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临走时,一再让我提醒您,一旦回来就赶紧去学校报到。这是学校邮寄来的入学通知书和校服。”艾玛交代道。
看艾玛如此细致,杜尚满意地点点头,事务所里多了许多生人,不找个熟悉点的人看着可不行。杜尚突然灵机一动,对艾玛说:“以后你每个月的薪水再多一千米拉,升为主任助理,增加的职责是每个周日的早晨我回来时,向我汇报事务所里的近况。”
艾玛的眼睛一下就亮了,高声地回答‘是’。
第二天天色微亮,杜尚就赶紧起床,穿上那套白底镶金边的校服,用力梳梳头,把自己打扮得帅气拉风,拿起整理好的行李,步行赶往鲁雷工科大学。
鲁雷工科大学,分别在城区和东郊有两个校区,城区的校区,就在莱恩福特社大楼的附近,主要是一些研究机构在那里,据说只有研究员和攻读硕士、博士的学生才能进去。而郊区这个,才是真正学生上学的校区,也是杜尚的目的地。
学校的门口,和前几次来相比,多了几面彩旗,以及“欢迎新同学入读鲁雷工科大学”的字样,杜尚看见了这个场景,突然又想起了前世上大学的场面,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怀旧的甜蜜和憧憬。
今天是3月17日,杜尚已经迟到了两天,校卫见上学时间有一个学生从校外走了进来,以为是逃课的,狠狠地瞪了杜尚一眼,让杜尚心里竟然觉得有点心跳加速。
“那位保安大叔的眼神真是犀利!”一边想着,杜尚一边走进了学校,他左右看看,发现学校里那些指示新生入学的告示牌什么的已经没有了,又转回来寻找犀利的大叔求助:“那个,请问导力系怎么走。”
知道杜尚是耽误了入学的新生,大叔的脸色更加阴沉了:“入学这样的大事,怎么能迟到耽误呢!”教训了老半天,才把路指给他。
杜尚好不容易逃脱了大叔的音攻魔掌,一边快速逃走,一边感慨:“每个校卫都是校服克星,枉两世为人,仍逃不脱这个规律。”
第一零零章 学霸来了()
沿着礼堂旁边修建整齐的常绿灌木笼罩的小道向右,杜尚很快看到了一个颇为不错的小院,有一栋三层的教学楼,和一栋两层的红色办公楼,还有一个绿树成荫的花园和一小块操场。院墙上已经爬满了常青藤,使得院子带着一种古朴的人文气息和历史感。杜尚看到这个院子,对未来的学园生活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憧憬。
在小红楼里,杜尚找到了教务室,礼貌地敲了敲门。
“请进。”
杜尚走了进去,恭恭敬敬地把入学通知书拿了出来,递给距离房门最近的一位教师。
“哇,原来你就是斯泰瑞s杜尚,那个入学拿了满分的的学生,你终于来了。”年轻的女老师一声喜悦的惊呼,从窗户里探出头,用那出谷黄莺般又脆又亮的声音,冲着对面的教学楼喊了起来:“阿什利主任,本次入学新生的第一名杜尚同学来报到啦!”
哗,对面楼房的窗户探出无数个脑袋,冲着这边望了过来。
这阵势,哥hold不住啊。
随即,阿什利杨教授熟悉的身影从二楼的一个教室里走出来,冲着杜尚挥了挥手,示意杜尚赶紧到对面楼上去。
对面那栋三层的教学楼,无数的脑袋从窗户里探出来,想要一睹这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学霸风采。
杜尚以那离谱的成绩被录取后,为了止住某些谣言,学校把杜尚的试卷贴了出来,那华丽丽毫无错误的答案,以及那用了5张大纸才写完的最后一道论述题,彻底震惊了所有的同期考试生,甚至别的系,也知道了有这么一位足以震撼小宇宙的学霸。
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此无知无觉的杜尚同学,甩了一下他那飘逸的银发,穿过导力系的小庭院,走上了教学楼的台阶。
“哇!”无数的女童鞋眼中飘起了小星星。
众所周知,学霸最大的缺陷是什么,就是外型不够拉轰帅气,在校园,一般帅气前卫飘逸拉轰的都是学渣,学霸要么发育不良身材瘦弱如同小鸡崽儿,要么虚胖笨拙眼镜弧度深得可以当作天文望远镜。
而我们的杜尚童鞋,随着这半年的努力补钙,身高已经顺利突破了175公分的大限,银发下那瘦削冷酷的脸型与一身洁白的校服相得益彰,犀利的眼神随处一张望,便是传说中的女生杀手。
在杜尚甩发的那一瞬间,无数的尖叫在教室间响起,无数的师兄萌生了整死这嚣张小子的念头,尤其是阿什利教授在的那间教室,无数的眼睛擦出利剑和闪电,盯住了教室的门。
阿什利杨教授在楼道口,亲切地与杜尚握了握手,快速地埋怨说:“开学这样的大事,怎么能迟到呢,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耽误了。要知道,因为你来入学,我才勉为其难地担任了今年新生的部分授课。如果你不来,我就纯浪费时间了。”
杜尚头上挂了一道黑线,教授,做人不能这么势利,传道授业应该是你的本分。
阿什利教授推开教室的门,介绍说:“这是一年级a班。”转过去,面向学生,严肃地介绍道:“这是本班的最后一位同学,斯泰瑞s杜尚,相信大家都听说了,他是本年度导力系入学考试的第一名。斯泰瑞,向大家问好。”
杜尚连忙上前一弯腰,“在下斯泰瑞杜尚,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杜尚往后看过去,怎么没发现古德?杜尚悄悄地问杨教授:“为什么古德不在这里呢?”
阿什利教授解释说:“导力系有多个专业,a班是导力理论,维尔古德泰伯伦的专业是导力应用,不在这个院子上课,这是我特地根据你们俩的特长安排的。”
杜尚点点头致谢,正要找个空座位坐下。教室里站起一个人,指点他:“你的课桌是第二组最后一个座位。”杜尚道了一声谢,找到座位,坐了下来,这才有功夫,认真打量教室里的其他同学。
教室里,一共坐着三十位同学,其中只有五位女同学,差评!
男生个个腰杆笔挺,气宇轩昂,让杜尚觉得备有压力。
至于女生,眼下也看不到她们的正脸。
杜尚发现,今天阿什利教授显得特别正式,头发也梳过了,身上也穿着正装。他待杜尚坐下,清理了一下嗓音,说道:“今天,最后一位同学杜尚也到了,导力系一年级a班至此全部到齐。作为系主任,我已经有几年没有亲自教学,但今年,我决定亲自来指导a班的导力理论,因为,这一届的学生,是我近几年来最看好的一届,你们必然成为帝国导力发展的栋梁之才。”
阿什利教授洪亮的声音,在课堂上飞扬:
“在二十五年前,我前往爱普斯泰恩财团进修,记得那时,还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普通学徒。在那个由爱普斯泰恩的弟子们创建的导力殿堂,我所学会的不仅仅有导力知识,还有一种博爱、分享的科学精神”
大道理总是很能打动人的,连杜尚都不禁腰杆一挺,认认真真地听着阿什利教授讲述他的光辉往事,心里不由得感慨,原来这老头子也有正经人的一面。
在训话完毕之后,阿什利教授开始介绍本学年的课程设置。导力理论课程设置为三年制,学生必须修完全部必修课,以及选修足够的选修课,拿到足够的学分才能毕业。一年级的课程表包括:文学、数学、艺术修养、体育、历史、导力基础、导力原理、导力共鸣及实战、政治经济学。由于大陆中学教育参差不齐,一年级的学业有为中学补课的目的。而从二年级开始,会逐步增加导力史、导力材料、导力军事应用等专业学科。
杜尚听到学科设置里竟然有艺术修养,不由得莫名其妙,翻看课程说明,才发现这是凑学分的选修课。他往课堂里左右看看,发现教室里有个特点:女生不仅少,而且都坐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看到这场景,杜尚不由得把对未来学园生活的憧憬减少了七分,理工学院伤不起啊!
阿什利教授训话完毕,又宣布了一件大事。
“在入学之前,各位同学都已经通过了导力共鸣测试,但那只是粗浅的测试方法。今日下午,将会在学校专门的导力训练场,为各位同学复测导力共鸣能力,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对待。如果复测达不到3环的最基本要求,可能会被清出导力系。”
“嘶啦!”教室里响起一片吸气的声音。
阿什利教师不再啰嗦,直接宣布下课。然后,他手一挥,对着杜尚招呼道:“斯泰瑞,来,我带你去办入学手续。”
教室里29个目瞪口呆的学生,目光呆滞地看着阿什利教授带着学霸,消失在课堂外。
过了半天,才有人回味过来,醋意十足地感慨:“学霸的待遇就是不一样啊!”
第一零一章 公子宿舍()
阿什利教授带杜尚到办入学手续的办公室,又告诉他,由于他考了第一名,获得了一项特权:三年学杂费用全免。
好事还不仅仅如此,为他办理入学手续的老师告诉杜尚,就连他所住的宿舍,也是学校最好的一栋,名叫“静湖公寓”,他的房间是305,是四个人同住的寝室。杜尚听罢,更是情绪高涨。
通知书上已经说明,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所有人的铺盖行李都是统一配置的。所以杜尚只带着两身衣服和洗漱用品,以及几件装酷的道具。
他问清宿舍的位置,一路找去,等到看到宿舍,心里想,果然不愧是学校最好的宿舍,居然还带着露台,前面绿荫遮蔽,后面远眺群山,旁边就是一个池塘,又安静又清雅,
杜尚带着行李,走上楼去,敲了敲305房间的门,然后走了进去。
里面有三个气场满满的家伙,正在一致地看着他。
这场景,杜尚早经历过一次,他自来熟地自我介绍:“嗨,大家好,我叫斯泰瑞杜尚,来自帝国最北面的加塔普尼亚。”
里面的三个傲慢家伙,也纷纷起身介绍自己:
“方威士利,来自马雷尔州。”
“李尔慕德塞斯,来自首都海姆达尔。”
两人说完后,气场最强的最后一位金红发男子起身,微微欠身,自我介绍道:“迪特里凯恩,来自马雷尔州海城欧尔迪斯。”
听到这个姓氏,杜尚瞳孔不由得一缩:“真是大名鼎鼎的姓氏。”
迪特里同学潇洒地一抬头,自傲地笑了。
凯恩公爵,帝国仅有的两位封地大公之一,除了皇族之外最显赫的家族,统领着帝国最大的产粮区马雷尔州,仅这一个州的粮食,就占了帝国产粮的一半。
能与这样显赫的姓氏住在一个屋子,另外两位想必也不是一般人。根据杜尚储藏的知识,那位李尔慕德塞斯同学的姓氏,是世代为皇族服务的近侍家族,为皇家打理事务,虽然只是子爵,但在帝都的影响非凡。至于这一位方威士利,则毫无印象,也许是因为和迪特里来自同一个州。
眼下,从床铺的位置,也能看到三位的姓氏地位。
这豪华宿舍,带着一个露台,每张床头配一张书桌,和一个储物柜,摆放得整整齐齐。
其中,靠近露台最好的两个床铺,一个被公爵占了,一个被子爵占了,靠门的那张床,被男爵占了,最里面那张毫无特点的床,显然就是留给杜尚的。
杜尚也不在意,走向他的床铺,把洗漱用品拿来出来放好,顺便把两件扮酷道具也摆放好。
“杜尚这个姓氏,在帝国似乎很陌生啊,加塔普尼亚那块飞地,只记得冯特里萨那个子爵家族,你们家是什么来头。”大内总管家的孩子李尔慕,毫不顾忌地问起别人的**。
杜尚转过头,又一次摇动他那头飘逸的银发,咧嘴对李尔慕说:“在北地,想要拿个勋爵非常简单,据说家父只是在兽潮来临之时,杀了几千条霜狼,然后子爵大人就哭着喊着非要把这个爵位送给他了。”
嘶!大内总管的孩子嘴角抽搐了一下,几千条霜狼!这哪怕是一整支军队也做不到。
迪特里凯恩却非常感兴趣,问道:“那么说你是一领守护的后代,那你的剑术一定很不错吧,改天切磋切磋。”
切磋!杜尚仔细看凯恩的手,果然上面有着练武术留下的茧。
杜尚咧嘴一笑:“我家祖传是唐刀,还会一点棒术。”
“唐刀,是不是就是你摆在床头的那个,能否参观一下。”
看来这位凯恩阁下是个武术迷,看在他并不摆谱的份上,杜尚把自己的宝刀从书桌上拿下来,递给了他。
这把刀,是杜尚在拉塞尔工坊里,用导力工作台设计了方案,又用了最好的钢材,加上拉塞尔一家的指点,以及那位刺猬胡子老爷爷的帮助下,制成的一把导力武器。
其原型,是中国的唐刀,却又比唐刀稍长,以配合杜尚的臂力,增强挥砍效果,无论材料,做工,导力效果,还是造型,都花了许多功夫。
刀柄上的图案是两条橄榄枝,一直延伸到刀柄顶端镶嵌的一颗翠耀石结晶,形成一个完整的回路,适当减轻了刀本身的重量,还有增加物理攻速的增益效果。两侧的血槽,别致地设计成一对不死鸟的图案,直刺刀尖,全刀经过亚光处理,看上去更加冷艳霜寒。
迪特里把包布掀开,拔出宝刀,当即吸了一口冷气。
一般说来,单手刀是近身搏击的武器,长度不会超过人的手臂,这把刀的长度和宽度都超出了常规。迪特里用一只手拔出了这把刀,竟然有一种拿不动的感觉,他赶紧运力,这才没有让刀掉下去扎了自己的脚背。
见这刀品相非凡,方威士利,也凑了过来,啧啧赞叹:“真是一把好刀,这把刀的名字叫什么。”
杜尚回答说:“它的本名叫做翠羽眉,但我觉得那个眉字不太适合我,简化为翠羽了。”
迪特里念了几遍“翠羽眉,翠羽”,琢磨道:“总觉得这名字有其他的意思,不是字面这么简单。”
杜尚自然不会说这名字出自温大侠的名篇,大大方方让他们看了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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