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不说话了,看着那些石块发呆,他猜得出来西蒙斯要讲述的概念。
“你也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冲击那个叫沃尔夫的诺德佬带领的军队,付出了多少伤亡。现在你的骑士团还剩下八十多人,还有些失去了马匹,无法补充,冲过去对于诺德人而言,就像是在牙缝里塞了个苍蝇。至于步兵……五百个没有严格训练的部队,也就是大一号的苍蝇把。”
这个恶心的比喻立刻得到了一片欢声笑语,但罗斯丝毫不以为意:“当如果是一只聪明的苍蝇,他就可以挑好时机,把巨人活活呛死。”
莱森点点头,西蒙斯两眼一亮,旋即也微笑着点点头,那笑容里写着不言而喻:“你其实很早就能想到这个办法,不是吗?”
罗斯苦涩地转过身去,风霜让这个奔波的骑士显得很憔悴:“不光彩……恶劣程度仅次于抛弃战友。”
西蒙斯哈哈大笑起来:“那您打算怎么样?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傻蛋,人要是嗝屁着凉,可就什么都没有了。罗斯,我们失去了和平,骑士的光荣在照耀你,但不代表脑子也要被照耀的蒸发。”
第183章 刀剑年代(三)()
“这是一个混沌取代王权的年代,这是一个黑暗熄灭光芒的年代,是暴力驱逐秩序的年代,是刀剑毁灭农田的年代。
如果没有英雄,我们斯瓦迪亚人,该怎样熬过这段苦难?”——圣者,St。Alpha(圣·阿尔法)
杰里斯·凯文,是为数不多的、家世与才能无可挑剔的北方军团将领。如果不是因为时运不济,相信他的名望会更加响亮。
凯文家族祖传的领地,在哈伦哥斯堡附近的尼美加,过去曾经作为名门望族、哈伦哥斯家族的附庸存在。
斯瓦迪亚取代旧帝国的时代,哈伦哥斯伯爵和凯文爵士,曾经在城墙上背靠背战斗过。说是生死之交,并不为过。
但仇恨永远比爱更有力量,在杰里斯与里昂·巴赫于帕拉汶帝国军官学院,成为志同道合的好友后,凯文家族在效忠哈劳斯的哈伦哥斯伯爵眼中,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讨厌邻居。
杰里斯像卢瑟追随沃尔夫那样,忠诚地跟着里昂前往苦寒的北方,接手原本破破烂烂的北方第一军团,将其营造为北方抵抗入侵的领军力量。
如果不是在第一次提哈战争中失去了右臂、断了脚骨,无论如何也不会由他来带领七百人的小运输队。
杰里斯经历过真正的生死,在最危急的时刻,他和最后一支预备队民兵,用血肉拖延住拉格纳精锐皇家侍卫的盾墙,将崩在线上的局势扭转。
那从深海航行而来的北方武士恐怖的狰狞笑容,一直在他残余的岁月噩梦中循环,伴随着他的手臂脱离的瞬间反复循环。
破碎的长枪和崩溃的人群并没有吓到他,那燃烧死亡烈焰的战场牵扯着杰里斯的神经,战争没有放过这个伤痕累累的勇士,决死的雄心依旧在召唤这个残废的军人。
于是在痊愈之后,他曾三番五次向挚友与上司里昂请求,回到指挥部继续担任老朋友的左膀右臂。但看起来里昂非常绝情,这些信据内部人员透露,看过后直接被拿去烧废纸。
“杰里斯,你该享受和平了。”这是老友唯一的回答。
心灰意冷的杰里斯回到家乡,居然过得相当不错。哈伦哥斯伯爵虽然和里昂相当不对付,却也敬重这些北方军团的好汉子,不仅没有为难这个退伍军人,反而处处用管家的名义予以帮助。
当地的领民尊敬并热情欢迎了荣光故里的杰里斯,视其为英雄,偶尔还能去罗多克逛一圈,去看看那些绿眼睛们的城市。
即便斯罗关系紧张,但对于不打算参与战争、身怀大把第纳尔的贵族游客,喜欢金钱的罗多克人,依旧暂时保持着欢迎的态度。
可以说,在欣欣向荣的尼美加,除了要担心过一阵子哈劳斯公爵,和他高贵的征伐大军的马蹄,会不会踩到自家麦子,没有什么好多想的。
除此之外,杰里斯有一个威风凛凛的年轻妻子,他只说在战争中结识,并没有明媒正娶,却也在神前相许。过去这个女子陪着他南征北战,现在也打算为他生儿育女。听起来一个战士能得到的最高幸福,他都得到了,甚至更多。
吃饭都不需要自己动手,肉总是妻子切好的,只需要用左臂拿叉子扎着吃。晚上的‘欢愉’时光,也只需要摆个舒服的姿势躺好即可。
然而习惯了艰苦岁月的杰里斯,用一个月才适应了软绵绵的床榻,之前他一度坚持干草垛睡起来才舒服。不肯享受苹果派之类太软的蛋糕状食物,喝有杂质的麦酒,按照北方操练的时间规定自己的作息。
直到冬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他从一个也因残疾退回来的旧部口中知道,老军团长不满五千人的部队死守孤城,北方势如危卵。
而远在帕拉汶的伊瑞奇国王,除了为里昂定制了一口漂亮的棺材(未必能用上)外,屁用不顶。睁个眼睛的人都看得到,这个老家伙已经开始对自己的首相唯唯诺诺,哈劳斯除了一顶王冠外,缺的真不太多。
“大人,还知道点害怕的人,都不会留在那个该死的地方。我失去了一个眼睛,但我终于能见到我的孩子了。”
老泪纵横的杰里斯抱着剑睡了一晚上,他忘不了自己度过青年时代的地方,忘不了那光荣的北方第一军团旗帜,忘不了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老朋友。
提哈曾经在梦里呼唤他的敌人沃尔夫,现在也在梦里呼唤他的守卫者杰里斯。
第二天,他便向哈伦哥斯家族售卖了所有的田产,宅地也一并转让。这些凯文家族最后的资金,招募到了一支由三百个老实肯干的农家兵,以及二百个来路不正、满口黑话的‘山民、猎人’弓箭手之流组成的军队。
他的妻子为他招募来的、那些桀骜不驯的二百名弓箭手,很多人的通缉令还画在各个城市村庄的公告上,但毫无疑问,这些绿林强盗的水准不容置疑。
对于这支军队的存在,帕拉汶的那些大人物,都是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毕竟这种能打能闹事的硬骨头,最好能滚多远滚多远。
杰里斯训练了半年的新兵,便出发前往支援北方的绝望之城。他将最后一波粮食与武器补给,以极其蛮横甚至是威胁的态度,从鲁达堡守军那里‘抢’来。
这些补给数量惊人,城内很多士兵还在等待着更加结实的皮甲,而不是亚麻布衣。即便有人说盔甲不是战争的决定性因素,但对士兵们而言,这是他们生命的决定性因素,这关乎士气。
然而大家都有家有业,而且脑回路都比较清晰,不是很想去捞一把北方的兄弟。
杰里斯不在乎,他赶着马车,一路上迎着散兵和难民方向前行,遇到还有勇气的、带种的,就收编进自己的队伍,想跑的也扒了拿装备,权当废物利用。北方的废物已经屁滚尿流,现在还迎难而上的,只有重度脑损伤患者和长把的斯瓦迪亚爷们。
“诺德人!诺德人来了!”在诺德人发现了他们的同时,斯瓦迪亚斥候也同样不是瞎子“人数是我们的三倍。”
杰里斯看着自己穿着皮甲、背着松木长弓的妻子,年轻且健美的身材,让这个女绿林强盗看起来像是一只顽皮的森林小鹿,他轻轻拍了拍在他下巴处晃啊晃的兜帽头顶:“应该……应该是终点了,珀薇。”
他的妻子扎着短马尾,小小的脸蛋隐藏在宽大的兜帽里,那张英气漂亮的鹅蛋脸上,有一道从右眼深深划到左嘴角下的疤,那是这位夫人在打家劫舍的时候,为自己赚的勋章。
珀薇似乎并没有听见丈夫的话,少年时不节制的饮酒,让这位夫人的嗓音沙哑另富磁性:“咿呀……去吧你的袍子穿上,很冷的,一会到了提哈,看见里昂大人一脸鼻涕就不好了。”
杰里斯笑着用下巴蹭了蹭妻子的头顶,最后在她的红彤彤的脸蛋上捏了几捏,发布了那道无愧名将的命令:
“按照我教给你们的,把马车围起来,弓箭手上车顶,步兵长枪紧缩!”
命令立刻被执行,马车被围成了一个大圈,备用的武器和成捆的弓箭堆在中央,步兵举着锥头枪守住马车相衔的接口,或是紧贴着马车,冷冽的长锥枪头指向车顶。
珀薇和她的弓箭手拿着的不是斯瓦迪亚常见的步兵弓,也不是后世大放异彩的完全形态的‘长弓’,这种和诺德人长弓相近的白蜡木制品,长一米三左右,较诺德人的笨家伙不逞多让。
理论上讲工艺并不复杂,但屈才要求苛刻,且对弓手的熟练度要求极高,,一个合格的长弓手,需要至少十年之内,主要工作都在射来射去。对于更加依赖弩的斯瓦迪亚人来说,简直是在刁难。
绿林弓箭手一生大部分工作,都是由射击与劫掠两部分构成,长弓所需要的时间和熟练度,就是他们的本事与资历。
“半角仰射,一百节!”珀薇的命令是绿林里俗称约定的黑化,他们有自己的度量和传承,在珀薇成为一个将军的妻子前,在丛林里用长弓和笨拙的正规部队放风筝,是她的拿手好戏。
绿林弓箭手们狞笑着扣上弓弦,一支支锥头加长剑如雨点般贯着破空声,盖浇在诺德人的头上,如此密集的队伍,他们甚至不屑于去瞄准。
“啊啊啊!该死,托尔之锤在上……”几乎是整齐而又立竿见影的,诺德人稀稀落落倒下了数片。
并经锁子甲还是稀罕货,毛皮衣服与粗糙的布甲是占多数的。他们像是被收割的稻草一样钉在地上,中箭受伤的士兵看着更加不幸死掉的,茫然不知所措。
“盾墙,弓箭手还击!”萨托尔精明能干,深受国王的赏识与众位雅尔的敬佩,对瞬息万变的战场的把控能力,连拉格纳都毫不吝啬地大加赞扬,哪怕是狡猾的沃尔夫,在微操与应变能力上,还是要差这个老首领一大截。
诺德士兵熟练地搭上盾墙,第二波弓箭堪堪赶上盾墙集结之前,将慌乱的诺德人撕碎了一小撮。诺德弓箭手被重点照顾,死伤也是颇为惨重,有些没有佩戴盾牌,还穿着轻甲或布衣,简直是上好的靶子。
萨尔托痛心地看着部落年轻的小伙子一文不值地死去,挥舞着日耳曼剑走在最前,箭羽擦着他的脸庞飞过,鲜血顺着脸颊流进嘴里:
“前进!以诸神的名义!”萨托尔的大胡子和锁子甲,显出真正的奥丁之血的气概“瓦尔格拉与光荣,今天是个两全的好日子!”
士兵们吼叫着,一浪推着一浪,像是倾倒而来的大山,散发着刚毅与坚不可摧的朝气。
“自由射击!”珀薇弯弓搭箭,一个缩在盾墙后的轻步兵被贴着缝隙给他掉,前沿的诺德人在绿林射手的精确打击下艰难前行。
士兵们举着盾牌,兢兢战战地听着长杆锥头箭肆无忌惮地穿过盾墙的声音,祈祷着自己不要这么不光彩地,被一根弓箭结果生命。
不管怎么说,盾墙究竟是耐用有效的阵型,顶住了压力,诺德大军像是潮水一般涌到马车边,弓箭手开始垂直向下射击,不少诺德人直接被从头盖骨一箭穿到上牙堂。
标枪和斧子不要钱地朝车顶扔去,不少只有褶皱皮衣的绿林长弓手,被这野蛮的冲击力打下了马车,射击势头为之一顿。
“收缩,长矛手保护!”
四周的诺德人拼命推搡着沉重的马车,斯瓦迪亚长矛手顺着缝隙,榨取诺德步兵的鲜血。一支长矛被抓住,很快就有两三支刺中肩膀、肚子和脚,这么拥挤的攻击环境,想要躲闪是非常不现实的。
弓箭手集中在中央,不少人已经挂了彩,无法拉动弓弦,但他们抛射的弓箭,还是如死亡之花绽放的花瓣一样,向四周忠诚地释放着可怕的威力。
一个诺德武士单手攀上了马车,挥舞着虎虎生风的双手巨斧跳了下去,伴随着可怕的惯性,一个聚精会神的长矛手当场被切碎倒在地上。他像龙卷风一样转动着双手巨斧,长矛兵被近身劈砍的画面,简直就是残忍无情的肢解现场。
虽然很快,这位勇莽的武士就得到了结局——三根长枪将他挑起,重重地扔到诺德同胞的头上,但还是越来越多的诺德士兵不可抑制地跳了过来。
********************“切”的一声,打断了谈话********************
勒斯汶看起来很是不屑:“输了就是输了,何必找那么多的借口?还要夸赞自己微型胜利?”
“我的大人,如果说这样认为也没有问题,我想您应该直到,我们为胜利做到的努力,无愧诸神。”士兵已经口干舌燥了,却依旧坚持讲下去“南部防线需要加固,这是毋庸置疑。”
“一支杂牌的补给队罢了。”勒斯汶忍住想打哈气的念头“继续说下去,我长了耳朵,自己会评判的。”
第184章 刀剑年代(四)()
“火把!火把!”萨托尔子爵捂着肩膀流血的伤口,激动之中两眼血红,那道深刻的伤口,是靠近马车的奖励。
那柄角度刁钻的锥头枪,几乎是顺着他前进的方向,笔直拥了上去,瞬间送给他一记贯通伤。然后在里面甩了甩,才心满意足地拔出来,撕开一圈放射状的碎肉,痛的萨托尔痛苦不堪。
他临时处理扎了绷带,可鲜血还是从巨大的创口里,伴随着首领激烈的动作,不可抑制地外渗流淌。
在伤口的刺痛下,这个诺德子爵变得极其危险,且富有恐怖的攻击性。他嚎叫着发布命令:“把这些马车统统烧掉!”
穿着亚麻布衣服与简易皮甲的轻步兵们,扛着盾牌、举着火把涌了上去。他们防护简陋、盾牌老旧,他们廉价且死不足惜,他们的勇气就是最好的武器。后面的战士捡起被箭射中、被锥头像枪勾倒的同伴掉落的火把,继续嚎叫着冲上去。
里面的士兵在求生欲望的刺激下,组织了一小批人手,用铲子拼命掘土,顺着马车将土翻过去,将外围可能毁掉车垒的火焰扑灭。许多诺德人鲜血换来的火种,就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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