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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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征服- 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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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这条街中心附近的皮匠、制甲匠、纸匠、铁匠把平日里散漫摆在路边的货物放在店里,赶路的车夫赶紧把车子停在路边的小巷里,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商人都收拾好了自己的家当,或是站在道路的边缘,或是像是模范市民那样缩在自己的店铺内,通过木窗窥探着外界。

    “军爷,为什么诺德人要来城里?”女商人奇怪地问道“兵营在城外。”

    “国王想要在广场参观自己的雇佣军……”那个士兵咂了咂舌“我想不仅仅是国王想自己看,还想给那些大人物们看一看吧,就像小孩子炫耀自己的木马一样。但异端大军,又怎么能吓到伟大城市……”

    一阵洪亮的命令声打断了他们的话语,女商人和守卫目不转睛地看着,在路的尽头,飞扬的狼爪旗帜率先抓住了他们的眼球,那从来不会在罗多克领主旗帜上出现的图绘像是异端邪恶的传说,笼罩在和平已久的亚伦之上。

    “黑加仑军,前进!”伴随着层层递进的号令,从沃尔夫到各团长到旗队长(或没有旗队长便略过),在由声嘶力竭的班队长接力扯着嗓子的中队长,那如同隆隆雷声的传令夹杂着着雨点般的脚步声,为亚伦演奏一场别具一格的‘钢铁之雨’。

    黑色锁子甲套着整齐划一的黑加仑军罩衫,重装剑士团的出场,立刻让那些以为是野蛮人进城的商贩与工匠觉得不可思议,甚至那位罗多克守卫都情不自禁张大了嘴,手握刀柄向后退了两步。

    “圣神在上……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部队?”罗多克市民们的惊呼声此起彼伏,但黑加仑军士兵因为航海而略显疲惫的脸并没有转过来看向他们“我的天,还有罗多克人!”

    东部团与斧矛团匆匆走过并不引人瞩目,倒是枪兵团招摇的武器如同树林一般摇曳过罗多克人的头顶,后面是一群乱哄哄的罗多克弩手和罗多克杂役,最后面则是如同牧羊人一样的冲击步兵们,那锋刃组成的灿烂光华让人眼花缭乱,看上去非常像在驱赶那些罗多克军队。

    “为什么这群罗多克人要把路修得这么窄?”沃尔夫看着一只山羊屁滚尿流地跑到自己面前,后面还跟着一个同样屁滚尿流的牧人“说实话,托曼,我的铁底靴黏黏糊糊的,非常想踹人。”

    托曼报之以苦笑,抽出日耳曼剑来,朝那个牧羊人晃了晃。结果效果非常显著,那位牧羊人立刻惊骇坐在地上,裤子上湿了一大片。那羊倒是大摇大摆地跑进了对面的小巷子里,几个转身就见不到那白花花的后臀和尾巴。

    两个黑加仑士兵不得不捏着鼻子把他拎起来扔到路边,才不至于让他被活活踩死。不过这都并不是什么严肃的问题,诺德人不在乎那个牧羊人的死活,但要是把那傻子踩得屎尿血肉混在一起,简直对大家的鞋子而言再糟糕不过了。

    黑加仑军毫不在意周围的任何人,也没有劫掠任何人的意图,他们非常快地经过了亚伦的街道,并踩着没有收拾的破水果与烂菜叶,一路走向亚伦的城镇广场。

    “我们的士兵流失体力的速度会更快。”卢瑟在身后长叹一口气“说真的,在这种条件下作战,简直是灾难。”

    这一点丝毫不必怀疑,炎热潮湿的空气令人烦躁,在那弯弯曲曲的狭长街道里,沃尔夫感觉自己的视线被汗水浸泡过,像是隔着水晶看这个并不真切的世界。

    很快他将会面罗多克王国的最高统治者,并将在这里度过三个月至少半年不等的佣兵生活。想到这里,他不禁觉得整个人都烦躁了起来。

    AD1136年6月20日,黑加仑军大摇大摆地挺进亚伦,怯懦的市民都在身后小声地谈论军队散发出的血味,而身上沾满了血味的佣兵头子沃尔夫男爵,仍然非常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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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拉奇伯爵,我非常喜欢亚伦这座城市。”葛瑞福斯的脸上堆满了和蔼的笑容,和所有商业国度的领袖一样,罗多克的国王少有强硬与残暴著称“就像是我非常喜欢我的杰尔喀啦一样,都是王冠上值得吹嘘的珍宝。”

    事实上,罗多克王的头盔上只有三个宝石,分别代表罗多克成立时的维鲁加、杰尔喀啦亚托三座城镇,不过在现今这种局势下,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站在葛瑞福斯一边的三座城邦,而非原始的‘自由三城’。

    法拉奇伯爵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罗多克贵族,漂亮的绿色瞳孔、匀称的脸庞与不可一世的笔挺站姿,都像亚伦人夸赞的那样——我们的议会长与伟大城市一样漂亮。

    “当然,您的喜爱是对我们最大的赞赏。”法拉奇伯爵站在木制看台上向端坐的国王深深鞠躬“作为罗多克内最安详和平的城市,让您如至宾归是我们的义务。”

    足足五百人的国王卫队拱卫在看台之下,而另外持盾持矛的五百人则是来自议会的部队。倘若仔细观察,从看台所处的正中心开始,仿佛被人为划分成两边,双方的军队互不干涉且互不相接。

    宽阔的广场像是这座城市仅有的一线天,阳光透彻而又明媚,在高屋建瓴的街头是没有新鲜空气值得享受的。人们在这里召开集会,重大事项在此地发布,甚至连死刑都在此处上演,算得上亚伦这座城市的中央。

    “安逸久了,我们也需要动一动身子。”葛瑞福斯像是自言自语,却偏偏说的很大声,法拉奇伯爵也听得清清清楚楚“呵呵呵,尤其我老了,更是应当如此,不然,骨头可是随时随地会生锈啊。”

    伴随着黑加仑军脚步声的响起,法拉奇的嘴角也扬起一抹怪异的笑容:“是啊,每个人都要动一动,不然岂不是和死人无异?”

第276章 亚伦(四)() 
“我总感觉非常奇怪。”罗斯骑在自己瘦削的战马上,可怜的小(其实并不)东西慢慢吞吞地挪腾着,承担着虽然瘦下来但依旧足足一百三十斤的罗斯·科迪与破破烂烂的半身甲“达斯!你们维兰人有记得用桶盔把脸遮住吗?”

    达斯点了点头,身上还背着睡着了的阿尔法,可怜的老家伙终于是脱离了生命危险,之前的发烧也仅仅持续了半天便退却了。

    “看起来圣神还没有打算让一个脏老头去天使身边打扰清净。”之前阿尔法醒来后,便咯咯咯笑着,立刻让全军的心情放松了下来“你个诺德坏蛋,差点把我的骨头拆了。”

    陪伴在达斯身边的哑巴阿瑞斯头上还扣着大桶盔,不满地发出哼哧哼哧声。这些维兰部落的战士长相过于狂野,在宁静的苏诺平原无疑是惊世骇俗,因此在仔细商讨后,罗斯决心让他们隐蔽自己的身份,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怀疑。

    莱森走在罗斯的身边,好言安慰道:“你啊,最近太累了,多心想这些。那不过是几个农民……”

    “我的父亲也是个农民,却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聪明的人。甚至可以在我还没有捣乱之前,就把我想干的坏事看得一清二楚。”罗斯苦笑着摇摇头“他是伯爵,却真正地每年都亲自耕作。我的朋友,不要小看农民,斯瓦迪亚是他们的锄头一点一点种出来的。”

    “那他居然不阻止自己唯一的儿子去那么危险绝望的战场。”莱森发出掩饰不安的笑声“看起来,农民也没有那么无所不能吧。”

    “不……只是他不想阻止罢了……”罗斯眯起了眼睛“他眷恋着斯瓦迪亚的土地,就像是眷恋着自己的耕田和领地。”

    莱森耸了耸肩,在村子被摧毁的时候,这位军士还年轻得过分——至少那个时候耳朵还好好长在他的脑袋上,胳膊也还没有被切掉。他的劳作经历,其实只局限于被战争吞没的童年往昔,最后的残片也伴随着刀剑的碰撞声快要奄奄一息。

    “很难想吧,虽然我一直想重建我的村子。”莱森苦笑着摇了摇头,右手拍了拍自己空荡荡的左肩膀“可我说真的,光是开垦土地就会要了我的老命。”

    士兵们哈哈大笑,骑着马的罗斯却没有出声,嘴角微微勾起半分,面部和一切见乡情更怯的人一样忧郁:“我也忘记了,父亲教过我,可我就是不会……非常可惜,我应该好好学一学,因为很快就需要了。”

    “你不打算继续战斗了?”莱森很惊奇地看着罗斯“你还很年轻,是帝国最优秀的骑士之一,你的未来都可以用剑去争取。”

    周围的士兵都很安静,骑兵在两翼默默侦察着动向。和许多高高在上的骑士老爷不同,这些玫瑰骑士团的轻骑兵对贯彻命令从不懒散,无论是冲锋还是打扫战场,都像是剑出鞘那般干净利落。

    军队的脚步声让人精神无法放松,罗斯看着前方叫人只想驻足于外的森林,按住剑柄,低沉的声音中充满了疲惫:“用剑夺取的,真的能用剑守护到吗?”

    莱森张大了嘴,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个开始心灰意冷的骑士。

    “我杀了好多人,诺德人,斯瓦迪亚人,罗多克人……乱七八糟的人,死在地上铺成地毯,彼此的血肉根本分不出来。”

    罗斯的眼神已经不再如同莱森刚刚见到的那样,略带稚嫩的坚定。那深不见底的迷茫,仿佛看到了这个世界被审判的末日。

    “可我最后保住性命,不是因为我在战场上勇敢厮杀,取得了胜利。而是我跑的够快,像是懦夫一样,把沦陷的提哈抛在脑后!”

    “我没有回头……”罗斯闭上了双眼,骑士现在不可以哭泣“里昂大人叫我不要回头,但那不是理由。而是我不敢,我在畏惧。”

    莱森仰着头看着罗斯,轻轻戳了戳他的衣甲:“种地不是你的宿命,罗斯,回家睡一觉,你又会像活猴子一样叫喊着要上战场。”

    罗斯不再说话,战争会磨炼出真正的男人,就像烈火会锤炼出真正的钢铁。倘若这个年轻人很容易被击倒,那么他就不会在无数的厮杀后,仍然敢大胆地带着自己的士兵回乡。

    抛弃一切责任,像乞丐一样流亡回到苏诺,才是懦夫的安全选择。但罗斯不是懦夫,里昂知道他不够狡诈而又总是死板,但也很清楚,罗斯或许缺乏的很多,却总是不会缺乏执着与勇气。

    可偏偏讽刺的是,斯瓦迪亚的小说里到处都是执着勇敢的骑士,现实里,却在那么多年间里昂只看到了这么一个。

    从他殴打那个贪污的军需官开始,里昂就知道,这个孩子因为一根筋会吃苦头吃到作呕,却仍旧会像真正的骑士那样,永不倒下。

    “我们遇到了麻烦……非常麻烦。”达斯看着那树林里的摇曳的影子,把阿尔法平放在地上的担架里,很明显拦截者并不在乎被发现“非常的麻烦,我很讨厌的麻烦。”

    罗斯也眯着眼睛,把剑从自己的腰间抽出来,朝对面大声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和你一样是骑士。”一个全身包被在巨盔、无袖板甲与重号臂铠里的斯瓦迪亚骑士拎着重型骑枪出现在罗斯面前“只不过是杀你的,我会亲自把你的头切下来,作为我被赏赐的资本。”

    他的身后相当一段距离,跟随着四五十名同样重甲的斯瓦迪亚骑士,在这片树木还算稀疏的平地上,冲锋的距离足够他们把罗斯的部队击溃——如果他们不在乎生死,敢于正面硬冲从提哈城墙下来的老兵的话。

    “你们这些东西,也好意思叫自己骑士吗?”罗斯不屑地看着那五十人的骑士与身后三百多的步兵弩手“像强盗一样不佩戴自己的家徽,在路边做懦夫般的埋伏,你敢不敢报上你的名字,然后与我用剑较量较量!”

    “可以有,但没必要。”骑士挥了挥手“射击,瞄准那个小子的脑……”

    像是在回应他的口令,一根弩箭立刻扎在不远处的地上,那些斯瓦迪亚伏兵没有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慌乱之间不知道面向哪一边才好。

    一个教罗斯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响起,七百名穿着科迪家族玫瑰家徽的步兵和骑士像是鬼魅般出现在密林的另一侧,为首的是一个骑着马手持轻弩的斯瓦迪亚战士:“卑鄙的混球,这里是苏诺人的土地!滚出去!”

    “特略!维萨克斯!(罗斯的族亲,详见第二卷第二十七章)”罗斯大为惊奇,他怎么也想不到能在此见到提卡颂的亲朋“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罗斯,不要管,发起攻击,干掉这些家伙!他们还有援军!”特略似乎已经经历过一场战斗,锁子甲上沾着鲜血“不用担心,整个苏诺都站在我们这一边!”

    还没等罗斯反应,从远处又传来数不清的脚步声与叫喊声,那些面露喜色的骑士立刻吹响了号角,在那永远叫人意外的森林阴霾后,罗斯看到了望不到边的斯瓦迪亚战士——足足上千人。

    “提哈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支援。”罗斯的笑容像是灌了铅一般苦涩,特略与维萨克斯的阵列在向他们靠拢“我们的血,都流淌在内斗的战场上。”

    等到双方都谨慎地集合向一起集合。罗斯身边环绕着科迪家族的三十七位骑士、七十位扈从与二十二个自提哈就跟随而来的玫瑰轻骑兵、一百七十名弩手与五百八十人的步兵。

    他面对着数量肉眼可见便是一千五百人的敌人,其中不乏威力强大的骑士。唯一的不足就是那支军队缺乏统一的调度与凝聚力,像细沙般开始缠绕在一起,却并不紧促。

    “维萨克斯,真是为难你们了。”罗斯看着自己的族亲与父亲的附庸们“从提卡颂赶来,却是为了陪我赴死。”

    维萨克斯哈哈大笑:“别说什么丧气的话,就凭他们,也想欺辱我们科迪家族的少爷?骑士们,跟随我们的英雄!让我们看看,今天我们能打掉他们几颗牙!”

    “莱森、达斯,立刻在我们身后发起攻击!”罗斯向自己的部下下令道“特略,你把步兵交给莱森,带领弩手绕到他们的侧面!”

    罗斯的部队迅速动了起来,坐以待毙从来不是提哈守卫者的风格。他从扈从的手上接过了骑枪,整理了自己破烂的半身甲,防御性现在已经不必考量,重要的是披上它,究竟能带给人多少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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