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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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天朝1630-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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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考虑到这一世宋朝的情况,蒙元并没有一统天下,宋朝也没有灭亡,蒙元和大宋直到现在仍然在本土大陆上隔江对峙。李哲这一版的射雕英雄传就不可能像是原版的里面那么写了。

    首先,这一世的宋朝,对蒙古人那是世仇,而这一世的宋朝没有经历过灭国,那么对蒙元的仇恨就更加纯粹,没有过畏惧,没有失败者曾经的那种遗憾,甚至到了后来,待宋朝在两国对峙中逐渐由弱转强占据优势后,对蒙古族的北元那更是彻彻底底的蔑视了。

    这一点从现今大宋朝的民族政策就能看得出来,只要是纯粹的宋人在本朝都享有绝对的特权,和广大的海外领征服的无数异族有本质的区别。

    这个时代的宋朝内部情况和唐朝相似,都是绝对的自信、开放,广开大门,接受异族中的佼佼者为本朝效力,但是和唐朝不同的是,本朝并没有在社会中彻底消除民族隔阂的意思,反而是变本加厉的抬高本土宋人的地位,给予各种特权。

    这样的民族政策在大宋当初流落海外的时候,极大的增强了宋人的凝聚力,保证了那一段艰难时期武宗小朝廷的稳定,后来,慢慢就演变成了宋朝的祖制。

    这时代的宋朝可是十足十的多民族国家,别的不说,就说这天竺洲上,本土土著就远比宋人要多的多得多。宋人的强势,使得那些海外异族为了获得更好的堪比宋人的待遇,往往要需要比宋人多出几倍几十倍的努力。

    就说李哲家中,绝大部分仆役也都是开化过的土著,真正有根底儿的宋人哪里会跟着做这般给祖宗丢脸的事儿。这年头的观念就是这样,宋人才是天生贵胄,在这大宋朝,真正的宋人哪怕就是走投无路被逼得落草也不会去做贱役。

    不过天竺洲在这样的政策下并没有导致不稳定,算是海外三藩中最稳定最富足的一个,这个就只能说是归结于天竺那奇葩的本土宗教和天竺人奇特的民族性了。所以立足天竺洲的安王藩,又是海外三王中最强大的一支。

    在这种社会背景情况下,原著中郭靖北上大漠在蒙古族中生活的那一段描写就要完全不同。李哲在书中必须把蒙古人,特别是铁木真在文中更加的黑化,而不是突出其的英雄一面。

    须知铁木真在另一世算是民族融合的英雄,就是金庸老先生的原著里面都能看出来,有某种隐隐约约的将蒙古当成是自己人来看的感觉。那是因为蒙古人在后世某种程度上已经基本上融合,被算进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不算是外人。

    而在这一世蒙古人却是宋朝绝对的敌人,几百年战争不断的宿世仇敌。这就是这一世的政治正确,这是国仇家恨,李哲在这本书上可绝不能没了立场。

    确定了方针之后,李哲就先把射雕的前几章先一一摹写出来,虽然是用的鹅毛笔,但李哲也摹写的很快,等灯火初上,该到吃完饭的时候,李哲就已经摹写了近两万字出来。

    停下笔,摇晃一下自己酸痛的手腕,看看自己抄写出来的这密密麻麻的文稿,李哲不仅怀念起另一个世界电脑、键盘和打印机的便利来,不过,这种念头也只是一转即逝,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就不能在怨天尤人。

    李哲心里就不信,哪怕是在这个世界,有了穿越者的福利,他李哲就混不出一个名堂来。

    心中这样暗自发狠,李哲起身,将文稿收拾好,高喊一声,

    “胡适!”

    “在!”

    一直伺候着的胡适忙回声应答。

    李哲点头,

    “恩!传令下去,准备开饭了!”

    “是!”

    狗腿子胡适弓着腰子应答一声,然后出门去几步,高喊:

    “嗨!老爷吩咐了,开——饭——了!”

    随着胡适拉长了的高亢尾音,顿时叮叮当当,整个院子里的下人们都跟着忙活起来……作为一家之主,这整个院子的四五十口子全都是为他服务的,他不说开饭,下人们哪里敢自专。

    晚饭的主菜是海鲜,由下人们一盘盘端上来。

    一盘烩鱼片,一盘酱爆海虾,一盘海参,一盘清蒸石斑,最后还有一个酸辣鲜香的乌鱼子汤。

    鱼片是海港上刚刚上岸的最好的海鱼,虾是印度洋当地的特产印度洋蓝龙虾,海参,石斑都是上等的极品海鲜,李哲在前世社会生产力虽然发达,但在吃上可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能自己个儿整上这么一桌子海鲜这么胡吃海塞。

    硕大的成人手臂一般的大龙虾,吃起来很是有嚼劲儿,还有鱼片,印度洋在现代世界也是世界上最好的金枪鱼渔区之一,李哲的私人厨师做的这古代版的鱼片,又叫鱼生,更是鲜香无比,入口即化,吃起来很是香甜。

    李哲住在这孟州城,那海鲜总是吃不完的,那些孟州城外港口里的海船有几百条,每天都要从印度洋里捞出几千上万吨鱼来,来供孟州城里的宋人饕餮们来吃。因此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吃货绝对是最幸福的。

    这时代的厨艺也已经发展到很高级的阶段,败全球大航海殖民贸易所赐,前世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的东西,现在全都开发了出来,天方世界的辣椒,孜然,东南亚的香料,花椒,全都早就进入了宋人们的烹饪食谱。

    这个时代的海鲜绝对是能让人赞不绝口,更不用担心后世的各种污染,所有的食材全是纯天然的高档食材,家里请的厨师更是传承数代专门的家传手艺,手艺绝妙,盘子里的红烧海参,口感绝妙,一大口进到嘴里,那个味道,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

    李哲一边自己大快朵颐,看到胡适还领班站在自己身后等着伺候,心里头就不自觉有些别扭。

    “恩?”

    “一起坐,让厨房也给你来一份。”

    李哲伸出筷子给胡适招呼,

    “恩?可不敢官人!”胡适忙连连摆手推辞。

    身为下人,可没有和主人同食的规矩。李哲自己不在乎,可作为下人的胡适可不敢逾越了自己的本分。

    就从这一点细节来看,离李哲真正适应这个时代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啊!

第十章好书() 
翌日清晨,

    “老爷,该起床了!”

    大清早,李哲在侍女们的服侍中起得床来,打开窗户,向远处眺望。

    孟州,这处西洋上最庞大的海港也开始忙碌起来。

    打李哲家楼上的这个角度往港口看上去,从东方来的前往非洲东海岸的海船和从西方来的要前往东方马六甲去的巨型海船挤满了港湾外面的海面,满眼望过去全都是高达数层楼高的巨大风帆。

    风帆处挤满了上上下下忙忙碌碌的水手,从货船上卸下来的货物在码头上川流不绝,亚洲象,非洲驼,肩背上驼满货物的牛马,忙的连码头上的原始吊臂起重机都难承重荷,不得不发出咯丫丫的沉重的声音——想想这些舟船上所承载的财富,便知孟州城号称的安王殿下的钱袋子,溢满黄金之地果然是名不虚传。

    不过这却和李哲无关,他此时还只是这个大宋朝一个小小卒子,虽然有望挤进去这个国家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但距离安王这样的巨擘那是天差地远。

    李哲今天早早的起来,吃了早饭,就有胡适带着几个伴当伺候着,一起前去孟州日报报社,李哲家大院门前挂着的煤油街灯,刺破晨间的雾气,将门前照的透亮,马夫已经将自家的马车开出来,赶到大街上,李哲上前正要抬脚而上,就早已有一个下人弓下腰趴在地上,给李哲垫脚。

    这,好吧!虽然李哲自认身体健康,腿脚灵便,绝对用不上这样的服务,但是这却是这时代的习俗,这个时代有钱人的奢华绝对是让后世人瞠目结舌。。

    于是李哲心里带着负罪感踩着这名下人的背,上了马车,胡适他老爹,九叔在前头招呼着马夫,

    “在大街上行走,路上慢点,切记别撞着人了给主家惹祸,”

    是!老实巴交的车夫一连声答应着。

    几句话招呼罢,得儿,驾!

    随着马夫的马鞭响声,这架黑漆漆的,由四匹马拉着的马车,就开始隆隆开动起来,刺破晨雾,向着孟州城的深处驶去。

    大宋朝的马车坐着也很舒服,这可是这时代的贵族专款,并不像后世人想象的那样颠簸,车底和轮子想必已经应用上了一定的原始的减震技术,车厢内很宽敞,却只有李哲和胡适进了来,其他人都隔在外面。

    孟州城的街道全是整齐的大青石板铺设,看起来很是整洁,马蹄打在地上发出令人悦耳的哒哒哒的声音。坐在马车里,沿途能看到街上已经到处都是行人,大街上已经是忙碌起来,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宋人百姓,还有更底层的赶着牛的天竺人土著,在李哲经过的时候,万千艳羡的看着他这辆漂亮的马车,马车所经之处,其他人纷纷避退。

    李哲乘着的马车,这就是这时代的宝马豪车了!

    在自己的马车上,李哲就能看到对面胡适这小子,就是满脸的左顾右盼,一副张狂的感觉。就像后世坐在宝马里的天生的就对其他的行人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

    李哲在这一世可也是上层阶级中的一员。

    但,不知为什么,李哲自己总觉得别扭,那种心理上生疏别扭的感觉却萦绕在心间久久去不掉。

    这时胡适开声,

    “老爷?”

    “怎么?”

    “昨日我出去的时候,便碰上陈府上的二老爷,说过两天晚上北境街府上又要开诗会,想要邀了您一起同去呢。”

    李哲一听,立马就皱上了眉头,诗会,诗会,这所谓诗会,其实就是后世的party,只不过是发生在文人士子之间,显得文雅高大上了许多而已。

    这邀请李哲的陈府二老爷,也是个熟人,大号名叫子龙,陈子龙,这个名字众位看官应该会觉得熟悉吧!

    没错,此陈子龙就是彼陈子龙,后世南明年间,很活跃的那个江南复社陈子龙,也不知道怎的也跑到了这大宋朝海外偏远之地。为此李哲还专门去户部司查了查,他老爹也是叫陈所闻,祖籍也是来自大宋本土,只不过早在百年前就在天竺洲安家落户,陈所闻现在位居安王府教喻之职,就是家庭教师。

    但这家庭教师可是天竺洲第一家庭里的教师,所以这地位也非同小可。

    李哲和这陈子龙是州学里的同学,好友,因此这货有什么好事通常都会提携李哲一把。因此,这诗会的消息,就及时通知了过来。

    李哲听完了胡适传的消息,心里揣摩,如果是旁人家的诗会,李哲现在手上拮据,或许就不去了,但是这北境街府上的诗会,呵呵!

    李哲还真是不去不可呢。

    ………………………………

    只听见马蹄声隆隆,不多时就到了一座临街的雕梁画栋,迎面是一座很是气派的三层小楼,比李哲自家的小楼面积大些,楼上侧方挂着一幅大大的招牌,上面用端方持重的厚重颜体字写着:孟州日报。

    孟州日报社的主编方觉远一听说李哲来了,就慌忙从正门奔出,拱手相迎,怎么说李哲也是个准男爵。

    “哈哈,李爵爷,久仰久仰,招呼不周,未能远迎,恕罪恕罪!”

    “哪里哪里,先生说的哪里话来。小子只是末学后进,今日贸然上门拜访,才是失敬!”

    大家都是文人雅士,玩笔杆子的,这说的话,行的礼就自然是和平常有所区别。

    方觉远早年在州学里上过,也是个叱咤风云的性子,好指点江山,在昔日州学里也是个名人,便是如今也算的上是这孟州城小有名气的才子了,所以后来才搞了这么个孟洲日报。算是李哲的前辈。

    一套客套话下来,话里才进入正题,

    “先生你好,”李哲拿出昨晚摹写好的稿子,大概有三万字,“这是在下的小说,还请先生不吝斧正。”

    那方觉远接过来,便笑道,

    “爵爷性子忒急,哈哈!也好,那就恕我怠慢了,且让我安心看一下稿子。”

    于是这办公室里静了下来,李哲也敛声静气,坐在椅子上,慢慢喝着茶,等待方觉远看自己的稿子。

    那方觉远,本来还抱着随声敷衍的态度,毕竟在他看来,李哲一个准男爵,即便是上了州学,又能有几分文采,大宋朝的军功世袭贵族那都是一个模样里出来的,全都是粗鄙武夫,从这等家庭里能出什么读书种子。

    方觉远打心眼里是不觉得李哲能写出什么好文的。

    岂料,这李哲这个小说一拿上手,打眼看进去前几段就让人立刻精神一振,那文字中格局与以往小说杂家全然不同,字里行间却是新意,处处给人一种器宇轩昂之感。

    书中短短的三两万字之间,剧情跌沓起伏,引出好多的英雄好汉出来,郭啸天,杨铁心,曲三,还有那道士长春子丘处机,人人形象鲜明,豪气冲天,一片义薄云天的江湖侠胆之气喷薄而来,只让人难以罢手。

    后世新派武侠的扛鼎之作,放到这时代,果然是让人耳目一新。那节奏,那精彩紧凑的剧情,只让人叹为观止。

    “好书!真真是好书!”看罢,方觉远读的不禁叫出声来,然后看到李哲,才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爵爷这书,却让某看的有些失态了。”

    “无妨无妨!先生谬赞了。”

    李哲心想,你看的越失态才是越好,说明我这书越是有可能会畅销。他原本是有些担心这书会水土不服的,现在看到方觉远这个样子,心里总算是有底了。

    ?

第十一章非君() 
“爵爷!”

    方觉远拱手,正欲言语,

    李哲拦住,道:

    “先生何必客气,只需唤我学弟李哲便是,先生也是我州学前辈,何须如此多礼。”

    方觉远一愣,也道

    “也好,那学弟也不要客气了,唤我兄长即可。”

    “那,兄长!”

    “贤弟!”

    “哈哈哈哈……”

    两人这才是正式叙了礼。

    叙了礼之后,两人重新坐下,方觉远道:

    “贤弟,原谅我这样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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