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李自成雷厉风行与霸道的性格发挥到了淋漓尽致,不等其他人劝说,转身再次看向李牟,爽朗地说道:“走吧,李牟,咱们现在就赶往杞县,早去早回,也别耽误了你在杞县的事情。”
“呃。。额。。。老大。。。”
李牟的嘴里只来得及坑坑巴巴说出四个字,就被李自成拽了一个踉跄,径直而去,走下城墙,不久就有一支三千精锐铁骑的李家军飞驰出归德城,绝尘而去。
当夜,在开封府东部的一个边陲小镇,杞县,不过是巴掌大的小地方,与河南大部分地方一样,这里也是遭逢多年干旱,百姓生活疾苦。
唯一让杞县百姓庆幸的是,这里有一个李公子,出身于官宦门第,为人行侠仗义,乐善好施,更是一名举人。
每每百姓家里揭不开锅之时,李公子都会拿出自家粮食,救济百姓,以解燃眉之急,在这小小的杞县,名望无人可出其右。
在城里的某处偏僻院落里,一间房屋的烛光闪烁,人影摇曳,还有压低的交谈之声,充满愤怒之感。
“班主,这样真的好吗?是不是太过冒险了?劫狱可是大罪,一旦被衙门或者城防营抓住了,咱们可就完了!而且,就凭这么一点人,即便能够从大牢里将人救出来,也逃不出这县城啊。。。。。。”
房间里,一群身着杂耍装束之人围坐在那里,上座的赫然是一位一袭红衣女子,就连头上扎的头巾也是鲜红之色,娇媚之中,又不失飒爽英姿之感。
盈盈小腰,富有弹性的肌肤,肤色有着小麦般的健康,一身的劲装,一看就是练家子,功夫了得。
一名男子刚一说完,红衣女子就说道:“不用担心,李公子素来行善,深得百姓的拥戴,一旦咱们将其救出,只需李公子登高一呼,就能拉起一支队伍,凭城里的那么一点城防营,不过三五百人,轻易就能将其收拾了。”
很显然,红衣女子就是咋帮杂耍团的班主。
“可是。。。可是班主,将李公子救了出来,如果城里的百姓胆小怕事,不敢起义造反,那一切都将付诸于流水。”
“可是可是,有什么好可是的?”红衣女子不耐烦地反问了一句,进而继续说道:“城里的百姓都快被逼疯,哪还有多余的粮食缴纳赋税?如今这个时候,要是不造反,只有死路一条!何况,小六子,你不要忘了,咱们杂耍团遭逢大难之时,如果不是李公子仗义相助,慷慨解囊,你我等人还在大牢里,生死不还知呢,有什么好犹豫的?牺牲你我性命又如何?决不能做胆小怕死、忘恩负义之人!”
一语落罢,屋子里寂静无声,所有人都想起了“李公子”对于他们的恩情,种种照顾,根本无法去反驳。
身为行走江湖之人,一名武者,讲得就是义薄云天,有仇报仇,有恩报仇。否则,与小老百姓何异?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立足?
“拼了。。。干了。。。”
随着一阵异口同声的应诺,“呼”的一下子,屋子里的烛光瞬间消失,紧接着房门“嘎吱”轻响,一群黑影鱼贯而出,打开大门,向杞县城某个方向而去。
模模糊糊之中,隐约可以看见,这群黑影人人手持当街杂耍的家伙事儿,身手很是敏捷,落地无声,行走在黑夜里,没有任何的动静。
不久之后,杞县城里响起铜锣之声,紧接着就是一阵骚乱,声势愈演愈烈,越来越嘈杂。
咚咚咚。。。
“不好了,有人劫狱了,罪犯李信越狱、起兵造反了!”
“杀啊,乡亲们,不想饿死的,不想被贪官污吏压榨、盘剥而死,只能起来反抗。。。。。。”
铿铿。。。。锵锵。。。
“啊。。。!”
到处都是刀剑的对砍之声,还有各种惨叫,血腥味渐渐弥漫着空气里,越来越浓郁,开始有火光出现,有房屋被焚烧,惨叫之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强烈。
距离东城门还有几百米的大街上,火光冲天,宛若白昼一般,一群人当街厮杀,既有身着军装的城防营,也有衙门里的差役,正在围攻一群杂耍般,居中一个人正是那个红衣女。
红衣女一手持剑,一手扶着一名蓬头垢面的罪囚男子,不断的向东城门冲杀。
奈何,由于双方人数的巨大差异,兵力相差悬殊,红衣女子一方渐渐不支,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携带一名重伤的囚犯,战死乃是早晚的事情。
“红娘子,你们不用管我了,还是自己逃命去吧。。。我李信就是一个累赘,带上我,你们根本就逃不出,都得死在这里,又是何必呢?”罪囚男子虚弱的劝说着,几乎无力行走,全凭红衣女子一路拖着。
“李公子,尽管放心,我们一定会逃出去的。再等一会儿,一旦全城的百姓都知道你已经逃出狱,他们就会纷纷来投,一起起兵造反。”红娘子另一只手不停地挥着剑,旋转身体,挡住袭来的城防营官兵或差役。
突然间,城门处传来一阵厮杀,紧接着就是两扇大门被打开的沉闷之音,一支骑兵冲锋而来,不停地呐喊着:“杀啊。。。杀光朝廷的这群朝廷的鹰犬爪牙!”
踏踏踏。。。
马蹄奔腾如雷,隆隆作响,骚乱之中,又暗含某种韵律。
借助着冲天大火,不难发现,骑兵的带队之人正是李自成与李牟。眨眼之间,李家军已经冲到了近前,与城防营、衙役厮杀在一起,李牟更是翻身下马,跑向李信,嘴里着急地问道:“堂兄,我来晚了,你怎么样了?”
一时间,红娘子有一些发愣,没有反应过来,本能的挡在李信身前,就要挥剑阻止李牟的靠近,耳边立即传来熟悉而虚弱的声音:“红娘子,不必担心,那是我堂弟,自家人。”
第三百二十三章 张景岳()
红娘子身体一顿,缓缓退后了两步,依旧保持着警惕之姿,防备着李牟,紧握着长剑,微微横立,李信强撑着身体,故作无恙的站在那里,笑脸迎人,看着李牟的快速靠近,身体却在微微抖动。
“兄长,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李牟一个大步来到近前,同时脱下战袍,披在李信的身上,并搀扶着,这才继续说道:“我接到消息之时,只是说兄长你有牢狱之灾,并未详述其中的原因。由于个中缘由耽搁,弟弟耽误了几天,才会来得如此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红娘子,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李自成一身的绒衣铠甲,缓缓走来,看向的却是红衣女子,又说道:“数年不见,没想到自甘州一别,会在杞县相逢,咱们还真是有缘啊。”
然而,红娘子却是一副狐疑的样子,疑惑的看着李自成,似乎并不认识,小六子在这个时候走了上来,小声提醒道:“班主,你怎么忘了?咱们在甘州的一家酒楼住宿之时,遇到一帮纨绔子弟找茬,就是眼前的这位相助的。”
刹那间,记忆如泉水般涌来,红娘子终于想了起来那个夜晚,一个公子哥调戏自己,李自成为自己解围,一念及此,红娘子面露歉意之色,恍然道:“恩人,原来是你啊!”
“呵呵。。。你终于想了起来啦”
李自成爽朗地回应一声,并不在意红娘子的片刻迟疑,同时已经走到了近前,看到李信的那副模样,心中为之恍然,眼前这位在狱里肯定没少遭罪,身上的伤肯定不少,随即命令道:“快,将军医叫过来!”
闻听此言,李牟这才发现,细看之下,李信那单薄而污垢的囚衣之下,斑斑血迹,一条条鞭痕若隐若现,脑海里闪过一丝明悟,红娘子虽有防备之意,主要还是因为堂兄有伤在身。
不久之后,众人离开了那条街,出现在一个房屋之中,李信躺在床榻之上,一名军医正在查看他的伤势,并在一些伤口处敷着药粉,同时说道:“老大,队长,他的伤势虽重,但都是皮肉之伤,好好疗养一段时间,就能恢复。”
说到这里,军医停顿了一下,看向李自成与李牟,面露沉吟之色,紧接着又说道:“不过,老大,队长,我只能处理一下皮外伤,医治一些简单的伤风感冒,为了稳妥起见,或是待到咱们的驻地,让吴大夫他们再详细诊治一番,以免有暗含的病根没有查出,有其他明医再确诊一下也行。”
李自成轻轻点头,当然知道军医说的吴大夫是谁,暗含什么意思,乃是在终南山根据地的吴有性,精通医理,医术高超。
然而,就在这时,紧紧站在床榻旁的红娘子突然说道:“不用这么麻烦,城里就有一位神医驻留,应该能够检查和医治李公子的伤势。”
“哦。。神医?此人是谁?”李自成来了兴致,出口问了一句,话语里充满一丝置疑。
“恩公,此人名叫张景岳,医学世家,人称他为‘医术中杰士’、‘仲景以后,千古一人’,关于医理方面的书籍,曾经著述了好几本。”
“既然这样,赶紧的让人上门去取啊!”
这一句话刚一问出,李自成就意识到自己问得有多么的傻,反应有多么迟钝,一看红娘子就极为倾慕李信,如此这个时候,有名医在侧,怎么可能会忘了?怎么可能不会去请?
似乎是为了李自成的心中猜测,不等红娘子回答,就在这时,小六子搀扶着一名老者走了进来,嘴里还连连喊道:“班主,班主,张老先生请来了!”
众人让开一条路,红娘子更是闪开身子,让张景岳坐在了床榻之上,开始检查李信的伤势,小六子乖乖地站在一旁,肩背着一个小药箱,一副随时听候差使的样子。
片刻之后,张景岳收回了自己干枯的老手,神情慈祥和蔼的看着众人,目光在红娘子身上停留,徐徐说道:“李公子的伤势并不大碍,还好皮外伤处理的及时,敷上了绝佳的金疮药,只要温养一段时日就能康复。”
说到这里,张景岳的老眼微微眯了一下,露出迟疑之色,犹豫了一下,还是不确定地继续说道:“老朽看这些极品金疮药有一些眼熟,极像出自于老朽的一位朋友之手,如果能够有我那位老友的另一副佳药,李公子将会好得更快,不会遗留任何病根。”
“张先生,请问你那位老友身在何方,还望指明,小女子定当后报!”红娘子着急了,毫不犹豫地请求道。
“好了,张老先生,你就不用试探了,吴老先生确实在我那里,正与他人研究、讨论医术药理。”李自成微微一笑,直直地看着张景岳,突兀的来了这么一句,使得众人为之惊奇,红娘子闻之一喜,忍不住地请求道:“还望恩人相助!”
“无妨,这个简单”李自成轻轻一摆手,一副小事儿、无足轻重的样子,进而解释道:“经过此夜之事过后,你与李公子肯定不能再在杞县待下去了,我原本就要将你们一起带走,顺便让吴有性老先生出手,再为李公子医治、检查一番。”
这时,张景岳一副笑眯眯的样子,显得很是高兴,没有追问老友吴有性的具体下落,反而问道:“这位首领,敢问尊姓大名?老朽一路赶来之时,城里虽乱,但那些起义军的行动极为有章法,训练很是有素,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官军,不扰民,粗看之下,士兵的军事素质要远胜于朝廷的那些精锐之师。”
“哦。。。张老先生还懂得兵事不成?”李自成的兴趣大增,适时地问了一句。
“呵呵。。。世人只知老朽精通医理,擅长温补之术,却不知老朽的祖上是军功起家,世袭绍兴卫指挥使。”张景岳一捋胡须,进而继续说道:“老朽年轻之时,也是满腔热血,奈何空怀报国之心,足记虽曾至辽东的榆关(山海关)和凤城(鸭绿江之南),但异族兴起,辽西局势不可违,又时逢朝廷政治浑噩,功名壮志消磨殆尽,不得不解甲归田,投身于医理,希望能够一解百姓之苦。”
不仅是李自成,就是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很意外,这个年逾花甲的老人曾经还是一名军人,上过战场,与鞑子厮杀过。
一时间,众人对张景岳肃然升起钦佩之色,而张景岳的还未结束。
“从外面的那些兵士表现以及言语来看,他们像极了近年来风头越来越盛的李家军,不知阁下与李自成是什么关系?”
没有李自成的应允,李牟等人并未点明他的身份,随着张景岳的这番话,李信与红娘子等人都是一脸的意外之色,直直地看向李自成,等待对方的回复。
“不错,老先生,你的眼光很准,外面那些人的确是李家军,晚辈也正是李自成。”
第三百二十四章 洪承畴的部署()
话音刚落,李自成露出意味深长之色,极为郑重地开口道:“老先生,不知是否有意前去与吴先生相见?愿不愿意加入我们李家军?”
然而,张景岳却是淡淡一笑,看了看自己,略有自嘲的说道:“李首领,老朽已经是古稀之年,都这么一把老骨头了,还能干什么?有心也无力,老夫拿兵器都费力,更遑论上战场,与敌厮杀?”
“老先生,此言差矣!”李自成没有放弃,继续劝说道:“起义并不一定厮杀,李家军里的所有人也不一定全部上战场,老先生还有很大的作用,能够干许多事。”
“喔。。。李首领,比如呢?”
“比如像吴先生一样,研究药理,促进医学发展,开馆收徒,为他人治病,为起义军医伤。”
听到李自成这样说,张景岳心中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神色一暗,有一些低落的说道:“李首领,你说的不错,老朽的确可以做那些事情。可是,老朽今年已经七十二,身体虽然还算矫健,但却受不了舟车劳顿之苦,更无法再尝试军旅生活。”
“哎。。。张老先生,你还是没明白晚辈的意思,晚辈虽然是想让老先生加入李家军,并不是让老先生跟着一起行军打仗,而是生活于一个宛若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在那里讨论医术医理,开馆收徒。”
如果刘芳亮在这里,一定会撇撇嘴,腹诽地说道:“真能忽悠!什么世外桃源,那根本就是贼窝,山贼的营寨,说得怪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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