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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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征服-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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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一样,他会明白的!北方到处都是诺德人,万一这伙人不少,我们带上修士,跑都跑不了!”莱森用力挣扎着,在地上踏出一片尘土飞扬,差点把杰拉硬生生拖走,那凶恶的眼神,像是要把山坡上的人影活生生嚼碎一样“cnm!放开我,不不不,咱们一起走!我们告诉他,小心可能有敌人在我们附近埋伏部署!”

    “你看不清形势!司格德怕得罪那个主教,根本不敢催!”

    杰拉连忙左脚支地,右手紧紧扯着盾牌,把莱森硬生生拖了回来,狠狠在同伴的胸口上捶了一拳,气呼呼地吼道:“何况现在分不清是诺德人,还是难民,你数数,咱们这一路上遇到了多少难民队伍!哪个不是这个德行,远远跟着要粮食,赶都赶不走!万一不是啥大事,触了霉头,惹得主教生气,司格德几句话,就能把咱们撵回南部和罗多克人对刀子!”

    一阵沉默之后,莱森慢慢摘下头盔,杰拉可以看到朋友脸侧面,那道无比熟悉的伤疤——只有一层薄薄的肉膜附在右耳原来的位置上,看上去就像是耳朵被整整齐齐地撕开,仅仅剩下一截小小的残余。

    “这是罗多克的一个长矛手干的,但我从不为此懊恼,如果斯瓦迪亚需要我的耳朵,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自己动手割下来。”

    莱森指着自己的伤疤叹了口气,似乎在怀念,又似乎在叹息“他用长柄大刀割掉了我的耳朵,那武器那么恐怖,根本来不及躲闪。我做梦都会想起,那刀刃侧面贴着我的面孔时反射的光,我想,如果被砍中了,那一定和死神的镰刀没什么两样,我的老命都不保。”

    杰拉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但是你更棒、更强!那一剑多么漂亮!那个罗多克人穿的像是一个铁桶,肯定想不到脖子能挨上这么一剑吧!”

    “那是因为我们那时候,够狠,敢死,不怕死!只要命令下达,抓起一面破盾牌,抄起一把剑,就敢发起冲锋,顶着罗多克人的箭雨前行!前面的人躺下了,后面的人踩着倒在地上的尸体冲过去……那些娇生惯养的罗多克佬就会赚钱,打个仗像是要上吊一样,什么时候是我们的对手过?”

    莱森苦笑着打量着自己和战友,用手指着自己坚实的锁子甲衣,还有华而不实仿卡拉德式罩袍,那是在主教的建议下,被骑士命令着套上的——可以让难民看看祖国的军队如何强大威武。

    “看看现在我们穿的样子,和那些罗多克人有什么区别?我感觉我的血液里,已经失去了当年的什么东西,听见军号声也不会心血澎湃,反而开始感到刺耳……除了守门,我们几乎什么工作都没有。诺德人看我们,也许就像我们看罗多克人一样。”

    两个老兵拄着军士枪,默默看着长龙摆尾的难民队伍,还有修士们架起来的锅,那里面翻滚着足量的麦子粥,以及按照主教吩咐,加上去的菜叶。那些难民兴奋地接过来,就地蹲下,满脸幸福地喝着,到处都飘扬着,对奥威修道院的赞美之声与溢美之词。

    “感谢您,修士!”白发苍苍的老人穿着快遮不住屁股的亚麻布旧衣服,呈泥土色的、苍老的手上,结满了农具留下的老茧,端着破泥碗边哭边喝,烫嘴的粥他憋着气就是一大口,仿佛下一秒就会饿死在锅前。

    “我唯一的儿子被诺德人打死了,就在我的面前啊!两个孙子也丢了,但神还没抛弃我,让我这老骨头还有把活路!喝了这碗粥,我就还有力气去找我孙子,他们那么乖,肯定不会死的……”

    在这片属于神的土地上,老人悲伤地哭着,很多斯瓦迪亚人想起了自己,也都哭着、抽泣着、哽咽着,泪水掺进粥里,又苦又涩、又香又甜,混成了斯瓦迪亚北方奇特而独特的味道。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贵族老爷们要打仗,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战场上送死,不明白诺德人为什么要像凶恶的野狗一样霸占他们的家园。

    他们只想像祖先那样,平平安安居住在帝国北方的土地上,老老实实地给领主种地,默默无闻地组建自己的家庭,一文不名地单调生活下去,最后死在那麦子金黄的秋天,尸体就此埋进童年记忆的树林中。

    他们是这个国家数量最庞大的底层,承担着繁重的军税,但当敌人来临时候,却被自己的祖国毫不留情地抛弃。

    贵族老爷甚至压根没有想过,去迁移自己的领民。对于内部同样不安稳的斯瓦迪亚,超载的难民会让这个国度的内部矛盾更加突出,而安置的费用也不是很乐观的。如果处理不当,造成暴乱及农奴逃跑,就更糟了。

    或许让他们留在北方,借诺德人的斧子和维吉亚人的月刃斧、以及奴隶贩子的鞭子用用,好好清一清场面,也是不错的计划。

    尤其对于喜欢一家独大的哈劳斯公爵来说,人口固然是不可多得的资源,更多的劳动力去耕种,更多的土地被开垦,意味着更加强大的力量。可如果分配不到自己手里,反而成为了内部敌人的筹码,岂不是得不偿失?

    宁为和平狗,不做战争人,乱世人命贱如草。

    你活着妨碍着了某些人,某些人也妨碍着你活着。

    对与沃尔夫来说,情况不是那么简单。他眯着眼,偷偷张望着山坡下的斯瓦迪亚士兵们。

    装备如此漂亮的步兵,沃尔夫真的是第一次亲眼所见。那帅气的罩衣让沃尔夫垂涎三尺,如果能缩短一点、灵便些而不是像仪仗队一样,那么一定非常美观实用。和他们相比,自己身边鼻涕往皮甲上擦的手下,简直像是从煤球堆里翻出来的。

    第五中队的首领、安德鲁的锁子甲某几处甲扣缝隙间,能硬生生别进去一根手指。这个男人正满脸苦闷地用破布条把缝隙塞得不那么明显。试了好多次都显得像是摞补丁,整个人都不好了。

    “也许这就是善战的表现吧……”沃尔夫尽量装作没有看到,努力安慰着自己“如果拼装备就能赢,罗多克人早统一卡拉迪亚了。”

    但每次目光扫到那个骑着披罩布军马的重甲骑士,沃尔夫就觉得肝在颤,脑子疼的快炸了,放心不下地问托曼道:“你能看出来,他们的训练水平如何吗?”

    托曼看了看严肃的沃尔夫,挠了挠头:“感觉像是一群很有战斗力的……但好像,差了一点点。”

第128章 路西法(中)() 
斯瓦迪亚人从卡拉德人那里学到的,最多的,就是关于所谓的、‘真正的’,来自于神的‘学问’。

    如果说神在卡拉德人的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斯瓦迪亚人就是活着为了神。就好比前者是吃饭为了活着,后者是活着为了吃饭。

    斯瓦迪亚的统治者在征服这片土地后,对卡拉德人的神并不很感兴趣,他们有着原始的宗教信仰,甚至很多的政治权利,仍然属于古老诸神的代言人——德鲁伊。

    但他们在了解,圣神教使人民像绵羊一样服从,他们可以更完全地掌控这个国家后,就成为了神的坚定推行者。他们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让卡拉德的土地变成斯瓦迪亚的。

    在王与贵族的命令下,德鲁伊的权杖被扔进深渊,逃亡荒蛮的土地。一座座金碧辉煌的教堂,在斯瓦迪亚人自诩文明的国度上,接连拔地而起。洪亮的钟声,骑士的马蹄,如同新生帝国的心跳,在卡拉德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宣示着自己的声音。

    斯瓦迪亚人骄傲地融化掉卡拉德皇帝的黄金塑像,用它来制作出最漂亮、最庞大的十字架,铸在帕拉汶大教堂上,那是为了回报神,让他们在战争中,取得不可动摇的统治权。

    按照狂热的教士和教徒的请求,王的命令之下,野蛮的斯瓦迪亚士兵将卡拉德学者、和他们的‘异端’书籍扔进火堆里——用散发的光芒,来为神降临凡间指引道路。

    一个伟大民族百年来探索到的绝大部分,就这样统统在神像面前灰飞烟灭,变成散发着糊味的一团焦炭。

    被活活烧死的学士的尸体无人理会,任凭风吹雨淋,野狗啃食。

    人们欢呼着,拍手叫好,大街小巷涌动着狂热的斯瓦迪亚人,那个刚刚从斯瓦迪亚王手中接过冠冕的教宗,用亢奋的声音,向斯瓦迪亚所有的信徒宣布:“腐臭的世界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永恒不朽的神!”

    是啊,永恒而不朽,因为光芒已经熄灭了。当天完全黑下来,火光就是错误。

    无数卡拉德的贵妇被当成女巫,处死,甚至生不如死。斯瓦迪亚人中不愿意改变信仰的,被攻击为异端,或者被流放,或者被屠戮。此后三百多年里,圣神兴起又衰微,但始终无人撼动神的地位。

    然而,令人不可置信的是,罗斯是个无神论者,掩藏的很好,很少有人知晓。在那个大家都在跪着拜神忏悔的时代,倘若被发现,身为贵族的罗斯也许不会被绑上火刑柱,但估计前途算是彻底毁于一旦,没有人愿意冒险任用一个被开除教籍的骑士。

    偏偏糟糕的是,每当士兵们走上战场时,只要时间允许,就要在随军牧师的带领下做一次祷告。罗斯作为军官,自然首当其职,要站在最前面,离着那个牧师最近的地方。

    然而可怜的罗斯上神学科就打瞌睡,一个字也记不住,也从来不去记。考试全靠瞎编,也懒得去抄,就那么靠命答题,居然也一次没挂过,甚至在毕业前一年被牧师公开表扬,可能天生就要干大事的,运气总是不错的。。

    而在祈祷上,他演的也真可谓是惟妙惟肖,绝对不会像快渴死的鱼那样,简简单单动动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发出几个模糊不清的音节,就妄图糊弄过去(牧师又不是瞎子)。

    经过多年和虔诚的父母的斗争,他已经练就了在祈祷时,和牧师的口型完全同步的能耐。那种令人惊叹的反应能力,无论是战场上还是在这种方面偷奸耍滑,都足以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聪明的罗斯不会去花心思去背诵《神言》。哪怕很有可能,就仅仅是浪费几天下午的时光。

    在14岁之前,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家庭教师是一名坚定的伊壁鸠鲁(唯物主义哲学家)学者,罗斯在接触到了那些完全叛经离道的思想后,就深深不可自拔。

    唯物世界的大门向他敞开了,那些古老的书页告诉他,世界可以是水,可以是土,可以是风,唯独不会是神捏泥巴和出来的。或许人无法探求世界的本源,但不应该推给神。

    所以,人们生来不是为了供奉神,也不是为了赎罪,而是为了社会的秩序——那是一种责任感,而非义务。每个人都要履行他的义务,这个社会才能运转起来。不论是谁,哪怕是国王,没有承担这种义务,那么他就不配继续享有他的权力。

    那个时候,被《神言》折磨的半死不活的罗斯,虽然看不懂,但却深深记住了。

    尤其在来到提哈之后,他在城墙上喝了那么多的西北风,脸颊从开始粉嘟嘟的,像小少爷一样漂漂亮亮,到后来胡子拉碴,满面风霜,不修边幅,轮廓像是拙劣画家随性粗糙的简笔画。

    原来文雅的问候语,变成了动辄问候人爹娘的粗口。只剩下那双始终忧愁、深思着的眼睛,依旧明亮如故。

    三个月,不知不觉看到了那么多该看到的、不该看到的,干了该干的、也干了不该干的,也曾亲手拿剑割开诺德人的喉咙,知道野蛮的北方人也一样会流血会死,还有了一支漂漂亮亮的轻骑士骑士团,知道自己即便如此也同样无可奈何。

    罗斯从来没有觉得,那些牧师为被诺德人砍掉肢体的士兵,做最后的祈祷,真的是在帮助他们——那甚至耽搁了止血的时间。还有用鞭挞来为生病的士兵驱逐罪孽的行径,更是让罗斯不忍直视。

    现在,罗斯被禁止出城。而事实上,也没有冒险出城的必要了。士兵们默默打理着自己的武器,偶尔抬起头来看看望不到首尾的诺德人营地,他们还在坚守着,大多数人不是为了活下去,而是为了体面的死亡。

    在这种令人心惊胆战的压力之下,难免总会有人放纵自我。罗斯和他的玫瑰骑士团被征用了,充当维护治安的宪兵。偶尔和普拉、里昂碰碰面,谈谈战争之类的话题,一天到晚在这座没有希望的城市里巡逻,随时准备打爆那些有‘大胆的想法’者的狗头。

    就在刚刚,几个企图强暴一名诺德、斯瓦迪亚人混血女孩的乱民,被他在街上狠狠收拾了一顿。当那些全副武装的下马轻骑士,冲过去用骑枪木柄照着带头的肚子一顿怼,那些无聊地闲人也就一哄而散,跑得比兔子还快。

    然而正义的罗斯没有收获感谢,那些乱民边跑边朝他丢石头:“护着诺德人的杂种,当兵的,你算是个什么东西?”

    提哈的市民冷眼旁观,眼神里也满满的是鄙夷和不屑,正义是相对的,他们也不会在乎存不存在。他们没看到女孩被非礼,也没听到女孩尖锐的求救声,只看到斯瓦迪亚的兵,在帮一个诺德婊子。

    这个理由,就够这些跑不出去的倒霉蛋,在茶余饭后狠狠朝地上吐一口痰,恶狠狠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骂上一句:“帝国军队吃枣药丸,居然护着诺德人打我们!”

    就连那个女孩,也不看他一眼,收拢着自己褴褛的长裙,谢都没有就快步走开,好像身穿帝国军装的罗斯自带瘟疫光环一般。

    可想而知,罗斯的心情糟透了。

    “孩子,你要相信,只要你呼唤,神就会拯救你!”刚刚进入熟悉的骑兵营地,罗斯·科迪就被恐怖的大嗓门吵得耳朵发酸,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肯定是那个什么教堂也不要的败类随军牧师,又放他的千秋大屁了。

    那个饶舌的传教士在罗斯面前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传授着那些莫名其妙的理论,当然——主要目的是推销出去他三百第纳尔一小碗的圣水:“只要你得到神的认可与庇护,那么诺德人的斧子,根本不能把你怎么样!”

    罗斯的士官和普通骑兵看到这个老无赖神棍,出于对神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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