成。

    “圣人是看上了哪家的小娘子不成,臣妾会去说和的。”何惠儿已经觉察出皇帝的不同,但她想的确是别的地方。

    “每天面对那些死宦官,我的心情就会无比的糟糕。”李晔想了想,还是给了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

    看着那气急败坏的样子,何惠儿笑了。“阿杰这个样子,惠儿只在小时候见过。”

    李晔笑道:“你就比我大两岁,我小的时候,你还不是个丫头片子。”

    何惠儿感慨道:“那时候可真好,要不是该死的巢贼,阿杰也不会到这个地步。”

    李晔摇了摇头说道:“也不能全怪黄巢,是大唐病了,病的很重,现在已经快死了。惠儿,接下来的路会很难走,搞不好咱们都得陪葬。”

    何惠儿笑道:“阿杰是惠儿的夫君,无论走哪条路,我都会全力支持。就算是落草为寇,惠儿也能做个土匪婆子。”

    听到这番话,李晔心中满是感动,他伸手拥住了何惠儿。

    本来还想再说些体己话,但那双柔软的手又伸向某个关键的地方。

    “阿杰,裕儿一个人太孤单了,应该再给他几个兄弟。”

    好吧!这个理由很正当,李晔是举双手赞成,而且他也这么做了。

    但这奇怪的姿势让何惠儿一阵疑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骑上去自己动。”

    李晔真的不想做霸道总裁,但空着肚子“种地”就是一种折磨,所以他决定偷懒。

    “痞样!”虽然是老夫老妻,但何惠儿还是臊得捂住了脸。

    动了几下之后,她断断续续的问道:“阿杰,怎学会了这么多的东西?”

    李晔笑道:“一本东热而已。”

    欢愉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之间,太阳已经落下,然后又冉冉升起。

    晨光中,李晔半躺在床上,看何惠儿在那儿打扮。

    唐人以胖为美,但这个胖并不是那种痴肥。

    女人们追求的是丰硕,上身的那对肉山必须呼之已出,腰下圆臀必须富有弹性,否则就会收到无数的白眼。

    何惠儿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精于舞蹈的她,即便成了孩子的母亲,腰间依旧没有一点赘肉。

    正坐在跪垫上时,那曲线十分的惊人。

    “阿杰,能不能帮我画画眉,这铜镜什么都看不清楚。”发现李晔的举动后,何惠儿撒起娇来。

    “好好。”李晔笑着说道。

    他走到桌边,拿起了首饰盒里的黛石。

    轻轻擦动几下,一道柳叶弯眉就出现在面前。

    “别动,别动。”

    看何惠儿要睁开眼睛,李晔连忙说道。

    他用最快的速度画好另一边的眉毛,退后两步比对一下,又填补了几笔。

    “可以了。”

    何惠儿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当看到铜镜中的两道弯眉时,她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眉妆竟然如此好看!”

    李晔又看了一眼,笑道:“不是眉妆好看,而是我家惠儿美丽。”

    他当然不知道,如今的贵妇群流行的是桂叶眉,那就像两只蜻蜓翅膀倒竖在眼睛上面。

    加上她们喜欢涂铅粉、腮红的习惯,如果夜间看到还以为是碰上鬼。

    好在何惠儿的脸并不是那种惨白,因为前身即位的第一条命令就是节约。

    所以后宫的嫔妃宫人,只敢在脸上拍一点香粉。

    听到称赞,何惠儿的脸又红了,这更增添了几分妩媚。“圣人,现在该换衣服了,今天可是个大日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话,加上唐朝是武力开国,对军事也最为看重。

    今天,元从禁军的三千子弟兵要到这蒲青宫,作为一国之君,李晔当然要郑重其事。

    身上是一件明黄色的长袍,头上也是相同颜色的翘脚幞头。

    在太阳底下,李晔就是金光灿灿的一根。要是这年代有狙击手,他早成先帝了。

    “圣人,微臣辜负圣意,罪该万死!”李绅才看到那一抹明黄,就一溜烟的跑过来,然后跪倒在地上。

    李晔抬腿就是一脚,吼道:“滚起来,见了谁都磕头,你特么还打什么仗?以后元从禁军只准行军礼,朕再看到软脚虾,你就脱了军装滚蛋!”

    “是!”李绅弹簧般的蹦起来。

    他抬起右手重重的锤了一下左胸,吼道:“启奏圣上,微臣招兵三千一百二十四人,另有老兵二百零三人,加上家属共计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二人,现已全数到达。”

    “就地安置。”李晔点头说道。

    古代的名将最喜欢的就是农民,岳家军的主力是农夫,戚家军就不在城市里招人。

    甚至李晔的老领导,一个退役的中校军官也一再重申,最好带的是农村兵。

    因为,城里的人多少都读过一点书,这心眼就比较多。

    一旦遇到困难,他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绕开。

    如果在政务上,这样的人叫做聪明。

    但在军队中,这叫贪生怕死。

    光这还不算,在犯错误的时候,城市兵往往会狡辩,而农村兵一般会低头认罪。

    这在讲究纪律的军队中,自然会分出轻重来。

    因为该死的历史局限性,李晔也不可能跳出这个圈子。

    但他又能怎么样,把种地的农夫抽走,明年春天所有人都得饿死。

    想到这些,李晔恶狠狠地说道:“告诉老兵,跟我往死里操练,先淘汰三分之一。”

第13章 该怎么样赚钱() 
“量变必然引起质变”有一个先决的条件,那就是手里的资本够雄厚。

    李晔查了一下家底,就算把宫里的东西全部抽出来,现在也绝对养不起十万雄兵。

    所以他就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精兵路线。

    不过精兵路线也是要钱的,首先是一身装备就免不了。

    不然辛辛苦苦练出来的人,三两下就被做掉,李晔的本就赔大了。

    “打仗就是打的就是钱啊!”李晔在摇头。

    他原本的计划是拉扯一万人出来,最后保留五千人马。

    这也是后世的经验,尽可能的缩小指挥机关,以保证作战部队的人数。

    说起来,李晔还得感谢老领导,这个退伍军人每逢喝酒,必讲军伍上的事情。

    为了拍马屁,李晔多多少少的看了一些军事书籍,慢慢的也能插上几句话。

    谁知道,这些东西现在居然还用上了。

    “果然是艺多不压身啊!”李晔一边感慨,一边开动脑筋思考挣钱的方法。

    想要在长安挣钱并不难,难的是怎么样保住。

    且不说那些混蛋军阀,李晔连宫里死宦官都争不过,不然也就不会为了一个螺旋泵而苦恼。

    “到底怎么办才好呢?”李晔蹲在地上,手指不停的画着圈圈。

    “咚、咚!”

    这时,回龙寺钟声悠悠传入耳中,李晔的双眉猛地一挑。

    “唰!”

    他猛地抓起一把沙子,然后将它们看着从手掌的缝隙中漏掉。

    “哈哈哈,我的财富就在这里。”

    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利润最高?

    说出结果来,恐怕都没有人会相信,那就是脚下的这些泥土。

    且不说那些经济作物,养育了无数的人。

    用黏土烧制的瓷器,让华夏帝国在几千年里赚得盘满钵满。

    用沙子烧制的玻璃,让威尼斯在数百年间长盛不衰。

    而美帝更是用沙子制造出芯片,把自己喂得是肥头大耳。

    有了这些榜样,李晔觉得他也能利用沙子赚钱。

    “就烧琉璃吧!”

    很多人以为琉璃就是玻璃,是古代技术不发达时的劣质产物。

    但这是一种误解,虽然它们的主要成分相似,但含量的差异却使琉璃和玻璃成了两种不同产品。

    玻璃是一种很好的材料,但在纯碱没有发明之前,李晔就不要烧出通透的玻璃。

    琉璃就不同了,它的生产工艺要简单得多,甚至在熔炼青铜的时候,也会在机缘巧合下将它烧出来。

    “和尚们,老子就等着你们送钱了。”李晔笑着说道。

    琉璃被太阳照射,就会折射出七色的光芒,所以又被佛门定为七宝之一。

    试想,李晔拿出一尊琉璃烧制的佛像,会在长安城引起怎样的轰动?

    就在李晔心情大好的时候,大汗淋漓的黄成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大家,奴婢从智通和尚哪儿要了二十名青铜匠人,并购买了两千斤铜料。”

    “好!”李晔说道:“这功劳朕记下了,你去领一百缗财物,其中一半归你支配,别的分发给下人。你再给给朕传一道口谕,只要做得好,朕绝不会吝啬赏赐。”

    “谢大家恩典!”黄成赶紧回答道。

    一百缗是八万五千文,拿一半也有四万余文,这样的赏赐已经很丰厚,因为寻常人家一年所得不过数千文铜钱。

    “带上来,朕先看看他们的成色。”还真是瞌睡遇到枕头,李晔也有些按耐不住了。

    “把人带上来。”随着黄成的一声长喝,二十名衣衫褴褛的工匠被带到李晔的面前。

    “噗通!”

    那些人根本不敢抬头看一眼,才看到面前出现明黄色,就齐刷刷的跪倒在地上,身体也如筛糠般的抖动起来。

    这惊惧模样并赢得黄成的怜悯,他冷冷的说道:“都说话啊,哑巴了?”

    工匠们浑身又一颤,磕磕巴巴的说道:“贱民叩……,叩见圣上!”

    “罢了!”李晔把手一摆,说道:“你们都是熔炼铜器的工匠,技艺如何?”

    工匠们又是一阵沉默,黄成只得又喝道:“圣上问尔等话,还不速速回答?”

    看着他凶巴巴的样子,李晔有些不满的说道:“好好说话,不要吓着别人。”

    黄成立刻回答道:“奴婢遵旨。”

    他扮演奸臣的目的已经达到,便阴测测的退到一旁去了。

    李晔上前一步,扶起了工匠中岁数最大的那一个人,嘴里还温声说道:“老人家莫怕,朕只想知道你们的技艺如何?”

    那个老工匠差点晕了过去,忙不迭的说道:“不敢污了圣上的手,贱民铸造铜器三十余载,所铸造铜钟、铜像还未曾失败过。”

    李晔笑道:“哦,看来老人家是技艺精湛了。黄成,给老人家赐坐,别的人也都起来吧!”

    “谢圣上!”匠人们激动不已,又纷纷的跪在地上。

    在回龙寺铸造铜器时,只要手脚慢一点立刻会招来叱骂。

    本以为到了皇帝跟前,也依旧是这个待遇。

    可匠人们却万万没想到,皇帝居然是这样的和蔼。

    一刹那,他们的眼中满是朦胧的水汽。

    李晔把手一摆说道:“都起来,朕最不喜欢的就是虚礼,以后就不要再跪了。嗯,诸位还没吃饭吧,朕刚好也没有吃。黄成,传膳,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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