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话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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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话事人- 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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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场:一场人类语速的极限。一场音乐的盛宴!一场赢病己与呆湾的狂欢与悲歌!》

    ——《让我们记住这个人,赢病己!》

    ——《赢始皇驾到,我来了,我见,我征服!》

    ——《赢病已再次创造神话!》

    ——《爱拼才会赢,这或许就是他一直成功的最大奥秘!》

    ——《他是维多利亚港最温柔的水,亦是大香江最利的冰。他是呆湾完美的偶像,亦是呆湾永远地英雄!》

    第二天的报纸,再次轰炸了人们的神经,不过每个市民都真相购买,赢病己的人气在呆湾真正第一次意义上的人气爆棚。红遍了呆湾。

    就在当晚好不容易离开机场的时候,赢病己再次接见了一位伟人,真正的伟人。。。

    ps:  。。。。。写的什么玩意,我也不清楚。

209【台北王气】() 
黑夜随着时间不断的被抽离,像是一卷蚕丝被拉成一根线。

    呆北市入夜后不但没有停息的迹象,反而越发热闹,夜空中不断绽放出绚烂的烟花。仿佛不要钱似的,拿出大批的烟花燃放。

    机场。

    赢病己好不容易甩开疯狂的粉丝,带着邓丽君和拿来吓唬人的大块头大傻,一路快步在带路的警察护送下出了机场。

    让他们惊讶的是。

    二十多辆的警车肃然停在两旁,每辆警车的边上都站着数位荷枪实弹的警察。

    这,阵势和规格有点高啊——

    不久。

    警铃声响起。

    响彻在头顶的那片夜空。

    一直守候在路上的巡警听到这个,铃声后,立即拿出对讲机开始嘱咐起来。不一会儿,十数辆来自呆北市交警大队的摩托车已经出现在了马路上,沿途开始开道。

    后面,则是绵延不绝的二十辆警车。

    车辆都被交警蛮横的驱海了开来。在路人愕然地目光下,二十辆的警车带着刺耳的警笛声绵延而来。

    所有人目瞪口呆。

    每个人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局子里又是抓了一个什么绝世凶恶的罪犯了么?不过在看清警车行驶的方向后,人们又意外呢?难道这公安局大张旗鼓是为了有所行动?

    。。。。。。

    夜风像是女人的手,温柔拂过众人的脸!

    很快的,赢病已等一行人就来到了一座宅邸小院。

    “赢先生,请跟我走。”刚下车,就见一个有军旅气息,类似管家的中年男子走来。

    他很有礼貌地伸手笑道:“这次飞机事件的乘客们都在呆湾大酒店接受航空公司的款待。在去之前,还请您随我来见一个人。”

    赢病已心里一动。面上平静地点点头。向邓丽君含笑道:“我们走吧,去见识见识。”

    “好啊。”邓丽君微笑着,脸上还泛着红润的光泽,美艳不可方物。

    大傻撅着口香糖,闷声跟上。

    这间小院可不简单。在这臺北的大都会里,还能依山面水,环境显得相当幽雅寂静,经过门口的人,只要看到门口那两尊古老精致的石狮子,就可想象这家族身份的辉煌,还有小院的历史悠久。

    小院亮着几处明亮的灯火,夜风的气息不断的盘旋在上空。

    一路走进,赢病己就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外面口虽然眼睛里没有看到岗哨存在,走进里面却现明哨暗哨无数。就好比赢病己他们路过看到了二十几个满身戾气的人,他们全都全身充满斗志,这些人都身穿黑色的便装,深色的胶底皮鞋,服装很简单很朴实,与夜色基本融为一体,他们坚强的脸庞和迫人的气势都远非一般保镖能比!

    邓丽君也发现了这里的不同寻常之处。不过不见她有丝毫紧张,不是因为她见过的大场面多。而是她身边有她个郎赢病己在。有他在,她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难道不是吗!

    赢病己也不以为意,如今他可不是什么无名小卒之辈,即便是这座城市的那位先生也不会轻易动自己,一般阿猫阿狗他赢始皇又有何惧哉。

    一路平静的走过,来到一处小院前。几名男子上前欲来搜身。赢病己皱眉的时候,已被带路地中年男子阻止。

    “几位请。”

    赢病己淡淡的望了他们一眼,旋即跟上。

    现在已是黑夜,但这地方还是光亮如白昼。

    走进这小院子里,赢病己一扫而过。空旷的地上长着几棵白松树。树下摆着几张椅子,椅子的中间放着一张精致的长形小木桌,首尾相隔差不多有四五米,正对门口的一面坐着一老头,背对门口的位置则是留给赢病己,而大傻和邓丽君则坐桌子左右两侧,显示出主人的匠心独巧!

    桌子上上面还摆着三碟菜,一壶酒。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一碟花生米,一碟豆腐干,一碟五香牛肉,一壶老白干。

    菜虽然简单,酒虽然平常,但摇椅上的却是不凡之人。

    赢病己眼尖,一眼就见一个老头背靠在一张十八世纪的中式靠椅上,外面又套着一件纯白色的唐衣,此刻的他正静静坐在舒适而宽大的椅子上,看着安静到死寂的大门口。轻轻的晃动着,脸上的神情很是平静,手指轻轻弹出,几粒脆脆的花生米准确的射入了嘴里,轻轻的咀嚼着。

    见到老者的第一眼。

    赢病己没有轻视这位留着光头的瘦弱老人,真正惊诧是他的精神气势,一生坎坎坷坷似乎并没压倒这个年过古稀的老人。

    相反,饱经磨炼的他更呈现出一种不屈气势!

    赢病己感受最深,这种感觉就像是你见到岩石底下挣扎生长的小草,渺小却不乏动人的惊艳,老人现在给赢病己就是这种感觉,让人感觉到无论严寒还是热酷,无论是重压还是围杀都不能消磨老者的斗志!

    见到他从容淡定的坐在靠椅子上,这座小院的人更是对其毕恭毕敬!

    有些人只要还有口气在,威望就在!

    在赢病己打量人家的这点时间,人家也在打量着他。就像《断章》里说的那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下看你。

    男的帅气英俊,女的倾国倾城,赢病己和邓丽君都是长身玉立、神采飞扬,展示出少年得志,把平时自感良好的大家族子弟都给彻底压了下去!

    特别是赢病己,高挺轩昂,身材完美至无可挑剔,浑身上下每寸肌肉都充满力量,冷峻中带着高贵的气质,装扮起来是如此秒杀一切帅哥,不由暗叹老天真是偏心,不仅给了赢病己过人智慧和精湛身手,还给了他一副帅气迫人的脸庞。

    正在赢病己看人的时候,邓丽君神情非常紧张,嘴唇蠕动了一句:“病已。。。”

    感受到她的紧张,赢病己更确定这位老者的身份了,顿时肃然起敬。

    彼时,反应过来的老者立刻满脸笑容的站起来,口里由衷赞着:“传闻中的赢始皇,果真是人中龙凤,这份神采飞扬实在是终生所见啊!”

    赢病已连连摆手,尊敬道:“在先生面前,恕不敢当,您过奖了!”

    赢病己这句先生可不是人们平常所听的随口招呼,这句先生,是一个称谓。一种修为。一份崇敬。一种精神。几千年的敬语,也被冬烘过,也被秋杀过。如果说民|国是最近的春秋,这位先生恰犹如华夏的背影,渐行渐远。

    赢病己从未如此尊称过一个人,从不。

    老者哈哈大笑起来,从眼里射出的光芒充满赞誉,年纪轻轻恃恩不骄临赞不喜,这份定力就远胜于那些纵横江湖数十年的老家伙,于是止不住的道:“我往日的确说过不少场面话!”

    “但今晚对你所言,却全是实话!”。。

210【精忠报国】() 
在大历史面前,赢病己觉得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不过自始至终对众口一辞的赞美总是保持足够的警惕。有多种声音出来,比只有一种声音民主。

    赢病己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做评论,不过这位先生无疑是个伟人。

    刚才领路的中年男子回到老先生的背后,恭谨地侍奉于他。他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有几分孤怜,却依然傲立在院子边上,像是棵永不倒立的白松。

    而老者说完这话,他又有些叹息。

    他也有儿孙,儿子就不说了也算小有成就,最杰出的当属那正宗嫡传长孙,人长得仪表堂堂,且聪明过人,老人和他年已六十几的儿子都曾对他寄予厚望,宠爱有加。然而,天生顽劣的个性,加上祖父的娇惯,这孩子非但未能成才,反而变为一个纨绔子弟。

    1949年,第三代的嫡传长孙跟随祖父、父亲抵达呆湾,入呆北成功中学读书。在校期间,这大太子调皮依旧,常常夜不归宿,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偏偏老人大儿又望子成龙,每次检查成绩,这位大太子都要挨训。

    而老人却对大孙在校学习成绩并不关心,他喜欢这个孙子,是因为这位大太子喜欢枪支,结果,老人就常常向孙子介绍各种武器的性能,鼓励他去打靶、练枪法,还常常带着他去打猎。因此,从中学时起,只要放学回家,这大太子便枪不离手,左右摆弄。

    有一次,这位大太子回家,钻到伟人卫士宿舍把玩爷爷给他的左轮手枪,一名叫李之楚的卫士回室休息,大太子见他进来。便举枪喊道“不许动!”李之楚开玩笑说:“哎,别随便拿枪乱指,会闹出人命的!”话音未落,“砰”的一声,李之楚就倒在血泊中了。大太子吓得不知所措。好在枪弹未击中要害,李之楚被送往医院。捡回了一条命,但留下了终身气喘的痼疾。

    枪击卫士事件发生后,呆湾朝野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百般无奈,两代当家只得将他送往美利坚,入加州伯克莱商业学校读书,学习企业管理。不过,这位大太子只身一人来到美利坚,没了父亲的严格管束,益发自我放纵。为所欲为。在十年前,因驾车违章,闹进奥克兰地方法庭,被判罚入狱3天。

    那一年,美利坚《新闻周刊》曾以《谁丢面子?》为题,无情揭露了此事。这样,这位堂堂大太子在伯克莱商业学校没有拿到学位,不得不提前离开加州。后来又在华盛顿逗留期间。又因向保险公司谎报失窃钻戒一枚,差点酿成大祸。最后。这位大太子由于屡肇事端,被美利坚移民局列为“不受欢迎的人”,竟然被驱逐出境……。

    “第一太子”的种种劣迹,曾是呆湾社会茶余饭后的第一热门话题。返回呆湾后,虽然与徐家千金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但其顽劣之性仍未收敛,依旧花天酒地,纵情声色,人人为之侧目,将其视为“公害”。

    他后来几个弟弟。二太子、三太子,也尽都是扶不起的阿斗。可悲可叹,偌大王朝二世之后竟然后继无人,好比古时的秦隋二世。新世纪后这个大家族就不得不隐退美利坚。家天下的美景便彻底成为泡影。

    赢病已心里也在叹息,不过面上依旧保持着如昔日般的淡然笑容!

    老人家叹息过后循序的摆正了心态,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盯着赢病已看了眼,他本人对部下的仪表非常重视,往往从人的衣着、姿势、精神面貌,就决定他的好恶。赢病已绝对称得上完美,风气气质外貌都是当世顶尖的,不比他一生见过的良人差,此刻望着赢病己非常满意道:“赢生,几位请入座。”

    赢病己和激动忐忑的邓丽君从善如流,携手坐下。大傻虽然不知道老人家的具体身份,但看这阵仗也知道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有些拘谨的跟着两人坐下。

    老人家看大家入座后点点头,轻唤了声:“晓纳。”

    这位被称呼为晓纳地中年男子气质儒雅,轻点点头,旋即拍拍手。他是这位老人家的贴身侍卫,按照以往惯例他也是浙江人,为人机敏、不摆架子。除了负责老人家安全,领导武官,协调警察和部队外,还得注意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包括老人家的吃、喝等问题。老人家的安全保护,是第一要务,包括吃喝在内,必须提防有人从此处下手,以前老人家回家吃饭,有专门的厨师帮他打点,就连饮用水都是从家里带,有专人为他准备。

    赢病己多看了这人一眼。

    这世上有许多人都像野兽一样,有种奇异的本能,似乎总是能嗅出危险的气息,虽然他们并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但危险潜在的时候,他们往往能在前一刹那间奇迹般避过。这种人假如做官,必定是一代名臣;若是打仗,必定是常胜将军;若是投身江湖,就必定是纵横天下,不可一世的英雄。若是争鼎宝座则。。。。。。

    二世为人的赢病己就是这种人,这样奇异的人。

    他能看出来,这位侍卫官面色白皙,戴金边眼镜,常穿一件灰呢子短大衣,风度翩翩,身材高大,相貌英武,不仅如此外表出色,还是个极其精明能干的危险人物,老人家身边真真没常人啊。

    在他观察人家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几位类似女佣侍女的女侍者端着酒菜进来。侍卫长二度检查,仔细检查了一番,然后才挥手放人进来。

    桌上了花生酒没有换走,酒菜不断的送了上来,十几碟佳肴闪烁着好看的光泽,而暖好的酒也散发着醇香,赢病己看了一眼后,大赞道:“十八年女儿红,隔水干蒸!”

    “真是好酒!多谢蒋先生!”

    老头子脸上微微生出愣然,想不到赢病己看酒就知其做法,这小子未免太博学了吧?不过他也没有过多纠缠这些,而是向赢病己摆摆手道:“赢生,这酒不错,特为赢生准备!”

    “你可要多喝两杯!”

    赢病己的神情如一湖静水,底下是波涛汹涌还是古井不波,外人无从知晓。举起酒杯,对老人家敬了杯酒:“谢过先生。”

    然后毫不客气的把杯中的酒喝得干干净净,随即夹起一块牛肉干,暗想,如果老人家不是政客,就冲他这份简单却让人舒适的酒菜,自己也要跟他做个朋友。

    邓丽君还是有些拘谨,谁知老人家却找上她道:“邓小姐,你的歌很不错,我很喜欢。”

    “啊?哦,谢谢先生夸奖。”邓丽君受宠若惊,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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